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说
我对金钱取舍的态度
佛法在五大洲流传,佛教还会没有财富吗?
人间还会没有幸福安乐吗?
在佛教里面,称“贫僧”的人很多,现在我忽然也称自己是“贫僧”,在世间法上,我感觉自己是最有资格称“贫僧”,为什么?
我在银行里没有过存款,我也没有储蓄过金钱,我的荷包里面、口袋里面没有钱;我没有保险柜,也没有保险箱,更没有把钱存到哪一个人的户头里去。在佛光山,我也和大众一样,在常住的福田库,也领有一个号码,常住给我的少许零用金,都存在那个福田库里。
全世界的佛教信徒们,我单独跟你们化缘过吗?我没有跟你们化过缘。甚至于多少年来,信徒送给我的红包,我也拒绝接受,或者不经手。为什么?因为我都不要。
佛陀纪念馆千家寺院、百万人士功德芳名录
有时候人家送红包给我,我推辞不了时,那个红包就会交由常住去处理。因为我所要吃的、穿的、用的,都有常住帮我解决,我要这些钱做什么?没有用处啊!即使为了佛教事业,文化、教育、慈善、弘法上等等支出,如何使用金钱,也是大家的事情,不需要我个人特别去张罗。因此,今天敢称自己是“贫僧”,是因为我真正就是一介“贫僧”。
现在,站在我个人的立场上,看到东西来了、物品来了,就有一种不能接受的感觉,我不要那么多,好比《维摩经》所说:“吾有法乐,不乐世俗之乐。”但站在世间法上,佛光山的这许多事业,能说与我没有关系吗?当然与这许多钱财的关系是有的,不能说跟我没有因缘。只是,我个人没有和金钱有直接的来往,我与金钱,都是缘分或信仰的关系。
今天要来向各位护法信徒们报告一下,我个人的基本思想和心理,对金钱的看法与处理的模式,我先举几个例子跟各位说明。
处理金钱 宁可无不预支
第一个例子:本山功德主南丰钢铁公司的董事长潘孝锐居士,在我开山建寺之初,那个时候应该经济非常困难,他将一枚印章交给我,跟我说:“需要用钱时,你拿着印章,随时都可以到银行去取钱。”但他的印章放在我这里几年,我从来没有用过一次,后来还是还给他了。你说我有困难吗?的确有困难,但是我不能动用他的印章。有了困难,常住大众会一起来解决,我自己要有分寸。我不会让佛光山因为困难而带来了其他不必要的麻烦。贫僧有贫僧的人格,我不去动用不属于我的东西。
第二个例子:日月光集团的创办人张姚宏影女士,我们都称呼她“张妈妈”,现在九十多岁了。她是一位非常发心,也是很肯布施的善人,但我向她募捐化缘吗?从来没有。都是她主动表示想要捐献,希望为佛教做些什么。
例如,在三十多年前,我们还没有见过面,她就约我在台北普门寺,拿了三十万美金给我,鼓励我到海外建寺弘法,可见她很有远见。后来,她又拿了五千万台币给我,叫我办大学。但是我也不能接受,为什么?因为办大学不是我自己想办就办,还要政府的法令准许登记等等。
我记得她见我不肯接受五千万台币的时候,她生气似的说:“我现在有给你,你不要,等到我没有,你要,我也没有办法。”我觉得话是不错,但是,我接受了你的金钱,你就会问我:“大学呢?大学呢?”我可受不了啊!所以我也不能接受。况且,大学在哪里都还不知道,我怎么可以还没有大学就先用了人家的钱呢?在我的个性里,我宁可以没有,但我不能预支。这就是贫僧一生处理金钱的性格。
第三个例子:月基法师把身上的八百万台币款项,寄存在依严法师那里。依严法师曾经是佛光山早期的徒众,但这件事情我并不知道。月基法师是我的师长,所以他后来住院医疗,都是我去照顾;他要建设栖霞精舍,叫我做监院,也是我去帮忙;甚至于他从香港到台湾来,高雄佛教堂请他做住持,也是我主动邀请,他圆寂以后,也是我去替他料理丧葬后事,他遗留下来的栖霞精舍,因为我是监院,当然是寺院的接任者,不过,我有佛光山,我也不会需要栖霞精舍。
再说,有一些人士出来想要争取栖霞精舍的所有权,我也从来没有过问。后来,知道月基法师有八百万元存放在依严法师那边,我就赶快叫依严法师拿去还给栖霞精舍的信徒。告诉他们,那是月基法师的,可以让精舍来处理,我不要这许多意外的财富。据闻,后来栖霞精舍上法院诉讼数十年之久,谁和谁争我不知道,至今我也没有过问。
信众往来 依法不共金钱
贫僧一生也不曾向人借贷过,包括银行。过去我在困难的时候,曾经想要跟高雄土地银行贷款,但是当时银行不贷款给寺庙,于是就这样放弃了。从此以后,我就没有跟银行有所来往。这样也很好,因为高雄土地银行的拒绝,成就了贫僧一生从来和人没有借贷的关系。
常常有信徒知道我的性格,总特别在供养我以后,慎重地告诉我说:“这是要给您个人的,不可以给常住,不可以给佛光山。”我人都是常住的,身外之物,怎能不归常住所有呢?
