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岛两岸“共同家园”示范区的构建战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现实研究文库)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三章 两岸共同家园建构的理论考察

第一节 区域和区域经济一体化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全球经济日益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区域与区域之间的合作越来越紧密。但是由于区域之间存在着各种阻碍合作的因素,因此建立和完善区域之间的市场机制并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必须要打破现有的经济发展模式,以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在全球涌现,形成了一股强劲的新浪潮。这股新浪潮推进之迅速、合作之深入、内容之广泛、机制之灵活、形式之多样,都是前所未有的。21世纪以来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不仅反映了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新特点,而且反映了世界多极化曲折发展的新趋势。

一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提出

(一)区域的概念界定

对于“区域”,经济学、地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等不同领域的学者都有各自不同的回答。一般而言,区域具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就其自然属性而言,是指在一定的地理空间内,通过内部组成的连续性与均质性等自然地理特征进行划分,区域内部表现出明显的相似性,而区域之间则具有显著的差异性。如美国地理学家哈特向(R. Hartshorne)认为,“一个‘区域’是一个具有具体位置的地区,在某种方式上与其他地区有差别,并限于这个差别所延伸的范围之内”。有关区域社会属性的定义更是众说纷纭,有学者以行政单元作为规范,有学者则以人类群落进行划分,等等。而美国经济学家弗里茨·马克鲁普(Maehlup Fritz)则将其解释为主权国家或其内部的各地区,这种观点在学术界达成共识。

经济学中关于“区域”的概念迄今尚未有明确的定论,目前为国内学者所广泛认同的概念界定来自埃德加·胡佛,他认为“区域是基于描述、分析、管理、计划或制定政策等目的而作为一个应用性整体加以考虑的一片地区,它可以按照内部的同质性或功能一体化原则划分”。胡佛的这种提法概括出了区域的内涵,不仅适用于经济领域,还可以扩大化地应用于整个社会领域,甚至可将其自然属性也囊括入内。这一定义在不忽视区域最突出的“同质性”和“一体化”特征的基础上,给予了充分的“随意性”,使这一概念的界定不至于受局限。

(二)一体化的概念界定

“一体化”(Integration)一词来源于拉丁文“integratio”,原为“更新”“修复”之意。根据《牛津英语大词典》的解释,“一体化”含有“将各部分结合成一个整体”的意思。“一体化”的过程既涉及国家间的经济,亦涉及整个社会的政治、法律、文化等其他方面,是一个全面互动的过程。

“一体化”涉及面广,不仅被生态学家经常使用,而且其性质也被进化论学者阐释为“通过部分的结合所出现的全部新的性质”。同时,在企业中,它亦被广泛地应用,如物流一体化、产运销一体化、横向一体化、纵向一体化,等等。1931年,“一体化”一词最早用于经济意义上,瑞典经济学家埃利·F.赫克歇尔在其所著的《重商主义》一书中,提出“经济一体化”就是“将各个独立的经济体结合成为一个更大的经济区域”。但需要说明的是,直至1953年,在国际经济学中仍未直接出现“经济一体化”一词。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念界定

关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定义,国内外经济学家都有着各不相同的表述。其代表性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1.政府作为经济一体化中不可缺少的主体的观点

经济一体化概念最早是由荷兰经济学家丁伯根(Tinbergen)在1954年提出来的。丁伯根认为经济一体化就是通过相互协调与统一,消除阻碍经济有效运行的行为因素,建立最适宜的国际经济结构。丁伯根在其经济一体化的概念界定中,特别强调了政府在经济一体化中的作用。他在分析生产要素流动性与政府机构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将经济一体化区分为“消极一体化”和“积极一体化”两个部分。他认为,“消极一体化”就是消除歧视和管制制度,引入经济变量自由化;而“积极一体化”则是运用强制力量改造现状以求制定一种新的自由化政策和制度。

