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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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展思潮与趋势

(一)身心障碍观:从慈善模式向权利模式的转变

所谓身心障碍观是指对特殊儿童发展异常现象的认识和观点。传统的慈善模式认为,身心障碍者是身体损伤的受害者,身心障碍是一种缺陷。身心障碍者没有能力帮助自己独自生活,是完全被动的社会救助对象。对特殊儿童而言,该模式关注的焦点是:儿童有无特别的照料和服务,强调应设置特别的机构或学校安置儿童,并给儿童提供特别的照料和救助服务。但随着人权运动的兴起,对特殊儿童认识和观念的变更,权利模式应运而生。权利模式认为身心障碍者作为一个完整的个体,应该拥有诸如生活质量、社会参与等多项权利。对于身体功能差异的人,应该给予什么样的支持,让其可以满足作为人的基本需求,这是社会环境与社会政策必须重视的问题。对特殊儿童而言,该模式关注的焦点是:儿童应有权利确定自己的需求,而要打破社会藩篱,促进儿童尽可能融入社区或家庭,则还需要全面的社会支持。

“权利培育”(Empowerment)作为一种积极的应对策略,源自对弱势群体工作批判性反思的结果,意指帮助个人、家庭、团体和社区提高个人的、人际的、社会的能力,从而达到改善自己状况的目的。特殊儿童康复“权利培育”的核心,一是通过教育(作为康复手段之一)增进知识、培养能力,使其从被动的弱者变成主动的强者,这样控制自己生活的能力会得到提高;二是通过提供支持性环境(如政策、制度与环境设计等),保障和促进特殊儿童康复权利的实现(何侃,2015)。

(二)康复模式:从医学模式向社会生态学模式的转变

所谓康复模式是指关于特殊儿童特殊性原因及其对策的观点。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前,医学模式流行,该模式认为特殊性是由儿童内部的生理条件或疾病造成的。因此,多从医学角度清除儿童内部固有的不利条件,在教育上是帮助儿童适应周围的世界。但是,特殊儿童的特殊性仅有一部分是疾病或损害的结果,如聋是由于听力损害导致的,但是对许多轻度智力障碍儿童、学习障碍儿童、品行障碍儿童和情绪障碍儿童等,情况就比较复杂,这些“特殊儿童”的定义都兼有个人特点和环境因素的影响。以智力障碍儿童为例,一般人认为智力障碍是由于生命早期产生的大脑器质性损伤所致。其实,智力障碍是一种综合征,是由多种原因(不良的教育环境、经验剥夺、经济条件差等)所致的一种发展落后状态。

社会生态学把上述特殊儿童的特殊性理解为“儿童以极其复杂的方式与环境相互影响的结果”,把康复看作是恢复功能和权利的过程,这是康复服务理念的重大变革。特殊儿童是未来社会的重要贡献者,为其分配康复资源既是落实一项权利,也是实施一项投资。通过康复的过程,特殊儿童不仅能够恢复或者代偿部分的身体功能,更重要的是通过康复,可以提高其日常生活的能力,提升社会参与的水平,充分享有社会的教育、就业和其他社会生活权利。新的康复理念强调通过国家、地方政府以及全球性的努力来建设资源,并将特殊儿童的发展也作为重要资源,以提高特殊儿童的生活质量。

(三)教育理念:从个别化教学到个别化支持的转变

对特殊儿童传统的教育方式多局限于学校课堂背景下,强调对儿童的“矫治”和“改变”,即通过“正常化”特殊儿童,让其“恢复”到某个“正常”的标准并符合一般的社会要求。在教育过程中提出的个别化教学的概念,是为了配合特殊儿童相对落后的能力水平,对传统教材进行难易程度的调整,对课堂活动做个别化的安排,例如分层教学。但特殊儿童与普通儿童的差异性不单纯是发展的“量”与“度”的差异,在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质”的差异,仅仅对教学活动做局部的改变或调整,远不能完全满足特殊儿童的教育需求,也不能为其提供适切的教育服务。而个别化支持的理念则将特殊儿童视作生活在复杂生态系统中的独特个体,基于儿童自身的经验、能力水平、发展需求,对所生活的环境进行系统、全面的优化和调整,打造从内到外全方位的支持体系。

