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景观:基于黔东南乡村旅游实践的叙事(光华公管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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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分析视角及研究框架

一 分析视角

马克思主义理论主要从物化、商品化和人的异化等角度描述资本主义社会的霸权性统治地位,马克思、卢卡奇、马尔库塞、德波、波德里亚等学者从不同角度描述出了资本主义社会异化的特质。卡尔·马克思本人从商品社会入手分析了资本对人的异化问题,即由人所生产出来的物反过来成为统治人的工具。而后卢卡奇从物化的角度继续论述了人与产品、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物化。德波对马克思关于商品化理论的进行了进一步推进,他从消费的角度论述了表征和形象在资本主义高级发展阶段的控制形式,虚假的需求通过不论是集中的、弥散的还是综合的景观的权力形式而得以表达,人在其中丧失了批判和抵抗的力量。他描述出异化的新阶段,“资本变成一个影像,当积累达到如此程度时,景观也就是资本”〔法〕居伊·德波:《景观社会》,王昭风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第49页。,他在一个更抽象的层面提出了异化问题。而波德里亚则更向前推进一步,他从“符号—交换—价值”的角度论述了资本主义的仿真性,认为商品的发展是建立在符号和价值的基础之上的,没有主客体之间的分离,资本主义是一个没有社会意义的和更加抽象的社会,符号向社会领域全面渗透。波德里亚的工作可以被看成是对马克思和德波所描述的抽象化过程的灾难性余波做出评价的一种尝试。此外,阿多诺、马尔库塞等学者也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物化或异化论题。但他们的研究都是建立在马克思关于商品社会和物化论的基础之上的,无论是从生产的角度还是从消费的角度,无论是商品社会,还是景观社会抑或是仿真社会,其本质都是商品化的过程,是一个商品奴役人的异化过程。

本书延续马克思主义的学术批判路径,采用政治经济学和日常生活政治的分析方法,批判和反思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本书从微观和宏观的角度分析了景观是如何被制造出来的,涉及旅游场域中资本、权力和文化间的政治经济学关系,是对马克思主义商品化批判理论的本土化和经验性解读,深化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乡村旅游研究论域中的运用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在乡村旅游议题中的延续。因此,采用此理论视角对乡村旅游展开的分析具有深刻性。这样,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批判和反思“乡村旅游是什么”的元问题,就突破了当前对乡村旅游问题解释的乏力感,构建出新的解释框架,进一步丰富了乡村旅游研究的相关理论。马克思主义者分析了景观过程对人的管控和异化的一面,并未看到作为主体的人,无论是当地人还是游客,都在反景观制造过程中发挥一定的能动性作用。他们将游客和村民打包处理并作为一个整体性的被动体来看待,而未将游客和村民对资本和权力的反抗与斗争纳入分析范畴中,从而遮蔽了当前乡村旅游村寨十分复杂的基层情况。此外,本书对文化的批判和否定也从马克思最开始的政治经济领域转向文化和日常生活领域。本书提出的“制造景观”概念具有深度的理论意蕴而又体现出中国乡村复杂又特殊的情况。本书中的景观类似于商品,制造景观就相当于生产商品,其核心要义是:景观制造是景观按照权力和资本所认定的工业化、理性化和城市化的文化消费观念而生产出来的文化景观。“制造”一词较好地表达出政府和市场将传统文化从地方场景中置换出来而形成的一种新的消费文化景观的特性,文化已经不是基于地方场景生产而为当地人生活服务的一套生活方式,同样也不是按照游客对异域社会想象的叙述,而是按照资本自身价值增值的需求生产出来的消费景观,是在消费主义诱导下的虚假需求而非真实需求的基础上制造出来的。简言之,在一种文化消费观(他群文化的奇特性)的引导下,资本依照工业化大生产的模式,制造出一些旅游景观,来单向度地满足外来游客的消费需求。景观制造过程涉及权力、资本和文化之间的相互作用,当地人和游客的乏力反抗也不可忽视,因为这一股力量或许可以开启未来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征程。

