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英国贵族地产开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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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论

土地作为人类“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1],一直是19世纪以前英国社会最重要的财富形式。而英国土地的很大一部分,或者说全国可耕地中最大、最好的部分常常掌握在贵族手中。起源于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英国贵族至今已有千余年的历史,其间大致经历了军事贵族、封建贵族、资产阶级贵族、工党贵族四个发展阶段。[2]作为统治阶级,英国贵族占有大量土地,他们对土地的开发史与贵族本身的历史一样长久,他们在经营开发土地的过程中不自觉地推动了英国乡村现代化、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进程。

第一节 研究目的与意义

17—19世纪是英国从传统农业社会向近代工业社会转型的时期,在这一时期,英国社会出现了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增长和传统的社会结构变革。从经济的角度而言,近代英国发生的最大社会变化就是完成了工业化和城市化,但是这个过程非常漫长。英国在18世纪仍然是农业社会,从18世纪下半期开始至19世纪上半期工业革命才真正完成,英国最终由传统封建农业社会转型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显然,18世纪下半期至19世纪上半期是英国社会发生变革中的关键时期。而社会变革的涉及面必然是广泛的,经济、政治、文化乃至人们的思想观念都在转变,社会变革是一个包容人类社会各个方面发生结构性转变的长时间的发展过程。英国社会的变革与转型,引起了土地经营模式的变化,即从传统的土地经营方式向近代的土地经营方式的转变。在农村,圈地运动历经几个世纪,促使英国农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推进了乡村工业向近代工业的发展。同时,英国的交通网络也因土地的开发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在城市,随着城市土地不断被开发,城市不断从中心区域向边沿扩张,土地开发推动了英国城市郊区化的进程。

社会的变革也常常引起不同群体身份地位的变化,英国贵族从封建贵族身份转向资产阶级化贵族地主的过程中,曾被贴上过股东、矿主、厂主、商人、资本家、企业家、工业家等形形色色的身份标签。英国贵族身份的嬗变实质上反映了他们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曾发挥过的重要作用。近代英国的农村现代化、工业化和城市化成为世界各国仿效的榜样。而英国贵族在农业、工商业、交通发展和城市建设方面的积极贡献过去常常被低估,人们往往容易把这一切归功于资产阶级的功劳。殊不知,英国的资产阶级范围广泛,贵族与资产阶级常常相互渗透。英国贵族通过经营非农产业成为矿主、企业家、股东,而完成了资本积累的工商业资本家又热衷于购买地产,有的甚至摇身变成了贵族。

那么贵族在英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是如何体现出来的呢?众所周知,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现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国家,近代英国贵族长期占有国家最具有开发价值的大地产,形成了典型的大地产制,而贵族地产的开发与利用是英国实现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关键之一。近代英国贵族的地产问题是英国贵族史、农业史、工业革命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历来受到国内外史学界的重视,劳伦斯·斯通、约翰·坎农、阎照祥等国内外学者对此问题均有研究,不过,目前学术界仍然缺乏对贵族地产开发进行专门性、系统探讨的专著。因此,本书拟对17世纪至19世纪英国贵族地产的开发在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交通革命、城市化进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用进行系统论述,力图客观地总结和梳理相关的各种历史事实。具体来说本书试图在如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

第一,以土地为视角,探求贵族地产与农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内在联系,以此深化英国贵族史的研究,加深农业革命对工业革命的孕育作用、工业革命起因、城市开发模式的认识。尤其是本书将结合大量贵族对各类地产开发的史实,论述贵族对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积极作用,在某种程度上弥补以往研究偏重资产阶级对工业革命的影响而忽视贵族作用的不足。

第二,本书关于城市土地开发研究拟从建设者的角度切入,不同于国内史学界对英国城市化的研究多侧重于城市的起源、特点、功能、类型等问题的现状,将把这一研究扩展到城市建设的规划、土地开发模式、城市管理等方面,这势必使得研究成果有助于深化英国城市史的专项研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填补学术空白。

第三,从思想文化的层面来看,苏格兰启蒙运动对贵族开发地产具有促进作用。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与贵族的联系,以往的研究大多侧重于思想文化领域,从贵族农业地产开发的角度来探寻二者关系的研究并不多见,目前仅有爱丁堡大学布莱恩·邦尼曼的著作涉及此问题,但并未进行深入探讨。改良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的重要主题,启蒙思想对英国社会出现的贵族农业改良思想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国内学术界因资料的缺乏也尚未有相关研究成果面世。本书拟选取亚当·斯密与约翰·沃克两位启蒙思想家作为个案,探讨他们对贵族开发地产的影响与作用,以此来研究启蒙运动与农业革命的关系。

第四,英国的公路、运河、铁路均依靠私人出资建立,贵族为了农业和矿业利益常常支持运河和铁路修建计划,从而引发了“交通革命”,才建立起联通全国的交通运输网。之后欧美各国争相学习英国的经验,并由此引发了这些国家的工业革命。无疑,本书拟对英国贵族地产在交通领域的开发进行较为全面的研究,不仅能更好地评价贵族地产开发在英国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也可以更客观地总结其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

第五,贵族在经济变革的年代,以矿主、商人、股东、工业家等不同的身份进行了一系列的“非农”活动,透过对其身份嬗变的研究,可以更深入、更准确地透视英国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历史轨迹和发展进程。本书拟用“身份认同”这一社会学术语来解析英国经济转型时期贵族在工业化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为英国工业革命的研究提供一种新的观察视角。

