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理论、实践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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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西方国家社会建设

(一)古希腊、古罗马的社会建设

古希腊和古罗马社会有着相似的起源(都是由入侵地中海北岸半岛的印欧语系游牧民族定居后演化而来)、早期发展经历(由游牧部落定居后逐渐演变成为一些独立的城邦国家)、基层社会组织(家庭、部落或村落)和社会结构(均由贵族、平民和奴隶阶级构成),但和古罗马相比,前者的主要特点是:古希腊社会在此后很长的时间内始终是一个由诸多独立的城邦国家组成的社会。虽然在外敌入侵时期,这些城邦会结成联盟来共同御敌,但在和平时期,它们基本保持着各自独立的地位。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重要因素据认为是希腊地区的地理特征。希腊地区没有肥沃的大河流域和广阔的平原,只有把陆地隔成小块的连绵不绝的山脉,这使得古希腊人很难将自己统一起来形成一个幅员广大的国家。将古希腊社会联结在一起的,不是共同的政治或社会组织,而是共同的族性和文化。

由于缺乏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的统一性,古希腊各城邦国家之间的社会模式也不尽相同。其中有两种比较典型的社会建设模式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一种是在雅典实施的社会模式,另一种是在斯巴达实施的社会模式。虽然两者都建立在奴隶制基础上,基本的社会阶层都由奴隶和自由民(包括奴隶主和普通自由民)构成,但在具体特点上两者有所区别,其中前者的特点表现在以下方面:实行财产私有制;以工商业为主要产业;以家庭为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男性居于主导地位;对公民身份的获取加以严格限制;实行民主政治,通过公民大会来对城邦的重要事务进行决策;思想发达文化繁荣等。后者的特点具体包括以下几点:财产归城邦自由民共同所有,社会成员生活所需的一切都由城邦按需供给;以农业为主要产业;不允许组成家庭,所有公民都按照军营方式组织起来过集体生活;城邦国家对社会成员从生到死的一切生命历程都加以控制;实行优生优育,体弱多病的婴儿将被丢弃;合格的儿童从小就由城邦国家负责进行教育训练;男女平等;实行贵族政治;思想单一文化贫乏等。雅典社会日后成为以自由民主为社会理想的思想家们的重要范例,斯巴达社会则成为以共产主义为社会理想的思想家们的重要范例。

古希腊社会各个城邦的这种独立性,使各个城邦拥有了充分的自由和活力。古希腊文明的繁盛,尤其是在哲学、艺术、文学乃至科学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正是来源于这种自由和活力;但同时各城邦的独立性也使得其整体凝聚力较低。古希腊社会的最终消失虽然直接源于马其顿的入侵,但根本原因则是其内部两大对立城邦、雅典和斯巴达之间的对立和冲突对希腊社会的削弱。

和古希腊不同,由于没有山峦的阻隔以及其他一些因素的作用,在马其顿征服古希腊之后不久,古罗马却持续地向周边扩张自己的范围,以至于最终建立起了一个横跨欧亚非三大洲的统一帝国。从公元前27年至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崩溃之前,这个横跨欧亚非的罗马帝国持续存在了将近5个世纪。这是古代西方社会建设方面最重大的成就,也是古罗马对人类做出的一份最重要的贡献。罗马帝国的建立,将地中海周边近30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3000余万人口统一在一个经济、社会和政治体系之下,在一个幅员广大的范围内实现了和平,为西方经济、社会和文化的积累与发展创造了一个最基本的前提。