具体来讲,个别化支持的教育理念要求从特殊儿童终身支持的视角出发,掌握每一个体的实际需要,对每一个儿童做高度个别化的生态评估,了解每个儿童独特的成长经历、生活环境、发展经验、能力水平、兴趣优势、职业需求,然后对儿童生活的家庭、学校、社区环境做系统调整,实现人与环境的双向支持。同时,将生活自理、个人卫生、人际关系、环境适应、爱好培养、休闲娱乐、职业养成等主题纳入支持内容,充分利用游戏、音乐、舞蹈、表演、律动、美术、科技辅具等多种支持形式,拓宽和丰富特殊儿童与他人和社会交往的媒介与路径,尽可能实现生活、工作、职业训练的贯通,让特殊儿童最终有机会、有能力在就业、休闲、亲密关系和家庭生活中享受生活的意义。此外,还要打造网络化的支持体系,包括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制度、提供强大的专业支持和有效的运行体系。

(四)重视早期干预

大多数幼儿是在家庭的影响和教育下成长的。广义的早期教育(Early Education)主张及早地(从出生到入学前)对儿童进行教育和培养。早期干预(Early Intervention)指对0~6岁有障碍或存在障碍风险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系统的教育、保健等康复措施,目的是避免发展延迟、改善已有的障碍和预防增加新的障碍。最明显的例子是听力障碍幼儿的听力言语训练,如果能及早发现听力障碍儿童的听力损害,适时佩戴合适的助听器,充分开发剩余的听力并进行强化的听说训练,许多幼儿都可获得部分口语,部分可以完全获得口语并与听健人进行正常交往。

早期干预的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在自然环境下开展早期干预,干预应基于活动。自然环境包括四个要素:场所、物品、人、活动。场所指儿童当前以及未来最常接触到的场所,比如家庭、学校、社区等。物品指物理环境中的物品都可以作为学习的工具,比如儿童喜欢的勺子或汽车标志。人是指父母、兄弟姐妹、其他亲友、邻居、教师等任何儿童可能接触并进行互动的个体。活动指任何能够引起儿童或家庭的兴趣,融入他们日常生活的活动或安排,如基本的自理清洁、休闲娱乐、社区参与等。早期干预应该借助于具有生活情境的游戏或活动展开。第二,以功能性的技能为目标,教育支持应使儿童最终有机会、有能力融入社会,因此教育干预应基于日常生活活动,以穿衣、洗漱、清洁、整理、购物、休闲、社交等功能性的技能为目标,而不是僵化、呆板的知识性学习。第三,儿童主导,关注儿童的兴趣和经验,利用儿童感兴趣的材料和活动,激发儿童的动机,促进目标行为的达成。第四,教育者是儿童身边熟悉的人,不仅包括家长,还包括兄弟姐妹、亲友、邻居以及社区服务人员等儿童可能接触到的所有人,他们可以为儿童提供丰富的社交机会和社交经验,是早期干预中重要的人际资源。