此外,从经济史的研究角度而言,对土地的管理、利用、开发的研究,从世界范围来看都具有普遍的现实意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解析英国贵族在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中对土地的利用与开发的经验与教训,在一定层面上为国内“三化”的协调发展提供一些历史参考。同时,相对于政治史、文化史、社会史而言,国内学术界对英国经济史的研究还较为薄弱,本书可以为我国编写具有时代特征的世界近代经济史教科书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与个案史实。

第二节 学术研究史的回顾与展望

一 国外研究现状

近代英国贵族地产的文字记载资料历史悠久,诸如档案、契约、簿记等比较丰富,保存较为完整。英国贵族地产的开发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涉及社会经济的诸多层面,研究内容十分丰富,个案研究硕果累累,学者们在地产的基础上研究了如下问题:贵族在农业、工业、交通业、城市化等领域中的作用与贡献,因此,国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大致可分为四种:贵族地产的经营与管理的关系贵族地产与农业生产改进的关系、贵族地产与工业革命的关系、贵族地产与城市化的关系。

第一,对贵族地产管理的研究。地产开发涉及的方面甚广,地产的经营与管理也属于地产开发的范畴之内,虽然国外学者没有撰写英国贵族地产开发的专著,但是他们撰写了不少有关地产管理的著作。沃迪博士的《18世纪英格兰的地产管理:莱韦森—高尔家族的财富》是18世纪贵族地产管理的经典个案之作,该书叙述的莱韦森—高尔家族地产位于工业化的摇篮地带,沃迪博士通过这个个案向读者展示了贵族在农业、工业、政治中的作用。[3]戴维·斯普林教授是研究维多利亚时代地主阶级的权威,他的《19世纪英国地产管理研究》一书是19世纪英国地产管理研究的代表作,书中主要讨论了地主、律师、土地代理、国家在地产管理中的作用,在斯普林教授看来,英国贵族在19世纪强化了对地产的管理,他们采取了一种更商业化,更科学的态度来经营地产,遗憾的是,贵族在书中所占篇幅较少。[4]这两部代表作中论述的“地产管理”的范围都比较宽泛,两位作者均站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来考察英国地主的地产管理,然而这两部著作过分强调管理,将地产开发也视为管理之列,一定程度上混淆了地产“管理”与“开发”的区别。

此外,部分涉及贵族地产管理的著作还有贝克特博士的《1660年至1914年的英国贵族》[5]、多卷本《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农业史》(第四卷、第五卷、第六卷)[6]、马丁思的《大地产:19世纪霍卡姆地产和居民》[7]、约翰·哈巴卡克的《婚姻、债务、地产制度:1650—1950年的英国土地所有制》[8]、戴维·奥尔德罗伊德的《工业革命前地产、企业与投资:英国东北部地产管理和会计制度,1700—1780年》[9]等等。对于上述作品,国外学者的共识为贵族地产一般是大地产,地产管理对于贵族个人及其家族意义重大,因而贵族采用管家与土地代理的方式来管理。美中不足的是,上述多数著作虽然详细论述了特定历史时期英国大地主地产管理的发展脉络,但没有将地产经营模式的变革与社会制度的变迁联系起来考察。

第二,关于贵族地产与英国农业生产改进的关系。考察国外学者对英国贵族地产的研究涉及对英国农业史研究的回顾,国外学术界对英国农业已经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研究,学者们主要围绕着两个问题展开讨论。

一是关于农业资本主义的讨论。人们常常认为,英国贵族的大地产通常是采用资本主义雇佣经营的大农场,贵族将土地租给农场主,由农场主再雇佣农业工人进行农事活动,这种模式常被视为农业资本主义的明显体现。R.H.托尼、罗伯特·艾伦、简·惠特尔、莫里斯·多布、波斯坦、罗伯特·布伦纳和马克思等众多学者对农业资本主义均有描述。R.H.托尼认为16世纪是资本主义兴起的时代,他撰写的《16世纪农业问题》是农业资本主义在英国农村发展的一部重要著作,该书讨论了农村土地的占有与分配状况、农耕技术、租佃制度、雇佣劳动等内容,托尼研究16世纪大量地产档案时注意到,国王解散教会地产,新兴的地主阶层大量排挤佃农,农业资本主义得到很大发展。[10]

托尼从土地问题来分析资本主义初步产生的观点遭到后人的质疑。罗伯特·艾伦认为16世纪资本主义发展并不充分,因为贵族和乡绅在17世纪末就占有英格兰大约2/3的土地,他们把其中的1/3出租给资本主义雇佣经营的大农场主,剩余的2/3出租给佃农,其中的土地大多不是采用资本主义经营方式。因此,到17世纪末,佃农经营了几乎2/3的土地,而采取资本主义雇佣经营大农场的事情主要发生在18世纪。[11]简·惠特尔在《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1440—1580年诺福克的土地和劳动》一书中以诺福克地区的农业为研究个案,他也指出16世纪英国农村资本主义确实有一定的发展,但是从整体来看,英国农村阶级差别比这个时期之前要小一些[12]

马克思把英国当作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典型国家,曾经这样描述英国农业资本主义的形成和发展:“懒惰的农场主被实业家,农业资本家所取代,土地耕种者变为纯粹的雇佣工人,农业大规模经营,即以积聚的资本经营。”[13]马克思把“农业资本主义”定义为:“我们假定,农业和制造业完全一样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统治,也就是说,农业是由资本家经营;……如果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总的来说是以劳动者被剥夺劳动条件为前提,那么,在农业中,它是以农业劳动者被剥夺土地并从属于一个为利润而经营农业的资本家为前提。”[14]

