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2章 小说
坦克战舰大战风波
杭州长寿桥小学 一年级 董逸凡
小虎是一个幼儿园大班的男孩子,平时特别喜欢玩战争类型的玩具,比如飞机啊,坦克啊,装甲车啊。过年的时候,妈妈给他买了两辆对战坦克,他非常喜欢,经常拿它们玩对战游戏。直到有一天,爷爷给他买了一架海上战舰,他对战舰爱不释手,两辆坦克被他堆在了角落里。
这天,小虎照常去上幼儿园,家里没有人,两辆坦克从角落里开到了战舰面前,对战舰说:“自从你来了,小主人就对我们不理不睬了,我们讨厌你!”坦克神气的说:“我比你们都历害,小主人当然喜欢我!”
“到底谁历害,我们来比一比。”两辆坦克一起说。
“比就比,谁怕谁!”战舰毫不示弱。
于是,一场战争爆发了。左边坦克嗒嗒嗒,嗒嗒嗒——,右边战舰砰砰砰,砰砰砰;子弹、炮弹都碰撞在了一起,爆出了激烈的火花。再后来,炮弹成串成串的打向战斗双方,坦克累坏了,战舰也累坏了,他们谁也没有打羸谁,各自开回了自己的地盘休战了。
傍晚,小虎从幼儿园回家,第一时间拿起了坦克玩,发现坦克身上有很多灰尘,暗自奇怪,他拿来抹布,小心翼翼的把战舰擦试的焕然一新,两辆坦克在角落里看见了,非常伤心。到了晚上,小虎在睡梦中听到外面传来嗒嗒嗒,砰砰砰的声音,他穿着小睡衣,穿上小袜子,摄手摄脚的打开房间门,看见坦克和战舰在黑暗中打的不可开交,只听战舰说:“看见了吧,小主人对我可好了,回来就把我擦的干干净净,看都没看你们一眼。”
“等着吧,等下次小主人有新玩具了,你肯定也会和我们一样被他扔到角落里再也不看你一眼的。”
听到这里,小虎恍然大悟,原来自从有了新玩具战舰后,他把坦克扔在角落里没再管过,他慢慢的走回床上,再也睡不着了,在心里检讨自己喜新厌旧的行为。
第二天一大早,小虎一吃完早饭就把两辆坦克及其它之前就有的汽车,飞机,火车等玩具拿出来擦干净,然后把他们和战舰一起整整齐齐的摆放在了一起。从此以后,小虎再也不会有了新玩具就冷落了旧玩具,在玩的时候也把各种玩具做一个组合搭建,让他们各自发挥各自的作用。他也养成了尽量少买新玩具,不喜新厌旧,不铺张浪费的好习惯!
专家点评:
小作者将玩具拟人化,赋予他们鲜明的个性,通过玩具们的争吵探讨了关于新旧玩具更替的问题,文末主人公发现了玩具们的秘密,决定不再因为新玩具而冷落了旧玩具,这也一定是小作者所做下的决定。
世上最好的妈妈
杭州长寿桥小学 二年级 宋昱霏
春天,春雷一阵,春雨一下,蚯蚓纷纷从土里钻出来,爬到了路面上。你蹲下身用绿色的叶子卷起路面的蚯蚓,轻轻地放进土里,我觉得你是个善良的妈妈。
夏天,太阳像大火球一样照着我,我的汗密密麻麻的,像雨滴一样落下来,衣服湿透了。你洗的衣服也特别多,我觉得你是个勤劳的妈妈。
秋天,晚上的路灯发出橙色的光芒,地上的银杏叶像厚厚的金色地毯。我抱起一些银杏叶向你撒去,叶子像金色的扇子雨落在你身上,你也立刻抱起叶子,向我抛来。我们两个就在隐隐约约的灯光下抛来抛去,处处都是欢乐地笑声。我觉得你是个开心的妈妈。
冬天寒冷的夜晚,风呼呼地吹着。你顶着风,冒着雪骑着自行车带着我直直的往前冲,我的脸冻得像冰块,当我冷得打喷嚏,你把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自己却冻红了脸,我觉得你是世上最好的妈妈!
专家点评:
小作者选择了一个独特的角度来写妈妈,通过一年四季,将妈妈的善良、勤劳、开心等让小作者骄傲的品质写了出来,并且每一个事件都极具四季的特色,虽是一些寻常的小事,但是读来清新脱俗,十分动人,使妈妈的形象十分饱满,担得起“世上最好的妈妈”。
棒球初体验
杭州天地实验小学 四年级 戴哲阳
“啪,啪”,一声声棒球被击中的声音在球场上回响。看着满地滚动的球和场中央的发球台,我兴奋地期待着棒球课的开始。
教练让我们练习了扔球与接球,我们立马就开启了一场“星球大战”。规则很简单:只要把自己这方的球全部扔过去,对方也能扔过来,游戏结束时哪方剩余的球少就算胜利。我们这组采用了“捡球狂扔”的策略:大家先疯狂地捡球,在最后一秒全部扔过球网,杀得对方措手不及,真是太过瘾了!不过,游戏毕竟只是游戏,下面的比赛才是最精彩。
首先是对面的红队攻击,我们蓝队防守。我伸出双手,静静地等待着球飞过来。只见对方球手魏嘉文抡起球棒,球就如子弹般地飞了过来,我的心顿时狂跳不止,一个趔趄差点摔倒。我伸出右手,正想抓住球,突然一个队友冲了过来直接把球抓走了。“加油!”我呐喊着紧握双拳,只见我的队友把球扔了出去,更不可思议的是我们的队长竟然抓到了。胜利!大家都欢呼起来,但是我觉得自己压根儿没派上用场,不禁有点小失落。
轮到我们蓝队进攻了,意想不到的是我们却一败涂地,没有一个成功的。我感到有些无地自容,心里又是恼怒,又是悲恨。“下一个!”,听到裁判员的指令,我咬牙切齿地上了发球台。“哈哈!”一个防守队员轻蔑地朝我笑着,我的内心瞬间燃起了一团怒火,五官都快扭曲了,我咬着牙抖着手臂准备着,“打呀,怎么不打了?是不是怕啦?”又一个防守队员讽刺着我。“我看你们才应该怕!”我抡起球棒怒吼一声:“呀——!”球棒横扫过去,被击中的球在空中横冲直撞,那一个防守队员吓得膛目结舌,竟然全都避开了球!“赢定啦!”队友们大喊道。我甩掉球棒,后腿一蹬,像一头猎豹似地冲往二垒,三垒。终点就在眼前,我咬着牙齿,硬着头皮冲往终点线。“嘘!”一声哨响,我做到了!我赢了!
团结力量大!最终还是我们赢了。这三分当中有我,赵赵,还有一个大哥哥。我们都是最棒的!
专家点评:
可以看出小作者十分喜爱棒球这项运动,文章主要讲了一节棒球课上两队比赛的事情,其中的动作、语言、细节、心理等描写都刻画得淋漓尽致,将“我”的紧张、愤怒与喜悦和对手的轻蔑不屑刻画得惟妙惟肖。
新裤子囧事
漳州实验小学二小校区 四年级 方雄奕
今天上午,妈妈给我买了一条漂亮的裤子。
这条裤子超级好看,是鲜亮的翠绿色,上面带着淡淡的乳白色花纹。两侧的裤角上各镶着一颗桃红色纱巾“爱心”,“爱心”旁边镶着雪白的花边。我喜欢得不得了,穿上它就舍不得脱下来。
我在家里走着猫步,对着镜子左顾右盼,想着穿着新裤子去上学,一大群女生呼啦啦地围过来,羡慕的眼光注视着我,赞美的话语雪花般飞向我,尤其是爱臭美的瑶瑶,还不停地盘问着我在哪里买的,我像女明星一样,成为班级的焦点。哈哈,我越想越美,不禁轻飘飘地抬起脚,咦,怎么抬不起来!裤子买小了,太紧了!这时,我才感觉其实腿上像绑着几根橡皮筋,绷得十分难受,恨不得马上脱下这条裤子,可这是漂亮的新裤子呀,我还没穿到学校显摆呢。于是,我强忍着紧绷绷的痛苦,穿着它去了学校。
我故意在讲台上多逗留了一会儿。不会吧,没人注意到我的新裤子。瑶瑶呢,人家正在做数学题,连头也没抬。我失落极了。
上课了,我的腿只能直直得放着,不能弯曲,像是被人点了穴一样动弹不得。天气又特别热,我不停冒汗,裤子就像苍蝇贴一样黏在我的腿上,我难受得快要疯了,老师讲什么内容我一个字也没听进去,恨不得马上脱掉这讨厌的新裤子,可,这是在学校啊!我不得不穿着这条裤子度过了一个“难忘”的下午。
唉,都是爱臭美惹的祸!
专家点评:
小作者形象生动地描述了一件生活小事,一个因得到一条漂亮的新裤子而开心,想要向同学们炫耀,最后事与愿违落得一副狼狈样子的小朋友形象在小作者笔下展现得淋漓尽致。语言生动有趣,让读者情不自禁的跟着小作者的笔触时而开心,时而懊恼,非常成功地塑造了一个爱美的小女孩形象。
葡萄园之旅
临海巾山实验小学 六年级 郭易暄
夏日炎炎,临海有名的大石葡萄成熟了,爸爸要带我和妈妈一起去赴一场葡萄园之旅,听到这消息,我兴奋得手舞足蹈。
早上,我们出发了,我一边哼着小曲,一边欣赏着路边迷人的景色,不知不觉就到了葡萄园。葡萄园里有一排排整整齐齐的葡萄架,葡萄园被薄薄的塑料膜包围着。葡萄园的主人热情地领着我们钻进那绿色的屏障,葡萄藤下面挂着许多白袋子,打开一看,一串串紫中透亮的葡萄就躲在下面,像害羞的小姑娘用面纱遮住了自己娇嫩的脸庞。那一串串葡萄沉甸甸地挂在葡萄架上,像一座座倒垂的宝塔,葡萄有紫红色的,黄绿色的,青色的……,五颜六色,美丽极了!葡萄宝宝们躲藏在那大绿叶中,若隐若现,用好奇的目光看着我们,望着这诱人的葡萄,我馋得直流口水。伸出手就想摘,葡萄园主人说葡萄串不能用手撕扯下来,会伤害到葡萄树,必须用剪刀剪下来。
主人还说摘葡萄时一看颜色,二看大小,深紫红色个头大的葡萄最甜。她指着葡萄串的茎说:“在这儿剪,剪刀要倾斜45度,斜斜地用力一剪”。话音未落,一串葡萄就应声而落。我迫不及待地拿起剪刀,用一只手托着一串玛瑙似的葡萄,从最头上的茎开始剪,倾斜45度,不然剪不断,我小心翼翼地托着,生怕稍不留神就会碰破果皮。我把采下来的第一串葡萄放进箩里。这时,我连忙摘下一颗尝了一口,顷刻间一股玫瑰芬芳流入我的口中,真是沁人心脾!我看见一串果粒圆圆的葡萄,真让人眼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剪下来,这葡萄串赖在藤上,似乎不想离开他的藤妈妈。我抬起头,扬起手臂,用心地剪着葡萄,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摘下来的葡萄就有满满一大箩筐。我们尽情地品尝一顿后,提着葡萄,拖着疲惫的身躯,钻出了葡萄园。
葡萄园主人告诉我们,这里的家家户户都有几亩葡萄地,每年夏天,他们都不会有太多的时间,除了吃饭和晚上睡觉外,果农们几乎时时刻刻都在果园里忙碌,葡萄结果时用袋子把葡萄包好,就要给葡萄打药水,为了防止小鸟来啄食葡萄,还要给葡萄架套上塑料薄膜。
正午,虽然火辣辣的太阳照在身上,大家脸上红扑扑的,但是我们摘了不少葡萄,心里还是喜滋滋的。葡萄园之旅让我不仅收获了快乐,也深深体会了果农们种葡萄的艰辛,而且明白了:想要收获果实累累,就要付出艰辛的努力和汗水。这静谧的田园风光和挂齿留香的葡萄让我恋恋不舍,葡萄园之旅真令人难忘啊!
