第4章 才女们
重访美国,才知女权运动影响之深。
原来我以为女权运动仅是一时热闹,说不定已经烟消云散。
其实不然。就在我所研究的专业里,也出现了它的影响。
我此番去美,主要目的是要了解美国文学研究界对于文学史的看法。仿佛听见人说:文学史已不时兴,没有多少人对它有兴趣。
其实又不然。别的不说,有两种大部头的《美国文学史》正在编写中:一种是哈佛大学教授萨克梵·柏可维奇(Sacvan Bercovitch)主编的五卷本剑桥版《美国文学史》,另一种是普林斯顿大学教授艾莫莱·艾略特(Emory Elliott)主编的一卷本哥伦比亚版《美国文学史》。编者是各大学的名教授,出版家又是大学出版社中有声望又会做生意的两家,显然是研究者和读书界都对文学史有相当大的兴趣。两位主编我都遇到了,也都成了我的朋友。
他们告诉我:美国文学史的内容(canon)将大异于前。首先,它们改变了过去以白人为中心、以男性为中心、以艺术文为中心的做法,要包括更多少数民族、妇女和大众传播工具之类的材料。
这里就已看出了女权运动的影响。
还不止此。不只要加进更多的妇女作品,还要对已经知名的作品(包括妇女作品)从妇女的观点重新评价。
一本两位女士的论著《顶楼上的疯婆子》应运而生。我没有读过它,但曾听人说过它的论点。它以夏洛特·勃朗蒂的名著《简·爱》为出发点,其论旨是被洛彻斯透关在顶楼上、后来遭火烧死了的他的前妻疯婆子与简·爱实是一人,或同一女性的两面;在男性中心的社会里妇女的命运不是发疯,就是成为玩物。
两三年前,美国现代语言学会(MLA)曾召开一会,集中讨论文学史的问题,一位女学者慷慨陈词,说是不应该忘了反战运动、民权运动、女权运动风起云涌的60年代,应该用那样的精神来写美国文学史。据艾莫莱告诉我,当时会场上热气腾腾,长时间掌声不息。
这样的精神气候使得一些大男子主义者也要三思而行。它成为文学史背后的“意识形态”(ideology)。在讨论文学史的时候,这个字是经常出现的,就在爬满了常春藤和绿叶的东部老大学里也这样。
这些大学的英文系——一向骄傲、以学术堡垒自诩的英文系——也不得不让妇女充当了正教授,而且有不少还是讲座教授。
我见到了三位这样的女教授。她们全到过中国。我是在北京初次认识她们的,这次是重见了。
按照见到的先后,第一位是芭芭拉·亨斯坦·司密斯。
她曾出席1983年9月在北京举行的中美比较文学学者会议,以她的口才震惊了全体参加者——不是那种讲究词藻、带点表演性质的口才,而是说话清楚,明快,条理分明,短短几句话就打中要害。她是宾夕法尼亚大学的教授,写过几本有名的理论著作,一曰《诗的结束》,又一曰《在言辞的边缘上》(1978年)。后者是驳英国文体学者罗杰·福勒的论点的。“她认为(福勒及其同行的)文章大多言过其实、缺乏说服力、不仅术语含糊、立论失当,而且所得出的结论也幼稚可笑或莫名其妙。”这几句话是我的年轻朋友钱佼汝对此书的概括,足见司密斯见解的精辟和词锋的锐利。但她研究的主要领域是“叙述学”(Narratology),在北京开会时宣读的论文就是探讨《灰姑娘》这一民间故事的。她认为虽然各种不同民族不同语种都有同灰姑娘大体相似的故事,但是它们之间并不存在一个共同的最初原型。
宾夕法尼亚大学并不在我的旅程表上,我是在普林斯顿巧遇芭芭拉的。在听一次名为“高斯批评讨论会”的场合,我正在准备听斯蒂芬·格林勃拉特讲《乐土里的戒严令》时,忽听背后有人叫我,一看正是司密斯教授。我们两人都走出座位,在过道里对谈了一阵。我只来得及告诉她我读过了她那本《在言辞的边缘上》,还没听清她说她的最近新作的内容,演讲会就开始了。
这一次她是“惊鸿一瞥”,然而风度依然,一双大眼依然闪耀着机智,微笑里依然又带深情,又带嘲弄。
第二位是海伦·文德勒。她曾来北京我所在的学校做过两次关于美国诗歌的演讲。我也爱好诗歌,因此同她谈得投机。她听说我要来哈佛,早就约好第二天请我吃晚饭。
她自己开车把我接去。在查尔斯河的对岸,一座豪华的旅馆的十四层上有一家“皇后饭店”,以中国烹调出名,然而我所点的“对虾——北京烧法”却是用白水煮的。这倒不妨碍谈话。