马克思对“农业资本主义”的定义是他根据英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农村的发展而总结出来的,这种观点一直影响到当代。1976年2月,美国历史学家罗伯特·布伦纳在《过去和现在》杂志上发表题为《前工业欧洲农村的经济结构与经济发展》文章,引起西方史学界围绕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问题展开了国际性的学术讨论,史称“布伦纳辩论”(Brenner Debate)。布伦纳在这场辩论中强调农业生产关系对于资本主义财产关系的形成以及随之而来的生产力的提高意义重大,布伦纳批评了莫里斯·多布的“贸易根源说”和英国经济学家波斯坦以及法国历史学家勒华拉杜里的“人口根源说”。他用比较的方法研究了英国和法国农村的阶级结构,认为英法农村阶级结构的不同决定了农业生产力发展的不同结果。英国农业进步成功的原因在于特定的“阶级结构”。他说:“在我看来,正是古典的地主——租地资本家——工资劳动者结构的出现,才使英国传统农业生产的转型成为可能,而这又是英国独特的全由经济发展成功之关键。”[15]法国农村不具备英国那样的阶级结构,农业因而没有根本的转变。

历史事实也是如此,圈地运动后,英国农村形成一种三层式结构,即地主—租地农场主—农业工人。在这种结构中,地主把土地租给农场主,坐收地租;租地农场主雇用工人,获取利润;而农业工人在失去土地等生产资料外,只能靠出卖劳动力为生,英国地主在圈地的基础上进行了农业改良和投资,这是一种资本主义理念在农业中的体现,地主因采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演变为资产阶级化地主。学者R.A.布里耶尔用英国农场主和地主的账目来解释英国农业革命,他认为18世纪末英国拥有世界最发达的农业生产力,资产阶级化农场主出现于1650—1750年,资产阶级化地主大约在1750年出现,农场主和地主具有资本主义精神,实际上就可以当作资本家。[16]学者R.A.C.帕克重点分析了资产阶级化地主的代表——诺福克郡的科克。[17]

二是农业革命的定义、发生的时间以及农业革命的主力军等问题。包括贵族在内的英国地主阶层对地产进行改良和投资,引起了农业发生变化,有人将这种变化视为“农业革命”,此种观点是否有夸大之嫌呢?这需要从近现代英国农业的整体发展状况来进行判断。国外对英国近现代农业发展问题的研究从研究方法上存在马克思主义史学观和资产阶级史学观两种观点。以马克思、W.E.塔特[18]等人为代表马克思主义史学观注重宏观分析,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社会改革的角度深入分析英国农业和农业革命,并把土地所有权关系的变革作为农业革命的主要内容。[19]资产阶级史学观侧重微观研究,以瑟斯克、钱伯斯、明盖、克里奇、琼斯、艾伦和奥弗顿为代表。他们把英国农业革命看作农业生产技术和耕作方法的改进,这一派学者对农业革命的定义、发生的时间分歧较大,笔者将在正文里详细讨论,此处从略。

第三,对贵族地产与工业革命的研究。前工业社会的欧洲贵族经营工商业是一个普遍的现象,然而许多学者贬低了欧洲贵族的企业家作用,认为欧洲贵族“天生的狂妄和长期的负债”[20]。虽然欧洲社会上层鄙视商业,经商在法国还要面临被削夺爵位的危险,但是近代早期的欧洲存在大量贵族企业家的例子。这种情况在英国尤为突出,英国贵族资本家的产生也正是贵族经商的缘故。商业和工业关系密切,16—18世纪的英国是典型的重商主义国家,这期间国家重视商业的程度远远大于工业,到了18世纪下半期,英国对工业的重视程度超过商业,由此而发生举世闻名的工业革命。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化的国家,贵族地主开发地产与工业革命有何联系?现就国外史学界在这方面的研究作一简介。

关于贵族开发地产与工业革命关系的研究,通常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贵族是传统意义上的土地出租者,不愿意冒风险经营工业企业,他们趋向于把矿场和厂房出租出去,坐享地租。哈罗德·珀金、M.L.布什、M.J.威纳、戴维·坎纳戴恩和弗朗索瓦·克鲁泽等学者均持这种看法。[21]哈罗德·珀金认为贵族的作用不是工业企业家,相反,贵族提供土地和资金,为其他人开办企业创造前提条件。珀金虽然也承认贵族在农业、矿业、城市发展、交通方面的重要作用,但他还是不同意贵族是工业革命的开创者,他认为贵族的作用是赢利,贵族只是创造了工业革命发生的气氛和条件。[22]虽然M.L.布什承认,由于贵族的政治权力、资本来源和地主身份,这个集团很自然应该在工业化中发挥作用。然而,从总体来看,布什的观点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英国贵族对工业生产冷淡,强烈维护地租者的地位,以地租、矿区使用费和股息而不是直接靠利润和工资来取得收入。”[23]M.J.威纳甚至认为,从长远来看,贵族对国民经济起抑制作用。贵族在19世纪后半期“以自己形象成功塑造工业资产阶级”,随着企业家进入统治阶级,新财富流入进来,他们理应夺取财富。结果,英国的工业化没有直接发展出资产阶级或工业精英。威纳指责贵族不仅未能起领导作用,而且为经济发展制造出一种不利的氛围,虽然它承认了商人的气质,但这个假设是根据他们购买土地的活动来判断。[24]