也经常有这许多的信徒要我接受他们的供养布施,但我都不想用个人跟他们建立关系,为什么?我只想到整个常住,所以我都以常住的立场与他们来往。我的原则是,个人的名下不积聚金钱—这不叫“贫僧”还叫什么呢?
因此,我现在正式向全世界的信徒宣布,我没有向信徒化过缘,我也没有向信徒借贷过,这是我一生成为一个“贫僧”的人格保证。
在我的想法里,所有的信徒跟我的关系是佛法的因缘,既是法缘,私人就没有金钱上的来往。我没有请托过信徒为我买过东西,我也没有借助信徒的力量,为我去办过什么个人的事情,也没有向信徒借用过什么有价值的物品,大家都是以佛法为缘分而交谊,所以一切的来往都以佛法作为标准。
当然事实上,不错,佛光山要建寺,必须要筹款,但佛光山在筹款上是有制度的,常住筹款必须由住持公告天下有缘人,他自然会前来帮助,这也与我个人没有关系,是有缘人和佛光山建立的缘分。我做住持的时候,也建寺筹款过,但是我没有经手过钱。我一直主张,掌权的职事,不可以管钱,管钱的,都由没有权力的小职事负责。因此,钱财和权力要分开。
成就学子 百万人士兴学
佛光山的一切都由历任的住持主持,现在已经到第九任,他代表着宗务委员会负责这许多事情,我个人则在三十二年前,就已经辞谢住持的职务,可以说,佛光山的财务跟我毫无关系。但是,我觉得我还是有责任,因为我也是佛光山的信徒之一,跟信徒一样,也乐捐乐助给佛光山,给我们信仰的中心。
佛光山第九届全体宗务委员,向新任住持心保和尚宣誓全力护持,共扬人间佛教。2013.3.12
像是办大学这件事,现在台湾的信徒,知识水准提升,他们不只支持建寺,也有兴学的观念,愿意栽培莘莘学子,让下一代接受良好的教育。因此,我提出“百万人兴学运动”的建议,也提供他们一些策划,但我没有直接参与,也没有过问,都是由佛光山历任住持和执行大学建设的慈惠法师他们去处理。这些也都是有期限的,每个人每个月缴交一百元台币,三年为期。它不是无限的,因为我不贪图无限。
唯有佛陀纪念馆例外,它的花费浩巨,每日一开门,就需要各项费用支出。曾经我建议过,若是有人捐建佛陀纪念馆,每个人赞助一万元台币,他的名字可以刻在石碑上,对象以“千家寺院、百万人士”为主,让来到佛馆的大众知道,这里的设施,就是有这许多人的护持而成就。当然,我也没有经手过这些捐献,这许多事,就由功德主会慈庄、永平、满益等法师他们去负责了。
佛光山丛林是接受十方信众的供养,常住纵使有存款,不论多也好,少也好,我只是佛光山众中的一个,我还是一名贫僧,和大众一样同沾受益,一切都是统一由常住安排,因此我还是没有沾到财务的边缘。
写一笔字 作为公益信托
甚至,我在常住照顾之下,自己也有作务,有生产,为什么?我出书,我有稿费、版税收入,但我悉数都捐给常住,没有留给个人。我也写一笔字作为公益之用,因为有人来捐款,甚至有人一个馆一个馆地来收购,这些一笔字的捐助究竟多少钱,我不曾过问,全由公益信托基金处理,我个人不能取用,至于如何使用,则由委员会做决定。我这一生不肯涉及金钱,化私为公,贫僧敢说,这样的自我期许是有做到的。