(二)中世纪西方国家的社会建设

公元476年,在日耳曼人连绵不断的入侵下,西罗马帝国终于崩溃,西方由此进入为期1000年的中世纪时期。在前期阶段,原西罗马帝国辖下的世界逐渐被相继入侵的日耳曼部落分裂为众多的独立王国。这些王国相互攻战,西方世界由此陷入了漫长的动荡不安状态。及至公元8世纪,日耳曼人所建王国中的一个——法兰克王国的查理曼大帝通过自己的扩张,建立起一个囊括欧洲大部分范围的新王朝——卡洛琳王朝,并因此被罗马教皇册封为“罗马人的皇帝”,西方社会才重新获得短暂的统一。但好景不长,统一的局面并没有维持多久,查理曼大帝一去世,卡洛琳王朝又重新陷入分崩离析的状态。之后虽然还有所谓“神圣罗马帝国”的架构,但实质上并不能够真正恢复当年罗马帝国一统天下的局势。正是在这样一种长期分分合合、合而不统、统而不合的历史状态下,西方世界逐渐形成了一种上自帝国皇帝、下至最小的领主,层层分封的封建体系。这套社会体系起源于查理曼大帝时期,在10世纪后逐渐成型。其基本特征包括以下方面:将土地作为一种最基本的报酬分配给为帝国或王朝提供了服务(其中主要的是服兵役,但也包括在官僚部门、法院、教会等机构提供的服务)的人;获得封地的人对所领之地拥有实际上的全面控制权,并可以将领地再次分封给自己的下属(这些下属只从属于他的领主,而不从属于其领主的领主);在领主和臣属之间拥有相互的责任和义务(领主向臣属提供封地和其他保护,臣属则向领主提供后者所需的服务)。在这一封建体系的底部,存在着一种被称为“采邑”(即一种靠农奴劳动来加以维持的自给自足的村庄)的组织,作为其基层经济社会组织,支撑着整个封建社会体系的存在。

除了封建制度之外,中世纪西方世界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两种性质不同且相互独立的“社会”类型构成。一种是以世俗政体为形式而组织起来的各种“社会”,即奥古斯丁所说的“世俗之城”;另一种则是以基督教会为形式组织起来的“社会”,即奥古斯丁所说的“上帝之城”在尘世的代表。当世俗社会——罗马帝国在日耳曼的入侵下分崩离析之后,“上帝之城”的代表——基督教会(天主教会)却依然还在西方世界维持着自己体制上的统一。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正是基督教会保留和维护了罗马文明的香火。在世俗的政治力量缺位或软弱无力的情况下,罗马教会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维持和整合西罗马帝国原属世界之社会秩序(制定社会规范、裁决社会纠纷、缓解社会冲突、实施社会救济和社会保障等)的作用,并始终保持着重新统一西方世界的努力。教会因此成为西方世界中一个重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力量,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与世俗王权之间不断地发生纠葛。

中世纪的社会结构大体是由以下几种社会力量构成的,即皇权或王权(也可以归结为王权,因为所谓皇权其实不过是实力最强以至于能够问鼎帝国皇位或实质上统一西方世界的王权)、诸侯、教会以及普通平民(农奴、自由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等)。这几大社会力量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博弈,构成了中世纪西方社会运作的主要机制,影响着西方社会变迁的基本过程。

(三)近现代西方国家的社会建设

无数封建王国和领地的独立并存,既带来了相互之间永无休止的冲突和战争,也阻碍了不同地区的人们更大空间范围内的正常交往,给西方社会的发展带来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因此,近现代西方世界在社会建设方面的第一个重大成就,就是各个内部相对统一的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随着经济的逐步复苏,尤其是城市工商业的发展,英、法等日耳曼人世俗王国的君王们与城市工商业资产阶级联手,摧毁或抑制了封建领主们的诸多特权,逐渐建立起来一些具有统一法律、行政体制、关税、度量衡和货币的新兴民族国家。至15世纪,英国、法国、葡萄牙、西班牙等现代民族国家均逐渐成型。这些新兴民族国家的形成,不仅为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必要的前提条件,而且还通过实施重商主义政策积极主动地协助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运作,从而极大地推动了这些资本主义工商业经济在西方世界的发展。

然而,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工业革命的发生,市场经济逐渐成为调节经济社会活动的主导力量。资产阶级开始反对政府对经济过程的干预,要求建立一种“小政府、大自由”的自由放任主义经济社会体制,并最终获得成功。

纵览18世纪工业革命之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进行现代社会建设的历史进程,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三大历史阶段,即自由放任的市场化阶段、强干预主义的市场化阶段、弱干预主义的市场化阶段。