另一种观点是肯定贵族经营工商业。哈巴卡克在这方面做了开创性的工作,他认为贵族凭借政治和经济上的优势以牺牲小地产为代价大肆扩大地产,1953年,哈巴卡克在《17、18世纪英国地主的经济功能》[25]一文谈到1600—1880年贵族在农业改革和工业革新方面的积极贡献,在史学界引起轩然大波。四年以后,劳伦斯·斯通在《1540—1640年贵族经商》一文中详细介绍了伊丽莎白都铎王朝时期贵族在工商业方面的贡献,[26]1965年,他又在《贵族的危机:1558—1641年》一书继续讨论贵族的经济作用。斯通声明他不是挑战哈巴卡克教授的任何结论,而是同意哈巴卡克关于17、18世纪英国贵族的经济作用十分重要的结论,斯通只想强调该问题在1540—1640年的重要性,以便证明英国贵族不是稍晚些时候才对经济发展产生最重大影响。[27]

对于贵族地主投资工业的相关研究,下面几部著作相对来说比较有代表性。拉布教授认为乡绅投资工业更积极,他统计1575—1630年里的6300多位投资企业的人群,乡绅人数远远超过贵族。[28]克鲁泽通过大致计算出英国社会不同阶级、不同职业的团体对工业的领导作用和贡献程度,他也发现乡绅比贵族成为工业家的数目要多一些。[29]贝克特在《1660—1914年的英国贵族》一书的第六章中专门讨论贵族投资工业的问题,他认为英国贵族的工业活动是建立在地产基础上,主要从事的工业领域是采矿业,贵族对工业的贡献应看其质量而非数量。[30]沃迪专门分析了18世纪英国大地主莱韦森—高尔家族在地产上投资工业的突出事例。[31]该家族投资领域广泛,包含道路、运河、铁路建设、农业改良、开矿,家族的几代继承人曾经担当过贵族地主、矿主、工厂老板和股东的角色,从他们身上可以更好地分析贵族身份转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特点。明盖在《18世纪英国土地社会》一书的第八章专门讨论18世纪贵族地主与工业开发的关系,他把贵族地主描述成“革新者”“赞助者”“投资者”。他尤其欣赏贵族地主对经济发展的态度比他们直接的亲身努力更重要这一点,认为他们肯定点燃了企业的革新之火,地主不仅仅是变革年代消极的旁观者。[32]J.T.沃德和R.G.威尔逊著有收录了6篇英国地主从事工业的专题论文集——《土地与工业:地产与工业革命》。[33]《土地与工业》一书资料来源于各郡的原始档案,翔实可靠,堪称研究英国工业化初期地主投资工业的代表作。沃德认为地主在工业中的作用差不多可以与其在农业中的地位相比,但是汤普森认为地主投资工业的作用被夸大。[34]

第四,对贵族地产与英国城市化的研究。近代英国的城市地产开发大部分由贵族通过地产租赁制度来实现。无论是F.谢泼德在其著述的多卷本《伦敦的调查》中的梅费菲尔和考文特花园,D.J.奥尔森详细叙述的布卢姆斯伯里和设菲尔德,还是戴维·坎纳戴恩笔下的埃德巴斯顿和伊斯特本,这些作者都把大规模占有土地的贵族地主作为英国城市史的主题。

事实上,近代英国贵族对城市的地产开发与城市规划到底起着什么样的作用,西方学界的研究由来已久,成果颇为丰富。约翰·萨默森、伊丽莎白·麦凯勒泽、戴维·坎纳戴恩、J.V.贝克特、F.M.L.汤普森、劳伦斯·斯通、唐纳德·J·奥尔森等西方学者把贵族描述为“土地投机者”“贪婪的贵族地主”“城市的无冕之王”“专横的地产大鳄”,他们认为贵族在地产开发中扮演“发起人”“赞助人”“组织人”“投资人”的角色。[35]

有关英国贵族城市地产开发的研究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个案研究,即研究某个贵族的地产或者某个贵族家族的地产,其代表性著作是戴维·坎纳戴恩的《领主和地主:1774—1967年的英国贵族和城镇》一书。该书通过19世纪上半期贵族地产开发的两个个案——考尔索普家族开发的伯明翰埃德巴斯顿地产与德文希尔家族开发的苏塞克斯伊斯特本地产,以此来讨论贵族与城市开发的关系。此外,戴维·坎纳戴恩还发表了一些关于贵族地主和城市建设的专著和论文。[36]上述成果的特色是从贵族地产与英国城市开发的关系入手,以贵族家族地产的个案研究见长,其研究大多观察细致,注重细节和局部的分析。

国外学术界专门研究贵族城市地产开发的成果并不多见,一些研究地主开发城市地产和伦敦城市建设的成果中更容易涉及贵族城市地产,即第二类为城市专题研究,如英国著名建筑史学家约翰·萨默森研究伦敦城市建设的著作《乔治时代的伦敦》、西蒙·詹金斯的《伦敦的地主:首都的故事及成长》、C.W.乔克林的《乔治时代的英国郡城》,[37]等等。

二 学术研究的发展趋势

目前,国内学界尚未对英国贵族地产的开发进行过深入研究。从研究专著来看,沈汉的《英国土地制度史》、姜德福的《社会变迁中的贵族:16—18世纪英国贵族研究》、阎照祥的《英国贵族史》与《英国近代贵族体制研究》等著作中有一些章节涉及这一问题,但因研究重点不在于此,故偏重于整体概述,未能涉及具体的个案分析。从研究论文来看,迄今为止,仅有少数文章涉及贵族地产的经营与开发,如2011年郭爱民撰文探讨了工业化时期英国大地产的管理方式——地产代理制度,文中仅仅涉及少数贵族地产的管理,但并未讨论贵族地产的开发[38]。同年,《兰州学刊》第4期刊登了欧阳萍的《“城市的无冕之王”——论贵族地主在近代英国城市发展中的作用》一文,[39]该文简述了贵族在城市化中的作用,但也仅此而已,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亟待提高。这些研究的总体特点是偏重于整体概述,而从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地产开发、土地市场等角度丰富和完善英国城市土地开发与城市建设的关系,则是这一领域亟待开拓的处女地。

