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译文名著精选)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8章

如果我想把我学徒时从崇高的英雄主义堕落为无赖的全部历程写得详详细细,那我将永远也写不完。不过,虽然染上了学徒的种种恶习,但我不可能对它们完全产生兴趣。我对同伴们的玩乐很讨厌。当我对干活产生极大的反感时,我便对一切感到了腻烦。这使我恢复了对失之已久的阅读的兴趣。干活时间偷看书,这成了我的新罪过,遭到新的惩罚。限制我读书,更激起了我的兴趣,以致很快便达到痴迷疯狂的程度。有名的租书店女老板拉·特里布租给我各类书籍。我好书坏书都读,也不加挑选,读起来都一样地如饥似渴。我边干活边读书,出去办事也读,上厕所也读,而且一读就是好几个小时。读得头昏脑涨,仍旧忘不了读。师傅窥探我,抓住了我,把我狠揍一顿,书也收走了。有多少书被撕掉,烧毁,扔到窗外去了!拉·特里布的店里有多少残缺不全的书籍啊!当我没钱租书的时候,我便拿自己的衬衫、领带、衣物抵账。我每星期天那三个苏的零花钱全都送她那儿去了。

大家会对我说:看来金钱还是不可或缺的。的确如此,不过那是当我因为读书而别的什么事都不能干的时候。我全身心地沉醉在自己新的癖好之中,除去阅读,什么都不再干了,也不再偷窃了。这仍然也是我的一个独特的性格。当某种习惯成为自然的时候,一丁点儿的东西便能使我分心,改变,迷恋,最后竟入痴入迷。于是,我忘了一切,一心只想着占据我心的新玩意儿。兜里只要装了一本新书,我便急不可耐地要翻看它;剩我一人的时候,我便立刻掏出书来,也不再想到师傅的单间里去寻摸什么了。即使我有了耗钱的癖好,我甚至都不相信我会去偷。我脑子只想到眼面前,不去想将来的事。拉·特里布肯赊账:押金不多。我装好书,其他什么都不想了。我的钱自然而然地全到了这女人的手里。当她催讨时,我随手拿起衣物去抵账:没比这更便当的了。我既不想先偷钱存着,也没有偷钱还债的欲念。

由于争吵、挨打、偷读未加选择的书籍,我的个性变得内向、孤僻了,精神开始不佳,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了。我因嗜书好读而读了一些平庸乏味之作,但幸好没有读到那些下流淫秽的书。倒不是拉·特里布这个八面玲珑的女人有所顾忌,不租给我,而是她为了提高淫书的价码,向我推荐时,总是神秘兮兮的,使我既厌恶又羞惭,反而没有租来看。而且,我生性腼腆,加上机缘巧合,所以三十多岁了,也没有对任何一本这类危险的书籍瞟过一眼。据一位上流社会的美丽贵妇说,这类书不登大雅之堂,只能偷偷地看。

不到一年,我便把拉·特里布小书店的书看完了。闲暇时,我便觉得百无聊赖。通过对读书的爱好,甚至通过我读的那些书,我改变了我无赖顽童的习气。尽管我对书未加选择,还常常读些坏书,但读书毕竟把我的心灵引回到比我的职业赋予我的情感更加高尚的那种情感。我对身边的一切感到厌恶,感到有可能诱惑我的一切又离我太远,所以看不见有什么可以使我动心的东西。我的肉欲早已燃起,渴求一种满足,可我却又想象不出到底渴求什么。我如同一个从未有过性生活的人一样,对具体的要求一无所知。而我已届青春期,很敏感了,可我有时只是在想我以前的癫狂,从未越雷池一步。处于这种奇怪的状态之下,我那不安焦虑的想象起了作用,拯救了我,平息了我那刚冒头的欲火。我尽量想象我读过的书中的使我感兴趣的那些情景,追忆、变换、综合它们,把自己摆进去,成为其中的一个我自己设计的人物,按照自己的意愿,始终使自己处于最佳地位,最后,想到不能再想,便让这假想的境况使我忘却我所极为不满的真实状况。对于幻境的爱以及我很容易的投入使我对自己周围的一切彻底嫌弃了,更加地喜欢孤身独处。从此以后,我便始终形单影只了。大家随后将不止一次地看到其奇特的后果,也就是这种表面上极其愤世嫉俗、极其阴郁的禀性,实际上是源自一颗过分热烈、过分多情、过分温柔的心,因为找不到与自己相似的心,而不得不沉湎于空想。现在,我只需指出那个癖好的渊源和起始原因就足够了。这个癖好改变了我的所有一切欲念,而且因为它也包含着一切的欲念,所以始终使我因过于热衷于幻想而懒于行动了。

就这样,我到了十六岁。我六神无主,对一切、对我自己都不满意,对自己的行当没有兴趣,没有我这么大孩子的乐趣,满是没抓没挠的欲念,无端地流泪啜泣,无缘无故地便唉声叹气。总之,因为看不见周围有任何值得注目的东西,只好自做温柔梦了。每个星期天,做过礼拜之后,伙伴们总来找我去一起疯玩。而我是能躲则躲。然而一旦同他们玩上了,我便比谁都起劲,比谁都跑得远。鼓动我难,拉住我也难。这就是我惯常的脾性。当我们出城去玩的时候,我总是跑在头里,除非别人提醒我,不然都忘了回去。我撞上过两次:我没能赶回来,城门关上了,第二天,如何处治我,是可想而知的了;第二次,师傅说下不为例,否则就如何如何,吓得我不敢疏忽大意了。但是,极其可怕的第三次又来了。真是防不胜防,因为轮到那个该死的队长米努托里先生上岗的时候,他总是比别人提前半小时关城门。我和两个伙伴正往回返,离城半法里[15]时,我听见准备关城门的号角声了。我加快脚步。我听见鼓声响起,拼命跑起来,浑身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心怦怦直跳。我老远看见士兵们还守着岗位;我一边跑,一边上气不接下气地呼喊。但太晚了。离前哨二十步时,只见第一座吊桥在吊起来。当我看见那些可怕的号角翘向空中时,我浑身发抖,因为这是凶多吉少的预兆,我不可避免的命运就在此刻开始了。