1968年,约翰·平德(John Pinder)参照《简明牛津词典》的解释,对经济一体化进行了界定:一体化是将各个部分合并成为一个整体,并区分了“消极一体化”和“积极一体化”两个概念。他认为“消极一体化”就是取消消极贸易歧视,“积极一体化”则是形成和运用协调的、共同的政策以实现除取消差别待遇以外的经济和福利目标。尽管丁伯根和平德分别是以政府的行为和目标为划分标准,但他们均承认政府机构在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

2.经济一体化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种“状态”的观点

1961年,美国经济学家巴拉萨(Balassa)提出来的经济一体化既是一个“过程”又是一种“状态”的观点,目前被学术界普遍接受和广泛引用。巴拉萨在丁伯根关于经济一体化概念界定的基础之上,提出:“我们建议将经济一体化定义为既是一个过程(a process),又是一种状态(a state of affairs)。就过程而言,它包括消除各国经济单位之间差别待遇的措施;就状态而言,它表现为各国经济之间各种形式的差别待遇的消失。”他认为,经济一体化就是指产品和要素的移动不受到政府的任何歧视和限制。但巴拉萨关于经济一体化的定义主要是从行为或手段的角度来描述经济一体化的,并没有指出经济一体化的目的或效果是什么。

3.以“目的”定义一体化的观点

1961年保罗·斯特里坦(Paul Streeten)认为:“一体化不应该按手段(自由贸易、统一市场、可兑换性、自由化等)来定义,而应该定义为目的——平等、自由、繁荣。”

4.以“手段”定义经济一体化的观点

与斯特里坦相反,彼得·罗伯逊(Peter Robson)则将经济一体化看做一种手段,他认为经济一体化就是在体制上使各独立的国民经济单位组合成更大规模的经济集团或共同体。而且,罗伯逊还特别强调区域经济一体化应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①在某种条件下,成员国之间歧视的消失;②维持对非成员国的歧视;③成员国之间在企图拥有持久的共同特征和限制经济政策工具的单边使用上有一致的结论。

在国内,近年来学术界对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的研究日渐增多。其中,关于经济一体化的概念界定以伍贻康和周建平教授的阐述较具代表性。他们认为,经济一体化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产品和生产要素可以无阻碍地流动并实现经济政策的协调,一体化程度的高低是以产品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差别或范围大小来衡量的,从而区域性国际经济一体化组织也有不同的形式”。

从上述经济学家给出的定义来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质就是生产要素不断趋向自由流动的一个动态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的每一个阶段,则表现为具体的生产要素流动程度的一种状态。综上,笔者认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地缘相邻或相近的国家或地区集团,为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及利益最大化的目标,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组合成为更大规模的经济集团或共同体,其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

二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

(一)按照经济上结合程度的不同区分

1.优惠贸易安排(Preferential Trade Arrangements, PTA)

即在实行优惠贸易安排的成员国(关税区)之间,通过协议或其他形式对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规定较为特别的关税优惠或非关税方面的优惠。它作为经济一体化中最松散且最低级的组织形式,仅仅是对一体化前成员间的贸易壁垒有所削减,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形式中消极且不完善的一种。

2.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Areas, FTA)

是指各成员体之间相互取消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但仍保留对非成员体的贸易政策,从而建立起来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北美自由贸易区即为此种形态的典型。不过,这种组织形式不仅尚未消除区内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障碍,而且区内区外的差别待遇也容易造成竞争优势的扭曲。

3.关税同盟(Customs Union, CU)

作为比自由贸易区更高一级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它在取消区内成员体间的贸易壁垒的基础上,对外实行统一的关税或其他贸易措施。关税同盟虽然解决了成员体之间商品自由流动的问题,但各国国内的限制措施成为横亘在各国贸易间的障碍。

4.共同市场(Common Market, CM)