我们谈的不全是诗。人生毕竟比文学更重要,而人生包括了信仰和压迫。她原是一个天主教徒,但现在已经“偏离”了。提到压迫,她以哈佛为例,说明黑人进来不易,进来了仍有无形的压迫,例如她教过一个黑人女生,因动了几次手术而影响学业,但是管她的白人女助理员(往往由研究生担任)毫不同情,主张让她退学。如果是白人,那么助理员会替她向学校说话。这就是无形的压迫。
她同时在哈佛和波士顿两大学教文学,最近写了《济慈的颂歌》一书,是研究济慈所作“六大颂歌”——《夜莺颂》、《希腊古瓮颂》等——的专著,博得了新旧各派学者一致的好评。我对于喜欢济慈的人总有好感,于是我告诉她:我自己正在逐篇重读济慈的诗,为了写我那《英国诗史》中的济慈一章,不知她那本专著的中心论旨是什么?她说:过去的批评家总以为这“六个颂歌”美则美矣,但互不相关,似乎各是一时感兴,而她则发现,它们是连贯的,有一个统一的主题。济慈决不是那种只凭感情冲动写诗的“浪漫派”,而是一个思想深刻的民主派。
几乎是同时,我们背诵起济慈的诗行来:
谁也别想篡夺这个峰顶
除了那些把世界的苦难当做苦难
而且因此而日夜不安的人
呵,多么饱含正义感的深刻的诗行!读文学的人首先就要熟读这样的名句!
后来,我们品评起文章来。她的意见极为明确:“美国学术界多的是枯燥无味的论文,而想写得雅一点的则动不动引经据典。这就类似以认识要人多而自傲的社交风气(name-dropping)。我喜欢的则是透明的风格,是直截了当说出自己想说的。”
我看着查尔斯河上荡漾着的灯光,心里感到爽快。这沉沉夜色笼罩了两岸多少学府,多少图书,却还不能扼杀性灵。
另一位芭芭拉,哈佛的勒华尔斯基教授是另一种典型。在课堂里,她是弥尔顿专家,继其专著《新教诗学与17世纪宗教抒情诗》(1979年)获得美国现代语言学会的“洛威尔奖”之后,另一专著《失乐园与文学形式的修辞学》(1985年)刚由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印行;在家庭里,她是主妇、母亲、厨子;在国际学术界的交往里,她是一个最热心的接待者和最体贴的朋友。
这后者我是身受其惠的。我在哈佛的日程表全部由她安排,这当中除了招待会、宴会和演讲之外,还包括一次英文系博士生口试的旁听和一次到她家所在的罗特岛的普鲁文斯登市及其附近海港纽堡的出游。她开车接我,送我,带我去怀特纳图书馆领证,陪我去听音乐会,又把我接到她的家里,认识她的丈夫开安——一位历史学教授——又一同去纽堡。那个大西洋岸边的小港过去是富豪们度假之地,司各特·费兹裘洛尔特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以此地为背景的。我在纽堡第一次闻到了北大西洋海水的盐味,在海滨沙滩上让冷风吹拂自己,又在一家船形的水边饭店吃了龙虾。
在哈佛的第一天,她刚把我送到招待所,半小时后就又开车来接我去听欧文·霍的公开演讲。我因旅途劳顿,在座位上昏昏欲睡,回头看她,却是全心贯注地在听演讲,有时笑,有时说话应和或反对,像一个大学初年级生那样认真。
然而在口试场上,她却是一个老练而又和善的发问者。这是一次博士资格考试,及格了才能进一步写论文,面对着三位考官的是一个从英国来的女生。三人轮流发问,足足问了三小时。应该说,这是比论文答辩更不易准备的考试,因为考官可以在考生的专业范围内,随便提任何问题。三位考官各有分工,芭芭拉专问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文学,另两位一个问现代文学,一个问美国文学。这位女生怯生生的,有点紧张,然而坚持了下来,而且她的回答在我听来是相当好的。等到问题提完,考生退场,考官们商量了一会儿,再把考生叫了进来,由主考对她宣布说:考试及格,然而成绩只得中上,原因是:答虽答对了,但不少处答得过泛,没有紧扣题目,不够具体。
后来,芭芭拉告诉我:考生的缺点之一是对重要作家集子的本文不够熟,例如弥尔顿的《失乐园》之类她就不能成段成段地引用。熟读本文,这是她对一切研究生的要求。