专家点评:
文章写了小作者去葡萄园采摘葡萄的一次经历,想象丰富,描写生动,文章结构清晰,我们不难看出小作者拥有细致的思路以及良好的语言驾驭能力,而且从摘葡萄的小事中发掘了在生活中的独特感悟:要想收获果实累累,就要付出艰辛的努力和汗水,着实令人赞叹!
底色
厦门第五中学 初一 陈芃豫
马巷的老街越来越喧闹、越来越拥挤,一家又一家的小店铺摆满琳琅满目的商品,街上的人摩肩接踵,音乐声、叫卖声、喇叭声……此起彼伏。
有一家非常小的店铺,它没有音乐,没有广告,很有底气地存在着,就像是这条街上,最为朴实的底色。这是一家钟表店,没有店名。第一次来到这家店里,是妈妈带我来的。店很小,一点儿也不引人注意。一个擦得晶亮的玻璃柜台,柜台里摆着许多手表和小闹钟,四周的墙上都挂满了时钟,涂着白灰的墙上也已经布满了时间的皱纹。
整家店看起来只有七八平方米,站在店里就像置身于一个时间的小屋里。店主是一位老师傅,他抬头看见了我妈,打了个招呼,低着头继续修表。看着他拿着个十分小的夹子,将那些小小的齿轮一片又一片地叠上去。动作是那么慢,那么小心翼翼,像是生怕一不小心将那些小小的齿轮给弄碎了,把那些时间的匣子弄坏了。他就这样一步步不急不徐地工作着,不管付出的时间和自己的报酬是否成正比,他只是守护着当下的一份责任,那是他做人的底色。
“角落时光”“转角遇见爱”……各家店铺挂出新潮的店名,导购员、购买有奖等营销方式层出不穷。他家的钟表店,依旧很朴素地存在着,没有音乐,没有广告。
某天,我心爱的手表出问题了,表带也断了,老妈再次带我来到那家钟表店。老师傅从钟表丛林中抬起头打了个招呼。递过手表,他看了一眼:“这手表要修好是要花很多钱的,不如再买个新的。”可那是我喜爱的手表呀!老妈也知道那手表是我三年级时到手表店千挑万选才挑中的,而且它陪伴了我这么多年,就像我不可分开的知己。“孩子喜欢,那就修吧!”老妈说。
老师傅修完手里的那个手表,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了柜台里,仔细看了看我的手表,说:“这手表果然漂亮,怪不得你那么喜欢。”他戴上了老花镜,从抽屉里取出了一套工具,用一把小镊子熟练地打开手表后盖,取出了两小片齿轮,夹出那片装饰手表的纸片,装上了一个小小的电池……,一步一步、有条不紊地、专心致志地做着,似乎不是在修理而是在创作什么艺术作品。半个小时过去,我的腿都站酸了。在这浮躁的世界里,大概也只有他能做得了这慢功细活吧。
修完手表,老妈和他闲聊,说到他的儿子,他的双眼发亮,焕发出不一样的光彩。他说他的儿子不想继承他的这家店,但他尊重儿子的选择,因为每个人的底色都不同。
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地走着,老师傅低头又开始修理另一个手表了。那花白的头发、那灰白的衣服,还有那专注的神情,像是一幅素朴的黑白画,虽没有华丽的光彩,却有着迷人的、淡淡的底色。那底色是我见过的最美丽、最动人的,和他的钟表店一样——朴实。
专家点评:
文章开门见山地描写街头热闹的场景,与下文所要讲的安静,与世无争的钟表店形成鲜明的对比,紧接着作者对钟表店内的环境和老师傅修表时细致,专注的动作做了生动描写,更突出老师傅对于修表这份行业的坚守,在得知这份技艺无法得到传承时,让人不禁感到惋惜,也让文章内容更加充实。
请在车站静静等
杭州桐庐叶浅予中学 初一 姚禹恒
“呼,终于到了……”是的,到了,到了这座繁华的大都市,此时,他刚下火车。
他,叫夏初,来自这座城市的一个附属小城,距主城区足足有一百三十公里,他向往这里,向往外面的世界。
早在小学毕业前夕,他就想着考上这里的初中,可最终还是由于父母的阻拦,考上了那个小城最好的一所中学。而现在,他终究还是凭借全县第一的成绩考上了这座城市一流的高中,一中。可是,当他真正来到这里时,脸上并未挂满笑容,反而带着一丝惆怅。这三年里,他为了来这里,付出了太多,也错过了太多了。
曾经有太多太多的东西摆在他面前,可是,他却没有珍惜,他只顾着他的目标、理想。正因如此,他比同龄人要成熟的多,总能把事情看的很透彻。他没有一个朋友,有忽略,也有不屑。他变得性格孤僻。甚至于,他与父母之间也存在着不小的距离。现在的他,决定要改变这一切。至少好好度过这三年,有一个难忘的青春。并为他人生中最后一次不拼颜值,只拼才华的测试而奋斗。
“请让一让,谢谢。”一道冰冷的声音音传来,打乱了他的思绪,显得格外刺耳。他微微皱了皱眉,有些不悦,但随即便恢复了正常。瞟了一眼那道声音的主人,发现是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男孩,他偷偷记下了他的脸。
一中门口,夏初打量着将于自己度过三年的校园。“还不错!”他笑着走了进去。报道完,来到班级,此时教室还没有人。他走到最后,挑了一个不起眼的位置坐下,拿出一本书看了起来。半小时后,教室里的人多了起来。一位老师走了进来,扫了一眼,皱了皱眉说:“怎么还缺一个!”“报告,新生安之前来报到!”一个气喘吁吁的声音传来。寂静,随后是一阵哄堂大笑。安之有些不悦。班主任随后不冷不热的说了句:“快坐下吧。”夏初抬头,赫然发现安之就是刚刚在车站让他让开的那个男孩。安之也看到了他。而此时,就只剩下夏初身边的一个空位,二人也成了同桌。“安之?”“是。”依旧冷漠。夏初强忍不悦:“夏初。”“嗯。”
昏昏沉沉一学期就过去了,夏初与安之,依旧是同桌,也依旧不合。考完试放假这天,夏初与安之再次在车站相遇。巧合的是,二人的票是邻座。路途中,依旧没有一句话。开学,依旧在车站,依旧无言。
一次,学校组织高三征兵活动,高一的二人同其他人一样,趴在栏杆上听。渐渐的,人走光了,当夏初正要回教室,却发现安之依旧趴在栏杆上,身子似乎在颤抖,情绪有些激动。夏初走过去,说:“干嘛呢?”“没,没怎么样。”安之第一次没有用冷漠的语气同夏初说话,显得有些失态。眼角似乎湿润了。“到底怎么了?”夏初以命令的口吻吼道。安之再也忍不住了,一改往日的冷漠,把压在心底的是一股脑说了出来。夏初听了好一会才听懂。安之的父母都是军人,却都牺牲了。而他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也都已相继去世了。沉重的打击,令他变成了现在这样冷漠。夏初,可以说是第一个知道安之身世的了。自此,两人越走越近。成了兄弟。
高考结束,夏初考上了全国数一数二的大学,依旧在这座城市;安之则毅然选择了参军。五年后,依旧是在那个熟悉的车站。一个身影,在人流中静静地挺立着,他便是夏初。一辆列车驶入车站。从车上下来一个刚毅的军人,赫然就是安之,但比青春时多了几分血性。他俩重重拥抱在一起。良久,安之注意到夏初的样子,皱了皱眉,说:“你怎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没办法。”有些颓废,有些无奈。“你不配做我兄弟!”说完,安之头也不回的走了。
夏初醒了,开始奋斗。一年后,夏初有了成功,又在熟悉的车站等待。兴奋无比,他要证明自己给安之看。列车进站,走下的不是安之,而是另一个军人,手上捧着一个盒子,他说:“安之在执行任务时牺牲了,这是他的骨灰以及遗物,奖章。由于你是他任务前遗书里唯一提到的人,所以,这些都交给你!”