在前现代社会,市场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总体上处于一种边缘化的地位。除了少量居住在城市中的人口,对于大部分社会成员来说,市场只对他们生活中非常小的一个部分(不能自给自足的那些产品或服务的满足)发生影响。世俗政权的力量虽然相对强大,但履行的公共职能非常有限。总体上看,市场和政府在经济和社会建设过程中的作用可以忽略不计,社会建设的各项任务基本上都是通过社会化机制来调节的。部落、家庭、亲属关系网、邻里、庄园、行会、秘密结社、宗教团体等都承担了大量的社会建设工作。举凡人口数量、质量和自然比例的调控,基本生存安全(生老病死等)的保障,人际关系的调节和社会结构的再生产等工作,基本上都是由相关社会共同体按照既有的社会规范(习俗、惯例、约定、家法、族规、乡规、行规、教规等)来展开的。用波兰尼的话来说,在前现代社会中,人们的一切活动(也包括了经济活动)都是“嵌入”在“社会”之中,由“社会”来调节,受“社会”所约束的。

工业革命促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巨大扩张,逐渐地改变了这种情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市场机制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因此,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据主导地位的地方,市场机制就将对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工业革命之后,工业发达国家的经济社会生活过程大部分都被逐渐地纳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下,因而也被纳入市场机制的调控之下。不仅经济活动(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过程)基本上由市场机制来调节,而且社会建设的那些活动(人口的再生产、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保障、人际关系的调节和社会结构的再生产等)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也是如此。

进入19世纪后,西方发达国家便日益陷入各种现代危机之中。其中首要的危机即是以生产过剩为特征的周期性经济危机。在经济危机期间,商品卖不出去,物价暴跌,生产急剧萎缩,大批银行和工厂倒闭,整个经济系统陷入一种停顿、萧条状态。与经济危机紧密相伴的便是社会本身的危机。经济危机的周期性质使得社会成员中的主体部分——广大劳动者像海滩上的沙粒那样周期性地受到洪水冲洗,其生存状况处于一种严重的无保障状态之中。不仅如此,在自由资本主义体制下,在市场竞争的外部压力和追求更高利润率的内在动机双重驱动下,资本家不得不不断地改进生产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以降低包括工资在内的生产成本。其结果是一方面导致比例越来越大的劳动人口被排斥在就业市场之外,陷入绝对贫困状态;另一方面又使在岗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受到压制、增长缓慢,陷入相对贫困境地,整个社会逐渐陷入日趋严峻的两极分化状态以及激烈的矛盾冲突和失序状态中。此外,劳动人民家庭的解体、大量雇用童工对儿童身心发育所造成的破坏、过度的劳动和恶劣的劳动条件对成年工人体质的摧残、因长期贫困和失业而引发的高犯罪率和自杀率等日益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对抗和斗争日益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主要事件。

如前所述,面对上述这样一些危机现象,西方发达国家的思想家们围绕着其产生的原因和应对的方案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各种观点纷纷涌现,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相持不下、难分胜负。但在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层面上,19世纪总体上还是属于自由主义的世纪,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情况才逐渐发生改变,干预主义思潮才逐渐取代自由主义成为主流的意识形态。为了应对日益严重的经济与社会危机,从19世纪后期开始到“二战”前后西方各发达国家的政府先后在发展战略及其经济社会体制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革。这种调整和改革最主要的内容就是逐步(主动或被动)放弃以往自由主义理论所强调的“守夜人”政府形象,实现政府职能的转换,强化政府及有关社会团体(工会等)在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试图通过政府和有关社会团体对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的直接介入或干预来缓和资本主义国家在社会发展过程所遭遇的那些危机,力图在不改变资本主义根本制度的前提下来实现经济和社会的良性(正常)发展。在不消灭市场机制的条件下加强政府和社会团体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的干预作用是这种新社会治理机制的关键点,因此,我们可以把它叫做干预主义的社会治理机制。

干预主义的社会治理机制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最基本的方面。

第一,在不改变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下,实行凯恩斯主义革命,通过强化政府对经济与社会过程的介入或干预,一方面用来缓解周期性的经济危机,维持经济持续增长;另一方面也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

第二,建立完善的福利国家体系,由国家向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减缓社会分化程度,维护社会秩序。