二 研究框架

本书在文化商品化理论的指导下,基于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视角来批判和反思乡村旅游开发中涌现的诸多问题。在研究框架上,本书着重分析自然物—人造物、内部社区—外部游客、传统—现代、文化—商品等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同样也贯穿于整本书中。在自然物与人造物的关系方面,自然物是基于地方场景基础上自然而然的一种文化和生活方式,而人造物则是经过现代化工具打造后而形成的一种新东西,由自然物向人造物的转向是自然物逐渐脱离原本意蕴的过程。内部和外部的关系是指原本由本地人来开发乡村旅游,现在却变为由权力和资本按照资本增值目标来开发,而这样的开发方式必然偏离文化原有的发展路径。在传统跟现代的关系层面,传统的一些因素被现代手段所替代,而并非是传统的再造和复苏。而以上的这三对概念,可以统合在文化与商品这一对具体的关系形态中。本书将景观等同于商品,文化向商品的转化过程就是景观化的过程,这是文化逐渐脱离本身内涵的过程,因此,这必然得不到当地人的认可。

在具体的分析框架上,采用“权力(县级政府)—资本(企业)—当地人—游客”四维分析框架。乡村旅游涉及政府、市场、旅游者和当地居民等不同的行动主体,因此,应将这些不同的行动者纳入其中。乡村旅游地的开发是由国家对旅游地进行“确权”(开发权)后,便交由市场(资本)来进行的具体化打造,最后乡村旅游地笼罩在景观社会的统治秩序中。在景观社会中,村民和游客发生了分化,一部分游客和村民对景观社会持有赞同的态度,这会大大加速景观社会的形成;而另一部分人则对其进行反抗,这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延缓景观社会的成型。少数民族村寨社会演变为景观社会的实践正是这些不同的力量相互作用的产物。基于此,本书将在“权力(县级政府)—资本(企业)—当地人—游客”的分析框架下展开论述。在此框架中,政府主要指的是县级政府。在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乡镇一级政府因没有多大权力资源而被排除在外,市级政府由于距离太远而鞭长莫及,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旅游开发扮演着奠定旅游开发的号召者角色,而县级政府成为直接的操作者和策划者。县一级政府会落实中央的政策,他们本身也会出台相关条例和政策来推动乡村旅游地的开发。因此,县级政府往往成为在旅游地进行开发确权后的宏观指挥长官。在县级政府对旅游地进行开发确权和奠定宏观色彩后,便将其交由资本进行打造,即成立专门的旅游企业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对旅游地文化、习俗和传统等进行打造。因此,县级政府和企业便成为景观社会的两大制造主体,相互交织出现在开发的整个过程中。在旅游目的地,还涉及当地人和游客这两大群体。当地人是当地文化的持有者,当地文化及生活方式是他们长期栖居的结果。因此,对当地人的分析还应包括对当地传统、文化、惯习、行为和生活方式等的分析。游客作为外来者,是到异地进行短暂旅游的栖居者。总之,无论是游客还是村民,他们对景观社会的态度和行为显然已分化为默认和反抗,这种分化的态度和行为会在一定程度上加速或延缓景观化的过程。

总之,本书将研究框架定位于四类不同的关系形态中,即自然物和人造物、内部和外部、传统和现代以及文化和商品,前三者都可以统合在文化和商品这一对关系形态中,文化商品化理论同样也是本书的理论对话点。景观社会的形成是在权力、资本、当地人和游客四种力量相互互动中发生的。这种分析框架规避了单纯强调市场或国家的一元分析框架,或国家—社会、国家—市场和市场—社会的二元分析框架,抑或是国家—市场—社区的三元分析框架。该分析框架一方面能够呈现不同的主体在旅游场域中的博弈,凸显旅游研究中行动者的关联性;另一方面能够容纳中国乡村社会尤其是少数民族社会较为特殊和丰富的事实。因此,此框架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见图1-1)。

图1-1 本书的分析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