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真理论中一个没有解决的矛盾
越来越多的人相信真理没有阶级性,但大家依然把真理当作一种认识,这就存在一个矛盾,既然人类世界至今还在阶级对立之中发展,又如何能断定真理性的认识竟没有阶级性呢?面对这一矛盾,不少同志只限于在所谓真理的内容上做文章,其实没有完全解决问题,逻辑不通,不能得出必然的结论。要完全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重新研究真理的定义,否则难免陷于理论的混乱,自相矛盾。
一 真理和认识
黑格尔有个“真理的有名的规定”:“真理是对象和认识的一致”,或者说“真理是客观和主观的一致”。这个规定本身并未指明究竟是一致于主观,还是一致于客观。黑格尔把一切事物都当作“绝对观念”的体现,主观和客观自然一致于“绝对观念”,“绝对观念”就是他的真理。但“绝对观念”实际只是他自己的哲学体系,他自己的思维,他认为“只是在思维中才有客观和主观的真正一致”,这就透露了他的“一致”说的唯心主义本质,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的,“这种哲学的结果——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是采取了唯心论的颠倒的形式”。黑格尔所持的客观唯心主义的真理观,是一种神秘化了的主观真理论,但他对真理的规定却可以为任何一种哲学派别所利用,主观唯心主义者可以从一致于主观的解释来运用这一规定,唯物主义者可以从一致于客观的理解来对待这一规定。这一规定的不确定性使有些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家把它搬来当作真理的定义,其实这种不确定性恰恰说明它不能直接用来表达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
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是彻底的客观真理论。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与《哲学笔记》中说明,“有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类的真理”,“真理就是由现象、现实的一切方面的总和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构成的”,谈到“认识达到客观真理”,“科学的思想体系和客观真理、绝对自然相符合”。马克思主义说真理就是说客观真理,就是指客观存在和客观规律,就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或者说客观存在的发展规律。真理和认识不同,真理是离开主观因素而客观地存在着的,是客观的东西;而认识则离不开主体,它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正确地或歪曲地反映客观的存在。正确的认识符合真理,错误的认识违背真理。人类能够认识真理,真理可以成为认识的内容,但认识在主观领域,真理在客观领域。
有的同志说:“所谓真理,就是指主观对客观的正确反映,是人的思想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科学知识。”或者说:“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里的正确反映。”这就是说,真理由两个因素形成,一个是主观因素,一个是客观因素。由此必然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一,没有人就没有真理;第二,当“人的思想”或“人的意识”还没有正确反映客观之时,也没有真理;第三,只要大家都闭上眼睛,无视客观实际,真理也就不存在了。可见这等于承认真理对主观的依赖性,归根到底要走向主观真理论。
有的同志把客观真理解释为“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在他们看来,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由于他们把客观真理当作“真理的内容”,就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真理,一种存在于思想意识,一种存在于客观世界,一种真理离开主体就消灭,另一种真理则可以离开。按他们的意见,真理和客观真理还有历史的差异,因为人们是通过实践来认识事物的,所以在他们那里任何真理总是产生于相应的客观真理之后。例如,地球绕太阳运行,月亮绕地球运行,这是客观规律。我们把它称为真理的就指这一客观事实,因为它是客观存在的,所以说它是客观真理。但在上述同志看来,称之为客观真理的指这一事实,而称之为真理的则指人对这一事实的正确认识,这就是说,关于太阳、地球、月亮位置关系的真理不是产生于这三个天体形成之时,而是产生于近代科学证实了这种关系的时候。这样区别真理与客观真理,显然是对客观真理论的曲解。
《简明哲学辞典》说真理是“概念、观念与客体的一致;正确反映客观现实的知识”,客观真理是“客观世界、客观现实在人们意识中,在科学原理中的正确反映”。有许多同志都是这样把真理和客观真理同归于意识领域,而不是归于客观领域。按这种意见,无论何种真理离开认识的主体都要消灭,实际是对客观真理论的否定。
真理究竟是客观的规律还是主体的认识,问题不在于看人们怎样去规定它,因为概念的规定并不能说明自身的正确性,它只有符合客观实际,并同整个理论体系一致时,才能看作是正确的。既承认真理不依赖于主体,又把真理归于主体的认识,这怎么能成立呢?