福利国家最初是在俾斯麦时期的德国出现,但真正普及却是在20世纪30~50年代。按照安德森的论述,从福利支出的内容与性质来看,可以将福利国家制度区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即自由主义类型的福利国家制度、合作主义(法团主义)类型的福利国家制度和社会民主主义类型的福利国家制度。安德森对上述三类福利制度的特点进行了刻画。

(1)自由主义类型的福利制度。这类福利体系是以社会救助为主,辅之以有限的普遍性转移支付和有限的社会保险。福利支出主要是用来满足那些在市场竞争中失利的人群的最低生活需求。“在这种模式中,社会改革的进步严格地受限于传统的、自由的工作伦理规范:它有将福利限制到十分边缘的倾向,避免选择福利来替代工作。领取资格的规定因而是十分严苛的,而且时常伴随着烙印效果;给付通常是有限的。接着,国家不是消极地只保证最低水平、就是积极地补贴私人福利方案,来鼓励市场机制。”这种福利模式的原型范例有美国、加拿大和澳洲。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古允文译,台北:巨流图书公司,1999,第45页。

(2)合作主义类型的福利制度。这类福利体系以国家强制实行并给予一定资助的各种保险为主。这类福利制度将福利给付扩展到了每一个有工作的人身上,而不仅仅限于对在竞争中失利的人进行救助。但福利的给付是不平等的,“给付几乎完全依赖缴纳保费,也因而仰赖工作与就业”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古允文译,台北:巨流图书公司,1999,第40页。;福利给付的资格和水平都与受保人的工作年限及所缴纳的保费多少密切相联。因此,在这里,享受福利的“权利是明显地有条件限制的,亦即是劳动市场地位与财务缴纳的混合体,而且通常是依据精算的逻辑而来的”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古允文译,台北:巨流图书公司,1999,第75页。。这种模式最先是从德国发展起来,然后逐渐传播到整个欧洲大陆,比较典型的有德国、奥地利、法国、意大利等。

(3)社会民主主义类型的福利制度。这是由英国学者贝弗里奇首先提出来的一种福利模式,因而也叫“贝弗里奇模式”(the Beveridgetype)。它依据普遍性公民权利原则将福利扩展到每一个拥有公民权的人身上。“它提供一个基本的、平等的给付给所有的人,而不论其之前的薪资、保费缴纳或是成就表现。”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古允文译,台北:巨流图书公司,1999,第40页。“取而代之的是资格的界定乃根据他是否是一个公民或是该国的长期居民。”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古允文译,台北:巨流图书公司,1999,第76页。这种福利体系也因此被称为“人民福利”体系。瑞典、挪威等斯堪的那维亚诸国即是这种人民福利体系的最强烈支持者。

这三种不同类型的福利模式各有其不同的社会或政策含义:自由主义类型的福利制度,可以保留市场在资源分配中的主导地位,但也因此维持了社会的两极分化。因为在这种制度中,接受救助者不仅依然属于最贫困的阶层,而且还被打上了“被救助者”的社会烙印,同其他可以依靠市场收入生活的人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合作主义类型的福利制度,通过国家对各种保险的补贴支出在较大程度上限制了市场的作用,但它依然维持了较严格的社会不平等。而且,这类体系往往“对不同阶级与地位团体制定不同的方案,每个方案各有其明显独特的权利与特权,以设计来强调个人生命中的适当地位,因而巩固了工资所得者之间的分化”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古允文译,台北:巨流图书公司,1999,第42页。。因此,享受福利的“权利乃是附属于阶级与地位之上”, “国家强调维持既有的地位差异……并不注重再分配的结果”。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古允文译,台北:巨流图书公司,1999,第46页。社会民主主义类型的福利制度,则在相当高的程度上限制了市场在消费资源分配中的作用,实现了社会平等。在这里,“所有公民都被赋予类似的权利,不论其阶级或市场地位。因此,这个体系主要培养跨阶级之间的凝聚,亦即整个国家的凝聚”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古允文译,台北:巨流图书公司,1999,第43页。。这种体系的建立者“不允许国家与市场之间以及劳工阶级与中产阶级之间的二分情形,他们追求促进最大程度平等的福利国家,而不是其他体制所追求的最小需求的平等而已”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古允文译,台北:巨流图书公司,1999,第47页。