总体而言,学术界对此问题的相关研究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可概括如下:

1.国外史学界对英国郡城和矿泉海滨城市的贵族地产开发的研究相对薄弱,尤其是首都与这两类城市的联系。从宏观上探究三类城市贵族地产开发的共性与个性,从整个英国城市化的发展进程来考察贵族地产的开发与利用程度,尚存在着学术空白。

2.研究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作为贵族家庭教师的亚当·斯密曾经指导过巴克卢公爵经营农业地产,英国启蒙思想家对英国农业革命有何影响?贵族地产作为英国城市地产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利用模式对英国城市化产生了何种作用?近代英国王室、佃农、农场主、商人、地产代理人以及贵族本人对贵族地产的开发与管理,所起的作用有何不同?诸如此类的问题较多,尚需得到真正的解决。

3.加深对工业革命的认识。贵族政治是少数人的统治,可就是在这种环境下,英国爆发了工业革命,保守的政治制度和快速的经济增长在英国同时并存,这种现象令人深思。然而英国贵族也曾反对工业主义和经济变革,贵族在工业化过程中究竟起到了什么作用?这需要研究者从贵族地产的开发这一新视角来重新审视。

4.目前已取得的成果多局限于某个学科的单一视角和单一研究方法,研究视野相对狭窄,而贵族地产开发问题,其实广泛涉及历史学、经济学、地质学、化学、建筑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等诸多学科领域。例如贵族在地产的继承与转让等问题上需要律师的专业援助,在地产开矿的过程中常常咨询地质学家、化学家,在开发房地产时又不得不聘请建筑设计师,因此从多学科的角度,在宏大的学术视野中重新审视这项研究,则成为未来研究的发展趋势。

三 研究思路

本书将在上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进行深入研究,拟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原则,坚持经济史和社会史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吸收和借鉴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等相关研究成果,广泛搜集英文资料,特别注意搜集国内外学者的相关最新研究成果,重证据,重定量分析,对所涉及的相关学术争论进行细致而详尽的学术史梳理,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在写作中,笔者把近代英国贵族地产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察,从农业、工业、城市建设和交通四方面对贵族地产的开发与管理进行了多层次的深入剖析,将个体与群体结合起来,将理论与史实结合起来,将静态的历史与动态的历史结合起来,将具体事例与历史长时段的发展趋势结合起来,较真实地展示英国贵族这一重要群体生活场景和历史面貌。从而有助于我们对英国农村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和城市现代化三方面的历史进程有更深刻的理解。

英国贵族地产数量庞大,采用宏观研究虽能把握其总体特征,但往往难以解释个体的独特差异,英国各地发展不平衡,而且时间跨度大,牵涉面广,使得宏观研究不能完全反映全国和各地的具体情况,并对其中涉及的诸多实践逻辑作出解释。为此,笔者对贵族地产开发的研究主要采取典型个案研究,经营农村地产的贵族主要选取了科克家族、斯潘塞家族、贝德福德家族,经营工矿业地产的贵族选取了莱韦森—高尔家族、菲茨威廉家族,参与交通建设的贵族抽取了莱韦森—高尔家族,从事城市地产开发的贵族选取了贝德福德家族、格罗夫纳家族、德比家族、考尔索普家族。英国贵族家族家世久远,投资领域广泛,贝德福德家族在开发农业地产与城市地产方面的力度和广度是其他贵族难以望其项背的,莱韦森—高尔家族在开发工矿业地产与投身交通建设方面的贡献也是其他贵族望尘莫及的,因此,本书重复性地选取了这类贵族。与代表性的贵族相对而言,本书中提及的其他贵族人数众多,差异极大,他们做出的贡献有大有小,虽然无法与典型个案相提并论,但是可以弥补典型个案的缺陷。总之,笔者力图从典型个案和非典型个案以管窥英国贵族地产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与地位。此外,本书采用了比较研究的方法,例如比较首都伦敦、郡城、矿泉海滨城市地产开发的异同。

第三节 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 何谓贵族

英国贵族的英语表达法有如下单词:“gentlemen”“nobles”“nobility”“peer”“peerage”“aristocracy”“aristocrat”。1500年之前,“gentle”一词与“noble”意思相近,故当时人们把有些绅士(“gentlemen”)也称为贵族,[40]后来,绅士的范围越来越大,绅士逐渐成为一个有别于贵族的称呼。“nobles”在《牛津英语词典》的意思:“出身高贵的人;贵族成员”;“nobility”的意思是指国王或者某位大贵族授予某人贵族身份,作为回报,贵族履行军事义务,在封建社会,该词语也用来指称“有爵位的社会地位较高的人,例如品质高尚的贵族”;“peer”是指世袭贵族成员,“peerage”是贵族的统称,或者指有爵位的贵族。“aristocracy”则被解释为“nobles”的统治集团,一个寡头政治集团,或“构成与国家政权相关的特权阶层的人的集体”。“aristocracy”来源于希腊语“aristos”,意思是“最优秀者”。18世纪时,“aristocracy”一词越来越指贵族精英,表示这个阶层享有巨大的社会和政治特权,而“aristocrat”是指贵族中的一个成员。[41]

