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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国家免检”产品可以出现在广告语中吗?
答:为了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避免各种重复性的检查,减轻企业的负担,我国自2000年开始实施产品免检制度。申报免检资格的企业,其产品必须达到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质量保障体系健全等条件,经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3次以上抽查合格后,才能确定为免检产品,“国家免检”曾是企业产品的一块金字招牌。但是一些企业为降低成本,不惜以次充好,假借免检招牌逃避检查,生产出来的假冒伪劣产品堂而皇之地进入市场,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了《关于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工商局发布《关于禁止在广告中使用“免检”内容的通知》,要求工商执法人员加强对广告中涉及质量免检内容的监测检查,对广告中出现“国家免检产品”等涉及质量免检内容的,责令停止发布。由此,“国家免检产品”不再是企业产品的保护伞,只有生产质量过关的产品,企业才能立足市场,赢得消费者的信赖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