夏初捧着盒子,走在车站的余晖下……
专家点评:
文章情节丰富,写得很感人,安之和初夏偶然间在车站相遇,后来又成了同学,关系也渐渐密切,后来升学的缘故使二人走向不同的人生道路,结局安之牺牲,初夏孤独地走在落日的余晖下。文章中大量人物语言神态的描写将人物关系变化和人物性格的刻画十分到位,内容极具可读性,场景安排合理,车站作为一个常见的具有悲凉情调的场景使文章感情基调有了准确的定位,结局出人意料,引人深思。
银耳莲子汤
丽水市花园中学 初一 包镇源
每逢夏日,母亲总要做银耳莲子汤。莲子粉粉的、糯糯的,微微有些苦味;银耳则清凉爽口,微微有些甜味。两者互补,做成的汤别有一番滋味,加上枸杞、红枣,汤的味道更香浓,可谓是解暑之良品。
依稀记得小时候,第一次随母亲到池塘里采莲子,夏日的清晨凉风习习。除去几朵还未凋谢的荷花,满池塘的绿色,饱满的莲篷和一张张宽大的荷叶立在泥水中。我随妈妈一起卷好裤腿,小心翼翼地踩进微微带凉的泥土,抱着玩的心态帮母亲采莲子。荷叶柄上的刺会扎手,所以我没有采多少。那会儿只是生吃了一颗没有去芯的莲子,苦到顿时没有兴致,爬上岸来,对“莲子”产生了偏见,发誓“再也不吃了。”
等母亲摘完莲子回到家,剥去莲篷,去掉莲子壳,把剩下白白胖胖的一袋莲子放入冷冻室,我们家的夏天也就开始了。母亲常说莲子去心火,静心宁神,特别是莲子芯虽苦,但治上火引起的咳嗽效果很好,是整颗莲子的精华。但每每喝莲子汤时,我都要加上一大块冰糖,并且莲子都剩在碗里,一颗未动。当时年幼的我,吃不了这般苦味。虽然吃的频率较高,但由于苦味,它在我心里地位并不高。我不断地排斥它。渐渐地,银耳莲子汤烧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我也慢慢长大,逐渐懂事,对苦的承受能力也越来越强。吃惯了辛辣油腻红烧油炸的上火食物,突然喝到一口莲子汤,清新的口味让我如获珍宝,喉头压抑着的火气顿时散尽,整个人都更有活力了。从那时起,我对莲子的印象慢慢转好,甚至开始喜欢这种又酥又糯,还有种苦味的感觉了。
真正对莲子产生喜爱,并且习惯像母亲这样吃不去芯的莲子,是现在。昨天刚吃的银耳莲子汤,熟悉的软糯感觉抚摸着我的味蕾,咬到莲子芯的那一刻,我不仅没有感到苦味,反而感到淡淡清甜从舌尖传来。没有放任何糖的莲子汤,我嚼得津津有味,对它大加赞许。这是食物本来的味道,没有调味品的干扰,没有高温破坏细胞结构,只是一碗清水、几片银耳、几粒莲子,在高压锅里压烂、煮熟,至简至纯,恰到好处。苦中传出的甜,无与伦比,不同凡响。
多好的莲子!它去火气、平心境,使人浮躁的心安静下来。它与身俱来自带着淡泊、宁静的气质。它出于“君子”之身,必带点君子“苦”的本味。初次相识表面上让人无法接近,但它不忘回报那些相信“良药苦口利于病”的人,苦尽自有甘来。
多好的莲子!莲子苦尽回甘,人生何不如此?莲子的甜再美好,在这之前不也有苦?人世间,失败不也是成功之母?生活中,有些人用爱和执着关心我们、爱护我们,无微不至;有些人辱骂我们、诽谤我们、讥笑我们,无时无刻;也有些人在远方静静地看着我们从困难中爬起,坚定信念,走向成功,他们的爱无声无息,无边无际。
感谢那些让我经历挫折,让我从挫折中成长的人生导师。你们给我的爱虽然没有放糖,但其中暗藏的甜都已在我心里,这甜,无边无际。
“莲之味甘,气温而性涩,禀清芳之气,得稼蔷之味,及脾之果也。”夏日里母亲烧的那一碗银耳莲子汤,那苦中的甜,同样无边无际。
专家点评:
文章本文文笔优美清新,富有一定的哲理性。文中写“我”从小到大,对于“银耳莲子汤”口味的改变,从不懂欣赏觉得“苦”,需要大量冰糖,剩下莲子,到没有放任何糖的莲子汤,嚼得津津有味,对它大加赞许,这种转变也是“我”的成长。读后给人以美感,引人深思。
文章情景交融,将感情蕴含在种种小事的描述中,小时候第一次跟随母亲采莲子,初尝苦味,对莲子不喜,必须加糖。慢慢懂得欣赏食物的本味,喜欢酥糯的莲子,接受苦味,慢慢尝出莲子的甜。因为自然优美的文字,这种转变毫无违和感,读起来津津有味,像是在品尝一碗美味的“银耳莲子汤”。
疯娘
金华市第四中学 初一 赵佳燕
村子的那头,有一户穷苦人家,母亲疯了,儿子上学需要钱。
“疯娘来了,疯娘来了!”村里的人都这么叫,所有人都认为疯娘是真的疯了,认为这户人家的苦日子永远没有止境。
这不,疯娘来了,她疯疯癫癫,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好似一阵风也能将她吹倒,她的头发分散开来,一阵风吹来,她就会惊慌失措将头发拉起,躲在树旁。可就是这么胆小如鼠的疯娘,也有勇敢的一面。
儿子上了高中,家里买不起各种零食,疯娘在一片悬崖上看见几个桃子,疯娘连想都没想,风刮得她的脸庞生疼,她却毅然爬升了悬崖,摘桃子的过程十分惊险,差一点,疯娘就再也看不到她的儿子了。
见到儿子,将桃子给了儿子,儿子直夸这桃儿甜。可不,这可是疯娘用性命换来的,实属不易。看着桃儿整个被儿子吃光了,疯娘心里十分欢喜,心想:“既然儿子这么喜欢,下次再摘几个。”
回去的时候,疯娘迈着轻快的步伐,她似乎感受到了儿子的快乐,她早已忘记悬崖上的惊险。第二次,疯娘又去送饭,还从那悬崖边路过,又看到了桃子。这次的桃子比上次的更好了,粉嫩嫩的,疯娘心里十分开心,想都没想,又爬了上去。但这次,疯娘从悬崖上摔了下来,再也没有看见过她亲爱的儿子。
山的那头,儿子的高中。天气突然暗沉了下来,转眼间风雨交加,儿子盯着窗外,心里有着无限担心,就连手也趴在了窗台上,痴痴地望着窗外的雨珠,等待着会给他带桃的疯娘……
专家点评:
文章比较简短,但却情节丰富,内容感人。开篇首先交代“疯娘”一家的穷苦生活现状,也为下文情节作铺垫,同时描写“疯娘”疯癫,胆小的性格,与下文“疯娘”冒险为儿子两次摘桃子的行为形成鲜明对比,但最后不幸丧生,令人悲痛不已,尤其时结尾处描写突变的天气以及儿子盼望着“疯娘”归来的急切心情更加深化了主题,让人对“疯娘”的悲惨遭遇感到痛惜。
老王
温州永嘉县上塘镇城关中学 初一 周健凯
在我家旁边,有一收垃圾的老汉,叫老王(我们不知道他的全名,只知道他姓王),他已经60多岁了,但还是在为自己的生存而打拼。也许是出于同情,周围的邻居把垃圾都卖给他。但是他为人特别的宽厚,每次都比别的人多给我们几毛,收了5、6年,他依旧如此。
去年的暑假,气温非常的高,有35度以上。我们一家三口都卧在空调房中。突然,外面传来一阵声音洪亮的收垃圾的声音。母亲想起来还有一叠的纸板,因此她马上打开门,看见了皮肤乌黑,双目失神,发丝混乱的老王。我们连忙请老王坐下。我就坐他旁边,他的身上发散着一股恶臭,非常的难闻。这是他又问我:“你家为什么这么凉啊,我家为什么会这么热啊!”我不耐烦地说道:“因为我家有空调,你家没有!”他有问我:“那什么是空调啊?”我这次没有回答他,用了一种嘲笑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过了一会母亲将纸板给他了,他向我母亲道谢,可以让他在空调下避暑。然后他又骑着他那早已破烂的车子在骄阳下前行。
在这几个月内他再也没有来了,似乎是再也不收垃圾的样子。直到今天下午,他才再次拉着车在骄阳下前行。哦!原来他老了,那头发中间的银丝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专家点评:
文章过于简短,仅仅是将老王和邻居的和睦相处以及贫苦,勤俭的生活作风做了表面描写,语言和外貌描写也没有很好地突出人物形象。希望可以写一些能够更具代表性的例子来突出老王生活的不易以及性格特征,或者可以老王的家庭背景和过往作进一步的了解后再作思考和写作。
血,让我们清醒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景苑中学 初一 吴奕培
保尔·柯察金曾经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一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而我们的生命正如同那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儿,即将绽放出最迷人的光彩,美丽却又娇弱,更应该好好珍惜,不让它过早地凋零。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人类越来越频繁的接触到交通,马路上的汽车数不胜数,这样的交通自然为人们带来了不少便利,可是各类的交通事故也随之而来,而随着一个个事故的到来,一个个家庭也为之破坏,那些出事故的人身上留下来的血,难道还不足以为让我们在心中敲响安全的警钟吗?在我十岁那年,我亲眼目睹了一场大型车祸,那场面对我来说无疑是震撼的,是触目惊心的,那场面我至今都记的一清二楚,不曾被抹去。
那一天,乌云密布,树枝不停地摇晃着,让人感到一些害怕,“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在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瞧见一位两鬓发白的清洁工老人,她正佝偻着腰杆,双手颤巍巍的拿着一套清洁用具,在一个大型十字路口的中央进行着路面打扫,只见她两眼亮晶晶的,一心注视着自己脚下的垃圾,全然不顾在自己周围疾驰而去的轿车,周围的行人见了纷纷为这位清洁工老人担忧。终于,那位清洁老人清扫完了地下的垃圾,直起了腰杆,布满皱纹的脸上露出了一抹舒展开来的微笑。可就在这个时候,一辆体形庞大的卡车向那位清洁老人迎面驰去,那位老人脸上露出了惊恐之态,我清楚地看到豆大的汗珠从清洁老人的额角滚落,她嘴巴微张,想喊什么却喊不出来。这个时候想跑已经来不及了,因为那辆卡车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朝老人冲去,我当时已经被吓坏了,听到旁人的一声尖叫就跌坐在了地上。当我回过神来,站起身走向那位老人,不仅倒吸了一口凉气,因为那场面实在太骇人了,那位清洁工老人仰躺在地上,嘴角有着殷殷血迹,她的脑袋偏在一旁,紧闭着双眼,身上的工作服早已破烂不堪,口中还不断地吐着血。行人见了此状不禁惋惜地摇了摇头,我扭过头去寻找肇事者的身影,可周围哪里还有什么车辆,看样子是肇事者早已逃之夭夭了,就在这时,一位穿着时尚的年轻女子冲到了清洁老人旁边,她蹲下身,摸着老人的脉搏,说了一句:“还有心跳,快,送医院!”那位年轻女子不顾老人身上的斑斑血迹,她背起老人将老人安置在了自己车子的后座,开车疾速前往医院,而路上的行人望着车后留下的缕缕青烟,一阵阵唏嘘,不过后来我听说那位老人还是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了,在那时,我的心里就有了对那位清洁老人的惋惜,以及对那位年轻阿姨的敬意。
那一件件血淋淋的事实在我们眼前一闪而过,可那悲痛的情景却令人刻骨铭心,那是血的挣扎,在新闻里看着一个个因交通而失去生命的人,看着他们因事故而从身下流出的血,那对于我们来说都是血的教训。
现在的马路上车水马龙,无数辆的轿车在马路上疾驰,虽说现代化的科技带给了我们诸多的便利,却也因太现代化的科技失去了太多的生命。我十岁那年目睹的那场车祸,给了我一个深深的教训,却也因那场车祸看见了世间的无情,认知了世间的人情冷暖,我有着对肇事者的憎恨,有着对伤者的同情,却也有着对那些在看到他人受伤施手援助的那些人、对在马路上指挥交通的警察叔叔、对那些医护人员的深深敬意!在大家目睹车祸的时候,难道大家愿意听到惨烈的叫声,撞车的轰隆声?
生命只有一次,而真正可以把握生命长短的只有你自己,让那些患者的血,令我们清醒,注意交通安全,使安全的警钟在我们的心中鸣响!