英语中的“nobility”和“aristocracy”的意思都是贵族,二者区别很小。在英国,从诺曼征服到近现代,“aristocracy”不仅指大小贵族,还指称骑士。五级爵位贵族(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形成后,为显示区别,又用“peers”以及集合名词“nobility”和“peerage”特指上院大贵族。[42]关于对英国贵族的定义,国内学术界已经进行了大量的界定和讨论[43],这里不再赘述。

贵族是一个具有一定法律意义、政治意义、社会意义的社会阶层,贵族特权、贵族身份、贵族职业、贵族财产、贵族血统、贵族爵位等具有贵族特色的品质常常成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是贵族的标准,这些标准普遍适用于欧洲大陆的贵族。从贵族财富的角度而言,与欧洲大陆任何一国的贵族相比,英国贵族是最富有、最强大的土地精英,即英国贵族占有的土地远远多于欧洲大陆贵族。因此,本书主要从土地这一视角来解读贵族的含义。

英国封建社会的基础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土地在英国近现代社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即便是当代英国学者都承认英国在18世纪、19世纪仍然是一个“土地社会”。1963年,英国著名学者 G.E.明盖出版了一本重要的学术专著《18世纪英国的土地社会》。同年,另一位英国著名学者 F.M.L.汤普森的《19世纪英国土地社会》一书也问世了,汤普森在书中描绘了英国土地阶层的制度和生活方式,把经历过工业革命的19世纪的英国社会都称为“土地社会”,他甚至认为直到1914年,或者更精确地说直到1922年,英国不仅是一个贵族的国家,还是一个土地贵族的国家。[44]读者在阅读明盖、汤普森以及其他学者的论著中会碰到一些内涵丰富的语词,这些语词用于表示与土地有关的人,往往被用来指代贵族,读者很容易引起误解,因而有必要对它们进行一番说明与解释。

英文中表示与土地有关的人的语词有“landowner”“landholder”“landlord”。“landowner”与“landholder”是同义词,指的是拥有或者使用土地的人,可翻译为“土地持有者”。在英国,凡是持有土地的人都可以叫作“landowner”或者“landholder”,此类人的数量非常庞大,难以计数,上至国王、贵族、乡绅,下至农场主以及各类身份的农民,如自由持有农(freeholder)、公簿持有农(copyholder)、租地持有农(leaseholder),他们都不同程度持有土地,均可称之为“土地持有者”,但是他们对土地的权属存在很大的差别。从法理上讲,英国所有土地名义上是国王的,国王对土地具有所有权,国王将土地分封给贵族,贵族就成为土地的“持有者”,在这种情况下,贵族可以被叫作“landowner”或者“landholder”。贵族在最初还不具有对土地的所有权,只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随着王权的衰微,尤其是1688年光荣革命后,贵族实际上拥有了土地的所有权,土地因而成为他们的私人财产。本书没有将“landowner”翻译成“地主”,如果那样做,很容易与中文语境中的“地主”(地之主人)概念相混淆,英国的农场主、自由持有农、公簿持有农、租地持有农等土地持有者并不是“地之主人”,他们一般是租种贵族或者乡绅土地的人,他们对土地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当然,从持有的土地数量来比较,贵族是大土地所有者,拥有土地的数量远远高于其他各类土地持有者。

与“landowner”或者“landholder”相比,“landlord”占有土地的数量更多,而且对土地具有所有权。该词由“land”和“lord”复合而成,字面意思表示土地上的领主或者主人,可翻译为“地主”[45],一般指占有众多土地的地主。毫无疑问,贵族是名副其实的地主,而且贵族一般占有的土地较多,通常被称为大地主,这类大地主在英文书籍里被称为“土地贵族”(landed aristocracy),或者“贵族地主”(aristocratic landowner)。[46]英国的贵族和乡绅均可称为地主,有些乡绅占地多,也被称为大地主,但贵族常常是大地主中的主体部分。19世纪60年代,一位名叫梅瑞迪斯·汤森德(1831—1911年)的编辑解释了“aristocracy”在当时社会的定义:

英国“贵族”是唯一一个可以称为大土地持有者的词语。这个称号几乎与从政没有关联……与血统联系也不紧密。……英国法律中的“贵族因素”实际上只是一个占有土壤的阶级。[47]

劳伦斯·斯通也认为“aristocracy”的含义比较宽泛,从广义上而言,所有大地主都可以称为贵族,不论这些大地主是否具有爵位、封号,据他的统计,1641年英国贵族在大地主中占的比例大约是2/3,到1883年这一情况都未有很大变化。[48]因此为了强调贵族的土地身份,本书在行文的时候根据实际需要分别用“土地贵族”和“贵族地主”来指代“贵族”。在进行直接引用,或是概述他人的学术观点、数据时,为了忠于原文,也使用“地主”一词,在这种情况下,“地主”是包括“贵族”在内的。

二 土地、地产

土地是人类的生活场所和基本的生产资料,人类的财富来自土地,没有土地,就没有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可以说“土地”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概念,经济学、法学、地理学、管理学等不同学科都对土地进行过定义。