当然,我也有用钱的时候,比方我为了常住的公事出门,需要搭飞机,乘坐交通工具,需要路费,当然常住都会替我处理。至于我的俗亲家人,我父系的亲族很少,母系的亲族比较多,我也只有在两岸开放来往的时候,给予一点纪念品跟他们结缘,聊表心意。但那也是在我有能力的情况下,动用自己的稿费、存款买一点东西。
记得年轻的时候,有一回,一个远房亲族讥笑我说:“和尚的钱财,都是念经得来的。”我认为这是对我们人格最大的伤害污辱。就是和尚念经的钱,也是辛苦所得,何况这钱,都是靠我自己的智慧、能力、努力所获取的。你轻视佛教,就等于轻视我,亲人有这样的思想,我只有和他断绝来往。我在佛门里,对于这些亲情,债权、金钱都分得非常清楚,你既然对佛教有所伤害,我又在佛法因缘里,就觉得不用往来了。
甚至我有病了,每次从医院出来,我都吩咐我的侍者,不要动用常住的金钱,我请他们从我在常住福田库里的存款,把单银(金钱)取出来支付所有的住院花费。
贫僧八十岁的时候,问徒众我有多少钱,他们告诉我有两千多万台币。我很讶异,怎么会有这么多呢?一个人钱多,在别人是欢喜,在我却是恐惧,所以我就决定把它通通捐出去做公益信托基金。人家说“无官一身轻”,我是“无财一身轻”。我一生的欢喜自在,就是这样得来的。
当然,在佛光山住持这么多年,也在世界上创造这么多的事业,说我完全对金钱糊涂、对金钱没概念,那也不见得。我对于取财之道,也有我“星式”的风格,在此也向各位报告:
财富观念 信徒富寺庙穷
第一、主张“储财于信徒”
我经常跟出家的弟子说,我们要“储财于信徒”。假如有时候信徒过分地发心,超过他的能力负担以外,我都会叫常住的人把捐款退回去给他。曾经,我请慈惠法师替我退回一笔捐款给香港一位非常发心的信徒,那位信徒还特地跑来台湾跟我抗议。
但我的想法是,我要让信徒富有起来,佛教才能富有,信徒不能贫穷。大家要了解,佛教事业需要财富,我们个人要钱没有用。但是信徒需要有钱,因为他要发展事业,他要养家活口,因此,超额的捐款必须还给他们。
所以,我一直主张不储财于寺庙、不储财于佛教,我认为,所有的个人都是寺庙的,所有的寺庙都是教会的,那我们在佛教里面还需要什么财富呢?要让佛教的信徒都要富有,他们富有了,佛教才会富有。这是我第一个关于财富的观念。
第二、兴办文教事业,要让佛光山“穷”
兴办大学、云水书车、云水医院,送医疗、图书到乡村、山区,办报纸、办电视台等等文化、教育事业,办这么多事业是为什么?其目的就是要让佛光山“穷”。
一般的人都认为穷不好,但在我认为,穷,对佛光山的弟子会有帮助。因为穷,你要奋发向上,你要辛勤努力,你要精进不懈,你要力争上游,你要发心光大常住。不穷,这许多力量怎么会出来呢?