专家点评:
作者回忆十岁那年亲眼目睹的一场车祸,一位清洁老人在马路中央清理垃圾时,被一辆货车所撞,但事后肇事者驾车扬长而去,在人们惊慌时,一位年轻女性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不幸的是,老人还是抢救未遂,当场殒命。在面对一条鲜活的生命一瞬间血溅四方时,我们应该认识到,科技带给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带来诸多潜在的危机,世事无常,爱惜生命,时刻警醒,是我们应当吸取的教训。全文结构严谨,行文流畅,批判了那些毫无社会责任感的肇事者,以及那些冷眼旁观的无情者,是一篇极具深度的文章。
仰望
余姚世南中学 初一 倪雯雯
2080年,在宇宙中的一个小角落。
他缓缓地睁开了双眼,从极度的沉睡中醒来。
在茫茫的星海中,一切都如同是死寂一般,没有任何的生机。在飞船出事故前,他正在向地球上的通讯站汇报着探索的成果,可……这天,他把飞船停在了C-832这个金黄色的行星上。
他正停留在一处采集着土壤和岩石的样本上。浩荡的星空把他的身影映得十分渺小。他把采集好的样本装入了储藏瓶内,缓缓的走向飞船。那是一艘十分破旧的飞船,却怎么也掩盖不住它曾经的辉煌。
“星风九号”,一个曾经探索过无数个行星的飞船。在飞船的驾驶舱里,桌子上有着一张模糊不清的照片,但依旧能看见四个模糊的人影。那是“星风9号”曾经的队员,经历了重重险境,现在却只剩下他一个人了。现在飞船里,只有一个孤独的身影,正忙碌地工作着。
飞船在星河中穿行,在如此寂静的太空中一个巨大的危险正悄悄的来临。忽然,一个巨大的撞击让飞船震动了一下,使他不由得飞速跑到驾驶舱。飞船的舷窗被一块陨石撞击了,出现了一个轮胎那般大的裂痕。前面是陨石区!他熟练的操纵着飞船。在陨石区里,飞船灵活地躲避着陨石。却孰不知前方还有一个更大的危险存在,飞船安然的穿过了陨石区。豁然,一个大黑洞出现了他的面前。黑洞吞噬着周围的行星和陨石。他不禁有些慌张了,却依旧不紧不慢地操纵着飞船,极力想摆脱这一黑洞。但面对着具有强大吸力的黑洞而言,飞船的动力并不能摆脱它。看着飞船一点一点的被吞噬,他并没有再做多余的反抗,而是抱着对死亡从容,投身于这片星海。飞船被吞噬了……
他睁开双眼,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宇宙某处的小角落。周围是飞船的残骸,它已经成了七零八落的碎片。“啊。我的老朋友!”他叹息道。飞船已经被破坏,他知道自己已经不能回到地球,自己所需的氧气也越来越少。他心里还抱着一丝生的希望,不过也是很渺小的。
他躺在一块飞船残骸上,抬头仰望着星空,心中又想起了那四位曾经的队友。那时他们正在执行一次任务。他下飞船采集样本。三位队员正在飞船内分析着样本的成分,因为一位队员的操作不当,使实验室发生一次爆炸。这三位队员不幸牺牲了……他不禁流下了眼泪,手中是他已经写好的遗书,信中有不久前的样本资料还有他对地球人们想说的话。心中希望有执行任务的飞船来到这儿,能把这封信带回去。告诉人们——人类探索宇宙的旅程,绝不会在此止步。
大约过了三天,一束强光照射到了他的眼睛。他赫然的睁开了双眼。看着外面,那竟是一艘搜救飞船。他有些意外之喜,感觉自己又脱离了死亡的边缘。原来是在被黑洞吞噬时,飞船上的发出传感使地球那的宇宙搜救队所感知到了。他成为了一幸运儿……
抬头仰望星空,人类的探索之旅绝不会停止。
专家点评:
文章讲述人类在探索太空时,一艘飞船在遭遇陨石和黑洞重创后,在一颗外星球上坠落,不幸的是,四名船员其中有三名在一次实验中牺牲了,但仅存的那名船员没有失去求生的信心,在绝望中脱离了险境,回归地球。太空有很多处是人类未涉足的,凶险未知,但探索无人深空的旅途不会停息,不会因将步入险境而退缩,事实上,无论在做任何事的时候,前方都是未知的,我们在陷入困境时,要极力追求、永不放弃对于生的渴望。文章构思巧妙,语言精炼,主题深刻,引人深思,是一篇难得的佳作。
小饭桌,大滋味
杭州余杭区临平一中 初二 谢於东
青山、绿水、田园、小径,蔚蓝的天空也渐渐昏黄。炮仗冲破云霄,绽放在天空中,后面映衬着夕阳,夕阳火红如血,渐渐将火团般的光芒收走,一点点温度降低,月亮升起,夕阳仍未落下,日月同辉,啊,又是一年时光从所有人手心流逝而去。
年、傍晚、乡村、屋中,这儿没有了城市中白皙的灯光,光是昏黄的,如傍晚那般颜色。墙壁上一点点黑斑,无声的诉说着岁月的流逝,走进屋里,瞬间气氛活跃起来,各有各的事儿。外婆在厨房那忙东忙西,柴火燃烧起来的味道与饭菜香气交杂在一起,没有了呛鼻的烟味,却四溢着一种纯朴的乡村气风味。外公、太公一人一边互相支扶着贴春联,妈妈、阿姨从厨房进进出出端送出一道道香气扑鼻、色泽鲜美的食物。屋内热闹,繁忙却透露出一股过年的,特有的火红气息。
一切就绪,天色早就黑透了,外婆便招呼大家入座。长者为先,只有太公落座大家才能落座。外公扶着一条太师椅搀扶着太公落坐。太公虽身子骨人硬朗,但腿脚却也不太怎么灵活了。他正坐在厅堂佛像前方,紫红的方方正正的国字脸,头戴一顶土黄色的毡帽,穿着一身青色的中山装,严肃的脸色透露出一家之主的威严。他缓缓开口道:大家都坐吧。气氛一下又热闹起来,大人们纷纷入座,喧笑声、祝贺声、碰杯声,络绎不绝。而我们孩子们呢,又有一番自己的天地。
大人后方快临近门口处摆放着一张略小于他们的圆桌,孩子们嘻嘻哈哈蹦跳着坐了下来。我们好似袖珍版的,小小的碗,小小的桌,小小的身子。大家争抢着吃,这里蹿出一双筷子,那里横飞出来一只勺子。过年餐具也有讲究,青花瓷的碗,筷子是红衫木的,有一种木头的清香。勺子同是青花瓷的,不大很小巧,用着正顺手。饭桌上一条鱼,黑里透红,象征着年年有余。鸡、鸭、鹅俱全,农家青菜、土豆甜美可口。大家嬉闹着,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烦恼,忘记了忧愁。
现在的年不再有了年的味道,虽年年如此,却早不如当初。时间流逝,一切已物是人非,仍无法忘却那小饭桌,童年的滋味。
专家点评:
文章将过年时候乡间那种浓浓的团圆气氛描写得很温馨,包括年夜饭的准备,入座的讲究,以及针对为孩子们专门准备的小饭桌的描写都很细致,全文语言流畅,紧紧围绕主题“小饭桌,大滋味”来写过年的热闹,结尾处用了很少的笔墨,写出现在没有了年味,其实这部分,作者可以再深入地描写一下,现在过年的冷清,与前文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会让文章更加生动、真实。
行刑的时刻
温州第十二中学 初二 叶子优
当它轰然倒在地上,就像个被弄坏的玩具一般再也没有生气时,我的心莫名地感到刀绞凌迟般的疼痛。那是行刑,是公开处刑。
引子
和它初次相遇,是在一年半以前。我是随父母一起去的,从未见过它,心中遐想翩翩,想着它的高大,想着它的宏伟。当我亲眼将它纳入眼底时,却不免有些失望与讶异,它通体灰白矮小脏乱交缠着,无一丝美感,仿佛一只无人顾及的流浪狗,只令人避之不及。于是,父母便郑重地签下了那份“装修合约”。于是,它变了,变得我不再认识了。
第二次与它相遇,它已披上了光鲜的外衣,有了柔软的光华,内外皆散发着高贵有内涵的气息。心中禁不住升起尊敬与抑不住的喜悦——以后,它就会一直陪伴着我了!这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想罢便一头栽进了它的怀抱,沉浸于它给予的温暖之中。渐渐地与它越来越是熟络,渐渐地越来越是无法离开它了。
每当我放学归来,天已是漆黑,云亦是厚重。走进小巷,那残壁断垣总不免让我有些胆寒。然而,总有那么一束柔情的光明洒在眼前,仿佛携着我的手,亦步亦趋,牵引着我向前走。一抬头,果不其然地望见了它高大的身影,它怡然不动地矗立在那儿,满怀的火光,一下就驱散了一切来自黑暗的猛兽,抵挡着如恶魔般袭来的恐惧。
每当我疲于学业,哀声抱怨不止时,除去父母,便只有找它倾诉一切,它总是默而不语,乖巧地听着我的倾诉,温柔地抚摸着我的心灵,便感到前所未有的安全感。我知道,它是我这只迷途小船永远的灯塔与港湾。每当我与同学随意地漫步着,不知不觉到它的附近时,总能听到同学们发自内心的赞叹,赞叹它的精巧,赞叹它与学校的路程是如此的近。我总是很骄傲自豪,且毫不掩饰地对同学们大放自满,更是对它赞赏有加。
在那段日子,它一直是我最亲密的好伙伴,是我最引以为傲的朋友。或许是我太过猖狂,亦或是我疏忽而忘了珍惜它,它竟被别的人残忍的拉走了,直到我忽地回过神来想去抓紧它不让它离去时,顿时明白,一切都已太晚,太晚了。它好似浮光掠影,只是轻轻淡出了我的生活,让我晓得,这一切只是美好的假象。
我不是没有想过这一切都是谣言,这一切不过是吓唬我的把戏。然而,那一张白底黑字的政府公文,一张判决书。它们字字句句烙印在我的眼球上,铭刻在我的心版中。那是罪恶的文字,它们如是审判道:“本区域道路拓宽需要拆迁,请居民尽快腾空。”
行刑时刻——崭新的生活
我哭过,反抗过。但孑然一人,怎能奈何得了政府?于是,我试着放下一切,与父母搬到租的新房子里,与其它居民一样。
我不能说新的房子不好。它亦有光鲜亮丽的外表,甚至比原先的略胜一筹。尽力说服自己,拆迁终究是为百姓造福,不能因为我一个人的感性而如此地任性。尽力说服自己,我很快就能适应新的环境,不必如此焦急。时光拖着衣角倦怠地走过,我渐渐地,渐渐地将旧往的事尘封于心中。
但是,不知为何,偶尔早上醒来,睁开朦胧的睡眼,仍觉周围环境有一丝异样,它们不应该是这样的,书桌不应该放在床对面,衣柜也不应在桌子旁边……回过神来,才惊觉是过往的影子纠缠不休地交叠在视网膜上:偶尔坐上琴凳抚琴弹奏,还是同样的乐曲,身旁却不再像以往那样有阳光扑洒在身上,也没有邻居老太太依稀的啧啧称赞了:偶尔独自从学校大门口走出,若碰巧神情有些游走,脚步就会不自然地将我牵到那熟悉的风景处。心中有声音不停催我再进去看一看,却被我硬生生的捻断了。因为现在的这个地方,已经陌生漆黑,不再有亮光,里面的家具几乎被卖光,不再有父母的沙发,也没有了我的小床,更不会有一家人其乐融融同坐一处聊琐事的画面;有的只是门口上大大的封条,它像一个张牙舞爪的恶魔,死死地绕在门把上,宣扬着自己的权势,飞扬跋扈,令人心生恐惧。我只感到,我已没有进入这个家的资格。或许,这个地方已不能再被称为“家”了,我如是对自己轻声说道。
时光扬起裙角匆匆奔过,生活开始走上正轨,恢复了以往心态,过着平凡的两点一线的生活。如今,我终于能自豪地宣布自己已经正式适应了崭新的生活,过往的梦魇再也不来对我死缠烂打了。我甚至认为我已经经历了一个个伟大的成长。但是,当某一个云雾沉沉的早上,我看到了黄得让人发颤的挖掘机,与几十个头带黄的令人战栗的安全帽的建筑工人时,才终于明白,之前的一切心理,不过是幼稚的玩笑尔尔。
行刑时刻——崩塌的梦境
我知道,处刑的钟声已敲响,断头台也俨然架好。这场刑不得延迟,更不会取消。从十幢开始行刑。虽是拂晓之时,云雾缭缭,但不得不说身处七楼的看台,视野广阔。这样俯视众生的感觉,已多久不曾有了呢?我已记不太清楚了。仍觉这样实在太于残忍,便别过头来,强迫自己集中精神听课,写题。但依旧不能阻挡强烈空气振动着发出的噪音像剃头刀片一样刺进耳膜。
起初,处刑人很温和,像是给犯人最后一抹温情,那声音还只窣窣窸窸;过了那么一段时间,他们终于不耐烦起来,加重了力道,便能感到那锤头抽打残垣断壁的残暴与不羁;终于,那房子放下了最后一丝抵抗,究竟是拗不过笨重的机械,无奈地倒在了地上。纵然与之隔了好几条街道,它临终前的哀嚎与长叹还是震撼了学校的大地,猛地觉到地板有那么一丝晃动,像是末了的一点点纪念。你古老的身躯何竟扑倒?你长久的历史何竟消逝?我能做的,仅仅是为二幢默哀罢了。
二幢已经英勇就义了,那么离我以往的家一八幢又还能间隔多长时间呢?我在心中黯然数点着那巨响的次数,从二幢到邻街到十二幢,竟只花了短短数小时。就要轮到八幢了吧?闭上眼,心阵阵绞痛,终于,行刑开始了。
依旧是那一下,一下,施之毫无怜悯之意的抽打,仿佛抽在我的身上一般,仿佛每一下,心中的回忆就被撕掉一块一样。身旁同学老师还是照常地上着课,我的心却焦急而又无助地停留在行刑现场,我不敢想象它倒塌之后我会做何感想,只能像待产的孕妇一般,长久地等待着,等待着……“轰——”很精练干脆的声音,伴随四起的乌烟,就这样响彻在我耳旁。
满以为会崩溃,却意外的平静,好像波澜不惊的水面,亦或是心中总算放下了沉重的担子一般,几个月来的忧虑霎时随着这响声烟消云散。阳光很明朗,不遮不掩地酣畅淋漓地亮着。我忘不了这一刻的感受,仿佛是五味杂陈,却又仿佛是纯粹至极。
放学后,脚步又将我牵至熟悉的路口,不过是我自愿的。道路似乎前所未有的宽敞。那堆毫无生气的废墟就这样静静地伏在我眼前。我按捺着微微的笑意,毅然向它们走近,走近。已分不清哪块石板是我的家了,倒也无妨。我俯下身,恭敬地道了句无言的感激,感激它最初的陪伴。
月有悲欢离合,人有阴睛圆缺。我们总有无法反抗命运的时候,亦有不得不直面“公开处刑”的时候。既然无法逃避,就心平气和去面对吧,释然对待一切,望庭前花开花落,看天外云卷云舒,岂不美哉?