经济学对土地的定义。17世纪西方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说“劳动是财富之公土地是财富之母”[49]。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Alfred Marshall)认为:“土地是指大自然为了帮助人类,在陆地、海上、空气、光和热各方面所赠与的物质和力量。”[50]美国经济学者伊利(R.T.ELy)认为:“土地这个词,指的是自然的各种力量,或自然资源。它的意义不仅是指土地的表面,因为它还包括地面上下的东西,水的本身就被看成是土地,因为它是一种自然资源。”[51]土地最初只是一种物质资源,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它逐渐转化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也就是说,土地在市场运行中,其价值会发生增值。地产是指明确了所有权的土地,是土地经济属性的体现,既包括住宅或非住宅的土地,也包括已经开发和有待开发的土地。凡是在法律上具有明确权属关系,在经济上能够给所有者、经营者带来收益的土地就是地产。土地与地产的区别在于是否有权属关系。可见,经济学家主要是从土地的自然属性和经济属性来界定土地的。

法学对土地的定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属于不动产,根据1925年英国《财产法》的规定,土地是指以保有(tenure)形式持有的任何土地,包括地下的矿井、矿藏,地上的建筑物或其组成部分以及其他形式的保有物(hereditament),还包括与土地相关的各种权益,例如,领地权(manor)、牧师推荐权(advowson)、地租、无体保有物(incorporeal hereditament)、地役权(easement)、权利(right)、特权或者其他利益。[52]英国法律关于土地的定义表明,任何东西,只要与土地产生关联,在法律上都可被视为土地加以规范。这是现代意义上对土地的定义,其实,英国古代并没有明确的关于土地的法律概念,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英国没有一套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土地法就是这一调整土地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英国还没有统一的土地法,1066年诺曼征服之后,英国的土地关系被纳入统一的法律关系框架之下,统一的土地法在全国实行。13世纪中叶,英国土地法出现了一个专门的术语“地产”(estate)[53],该词的本义为地位(status),指一个人在保有制结构中所处的法律身份和地位,但同时也用来指称当事人依该身份地位所享有的土地权益,以表示在保有制下该土地权益的身份性、时间性等特征,后来主要指代各种保有权益在时间延续性方面的特征。[54]


[1]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02页。

[2]关于英国贵族的演变历程,参见阎照祥《英国贵族史》,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

[3]J.R.Wordie,Estate Management in Eighteenth-century England: The Building of the LevesonGower Fortune,London:Royal Historical Society,1982.

[4]David Spring,The English Landed Estate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Its Administration,Baltimore:Johns Hopkins Press,1963.

[5]J.V.Beckett,The Aristocracy in England,1660-1914,Oxford:Blackwell,1986.

[6]Joan Thirsk ed.,The Agrarian History of England and Wales,Vol.IV,1500-1640,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67; Joan Thirsk ed.,The Agrarian History of England and Wales,Vol.V,1640-1750,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G.E.Mingay,ed.,The Agrarian History of England and Wales,Vol.VI,1750-1850,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9.

[7]S.W.Martins,A Great Estate at Work:Holkham Estate and Its Inhabitants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0.

[8]H.J.Habakkuk,Marriage,Debt,and the Estates System: English Landowership,1650-1950,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

[9]Oldroyd,David,Estates,Enterprise and Investment at the Dawn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Estate Management and Accounting in the North-East of England,c.1700-1780,Aldershot:Ashgate,2007.

[10]R.H.Tawney,The Agrarian Problem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New York: Harper & Row Publishers,1967,p.1,pp.57-72.

[11]R.C.Allen,Enclosure and the Yeoman: the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of the South Midlands,1450-1850,Oxford:Clarendon Press,1992,pp.81-85.

[12]Jane Whittle,The Development of Agrarian Capitalism: Land and Labour in Norfolk,1440-1580,Oxford:Clarendon Press,2000,p.313.

[13]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16页。

[14][德]卡尔·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93—694页。

[15]Robert Brenner,“Agrarian Class Structur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Pre-Industrial Europe”,Past and Present,Vol.70,No.1,February 1976,p.63.

[16]R.A.Bryer,“Accounting for the English Agricultural Revolution: A Research Agenda,Part one: Genesis of the Capitalist farmer”,Warwick Business School Working Paper,2000;R.A.Bryer,“Accounting for the English Agricultural Revolution: A Research Agenda,Part Two:Genesis of the Capitalist Landlord”,Warwick Business School Working Paper,2000,p.1.

[17]R.A.C.Parker,Coke of Norfolk:A Financial Agricultural Study,1707-1842,Oxford:Clarendon Press,1975.

[18]W.E.Tate,The English Village Community and the Enclosure Movement,London:Gollancz,p.79.

[19][德]卡尔·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20—853页。

[20][英]E.E.里奇、[英]C.H.威尔逊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近代早期的欧洲经济组织》第5卷,高德步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05页。

[21]Harold Perkin,Origins of Modern English History,1780-1880,London: Ark Paperbacks,1969; David Cannadine,“Aristocratic Indebtedness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 England: The Case Re-opened”,The Economic History Review,Vol.30,No.4,November 1977; Francois Crouzet,The First Industrialists: The Problem of Origins,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M.L.Bush,The English Aristocracy: A Comparative Synthesis,Manchester: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1984;Martin J.Wiener,English Culture and the Decline of the Industrial Spirit,1850-1950,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

[22]Harold Perkin,Origins of Modern English History,1780-1880,London: Ark Paperbacks,1969,pp.74-78.

[23]M.L.Bush,The English Aristocracy:A Comparative Synthesis,Manchester: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1984,pp.187-190.

[24]M.J.Wiener,English Culture and the Decline of the Industrial Spirit,1850-1950,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pp.173-174.