不过,安德森也指出,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哪一个国家是完全纯粹地属于上述类型中的某一种。现实生活中的福利国家实际上都是上述各种福利类型的混合体,只不过各种类型成分的比重有所不同而已。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古允文译,台北:巨流图书公司,1999,第76页。而从福利制度的历史演变趋势来看,19世纪早中期出现的福利制度主要是社会救助性质(自由主义类型)的;较后一点,19世纪后期俾斯麦在德国建立起来的福利制度则主要是国家强制社会保险(组合主义)类型的;而到了20世纪上半叶,各个国家所建立起来的福利制度则或多或少都带有不同程度的普遍主义性质。

第三,允许和支持社团建设,形成“社会伙伴关系”,缓和社会矛盾。“社会伙伴关系”或“社团主义关系”的建立,即从以阶级斗争为特征的劳资关系向以阶级合作为特征的劳资关系转变,其一般形式是在国家的监督下,将企业主和工人在企业和全国范围内组织起来,由这两大阶级组织的代表在必要的时候或定期通过对话、协商等形式,来共同讨论工作时间、工资增长和雇佣与劳动条件等一系列涉及劳资双方重大利益的事项,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符合双方长远利益的协议或行动方案,并共同监督和维护这些方案的具体实施和执行。

上述干预主义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发达国家的社会组织形式和运作机制。在这种社会组织形式下,整个社会的运作在很大程度上不再仅仅由市场机制去调节,而是不同程度地也要由政府和社群力量来调节。这种变化给西方发达国家所带来的积极效果之一,就是在不同程度上缓和了经济社会危机,使社会进入一个相对和谐的状态。这也是“二战”之后西方国家普遍出现一个相对稳定、相对繁荣局面的主要原因。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也大部分是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完成的。

然而,干预主义也并非一条毫无荆棘的平坦大道。和19世纪自由资本主义曾经面临的情况类似,在实施了将近半个世纪后,干预主义也开始面临一系列新问题,其中最主要也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所谓“滞胀”现象的出现。

所谓“滞胀”(stagflation),是指经济停滞和通货膨胀两种现象交织出现的一种情况。经济停滞和通货膨胀都不是干预主义政策出现之后才有的新现象,但两者结合在一起同时出现,却是一个在干预主义政策实施之后才出现的新情况。从理论上说,通过政府干预来恢复经济平衡增长的做法,既可以缓解萧条使经济恢复增长,也不应引发通货膨胀。然而,事实上,自20世纪40年代中期“二战”结束以来,甚至可以说自罗斯福新政实施以来,通货膨胀就开始逐渐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个常见现象。其原因大体可以简述如下:从理论上说,政府为扩大需求而产生的财政赤字可以在经济恢复繁荣之后通过增加税收和减少财政开支来消除,但实际上,一方面,由于增加税收总是易招致人们的反对,也由于自然限度的存在,即使是在繁荣时期,税收的增加以及税率也不可能无止境地提高和增加;另一方面,政府原本为扩张需求而实施的财政开支也有一些是难以削减甚至是会不断增长的,如政府提供的福利开支部分(任何现代政府提供的福利都具有较强的刚性,具有“能上不能下”的特点,民主制度下情况尤甚)。因此,当新增税收难以抵消财政赤字时,政府就只能另辟蹊径来降低赤字,最终可能倾向于采取的一个办法,就是推动或压迫银行实施与赤字财政相适应的货币扩张政策,通过增加货币数量的办法来弥补赤字,从而导致通货膨胀的出现。当这种办法成为一种常用措施时,通货膨胀也就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常态而且会日趋严重。此外,凯恩斯等人的干预主义政策往往以“充分就业”为目标,在“充分就业”目标没有达成之前,政府总是期待通过减税和增支的办法来推动经济增长,而不是通过增税和减支来减少财政赤字。通货膨胀成为经济社会生活的常态且日趋严重也就不足为怪了。

然而,这还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干预主义政策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经济逐渐趋于停滞。导致经济逐渐趋于停滞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点。