专家点评:
这般丰富的内容,简直和作家写出来的差不多。你的文章有血有肉,读起来是一大享受。作者将对旧居老宅的充沛感情通过长长的文字表现出来,给读者也带来了满满的感动。
用“行刑”来指代老宅的拆迁,表现了作者丰富的想象力。这样的比喻让人印象深刻,题目显得“醒目”、“独特”,从开头就让人去猜测是“谁”的“行刑时刻”,“行刑”指的是什么。直到第一部分结尾,才点出是老宅,拆迁。让人有一种解题的快感。
你是天生的冠军
宁波余姚市舜水中学 初二 诸怡柠
01
有人说,德国是一个很古老又现代的国家,那里有清新典雅的矢车菊,有漫步在草地沼泽的白鹳,有高高耸立的新天鹅城堡,还有雄伟的勃朗登堡门。而它之所以能在方梓妍心中占据如此高的地位,是因为德国那最棒的滑雪场一楚格峰。
没错,方梓妍热爱滑雪,当她腾空而起的时候,就感觉像一只飞鸟,自由,潇洒,可以冲破一切束缚。那时,除了她热爱的雪,世界仿佛只是白茫茫一片,可以让人暂时忘掉一切。哪怕……只有短短几秒钟。
又是一次滑雪训练,在教练期待的目光下,方梓妍把滑雪板装在靴底,慢慢地起滑,一步一杖保持平衡,方梓妍用力地将雪杖向后推动,渐渐加速,在一个很漂亮的斜降滑后,让人意外地栽倒了。她揉着屁股站起来,对教练一笑:“那个,教练,我再来一次啊。”
终于,在无数次漂亮的开始又看似意外的摔倒后,方梓妍撑着雪杖一瘸一拐地走到教练面前:“要不,我再来一次?”声音里满是小心翼翼。教练看着她无奈的叹口气:“别,我的姑奶奶,你再练下去,别说技巧没学会,恐怕会给我摔残了。我说方梓妍,你说你为什么非要学滑雪呢,这单单是基本动作都可以要你半条命啊。”眼看着少女眼眶微红,教练硬是把原本要说的话咽了下去,“好了,今天就到这里吧,你要努力啊。”说完,教练摆摆手,走开了。方梓妍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待教练走远后又独自练起来。
不得不说,她在滑雪这块上真的没有什么天赋可言,无论她怎么努力,结果都是重重的摔下去,想想还真是让人泄气啊!这么胡思乱想着,她又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方梓妍疼得龇牙咧嘴,待她缓过神站起来时,却被眼前的场景惊呆了。
02
不远处,少年静静地练习着,他简直是为滑雪而生,一套复杂的动作被他做得娴熟连贯,毫不拖泥带水。他是如此的轻盈沉着,少年修长的身姿在空中展开,每一个动作都那么有力,每一个转体都充满自信。
在一个空翻后,少年稳稳地落在地上。“真厉害啊……”方梓妍别扭的挪着步子走到少年面前,由衷地感叹道。少年闻言转过头,一只手抬起了雪镜。方梓妍又是一愣!少年有一张典型的欧洲人的脸,他肤色白皙,亚麻色的头发漂亮的让人咋舌,俊俏的脸上那一双碧绿色的眼睛像是会说话一般,挺直的鼻梁、如玫瑰花般粉嫩的唇瓣,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他微微一笑,张口便是流利的中文:“没什么。”
“嘿,你叫什么名字。”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脱口而出,想收也收不回来。
“蒂姆。”少年好听的声音在微风中散开。
“蒂姆?!你就是教练口中的那个天才少年?”方梓妍惊得差点跳起来,师出同门,可这差距怎么这么大呢。
蒂姆谦逊一笑,“啊,那是教练夸大了,我哪有那么厉害,”他顿了顿,像是想起什么来的加上一句,“对了,你是?”
方梓妍吐了吐舌头,很是后悔自己多嘴问了一句,这说出来,就算自己不觉得丢脸,也丢尽了教练的脸啊。正想随便搪塞过去,一抬头便对上了蒂姆清澈的眼睛,算了,豁出去了,说不定他根本没听说过自己呢,“方梓妍。”
“哦。”蒂姆点点头,“在练滑雪吗,可以滑个看看吗?”他看向方梓妍手中的滑雪杖。
“这个……”方梓妍面露难色,在蒂姆的注视下,竟神使鬼差的点了点头。自己挖的坑,哭着也要跳下去啊。方梓妍深吸一口气,默念着“淡定淡定”便开始了她“精彩”的表演。
她脑子一片空白的起滑,慢慢地、稳稳地先来了一个直降滑,然后,不知道脑子抽了什么筋,竟以一种“试试吧”的心态尝试着来了一个从未成功过的翻转。结果显然是以一种怪异的姿势完美落地。这一跤摔得可不轻,好在以方梓妍那三脚猫功夫也起跳不了多少高度,因此没落得个骨折的下场。
她眼泪汪汪的抬起头看向蒂姆,然而并没有得到意料中的嘲笑。蒂姆上前将她从地上拉起来,“你啊,就是太紧张了,应该这样……”蒂姆亲自做了个示范,自然是完美无瑕。
“你难道就不觉得好笑吗?”方梓妍不可思议的看着他。
“为什么要笑啊,人难免都有自己不擅长的地方。”蒂姆疑惑的反问道。
“……”方梓妍感动到说不出话来。一直以来,教练嘴上没挑明,但可以很清楚的感受到他是为有自己这样的学生而失望的,然而面前这个无比优秀的少年却告诉自己“每个人都有自己所不擅长的地方”。
“嗯,”蒂姆想了想,“以你这种状态,在教练那里是学不到什么的,要不我教你吧。”
“可以吗?”方梓妍简直要被惊呆了。
“怎么,你不相信我的技术。”
“不是不是。”方梓妍忙摇头,“我只是……”
“只是什么?”蒂姆笑问。
“没什么。”我只是因为突然有一个人可以用如此耐心的教导来取代失望和指责而高兴啊。
03
自那以后,蒂姆就成了方梓妍的男闺蜜。她了解到,少年来自遥远的德国,因为喜欢中国文化而独自漂洋过海来到中国。却不料在滑雪这一方面崭露头角。
“你来自德国啊,方梓妍激动的问,那你一定知道Zugspitze & Garmisch-Classic滑雪场吧。”
“是啊,很漂亮,是个滑雪的好地方。”
“嗯……”方梓妍的声音轻了下去。
“怎么?”像是察觉到了少女的低落蒂姆侧过头来问。
“那是我一直很想去的地方啊,我的梦想去成为一个职业的滑雪运动员,把Zugspitze & Garmisch-Classic做为我的首场,可是看样子,像是没有这个可能呢。”
“怎么会呢,只要你想就一定可以啊。”像是知道她犹豫在哪里,蒂姆补充道,“你不是一直在进步吗,Zugspitze & Garmisch-Classic也是我很向往的地方,到时候一起参赛啊。”
“嗯!”像是被蒂姆的自信所感染,方梓妍重重的点了点头。
蒂姆说得没错,在他的指导下,那个菜鸟少女逐渐找到了正道,有了显著的进步,就连教练也感叹说“方梓妍的木瓜脑袋终于开窍了。”然而,只有方梓妍知道,这些进步的背后是她没日没夜的练习和蒂姆孜孜不倦的教导。她也曾担心过花太多的精力在教她身上会不会影响蒂姆自己,然而少年却笑着说:“在教你的同时我也在进步啊。”从而彻底打消了方梓妍的忧虑,全身心的投入到练习中。照着这样下去,离自己的梦想真的不会太远呢!方梓妍开心地想。
然而还是发生了意外。那天她照样在蒂姆的指导下进行练习,因为她最近的稳定表现,蒂姆觉得可以练习高难度的空中技巧了,方梓妍开始有一些胆怯,建议着不如还是以基础练习为主。但蒂姆坚定的说:“方梓妍,你要相信自己一定可以的。你不用害怕,我就在你旁边。”有了蒂姆这剂定心丸,方梓妍安心了不少。然而,在做到其中一个向后空翻的时候,因为脑子突然空白了一下,她突然就往下坠。蒂姆忙上前接住她,却因为冲力而跌坐在雪道上。他秀眉微皱,却马上将它掩了下去。
“没事吗?”他问。
“没事没事。”方梓妍慌忙站起,“你没事吧。”她关切地望向蒂姆。
蒂姆摇摇头,撑着雪道故作轻松地站起来。“接着练吧,别紧张。”
“真的没事吗?”方梓妍有些不信。
“没事。”有了这一次失败的经验,方梓妍再不敢怠慢,打起十二分精神完成接下来的练习,没有再出丝毫差错。只是,她不知道,这将是她与蒂姆暂时告别前见的最后一面。
04
第二天, 当方梓妍按照约定来到滑雪场时却不见蒂姆的身影。或许是有什么事要晚点来吧,这么想着,虽疑惑,但方梓妍也没想太多。
只是,当练习时间结束时,蒂姆还是没来。方梓妍心不在焉的回到家中,却在家门口看到了一个邮包。上面用生硬的中文写着四个大字“方梓妍收”,显然,是蒂姆寄来的。
她焦急的进了家门,草草拆开了邮包,复古的信纸上写着一段话“方梓妍,因为一些原因,我已经回到了德国,对不起,我不能再陪你练习了。请你继续好好练习,努力实现你的梦想。相信自己,你是天生的冠军。别担心,我们还会再见的。这是我的滑雪板,送给你。——蒂姆”方梓妍拆开附着的另一个包裹,里面是蒂姆的滑雪板。她久久的看着出神,似乎在用时间消化他离开的事实。
自那以后,滑雪界冉冉升起了一颗叫方梓妍的新星。她几乎蝉联了所有的女子冠军,然而在接受采访时却总是说,这并不是她想要的。而对此,她却不愿多说。
五年后,在Zugspitze & Garmisch-Classic雪场。当年稚嫩的少女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而对她的评价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高。然而,方梓妍始终是淡淡的,淡淡的微笑,淡淡的接受采访,唯有在比赛时锋芒毕露。
离比赛开始还有一个小时,方梓妍的手机振了振。她掏出手机,却是瞬间红了眼眶。五年了,那个消失已久的电话再度响起,却好似梦一般。像是生怕它立刻消失一样,方梓妍颤抖着接通了电话。
“喂?”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声音,“好久不见啊。”男人含笑道。
“是啊,好久不见。”方梓妍深吸了一口气,“当初是哪个混蛋不道声别就走了?”不等蒂姆说什么,她又道,“你的腿,没事了吗?”