二 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
对立统一是宇宙的普遍规律,任何一种具体的真理都有矛盾的两个方面,一方面,它的存在是客观的,是宇宙物质运动总过程和总规律的组成部分,所以是绝对的;而另一方面,它的范围是有限的,是某阶段或某方面的规律,所以又是相对的。无论什么真理,就相对性一方面讲,它是相对真理,就绝对性一方面讲,它包含着绝对真理。绝对真理指宇宙世界的实在性和总体规律,相对真理指具体过程的条件性和部分规律,绝对真理由相对真理构成。例如,物质由分子组成,分子由原子组成,这是客观真理,一方面,它是关于物质结构的绝对真理的组成部分,包含着绝对真理;而另一方面,它远不是整个物质结构,所以又是相对真理。
毛主席说:“马克思主义者承认,在绝对的总的宇宙发展过程中,各个具体过程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因而在绝对真理的长河中,人们对于在各个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具体过程的认识只具有相对的真理性。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这里须将具有真理性的认识同真理自身区别开来,把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关系当作物质运动自身的规律,而不是认识过程产生的现象。
恩格斯《反杜林论》分析了思维的“至上性”和“非至上”,那是指人类的认识能力和认识过程。思维的“至上性”指人类能够正确反映客观存在,认识绝对真理,就这方面讲,人类认识能力是无限的,人类思维本性是绝对的。思维的“非至上”指任何正确认识都不是一次完成的,客观世界的完全认识不是某些人或某几代人所能实现的,就这方面讲,一个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一定时期的知识是相对的。思维的“至上性”或绝对性和“非至上”或相对性产生于人类认识的发展过程,不同于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例如,人类关于物质结构的认识有绝对性和相对性,而物质结构则有它自身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列宁说:“承认客观的即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真理,也就是这样或那样地承认绝对真理”,“我们的知识向客观的、绝对的真理接近的界限是受历史条件制约的,但这个真理的存在是无条件的,我们向它的接近也是无条件的”。这些话实质上已经说明了认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同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联系及区别。
《简用哲学辞典》说: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反映着认识客观现实的历史过程的两个哲学概念”。许多同志都把它们当作从“认识真理的过程”产生的东西。按照这种意见,离开人就连任何相对真理也不可能存在,更不会有绝对真理,这是违背客观真理论的。
物质运动的发展是无限的,人类认识的发展也是无限的,这是两个既统一又不同的过程。人们通常习惯上说的发展真理不过是发展对于客观真理的认识,而真正的真理发展则在于物质运动自身的发展。规律是物质运动本身的属性,一定的规律产生于物质运动所达到的一定阶段和一定条件下,它不会事先存在于什么神秘的地方,不能由思维创造出来“放到事实中去”,而是当物质运动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新的条件时,就会产生新的规律,也就是新的真理。人类靠世代的经验积累和科学成就不断发展自己对于宇宙的认识,同时也随着宇宙本身的发展而不断研究新事物、新问题。人类就是这样通过对无数相对真理的认识,来不断发展对于绝对真理的认识。
三 阶级和真理
人们的阶级地位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认识,但真理既然是客观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所以真理本身是没有阶级性的。
有的同志把真理看作“思想”、“意识”的东西,根据“在阶级社会中,人们对真理的认识、解释和运用是受着阶级的影响和制约的”,推断真理“是有阶级性的”。其实,人们的阶级立场对认识的影响,思想的阶级性,并不等于真理有什么阶级性。剥削阶级的偏见限制着他们认识真理的能力,而且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还常常故意歪曲真理。这是剥削阶级的立场对于自身的作用,并不是什么真理的阶级性发生影响。无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完全一致,只有无产阶级才能全面认识社会和自然的真理,自觉掌握社会发展的方向,最有效地改造自然。但无产阶级只是通过三大实践从客观事物开发真理,并不是可以随心所欲凭主观想象制造真理。这里也是人的阶级立场问题,而不是什么真理的阶级性问题。至于所谓“资产阶级的真理”之类,不过是政治和文学的讽刺。如果承认不同阶级有不同的真理,那么同时就得承认各人有各人的真理,任何胡说八道便通通是真理了,那显然是错误的。
有的同志说:“自然科学中的真理……不是反映某个阶级的利益、只为某个阶级服务的”,“社会科学的真理则和自然科学有所区别”,“社会科学理论,总是反映着一定阶级的利益,并为一定的阶级服务的,因而具有强烈的阶级性”。这里在提法上出现混乱。其实,作为科学理论,无论关于社会的还是关于自然的,都有世界观问题,都有阶级性;而作为真理,则无论社会的还是自然的,都是客观的,都没有阶级性。我们说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指它代表着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是无产阶级的革命理论。我们又说马克思主义是真理,则指它表述了真理,是具有真理性的认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性和它的真理性是两个问题。大家经常说,毛泽东思想是无产阶级的伟大真理。这是广大群众以无产阶级感情,同时歌颂毛泽东思想的阶级性及其真理性两个方面,不能说真理本身有无产阶级属性和资产阶级属性的区别。
林彪、“四人帮”打着阶级分析的旗号,颠倒敌我关系,把自己封为“无产阶级革命派”,而不与他们同流合污的人则被指责为资产阶级的代表。他们实行的是极端的主观真理论,他们衡量真理的标准是主观的想象和宗派的好恶。任何阶级任何人的主观意志都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因为理论是否符合实际,本身是需要证明的。所谓检验真理,就是证实客观规律。由于实践有直接接触客观世界的特性,而且只有实践具有直接现实性,所以它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人类在世代延续的无限实践中不断地发现真理,检验真理,认识宇宙。
我们不能满足于真理的现成规定,因为它有明显的缺陷,造成理论的含糊、不彻底,思想的迷惑、混乱。我们应当用马克思主义的完整体系来考察这一问题,进一步划清客观真理论同主观真理论的界限,以便更有效地进行革命和建设,促进社会发展。
197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