是成员体在实现关税同盟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的一体化组织形式,在共同市场内,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实现了自由流动,与此同时,成员国间的货币制度、技术标准、汇率波动范围、金融市场管理法规等方面也进一步统一。位于区域内的厂商可以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需要,区内区外的差别待遇被进一步拉大。1967年成立的欧洲共同体就是共同市场的典型之一。

5.经济同盟(Economic Union, EU)

是指实行共同的对外关税,实现商品、要素的自由流动,并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以及其他经济政策方面达成进一步的协调统一,使一体化程度进一步深化,甚至延伸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更高层次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形式。

6.完全经济一体化(Complete Economic Integration, CEI)

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高形态,目前世界上尚未有能够达到此等高度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完全经济一体化在经济同盟的基础上更具统一性,换言之,这个时候的国家经济边界完全消除,超国家机构得以建立并拥有权力在区内推行一致的经济政策,进一步实现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协调乃至统一。

(二)按经济一体化的范围划分

1.部门一体化(Sectoral Integration)

是指成员国间就一种或几种产业(或商品)形成内部市场,或是达成共同的经济联合协定。例如,1952年成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和1958年成立的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均属于部门一体化的形式。欧洲煤钢共同体通过建立共同市场,逐步取消成员体间煤钢类产品的进出口关税和限额,并建立起超国家性质的“协调机构”对共同体内的国家、企业和个人进行约束,负责调节各成员国的煤钢生产、规范价格、控制投资、协调原料分配,以及企业兴办和合并等。

2.全盘一体化(Overall Integration)

是指使区域内各个成员国所有的经济部门一体化的一种形态,它和部门经济一体化的差别在于:一体化的范围发生了变化,即从单个或几个部门扩大到了所有的部门。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全盘一体化是部门一体化的延伸。欧洲经济共同体及其后的欧盟就是全盘一体化的典型。

(三)按参加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划分

1.水平一体化(Horizontal Integration)

即经济发展水平相同或相近的国家所形成的经济一体化形态,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发达国家间组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可称为“北-北”型经济一体化组织。具有相似价值观念、政治体制和文化传统的各发达成员体在生产国际化基础上建立起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体之间的生产力水平、分工水平、货币市场发展程度、经济运行机制等均处于较高的层次上。典型的例子有1958年成立的欧洲经济共同体。

(2)发展中国家间组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可称为“南-南”型经济一体化组织。1993年成立的中美洲自由贸易区是该一体化类型的代表之一,它的建立是成员体借助一体化组织平衡地区经济发展从而实现工业化目标的途径。一般而言,这种“南-南”型经济一体化组织是各成员体本着自力更生的原则,在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下,为进一步加强区域经济合作而组建的。

2.垂直一体化(Vertical Integration)

即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国家所形成的经济一体化形态,一般是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建立起来的。1994年1月1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生效和实施,标志着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联合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这也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南-北”型经济一体化组织。20世纪80年代后陆续萌芽和开展的垂直一体化尝试,使得世界各区域经济获得了更深入的交流与发展。

三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效应分析

(一)福利效应

1.区内的福利效应

要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区内成员国产生的福利效应,可根据一体化的程度以及对各专家学者研究的梳理,从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和共同市场这三种具有代表性的经济一体化组织形式进行归纳。

(1)关税同盟内的福利效应。这一效应分析主要以瓦伊纳(Viner)的关税同盟理论为基础,他在1950年指出,建立关税同盟可能使成员国增加福利也可能蒙受损失。盟区内成员国的净福利大小取决于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二者的共同作用,若二者差值为正,表明盟区内的福利得以增加;若二者差值为负,则表明盟区内的福利有所损失。

(2)自由贸易区内的福利效应。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不可避免地产生贸易转移效应,造成理想中的成员方和世界的福利降低。但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产生极大的贸易创造效应,带来现实中成员方消费者的福利和世界的整体福利一定程度的增加。