不止是她。凡我所遇见的文学教授,总是在阐释了或议论了新派文学理论等等之后,归纳出一点:必须熟读本文,要读全读透。
这一点,也反映在流行的大型英美文学选本里。过去我们做学生时,选本对长篇作品总是节选,因此选本也不厚。现在则选本总是厚厚两大册,重要长篇都全文收入,例如莎士比亚,《诺顿文选》第四版(1979年)就选了《李尔王》和《亨利第四》两个整剧。这对学生有好处,花二十元买一套,自己就拥有一个从古到今的名著合编了。这也促使学生多读原著,而不是只将作品作为谈助;文学毕竟是要亲身体验的,而不是仅仅议论的。
因此,最负盛名的大学者也舍得花时间和精力来编这类选本。这是基本工作,没有人看轻。再以上述《诺顿文选》为例,主编是康乃尔大学的老教授M。H。艾勃拉姆斯,专著《镜与灯》的作者,在浪漫主义诗学的研究上其成就之高是公认的。分编者也是一时之选,这当中就包括了芭芭拉和我后来在亨丁顿图书馆里认识的海力特·斯密史教授。
我是在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遇到阿维塔尔·朗耐尔的。
她年轻,三十岁出头的样子。小小的个儿,略见瘦削,皮肤白白的,睁着一双黑色的大眼。有时穿一件天蓝色披肩似的外衣,随便地搭在赤露的双肩上。
她的风度,与其说是美国的,毋宁说是法国的。
果然,她法语、德语都说得极好,这一点在美国的大学教师群中是不多见的。
在比较文学系毕业典礼后的招待会里,菲力浦·台蒙教授——在伯克莱接待我的主人——介绍了我们相识。正说话问,另一位老教授凑了过来,说了几句捧她的话,说她在某次学术会上所读的论文如何如何精彩。
我这才知道,她是研究新派文学理论的。我在国内也看过几本入门书,但是说实话,我并不了解,倒是充满了问题。这样,我们就定下了下次相见的时间。
是在一家叫做Henry’s(亨利记)的饭馆里吃晚饭,在座的还有她的女伴——一位教西班牙文学的助理教授。她带来了一些她的论文的油印本。后来我翻了一下,题目很专门,也不好懂。
但是她作为最新理论的阐释者,却是完全有资格的。原来她曾在巴黎第八大学讲过课,而且是做雅克·台利达(Jacques Derrida)的助手。
“我帮他建立了一门课。”她说,“但你知道第八大学是什么样子么?设备最差,离中心很远,学生几乎全是移民——也就是大教授们不去的地方。还是靠了社会党政府的支持,台利达才升成了正教授。可是不管那一套,我们拼命干,我一天跑几趟,总算把课开起来了。”
她说话极为直爽,词锋虽锐利,却似乎不在乎别人同她争论。
因此我提出了在这种场合人们照例会提的某些问题:为什么要用那么多术语?为什么老是那么抽象,而没有能够细致地分析一个具体作品?层层剥离的分析法到底要把文学理论带往何处?等等。
饭馆里人来人往,声音嘈杂。我未必完全听清,但阿维塔尔的主要回答似乎是:新理论是同新的政治理想有关的,是反传统、反控制的。正因为统治阶层用滥了理论术语,所以有必要创造新的术语。要向习惯势力和他们的价值观挑战,而又想写得清清楚楚,就会不知不觉又坠入它们的大网,到头来失去了一切锐气……
“对不住!”我说,“但你们的出发点也是一种传统,一种以索绪尔语言学理论为基础的新传统,而索绪尔也许不是无懈可击的。他将语言抽象化为一种系统的论点已被语言学家们奉为天经地义,然而燕卜荪早在他的《词的复杂结构》一书里对它提出了挑战,而‘共时语言学’的完全排斥历史也是不科学的……”
饭馆毕竟不是可以进行学术讨论的地方。所以不久,我们就谈起美国社会来。在这方面,阿维塔尔和她的同伴又都是不满现状的。
“黑人的四分之一蹲在监牢里,这就是现实。另一方面,我们这个社会倒是真正开放的。”
“这一切怎样反映在你们的文学里呢?”我几乎是本能地、不假思索地用了“反映”这一老术语。
她的反应迅如闪电:“文学反映任何东西么?”
我笑了。我已经被钉住了。
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