我立刻痛不欲生,扑在平坡上,嘴啃着地。伙伴们对此不幸反倒哈哈大笑,他们当即拿定了主意。我也打定了主意,但与他们的不尽相同。我当场发誓永不再回师傅家去。第二天,城门打开时,伙伴们回城去了,我便与他们道了永别,只是求他们偷偷地把我的决定告诉一声我表哥贝尔纳,并告诉他在哪儿还可以见我一次。

在我当学徒以后,因为离他家较远,我很少见到他。不过,有一段时间,每逢星期天,我们总要聚一聚的。但是,不知不觉的,我俩便都各有所好,见面的机会就很少了。我断定,他母亲对此起了很大的作用。他是上城区的孩子,而我这样一个可怜的小徒弟,只不过是圣·日尔维区的孩子。尽管有血缘关系,但我俩已不再是平起平坐了。与我为伍,有失体统。不过,我俩之间并未完全断绝联系,而且,由于表哥心地善良,尽管得遵从母训,他有时还是要听凭自己良心的驱使的。得知我的决定之后,他赶来了,但不是为了劝阻我或是与我一起出逃,而是给我一点钱物,以备途中使用,因为就我那点钱,我是走不了多远的。他还送了我一柄短剑,我非常喜爱,一直带到都灵,为解决肚皮问题才脱手的。有人开玩笑说,我把它吃进肚里去了。后来,我对表哥在我那艰难时刻的表现越琢磨,越深信他是遵照自己母亲,也许还有他父亲的旨意行事的。因为就他本人而言,他不可能不想法拖我后腿,或者跟我一块儿出逃,但他并没这样做。他并没阻止我,反倒像是鼓励我依计而行,见我主意已定,便离我而去,没有流下多少眼泪。我们后来再没见过面,也没通过信。这真可惜:他的禀性本质上就很好,我俩天生是一对好友。

在我听天由命之前,请大家允许我想一想,假如我遇上的是一个比较好的师傅,我的命运会如何呢?一个好手艺人的那种安安稳稳、默默无闻的生活,特别是在某些阶层中,诸如日内瓦的雕刻匠阶层,对我的脾性是更合适不过的了,更能使我幸福。这种行当虽不能发财致富,但日子总算富裕,能在我有生之年抑制我的野心,让我有适当的余暇培养一些有节制的爱好,使我囿于自己的小天地,而根本不可能摆脱出来。我想象力比较丰富,可以用奇思异想来装点各式各样的生活;而且,我的想象力比较强,可以说能把我随心所欲地从一种生活带进另一种生活,至于我究竟在其中是怎么个情况,也就无所谓了。我不论身在何处,都能很快地进入我的空中楼阁。就这一点而言,最简单的行当、最不烦恼操心的行当、让思想最自由的行当,就是最适合我的行当,而且也正是我的行当。我本可以在我的宗教、我的故里、我的家庭和我的朋友中,过上一种宁静温馨的生活,这正是依照自己的心愿,适合自己的个性、工作与兴趣,与交际相一致的那种生活。我本会成为一个好基督徒、好公民、好父亲、好朋友、好工人、一切方面的老好人。我本会热爱自己的行当,也许还会为之增光添彩,在度过了默默无闻的平凡但平稳而安乐的一生之后,我将在亲人们的身边平静地死去的。我想必很快会被遗忘,但我至少会被想到我的人追忆缅怀。

但事与愿违……我将描绘的是什么样的图画?啊!先不忙叙述我一生中的不幸吧!这个悲惨的内容我会让读者知之甚详的。

注释:

[1]这是一句拉丁文短诗,源自古罗马讽刺诗人波尔斯,强烈地表现出作者暴露自己灵魂的雄心。

[2]即苏珊·卢梭,后为贡塞鲁夫人。

[3]法国著名作家(1627—1704),卢梭常读他的《论宇宙史》。

[4]三人皆为古希腊、罗马时代的人物。

[5]他们分别为当时的三部流行小说中的人物。

[6]罗马青年英雄,因夜间行刺入侵者国王时错杀了他人而悔恨交加,便将自己右手置于火上烧灼,以示自惩。

[7]即亚伯拉罕·贝尔纳,1711年12月31日生于日内瓦。

[8]古罗马有名的刽子手。

[9]此处为拉丁文,引自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诗。

[10]查理曼大帝的十二重臣之一。

[11]古罗马货币单位。

[12]法国辅币名,旧时相当于二十分之一利弗尔,后相当于二十分之一法郎,即五生丁,今已取消。

[13]希腊神话中的金苹果园。赫斯珀里得斯是希腊神话中守护该园的众女神。

[14]法国古代的记账货币,相当于一古斤银的价格。

[15]法里系指法国古里,一法里大约为四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