“呼”对方呼出一口气,“原来你都知道啊。早就好了,那个,对不起。”
“没关系,该说对不起的是我。不过,怎么突然想到给我打电话了?”梓妍笑起来。
她又怎么会不知道呢,就算当年蒂姆百般掩藏,却还是逃不过方梓妍细致的观察。
“我说过我们会再见的,所以,请你马上到后台来。对了,明天我将迎来我的第一场职业联赛,就在Zugspitze & Garmisch-Classic。”方梓妍心中荡起阵阵激动,那个告诉她她是“天生的冠军的人”终于回来了。
她狂奔向后台。
“嗨。”记忆中的少年越发英俊挺拔,蒂姆闻声,就像五年前一样轻轻一笑。
“嗨,好久不见啊蒂姆。”方梓妍也回以微笑。
“其实早在五年前我们第一次见面之前,我就常听教练说起你。只是那时候我在滑雪这方面真的没有任何前途可言,只能暗暗感叹怎么会有这么出色的人。或许是年少倔强,当时我就想,我一定要变得像你一样厉害,我想证明自己也能行。那时候你就是我的榜样。”
“你做到了。”蒂姆轻声说,语气很是认真,“其实我一直都想告诉你,很多时候,事情的成功并不在于天赋而是努力。”你通过努力换来了成功,这就是你对自己最好的证明。“竹杖芒鞋轻胜马,一蓑烟雨任平生。”你要知道,其实你很优秀。他收起严肃,一脸孩子气的笑了。
专家点评:
这是一篇很有励志性的小说,开篇描写主人公向往德国的Zugspitze & Garmisch-Classic滑雪场,这也暗示了之后剧情的发展,主人公热爱滑雪,但最初却屡屡受挫,在一个德国男孩蒂姆的鼓励和悉心指导下,主人公最终成为了滑雪界的一颗闪亮新星,而她与蒂姆的Zugspitze & Garmisch-Classic滑雪场之约也如期而至。
文章结构严谨,剧情发展合理,尤其是在对主人公滑雪动作的描写细致入微,将她那一份不服输的性格和在滑雪技术上得进步表现得很到位,文章中大量的对话描写生动传神地将人物内心想法表现出来,且极度符合人物性格,把握到位,总的来说,除文章内容不够新颖外,作者出众的文笔是值得表扬的。
胡杨林
杭州文澜中学 初二 俞劭凝
我站在这里,望着你。你的身板还是如从前那般硬朗,乌黑的头发见不着一根银丝,唇边漂亮的胡髭又给你添了一分英气。如这里的每个汉子,豪气冲天,顶天立地。
我苦笑着摇摇头。十七年,真快啊。一年年,在一年年的战火纷飞中飞逝着。一年年,悲与喜,离别与团聚,轮回交替着。一年年,我们却只能在这片胡杨林里见面。
村里的老规矩,凡是战死沙场、尸骨无存的,就栽一棵胡杨,充当一座衣冠冢。不知已过多少年,不知已有多少人血洒沙场。千年不死、死后千年不倒、倒后千年不枯的金黄的胡杨林,已将整个丹霞盆地填满,满到快要溢出来。叶的金黄、枝干的粗糙浅褐衬着五彩斑斓、雄奇壮阔的丹霞盆地,无言祭奠着那些战死沙场的千年孤魂。我默默将一瓶烈酒倒在你的坟头,衣冠冢……
十七年前春,关外的春天来得一如既往的迟。还不待护城河边的垂柳抽出第一支嫩绿的枝条,京中八百里加急的征兵文书,却早早笼在了每个人心头;鞑靼大军也如黑云般压着整个城池……那时你的小女儿刚刚满月,我也是刚刚成家。想想,那时我们风华正茂,却都将把这年华抛洒在沙场。
大漠的残阳铺天盖地,罩住大地上所有的一切,压得人透不过气了。残阳如血,将一切染成血腥的红色,只在近地平线处,微微从云际,吝啬地透出一点光,给云彩镀上一层金边。然而,云后隐隐的红光似乎又是一个不祥的征兆。今天,这里,必定血流成河。我和你并肩走着。你不时哼起小曲,但我知道,你在掩饰心中的不安。
行军很慢。若从天上看下来,一排小黑点在黄色无垠的大漠中行走,除了远处一列丹霞山脉,不时闪过的几株久旱而枯死、形态扭曲的死胡杨,什么都没有。中伏了!你突然将我扑倒。千百支冷箭,从山涧中,从四面八方射来。我头一次感到这大漠、这丹霞,如此冰冷。此时世界是无声的。你紧紧压着我,箭一支支贴着我的头皮擦过,我眼睁睁看着身边弟兄们一个个倒下,而我,无能为力。你的血液汩汩流出,浸透了沙地。暗红色的沙地贪婪地吸着你的血;浸透了我的衣衫,我胸前被你的热血浸得滚烫,但我,却手脚冰冷。
夜深了。伏军也许已经撤走,也许还会卷土重来。我费力地推开你。衣衫上,你的血已经凝结,死死贴在我胸前。我起身,看四周遍野尸横,残阳般的血,遍地的血迹,在冰冷的月光下,幻化出紫色的光,竟令人头晕目眩。星,遍布苍穹,四周安静到只听得见未流干的血默默流过沙地,再被大地吞噬的声音。
我也许是唯一的幸存者罢。我转身,望了你最后一眼。哥,对不起,我没法将你带回家。我迈着麻木的、沉重的双腿,一瘸一拐,和心中那个硬块,无言地,像个孩子般痛哭着,向关哨走去。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村里的胡杨林里,我小心翼翼地将树苗放入坑中,轻轻拍实土,就像我亲手将你埋葬。
我默默灌下一瓶又一瓶烈酒。世界渐渐变得模糊了。我眼中只剩下了那一片金黄的胡杨林。我站在这里,望着你。
专家点评:
文章构思新奇,题材独特。开篇写到,家乡的规矩,要为每一个战死沙场,尸骨无存的战士种一棵胡杨作为纪念,很好地引出下文,以表现“我”对已逝之人的怀念,胡杨是贯穿全文的线索,无论是枯死的胡杨还是一片生机的胡杨林,都与当时的场景极度贴合,暗指人物命运,在描写“我”的回忆时,作者对于环境气氛的渲染很到位,浩瀚的大漠,猩红的天际,暗示了故事的悲壮结局,遍野的横尸,冰冷的月光烘托出“我”内心的恐惧和悲痛,全文情节紧凑,语言极具感染力,中心思想也很有深度。
竹石
丽水莲都区花园中学 初二 梁正阳
一
短兵相接。他挥舞着一根铁棒焰焰耀光,最初人棒似锦上添花,后来不见人影,只见棒舞。
我认出他的解数,叫道:“同为通灵猿猴,何必自相残杀!”他嘴角挑起一个弧度,手指着西天极乐。
顺着他的手看去,那雷音寺却有一个罗汉跌足而起,纵起祥云缓行欲来此间。
“那罗汉来此定是前来杀你,用手指作甚?”我心生疑惑,道。
他笑意更加明显,雷公嘴轻启:“你确定那罗汉是来助你,而不是来诛你的?”
“佛祖管不住你,便派我来诛杀你个顽劣之辈,顺带为金蝉子再添一难,早日历满九九八十一难高坐灵台。”他一点点地逼近,用那轻得近乎听不见的声音道:“当然,同为通灵猿猴,何必自相残杀?给我你的毫毛,变作你,我会在大堂上打死它。”
他拔下我头上毫毛,纵云离去,丢下一句话:“从此,世间再无六耳猕猴,再无齐天大圣。”留下我呆立着,不再说话。
二
不知越了多少山谷,不知渡了多少湖沼,不知见了多少花开花落,不知看了多少树枯树荣。
眼前是一片怪石嶙峋,覆着青苔漫地,草丛零星,偶有纤细花朵盛开,寥寥蝶虫歇翅其上,在午后的斜阳下熠熠生辉。
怪石嶙峋后是竹林,正与轻风耳语,发出沙沙声响。
正要攀着老竹上到长竿顶点,却被叫住:“喂,那个猴精!”回过头去,一个男子身披青衣,手执竹骨纸扇,笑如冬日暖阳,“那棵竹子枯了,爬上去摔不死你。”
“你是?”“竹妖。”他傲立在阳光与轻风中,扫视着周围,似是漫不经心道,“从何而来,往何而去?”我心上升起一丝惆怅:“无从无往,唯有流浪。”他抬起头:“你似乎有故事可讲。”
在简陋的草庐里陈述完我的往事后,他便一改方才超脱于世俗风度翩翩的姿态,大叫:“呜哇哇哇哇!你!就!是!齐!天!大!圣!大圣,请务必带我去游历一下世间奇景!”“那么,明天,跟我去见个人。”我看向天空,想起一个地方,便不再说话。
三
他望着眼前汪洋大海,双腿瑟瑟发抖。
“喏,跳下去。”我指着那片蔚蓝。
他苦着一张脸:“我不会水啊……”
“那我就不带你了。”我背过身,假意离去。
“那不行那不行!”他立刻变得慌慌张张,而后似乎是为了壮胆,拿出竹骨纸扇,一启一挥:“区区竹松,将探龙宫,惊涛骇浪,乐在其中呜哇哇哇哇!”我不再听他吟诗,一脚把他踹进去,捻着避水诀跳入水中。
我拎住正在海面浮沉的他,把他拉进避水诀范围,往深处游去,很快,金碧辉煌的东海龙宫出现在眼前。
刚踏上龙宫回廊的地板上,他便拿出竹骨纸扇,一启一挥:“开璧门,启珠幕,虾兵蟹将齐头出,虾兵执剑剑不凡,蟹将架刀刀非俗,以玉为栏石为瓦,使金作壁银作路,满眼异色缭人眼,尽足奇景惹驻足,君问此地为何处?东海匿珍龙王府。”“三寸,两寸,一寸……”他收起纸扇:“大圣你数什么?”“你还有一寸就离开避水诀范围了。”说罢,我后退了一步。
四
老龙王还是那句话,不跟着唐僧西行取经,我就不得正果,终究是妖仙。
跟我从海里捞起来的那只竹妖讲了这件事后,原本好好烤火的他站起来,拿出竹骨纸扇,一启一挥:“大能而无情者,仙也,大能而有义者,雄也,仙如烟云终散消,雄铭于心永不凋。”他闭上纸扇,想了一些时候,又是一启一挥:“释迦庙前少信人,岳将社内尽赞声。”
我看着他舞文弄墨,随口一问:“每次赋诗都要打开折扇吗?”“嗯,每个妖都该有自己的规矩。”他闭上纸扇,笑着,随即又想起老龙王的话,劝说道,“得正果有什么好处吗?做着琐事,领着碎银,守着条条框框,看着起起落落,似是超脱凡俗,实则虚度光阴。是不如把酒言欢,或占山称王,或游历世间,即使最终又身堕轮回,不也是足够说一句曾经活过吗?”