(3)共同市场内部的福利效应。共同市场建立后,生产要素能够在区域内得到最大收益的配置,而基于现实因素的限制,劳动力这一要素并非会因此产生大规模的流动。与此同时,资本的自由流动将使得区域内各成员体的边际生产率趋于相等,有利于提高区域内成员体的福利水平,但其福利的增加在区域内的分配可能是不均衡的。

2.区外的福利效应

不论是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抑或是共同市场的建立,在贸易转移效应的作用下,经济一体化都将对非成员国的福利效应产生负面的影响,降低其福利水平。

(二)规模经济效应

处于封闭状态下的各国由于市场划分过细、缺乏弹性,只能够在狭小的市场条件下发展经济,而不能分享规模经济所带来的利益。但是,通过一体化的过程,使孤立分散的一个个市场结合成一个共同的稳定的大市场,不仅能够降低外部市场的不确定性,同时还能够产生规模经济效应。

规模经济效应是区域经济一体化动态效应的一个方面,在规模经济条件下,区域经济一体化不仅存在着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同时还存在着成本下降效应和贸易抑制效应。成本下降效应包含两个内容:一是消费效应,即一体化区域内成员国消费者的消费增加;二是生产效应,即区域内生产者能够以较低成本进行生产作业。贸易抑制效应是指原本可以以较低成本进口的产品因为一体化的缘故而不得不在区域内以高成本进行生产,它属于规模经济的负面效应,将会给成员国带来福利损失。

欧盟可以作为借助规模经济效应取得重大发展的典型。统一的大市场使得欧盟能够对区域内的国家资源进行最优配置,并通过规模经济效应进行资源、产业的重组,以促进欧盟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凝成一股整体力量,在国际力量格局中彰显自己的地位。

(三)竞争效应

在经济一体化组织建立之前,狭小而又缺乏弹性的市场虽然能够保护国内利益,但由于形成了高成本、低效率和高垄断利润的恶性循环,无法实现规模经济和大批量生产带来的利益。而在经济一体化组织形成以后,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贸易可以自由进行,各成员国的厂商面临着空前激烈的竞争。市场竞争的加剧可以提高经济效率,使经济资源的分配也趋向于最优配置。正如提勃尔·西托夫斯基(Tibor Scitovsky)和德纽(Deniau)所说的,通过一体化组建成的大市场,使得机器设备得到充分的利用,最新技术得到大规模、专业化的应用,不仅能够产生规模经济效应,获得技术利益,还能够创造激烈的竞争环境,在共同市场或贸易自由化条件下的激烈竞争之中,打破“小市场与保守的企业家态度的恶性循环”,迫使企业摒弃旧的生产模式,进而向大规模生产转变。可见,区域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竞争将会改变垄断的低效率、降低成本,为企业注入新的动力。简而言之,它将有利于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技术的进步,促进区域内经济进入良性循环。

(四)交易成本效应和资源配置效应

交易成本效应,是指在一体化区域内的各个成员体,可以分享一体化所带来的使各类交易成本降低的利益。资源配置效应,则是指减少或改变各种约束资源自由流动和配置的因素,以有易无,产生专业化的效应。

在区域经济一体化尚未形成以前,于有形无形之中存在着繁杂的交易成本。一是各式各样的关税与非关税壁垒,较高的贸易壁垒成为地区间自由贸易的阻碍;二是成员体间需要对一系列的贸易、投资等活动采取管理措施,从而增加了一定的行政成本;三是需要进行跨区贸易的厂商为了贸易的顺利进行,需要花费一定的信息搜寻成本用以了解烦琐的行政管理手续和各式程序;四是因掌握和履行手续而产生的费用和时间成本也在交易成本的范畴之内。

而在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区域内成员体之间不同程度地取消了各种贸易壁垒,同时对经济政策进行了一定的协调,各厂商在区域范围内对生产和销售活动重新进行安排,使资源在经济一体化市场内部重新配置。总体而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能够提高资源配置及其使用效率,降低各类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