贫僧看到历史上,有很多富有的寺院,或是富家子弟,有了钱财以后,都去享受,都去花费,不知道要上进,不知道要努力,最后惹了很多麻烦,就会失败。穷苦,才会让人努力奋斗进取,极力去寻找生存的前途。就像佛陀说的,修行人要带三分病,才肯发道心。所以修行也要带一点穷,才知道要向前走。大概我一生都是守贫、守穷,只知道努力弘法,所以也能为佛教创办事业。
给受之间 施比受更有福
第三、珍惜信徒净施的发心
我不需要信徒拿许多大钱来捐献,大功德主在佛光山不是没有,只是说,我们之间也像君子之交。但对于那许多供养一百元、两百元的信徒,他们的施舍,我非常重视。
我经常告诫佛光山的徒众们,信徒一百元布施给佛教,那可能是他一整天的菜钱了,也可能是他一整个月薪水里百分之几的收入,他拿最真诚的心捐献给常住,我们能随便不当一回事吗?一个人能“给”比“受”更有意义啊!
但是依照我自己的内心,感觉对于所有的功德,我受得起,也给得起。只要肯得为佛教兴办事业,我有什么受不起?但是我也给得起,只要有好的、善的事情,我有力量,我为什么不能给他呢?我为什么不能布施呢?但是,“给”与“受”之间,我的这一生还是“给”多于“受”。
对于“受”与“给”,我这个人感到“给”比较快乐,“受”虽不痛苦,但有负担。因此,我生平喜欢给人,也为佛光弟子立了佛光人的工作信条:“给人信心,给人欢喜,给人希望,给人方便。”虽是千万,有意义,我就给;虽是万千,人给我,我也能受,但我不愿意。为什么?在钱财的前面,我做贫僧比较安全。
第四、布施要不自苦、不自恼
我们佛光山的信徒也真可爱,他们经常为佛光山出钱,一下缴纳会费,一下点光明灯,一下这个活动赞助,一下又那个活动捐款,整年总有许多对社会、对人生有益的事情可以参与。我也一直警告佛光山的徒众,要把信施和个人私有的财务分开。
有的人对教育热心,就不要他赞助文化事业;有的人对文化事业热心,就不要让他在教育上再支出;有的人在慈善事业上发心,就让他专心做慈善事业;有的人欢喜法会共修,就让他参与共修。因为分开,大家的负担就不重,他就不会有压力。重要的是,要让信徒在不自苦、不自悔、不自恼的情况之下欢喜布施。
施者受者 功德等无差别
我也常说,佛教界的领导人,在领导信徒的时候,要懂得体谅信徒的生活,体贴信徒的辛苦,体会信徒的一切来之不易。所以,当信徒再给常住时,我们也要思考:我们自己又给了信徒什么?
大师随众过堂
所谓,舍得、舍得,要舍才能得,我们自己也要奉行。我一直鼓励信徒在佛光山吃饭不必给钱,你在这里吃饭就是功德。你布施,有功德,你接受人家的布施,一样有功德。我们到寺庙里捐献、添油香是功德;在寺庙里面喝口茶,吃碗饭也是有功德。跟佛门结缘,并不是说一定都要给才是布施,才是功德。接受,也是缘分,也是功德。佛经里说,施者受者,等无差别。
过去,大醒法师曾经告诉我,凡是信徒供养他的钱,若信徒说:“师父,这个给你吃茶。”他就在红包上面写着:“这是吃茶的钱。”若信徒说:“师父,这供养给你吃水果、买水果。”他就在上面写着:“这是吃水果、买水果的钱。”他说,不能把信徒给的净财弄混了,这会错乱了因果。因此,他总是吃茶的钱用于吃茶,吃水果的钱用于吃水果,功德分门别类写好用途。
但我认为这样做也太过迂腐。在我认为,钱财是相通互用的,只要是善于利用,给你、给他用都是一样的。何况钱财是社会大众共有的,所以我不在这个细节上去分别。因此,当佛陀纪念馆建设好了以后,我召开了几次佛教寺庙的会议,欢迎他们来办活动;或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来使用这里的场地,因为佛陀纪念馆这本来就是大家的。
俗谚云:“大厦千间,夜眠不过八尺;良田万顷,日食又能几何?”所以,我们要比较的、要争夺的又是什么呢?一个人在世间,你能睡多少、用多少,都有一定的,如果你超过了,那就会变成一个负债的人。
对于一些出家不久的徒众,我也经常告诉他们,你可以储蓄十万元、二十万元,因为万一家人或有疾病了,或是你要旅行,或是你要买书,拥有一点私款可以使用,这是人之常情。你们可以存在福田库里,常住是不可以干涉你的所有的。这就是我人间佛教的性格吧!