我拄着铁棒,听他贬驳我曾经追求的东西,不再说话。
五
飞花落尽后,是一个盛秋。
照例是卧在老竹上,看着阳光和煦,洒在大地,洒在乱石嶙峋,洒在枯草如金,洒在正与自己曲水流觞的一袭青衣。
他侧躺在沙石上,把纸扇随意地一放,又将一只承载着清清泉水的竹杯轻轻地放入清清的溪水轻轻地哗哗作响,也许是在期盼溪的尽头有一个知音看到竹杯回旋打转即兴地赋诗一首,而后将杯中泉水一饮而尽。寄寓于情,似乎就是美好。我不再多想,起身前往烂桃山吃一顿饱桃。尝尽桃子的甘甜后,恍然发现暖阳已然落入西山。
丢一个连扯跟头,纵起筋斗云回到那片竹林。远远地,就听到一片哗然熙攘,到时,看见他正与一个身背令旗的小妖对峙。“区区乡野草莽夫,怎将通报重任负!”他纸扇轻摇,轻蔑道,但我还是看到他正在颤抖的双腿。那小妖不甘示弱,搜肠刮肚后厉声高叫:“一介文弱穷书生,怎顶撞王无上等!”于是这俩厮开始对骂,押韵齐全对仗工整的那种。
我在他们吐完唾沫星子找水喝的空隙,跳下云端,拄着铁棒,等小妖发觉我的存在,他却率先察觉到,而后开始之乎者也:“这猴精:天生地孕神通高,为求长生访仙道。养性山间一七载,得传飞升上九霄。铁棒巧取自东海,死籍强销从阴曹。一番折腾惊天庭,遣兵天罗地网交。神将孱弱非对手,叱咤风云逞英豪。二郎浑然真本事,玄铁柱上绑一遭。却是千锤复百炼,未曾伤得半分毫。护了东土唐三藏,伏罢西天上千妖。你个无名无姓九流辈。还不收兵拔腿落荒逃!”
他刚念完最后一个字,我就舞棒一起一落,一只好好的小妖就成了一滩肉泥。他似乎丝毫没有闭起折扇的意思,继续吟道:“棒玄铁,刀精钢,棒玄铁,焰焰耀光,刀精钢,莹莹照亮,一棒震地石也裂,数刀斩木红又殇,凡间俗铁怎抵仙家法宝,百年修为付作血溅山场!”
“人家连武器都没拿出来哪里来‘数刀斩木红又殇’?”
“嘿嘿,艺术创作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嘛。”
他闭起折扇,恢复了平常的狗腿样。
我瞟了他一眼,不再说话。
六
秋去冬至,微草乱石附了寒霜,携了雨雪,望着那一片白茫,有些悲凉。
一夜,惊雷乍起。雷声不绝,但如果不是一声惨叫,我不会起身。眼前是一袭青衣,却不是风中那翩翩如君子,不是海中那慌乱如孺子,焦黑,血污,雪白,水渍,与青色混为一体。
他看见我,故作轻松地一笑,试图缓缓支起身子,却又重重倒地。我扶住他,他将口中的淤血吐出,含糊着说:“寿元,到了,我,天资不好,已经知道肯定没法渡过这个通往永生正果的坎,所以,就藏在山林中,吟诗,作对。”他看向我,笑道:“我,也许足够说一句曾经活过了。”说罢,他消失在空气中,只有一根枯竹,一把竹骨纸扇。我抱着枯竹,不再说话。
七
雷音寺,佛光万丈,众生敬仰。
如来听了我的话,眯起双眼,收敛起瞳眸的智慧之光,道:“从六道轮回中救这个竹妖一命,是吧。”
“是。”我将头伏得更低。
“可以,这个竹妖不伤生造孽,一世素欲寡欢,唯诗书作伴,此类生灵可遇不可求,正是佛应渡之辈。不过,”如来顿了顿,继续说道:“你知道,你和他属于什么情吗?”
“此情,比爱情少一分浓蜜,比友情多一分陌生,弟子不知。”我跪在大堂前,陈述着。
“哈哈哈。”如来突然发笑道,“此情,即为友情,同你那几个拜把兄弟不一样,那是酒肉朋友,这是,君子之交,‘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啊。”
“弟子,明白了。”我心中一动,似乎悟到什么。
“但是,如果要用你的生命,换他的生命呢?”如来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斗战胜佛,只能有一个。”
我抬起头,看到放在我面前的枯竹。
“弟子,愿意。”如来点了点头,不再说话。
八
山林茂密,最为繁盛的,是一片竹林。鞋底叩响了青砖,荡起声音久久回响。一个男子,一袭青衣,一把折扇,一柄纸伞。他站在一块巨石前,轻轻地拭去上面堆积的灰土。
折扇一启一挥:“万物本该有轮回,灵明石猴亦难免,愿有一猴复破出,将天与地皆闹遍。你用生命救我,我用一生,等你的再世轮回。”巨石迎着微风,不再说话。
终上
专家点评:
这篇小说构思精巧,借用了《西游记》的背景设定,又讲述了一个独立于西游之外的故事。全文的语言风格简洁直白,却偏偏能将人物刻画的生动鲜活,对于“竹妖”这个人物的塑造可以称得上是一大亮点,世外高人式的出场画风突变成了全文的笑点担当,背负着沉重过往的“我”本已清冷淡然,也不禁被“竹妖”的性格感染,海中后退的那一步重现“顽猴本色”,令人不禁莞尔。
全文想要表达的中心主题在于友情,是一个比较容易落入俗套的方向,但作者的处理相当老道,对于友谊的滋生和发展并不使用任何直观的描写,仅仅是以叙述者的淡然口吻讲述一件件日常,读者恍如亲历,感同身受,以此为基础,之后的剧情发展和转折便不会令人有刻意和突兀的感觉,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发自肺腑。
从文章中不难看出作者具备极高的写作水平和丰富的阅读量,对诗词的运用信手拈来,对仗工整,表达准确,足见功底。文章的结构清晰,起承转合完整合理,在讲述一个精彩故事的同时能准确的表达出想要传递给读者的思想,实属难得的佳作。
霸王别姬
杭州丁兰实验中学 初二 黄周怡航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一望无际的乌江岸畔,一曲苍凉的殇歌已飘荡千年之久。
公元前226年,秦王政灭赵,破燕,并魏后,大举进攻楚国。楚乃南方大国,坐拥甲士百万。然楚国内政纷乱,战国末期时权贵争权夺利的境况愈发激烈,统治集团多次内讧。
公元前223年,秦王政下令一举击溃楚国,楚国亡。楚已亡,部分旁支贵族流离在外,不得所终。其中有一青年,为楚国名将项燕之孙,名籍,字羽。项羽自幼善通兵法,并为叔父项梁所赏识。
“纵使秦王如何?彼可取而代也。”面如冠玉的青年单手执壶,漫不经心道。
“秦王?嬴政已封始皇,已不是昔日秦王!”项梁蹙眉,“唉……唉!予且切记不可外传!”
青年默然,将涌到嘴边的“楚虽三户,亡秦必楚”生生咽下肚去。
几年后,暴政趋势一发不可收拾。宦官似猛虎,万般压榨人民,百姓饱经折磨,生死攸关。
公元前209年七月,陈胜、吴广在大泽乡起义,起义的烈火瞬间燃遍陕西各地。同年,项羽和叔父一起于吴中加入起义的战列,因其作战威猛,相貌英勇无匹而被广为传颂。
昔楚有虞氏,生得一女唤作姬。虞姬天姿动人,极擅舞剑,常与花前月下独舞一曲,竟连薄云也愧于露面。她久闻项羽骁勇善战,不禁暗暗思慕。
直至那天,项羽持一柄仍沾着未干血迹的虎头磐龙戟站在她面前时,阳光穿透云层照亮他棱角分明的脸,斑斑血迹落下晕染了尘埃,折射出使人目眩神驰的光芒——可她为什么觉得,纵使这样,也掩不住他眸中的点点星辰。
“敢问姑娘芳名?”项羽别开了眼,假意不去打量面前的佳人。
“小女子虞姬。”她答,姿态谦卑好似未绽开的花骨朵儿。
……虞姬么?他暗暗想,颔首沉默。良久,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响起,像是丢弃一切的轻快:“好。尔且伴吾左右吧。”
项羽深知自己必遂叔父之意灭秦,身为次将,怎能顾及儿女情长?他拼命想说服自己,可他还是任了性。从见到虞姬的第一眼起,他便把自己一辈子的赌注,都下注在了她身上。自那以后,虞姬便一直跟随在项羽身旁。她看他巨鹿之战,一战成名;看他因叔父过世,像个孩子般悲恸大哭;看他子夜与将领商议军事,倦而不眠。她见惯了他的喜怒哀乐,读懂了他的悲欢离合。
灭秦当夜,虞姬站在军帐外,不远处杀声震天撼地。火光乍现,浓烟四起,她才惊觉是他一把火纵了阿房宫。听将士们说,大将军大肆杀掠,银铠上满是触目惊心的血迹,一如暮沉时的晚霞遮天。
她洇红了眼眶,移开了视线,像是刻意欺骗自己——她不难过。可她分明记得,那对月仰首,一杯接着一杯饮酒的人却悄然洒下热泪。久经沙场,项羽一路高升,以过人的才能一统几十万大军。巴望着奉承讨好的人不计其数,但他从未动心。于他而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抵不过她惊鸿一瞥。
“汝可愿与吾共结秦晋之好?”那天,他嗓音喑哑,低低凝视着她,语气哀转如同讨要玩物的无赖小儿。虞姬笑了,脸颊上浅浅的云涡浮现。她自然是肯的,怎么可能不肯?这是她心爱的男人啊。这世间仅就此一个项羽,今后更只是她一人的项羽。
那晚他们都醉了,他倚在她怀里,喃喃地说些胡话。他说,他不想再过颠沛的生活,他真的很想家;他说,他几番梦见父母,醒来时泪已沾湿蚕丝枕……曾经他们都想过,就这样一直在一起,携手待苍山负雪,明烛天南。老时还乡,共葬一墓,且留后人细细咀嚼。可现在道来甚是好笑呵。一切不过黄粱一梦,梦醒米熟。
岁月如白驹过隙,转眼间七年过去。七年之痒,本为婚姻吉年,不想今朝旧忆瞬时成为泡影,又有谁心知肚明,宵旦之际便是永诀。
公元前203年。楚汉鸿沟划清后,项羽领军东归,刘邦也欲西还。而张良等人却借机向刘邦提议:汉有天下大半,诸侯皆附之。楚兵疲食尽,这正是天亡楚国之时。今若勿击,真所谓养虎遗患。刘邦即念,此言有理,遂率使者联络各地诸侯王,约定共同灭楚,并亲自率军追击楚军。
公元前202年十二月。正是雪虐风饕的蜡冬,项羽不堪追击,携虞姬及其部队一路逃亡垓下。此刻楚军军力不足,粮食短缺,又面临严寒拷打,一时间军中上下人心惶惶。虞姬想安慰他些什么,然而瞥见他倦怠的神情,千言万语终归化作一声叹息。大势已去,无奈听天由命罢了。
一夜,隔江传来楚歌阵阵,苍凉刚劲。“九月深秋兮四野飞霜,天高水涸兮寒雁悲怆。最苦戍边兮日夜彷徨,披坚执锐兮孤立沙冈。离家十年兮父母生别,妻子何堪兮独宿孤房……”
诸将闻之,无一不泪水纵横。想到异乡的家眷,故园的风光,想到昔日的美好,如今的沧桑,怎不叫人肝肠寸断!