(1)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规制在不同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经营的自主权,降低了企业经营的灵活性,扰乱甚至破坏了市场机制对经济运行过程的调节作用,降低了企业活力。

(2)福利国家制度给经济带来了日益沉重的负担,也使国民经济逐渐失去效率。一方面,福利国家需要依靠税收来维持“杀富济贫”效应,降低了企业的税后收益率与资本形成率,影响了企业发展的后劲;另一方面,民主社会中福利具有的刚性特征导致了居高不下的政府财政赤字,逐渐引致了持续且日趋严重的通货膨胀。在实行累进税制的情况下,日趋严重的通货膨胀又会通过提升企业和个人的名义收入而自动增加税负,降低企业和个人的边际税收收益率,从而进一步降低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和个人的劳动积极性;此外,严重的通货膨胀也会由于低估折旧费用而夸大企业利润率,从而不合理地增加企业税负,降低企业的资本形成率;货币不断贬值也会降低个人储蓄的积极性;等等。所有这些后果都会降低整个经济运行的动力和效率,导致经济逐渐陷入停滞状态。

(3)劳资协商工资制度导致了工资的刚性,提高了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工资成本,降低了企业运作的灵活性和企业家投资的积极性。

上述这些情况,都导致了经济运行效率的下降,最终使得经济逐渐陷入停滞的局面。日益趋高的通货膨胀和逐渐严重的经济停滞结合在一起,就构成了战后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个特殊景观——“滞胀”现象的出现。这种“滞胀”现象的出现又进一步引发了一系列不利于西方发达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后果。例如:制造业资金外流,导致本国经济的“去工业化”;传统制造业部门中企业大量关闭,工人大量失业,贫困人口增加,社会动荡不安;作为上述两个现象的结果,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政府税收减少,在某些城市甚至出现了政府破产现象。往常的社会福利水平难以维持,同时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事业的资助也大为减少,从而促使这些领域不得不更多地走向和面对市场。

和19世纪面对各种危机时的那些思想家们一样,面对这些新的经济、社会问题,西方发达国家里的思想家们也围绕着这些问题的起因和对策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也同样形成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出现了新自由主义、新社会主义、新干预主义、第三条道路等众多理论流派。在实践方面,面对日益严重的危机,西方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采用了“去干预主义”的政策。这一政策首先出现在撒切尔首相执政的英国和里根总统当政的美国,形成了所谓的“撒切尔主义”和“里根主义”。二者共同的理论基础是“新自由主义”。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减少国家对经济与社会过程的直接干预,提高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具体措施包括:减少政府对企业和市场的规制;将国有企事业机构私有化,降低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降低税率以增加企业在资金占有和使用方面的自主性。②改革福利国家,降低政府财政支出中用于提供社会福利的比重。③减少对工会组织的支持,增加资方的权力和鼓励资方“灵活使用劳工”,等等。这些改革措施的基本倾向就是要弱化甚至消除干预主义政策,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社会运作重新接受自由放任主义市场机制的调节。毫无疑问,在这种情境下,西方发达国家的社会建设机制也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向市场机制回归。当然,由于各种原因,西方社会实际上不可能完全转变到19世纪那种早期自由主义的状态上去:政府不可能重新变成19世纪那样的小政府,福利国家体系也不可能彻底瓦解,劳资谈判制度也不可能完全抛弃。因此,我们可以把这场改革看作是对干预主义发展战略及其社会体制的一种反思和调整,把它所促成的经济社会运行体制称为“弱干预主义”体制。

市场机制的回归在西方发达国家引发了新一轮关于“国家”和“市场”之间关系的争论。新自由主义者们坚持认为政府干预只会使经济社会形势变得更为糟糕,只有回归市场机制才能够使西方经济重归繁荣、社会重归有序。干预主义者或福利国家的拥护者们则坚持认为只有政府干预和福利国家制度才能够保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繁荣。当这两种立场相持不下之际,一些介于这两种立场之间的新理论立场出现了。这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第三条道路”“公民社会”等理论立场。人们期待通过这些新的理论立场,来找到一条可以有效解决“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问题的方案,使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这两大目标能够同时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