[25]H.J.Habakkuk,“English Landownership,1680-1740”,The Economic History Review,Vol.10,No.1,February 1940,pp.15-17.;H.J.Habakkuk,“Economic Functions of English Landowners during the Seventeenth and Eighteen Century”,Explorations in Entrepreneurial History,Vol.6,No.2,December 1953.

[26]Lawrence Stone,“The Nobility in Business,1540-1640”,Explorations in Entrepreneurial History,Vol.10,No.2,December 1957,pp.54-55.

[27]Lawrence Stone,The Crisis of the Aristocracy 1558-1641,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7,pp.136-173.

[28]Theodore K.Rabb,Enterprise and Empire: Merchant and Gentry Investment in the Expansion of England,1575-1630,London:Routledge Thoemmes Press,1999,p.26.

[29]Francois Crouzet,The First Industrialists: The Problem of Origins,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5,p.73.

[30]J.V.Beckett,The Aristocracy in England,1660-1914,Oxford:Blackwell,1986,p.236.

[31]J.R.Wordie,“Aristocrats and Entrepreneurs in the Shropshire Mining Industry,1748-1803”,in C.W.Chalklin and J.R.Wordie,ed.,Town and Countryside:The English Landowner in the National Economy,1660-1860,London:Unwin Hyman,1989,p.191.

[32]G.E.Mingay,English Landed Society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1963,p.201.

[33]J.T.Ward and R.G.Wilson,ed.,Land and Industry:the Lnded Estate and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David & Charles:Newton Abbot,1971.

[34]E.P.Thompson,The Making of the English Working Class,London: Harmondsworth,1963,pp.12-13.

[35]John Summerson,Georgian London,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2003; David Cannadine,Lords and Landlords: The Aristocracy and Towns,1774-1967,Leicester: Leicester University Press,1980;F.H.W.Sheppard,ed.,The Survey of London,XXXIX,The Grosvenor Estate in Mayfair,Part I:General History,London:Athlone Press,1977;Donald J.Olsen,Town Planning in London: The Eighteenth And Nineteenth Centuries,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1964;Elizabeth McKellar,The Birth of Modern London: The Development and Design of the City 1660-1720,Manchester: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1999.

[36]David Cannadine,Lords and Landlords: The Aristocracy and Towns,1774-1967,Leicester:Leicester University Press,1980;David Cannadine,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British Aristocracy,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90; David Cannadine,Aspects of Aristocracy: Grandeur and Decline in Modern Britain,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1994; David Cannadine,“Urban Development in England and America in the Nineteenth: Some Comparisons and Contrasts”,The Economic History Review,Vol.33,No.3,August 1980; David Cannadine,“The Calthorpe Family and Birmingham 1810-1910: A Conservative Interest Examined”,The Historical Journal,Vol.18,No.4,December 1975.

[37]Simon Jenkins,Landlords to London:The Story of a Capital and Its Growth,London:Constable,1975; C.W.Chalklin,The Provincial Towns of Georgian England: A Study of the Building Process,1740-1820,London: Edward Arnold,1974.

[38]郭爱民:《工业化时期英国地产代理制度透视——兼与中世纪庄官组织相比较》,《世界历史》2011年第3期。

[39]欧阳萍:《“城市的无冕之王”——论贵族地主在近代英国城市发展中的作用》,《兰州学刊》2011年第4期。

[40]J.V.Beckett,The Aristocracy in England,1660-1914,Oxford:Blackwell,1986,p.18.

[41]H.M.Scott,The European Nobilities in the Seventeenth and Eighteenth Centuries,Vol.I:Western and Southern Europe,London: Longman,1995,p.21.

[42]姜德福:《社会变迁中的贵族:16—18世纪英国贵族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34页;阎照祥:《英国贵族史》,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04页。

[43]沈汉:《西方社会结构的演变——从中古到20世纪》,珠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82—98页;阎照祥:《英国贵族史》,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陈曦文和王乃耀主编:《英国社会转型时期经济发展研究:16世纪至18世纪中叶》,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8—123页;徐浩:《地主与英国农村现代化的启动》,《历史研究》1999年第1期;姜德福:《国内学术界对15—18世纪西欧贵族的研究述评(1979—2001)》,《安徽史学》2003年第3期。

[44]F.M.L.Thompson,English Landed Society in the Nineteenth Century,London: Routledge &Kegan Paul,1963,p.1.

[45]Landlord在英国也可指领主、房东、出租者,所以,landlord 不完全等同于中文语境的“地主”。

[46]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贵族是“土地持有者”或者“地主”,但是“土地持有者”或者“地主”并不一定就是贵族。国外学者笔下的“great landowner”与“great landlord”有时也包含了贵族在内,本书有时也用“地主”指代贵族。

[47]D.C.Moore,“Landed Aristocracy”,in G.E.Mingay,ed.,The Victorian Countryside,Vol.II,London: Routledge & Kegan Paul,1981,p.371.

[48]Lawrence Stone,The Crisis of the Aristocracy 1558-1641,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7,pp.57,59.

[49][英]威廉·配第:《赋税论·献给英明人士·货币略论》,陈冬野等译,商务出版社1972年版,第71页。

[50][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上卷,朱志泰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57页。

[51][美]伊利·莫尔豪斯:《土地经济学原理》,滕维藻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9页。

[52]Law of Property Act,1925,section 205(1),ix,in S.H.Goo,Sourcebook on Land Law,London: Cavendish Publishing Limited,2002,p.29.

[53]F.Pollock& F.W.Maitland,The History of English Law before the Time of Edward I,Vol.II,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8,p.79.

[54]咸鸿昌:《英国土地法律史——以保有权为视角的考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