(五)强调团队协作的服务模式

特殊儿童教育需求的复杂性,要求教育服务的多样性。随着“一站式”服务模式的推行,团队协作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具体来讲,特殊儿童的教育服务需要来自家长、教师、治疗师、政府部门等人员的团队协作。政府部门为特殊儿童家庭提供法律和政策的咨询服务。学校教育机构包括公立、私立以及为儿童提供专业学术服务的机构。医疗评估和诊断机构主要是医院、大学下设的自闭症研究中心或者临床诊所,为特殊儿童及家长提供诊断和功能性评估,并为他们提供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儿科医生、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士的咨询服务,主要面向机构和家庭。康复和干预机构包括生物医学、临床和应用研究,为特殊儿童提供早期干预服务,比如言语语言治疗、物理治疗、音乐治疗以及生活、出行方面的适应性设备和相关技术支持等服务。信息服务机构主要是非政府性机构,为特殊儿童家庭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以及为这些家庭提供必要的志愿者服务支持。社区服务则为特殊儿童家庭提供短期寄宿服务,如喘息服务。这些专业以及非专业的服务团队需共同参与儿童的评估、个别化方案制订与实施、效果评价以及支持系统建设,根据儿童及其家庭的需要提供个别化的支持服务。

(六)通过融合教育实现社会融合

1994年6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西班牙萨拉曼卡市召开了“世界特殊教育大会”,颁布了《萨拉曼卡宣言》,提出了“融合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理念,主张普通学校的教育要面对所有的学生,无论他们有何种障碍,障碍程度如何,都不能做歧视性的区分和安置。也就是说,教育应满足所有儿童的需要,每所学校必须接受服务区域内的所有儿童入学,并根据儿童自身的特殊需要提供个别化的教育服务。

《萨拉曼卡宣言》提出了融合教育的五个原则:

(1)每一个儿童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有获得可达到并保持可接受的学习水平的机会。

(2)每一个儿童有其独特的个人特点、兴趣、能力和学习需要。

(3)教育制度的设计和教育计划的实施应该考虑到这些特性和需要的广泛差异。

(4)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必须有机会进入普通学校,而这些学校应以一种能满足其特殊需要的以儿童为中心的教育思想来接纳他们。

(5)以融合为导向的普通学校是反对歧视态度、创造受人欢迎的社区、建立全纳性社会以及实现全民教育的最有效途径。此外,普通学校应向绝大多数儿童提供一种有效的教育,提高整个教育系统的效率并最终提高其成本效益。

与一体化教育或回归主流相比,融合教育的内涵和范围更广泛。融合教育基于学校背景的社会融合努力,特殊儿童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使他们融入社会生活。换言之,融合教育是手段,是途径,社会融合是目标,是目的。这就启示我们,要实现社会融合的最终目标,需要学校教育系统的努力,当然还需要家庭以及整个社会的参与和支持。日本的特殊教育支援法就是以特殊教育支持系统的建设作为中心任务,而并不是局限于学校的课堂教学。

建设以儿童和家庭为中心,基于社区、基于协作的专业化的特殊儿童社会服务系统,是实现特殊儿童社会融合的关键所在。家庭是儿童“所来”之地,社区是儿童“将去”之所。重视家庭的重要作用,为家长赋权,对家长进行专业培训,从过去对儿童的支持转向对整个家庭的支持,使家庭获得持久发展的动力,最大限度地提升特殊儿童的能力水平。社区康复因其方便、快捷、经济,有利于回归家庭和社会,成为普及康复服务的基础和主要形式。因此,发展建立在社区服务基础上的社区康复,不仅可以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康复服务的可及性,让儿童在自然的“生态系统”内学会必要的技能,使得成年后有能力获得支持性的就业,甚至独立生活,同时这个支持体系也改善患者家庭的生活质量,并极大地缓解经济压力和社会压力(苏雪云等,2014)。当然,社区康复的实施,有赖于特殊儿童及其亲友、特殊儿童所在的社区以及卫生、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我国也在努力践行“以家庭为中心,以社社区为本位”的障碍人士康复模式,这必将对特殊儿童的心理发展与教育产生重大的影响和深远的意义。

思考与练习

1.简要回答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的对象。

2.如何看待特殊儿童的标签化问题。

3.简述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的研究方法。

4.简要回答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的历史发展。

5.论述特殊教育的发展思潮与趋势。

推荐阅读

盛永进.特殊教育学基础[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11.

盛永进.特殊儿童教育导论[M].江苏: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何侃.特殊儿童康复概论[M].江苏: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何华国.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