所有佛光山的大职事,像慈惠、慈容法师、心定、心培和尚等,他们在佛光山都是长老级以上资深的职事,他们跟随我都几十年了,到现在,你问他们有多少存款,他们可能都没有。但是,他们在常住所有的用度开支,常住都有制度给予照顾。他们在佛光山所拥有的禅悦法喜,就够他们受用了。
佛光山常住为山上的徒众建立了医疗、疾病照护、退休养老等制度,徒众的衣食住行,常住寺庙也会全部为他们负担。我也主张徒众要孝养父母,所以现在不少徒众的父母,都依靠他们的儿女,住在我们的佛光精舍里颐养天年。试想佛光山都能救济天下的人了,为什么不能帮助徒众的父母,解除他们的苦难呢?当然,徒众也要争气,有所作为,父母才能沾你的光。
人常说,这世界上共产制度进步,它是要让社会贫富均衡、平等、不私有,其实佛教六和敬的僧团,本来就讲“利和同均”,你看我佛光山仿佛已经实现了共产主义。
现在,佛光山开山五十年,宗务委员会也经常开会,总想一个道场要朝百年、千年发展,委员们要为未来着想。我都告诉宗委会的大家,不可以只想储财,大家要储道,要忧道不忧贫,要鼓励修道,有道就不怕没有钱财。
我们也要把大众的道粮预备好,因为不能吃了今天望明天,明天吃了望后天,是攸关大众慧命的事情,怎么能不预备呢?我的意思是,我们可以穷苦一点,寺庙基本可以储粮一年,但不可超过三年,超过三年,就会变成积聚储蓄,那是非法的。这就是我对储财的想法。
过去佛陀和阿难在路上走,看到地上有几块黄金,佛陀跟阿难说:“阿难,你看啊,这是毒蛇。”阿难回答说:“是的,这是毒蛇。”他们就走过去了。
在田里工作的父子,他们听了佛陀与阿难两个人的对话后,跑去一看,就说:“哪有毒蛇?那是黄金嘛!”于是很欢喜地把它带回去了。
不久,国家政府发现国库里的黄金被人家盗取,在当时的印度法律明文规定,百姓不允许私藏黄金。因为这对父子窃取国库黄金的嫌疑最大,于是就逮捕他们关进牢狱。
在牢狱里,父亲对儿子说:“儿子啊,那个真的是毒蛇。”儿子也回答说:“父亲,那确实是毒蛇。”这对父子受苦了,才悟到金钱可以成为净财、善财,也可以成为毒蛇。
又有一天,佛陀与阿难走在半路上,看到一群乌鸦,在争食一块死亡许久的老鼠臭肉,互不相让,彼此争得你死我活。佛陀于是对阿难说:“阿难啊,末法时期,我的弟子也会为世间的财物,就好像这群乌鸦争夺这块臭肉一样,争得你死我活。”
所以,我对于这十方供养的应用,其实说起来,也没有什么秘密,“犹如木人看花鸟,何妨万物假围绕”,所有这些,原本什么都不是我的,是大家的、是十方的,在我,也只是“万花丛里过,片叶不沾身”。这也是我敢称自己“贫僧”的原因,我若有一点贪念,我哪里能自称“贫僧”呢?
最后,还有一件事跟大家报告,记得佛光山开山之初,有一些出家同道之人到山上来参观,看到前面高屏溪的水一直向外流,就警告我说,这个佛光山地理不好,水都流出去了,保不住钱财。
但我听了非常欢喜,因为水就是法财,佛法要长流,这是我们的目的,所谓“法水长流五大洲”,不就是我们的愿望吗?因此,我不需要储财,佛法在五大洲流传,佛教还会没有财富吗?人间还会没有幸福安乐吗?
建在高屏溪畔的佛光山,象征着“法水长流五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