“汉皆已得楚乎?是何楚人之多也!”项羽勾唇,眼底尽是彻骨的绝望。虞姬半跪在他身侧,泪水似断线珠子,在黄土上溅开涟漪。
他转头望着她,声音颤抖:“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歌数阕,虞姬和之。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和他,乃至数千楚兵,已再无半分回旋的余地。
她拾起脚边的短刃,粲然一笑,缓缓念道:“汉兵已略地,四方楚歌声。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话毕,她最后深深看了他一眼,架刃于颈间。血花飘散,遍地零落,动作之快到他来不及制止。项羽呆愣在原地。许久,放声大笑,笑中隐隐夹杂着几句哽咽。
她去了,吾西楚霸王便不复从前,吾又怎称得上霸王?霸王失了虞姬,霸王失了虞姬啊……他策马狂奔,灰纷纷扬起,迷了敌军的眼。
再看去,项羽只身立于乌江畔,墨发尽数洒落在他的肩上,随风舞动。刘邦挥手示意将士让出一条道,站在最前方盯着他。项羽漠然回首,扫视汉军。“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亡我,我何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说罢,他已刀剑出鞘,自刎跳江。水花翻滚,白浪勾勒他死前的豪情万丈。当年的少年似乎又回来了,而这一次却再不会出现。
刘邦沉默了半晌,摇头离去,竟没流露半毫欣喜。数年前,一名名为韩信的士兵前来投靠,他收他做了将军。韩信告诉他,虞姬是项羽唯一的爱妾,歌喉动听,倾国倾城。他似乎依稀听到了,抑或只是臆想幻听,那女子歌声里那仿佛遭受了莫大痛楚的悲切,直击人心。
公元前202年,汉朝建立。也许没有人会记起项羽与虞姬,又也许后世对他们嗤之以鼻。楚汉之争,归咎是汉名留青史。
千年后的今天,乌江畔旁。衣着乌纱的女子袅袅走过,嘴里哼的,却是当年那一曲离殇。
专家点评:
史书中对虞姬的记载的较少,甚至连本名、种族、出生地、生卒时间、与项羽相识的时间、与项羽相识的过程最终结局全都没有记载。所以这也给了作者臆想虞姬和项羽的故事很大的空间。当项羽大军被围垓下,军情何等急迫!作者却以舒缓的笔调去写项羽夜起帐饮,慷慨悲歌,倾诉对虞姬与骏马的难舍之情,唯有如此描写,才能表现出项羽一腔怒愤与英雄失路托身无所的悲情。文章语言流畅,用词考究,让人读起来竟忘了这是一篇后人臆想之作,倒像是实实在在的史书记载,所以可见作者文学功底之深厚。
我与童年相距0.25米
杭州市胜蓝中学 初二 朱彬钰
0.25米是多远?是一堵墙的厚度。墙里面是奋笔疾书的自己,墙外面是童年贪玩的自己。
在我的记忆匣子里,童年的记忆是琐碎的,乱七八糟的,毫无头绪的,我会因为一只从头顶上掠过的蜻蜓感到惊喜;会因为一朵在杂草中盛开的花儿感到兴奋;还会因为一片刚从树上落下的银杏叶而乐上一天甚至更久。
小时候的我爱玩,尤爱各种各样的小东西,一片精致的小叶子,一株小巧的鼠曲草,一颗刚结出来的小果子,捏在手里,或者放在口袋里,每次回到家后,口袋里各种各样的东西揉成一团,掺和着湿润的泥土。
童年时代的落叶并不多,以竹叶为主,风一吹过,竹叶就打着旋儿落下来了,落在沙土上。我喜欢竹叶,因为它的脉络和别的树叶不同,别的树叶是辐射状的,而竹叶的脉络是笔直的,沿着叶脉撕开,便是粗细相同的一条条绿色的小带子。竹叶在外公家一点儿也不稀奇,漫山遍野的竹林,常年新绿,长在六十度的陡坡上。竹子的种类很多,山脚下的竹子会矮一点,山上的多半是毛竹,在我的记忆中,别处的竹子都不如外公家的竹子挺拔,要么是弯弯斜斜连成一片,要么是有多根木头架着,弱不禁风。
除了竹子,还有遍地的鼠曲草,清明雨季时才来,又来做青团,薄薄的皮裹上各种馅,带着青草味,热一下,便是雨季的主食。等时候到了,鼠曲草顶着毛茸茸的黄色的花儿遍布着山野,一番欣欣向荣的景色。若说鼠曲草做的美味是味觉上的记忆,那么味觉上的另一种记忆就是覆盆子,覆盆子的植株矮小,在春天开着白色的花朵,到了夏天就带着小红帽,等着你去采,味道可不亚于桑葚。
……
童年就是这样,有着各种的小快乐,星星点点,幸福地填满了我整个童年时期。
可是,现在呢?我总是坐在书桌前,在一叠叠作业堆中埋头苦读,在一张张试卷中绞尽脑汁。我逐渐变得面无表情,变得冷漠如斯。其实,我和童年真的只相距了一堵墙,我在墙里,它在墙外。童年在墙外殷切地唤着墙里奋笔疾书的我,而无法穿墙的我却只能偶尔在墙里追忆着墙外那个琐碎的,乱七八糟的,毫无头绪的童年……
专家点评:
从文章描写可见,作者的童年是十分有趣的,尤其是喜爱植物,对于童年玩耍时那漫山的竹子,遍地的鼠曲草和覆盆子都记忆犹新,但渐渐的,枯燥,乏味的学习束缚着作者,童年的美好时光不可再复得,作者将他与童年之间的距离比作一堵墙,一堵隔绝时间,隔绝记忆的墙。
文章行文流畅,语言生动,描写细腻,将童年美好的生活写得引人入胜,又将现今枯燥的日子写得让人表示同情,文章内容足以勾起很多人对于童年的回忆,是一篇难得的佳作。
二分之一日月
杭州启正中学 初二 潘语潼
梦是浮生事戌时
窗内,烛影摇曳。窗外,细雨横斜。积水顺着屋檐悄然滴落,晕开一地涟漪。
“王爷,这里是今天份的折子。”王承恩恭恭敬敬地捧上装着王臣奏折的托盘,退下跪安。
我沾了墨,挽着袖子,在一侧铺好的宣纸上快速书写起来,字迹虽不够端秀清新,倒也十分清楚。
我也曾只是个寻常高中生,可世事难料,今日我却成了明朝的某个兄长做着皇帝的小王爷。
此事说来话长……我是在一张铺着柔软绸子的硬床上醒来的。木质结构的卧床四周挂有颜色浅淡的帐幔,随着我起身的动作轻微摆动。
“咚”的一声轻响。“王爷。”帐外有一个朦胧的影子。我捏了捏冰凉滑腻的锦被,充满惶惶然的不真实感。不过是趴在桌上小憩了一会儿,怎么就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醒来了?这是成了什么“王爷”么?
帐外又是“砰”的一声,人影晃动,像是……在磕头。我吞了吞唾沫,绞尽脑汁地回忆浏览过的古代小说,此时应该做出如何反应。
“什么时辰了?”
“回王爷,是戌正时了。”
戌时?子鼠丑牛,戌狗亥猪,晚上八点左右。
“我要起了。”古代的贵族,大概都是有佣人梳洗的罢?可借机仔细看看环境。那影子晃了晃,站起来就快速退了出去,又有五六个人个人小步进来。
“恭请王爷圣安。”那些人跪着行了礼,其中两人膝行至床前,起身拉开了帐幔。二人皆是十五岁上下的少年,低眉顺眼,感受到我打量的目光,都忍不住抖了一下。有那么可怕么?我不禁皱了皱眉。
环顾四周,灯烛亮度不够,视物并不清晰:正对着床是一扇画有青山绿水的屏风,床头则摆有雕花木柜,几本线装书整整齐齐地放在一角。整个卧室装修朴素,与我想象中的奢华大相径庭。
……
思绪纷飞,我重新吸足了墨,继续书写。
用当下的流行词语解释,就是“魂穿”。当我结束作为现代高中生一天的繁重课业,沉沉睡去后,会在这间古典的卧室中醒来,度过一个夜晚,再度入睡,又继续我的高中生生活。
我搁下笔,摊开手掌。“我”的手白皙修长,只有食指指侧因为长期握笔生出了薄茧。这具身躯里寄宿着两个灵魂,正主在白天苏醒,而另一个数百年后的灵魂则掌控着夜晚,他们彼此之间从未见面,只凭借片纸只字联系。
我沉凝片刻,正准备让王承恩铺上新纸,就见他行了礼,问:“王爷,是否要叫人把夜宵端进来?”
我哼笑一声,“王承恩,你什么时候这么大胆了,敢自作主张准备宵夜?如今并非太平丰年,节俭的道理你不是不懂。”
他赔笑着,又靠近我几分:“王爷您日夜操劳,小臣也是关心王爷身体啊。况且若不是王爷夜里头的宽宏大量,小臣也没这个机会。”王承恩笑呵呵地说着,我强忍住翻白眼的欲望,让他把夜宵端进来,同时莫忘向厨房道声谢。
我也想同王承恩关系更融洽些,一来是看不惯封建等级制度这般作践人,二来是生活中大小事全凭他吩咐下去,不近人情总是不好。
我出神地想着,也许我该与小王爷提一提这件事?
王爷亲启:处理奏折四七道。海外通商仍需考量,可增加通航数量。今仍不知王爷姓名,望告知。
夜亲笔
我想了想,为表诚意,把一直用作代称的“夜”划掉,补上了名字,“重峥”。虽不断联系,却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因素,不曾互通姓名,我即使能从侍者的只言片语中推断出身处朝代,对正主的了解仍十分匮乏。
重峥台鉴:吾姓为朱,名由检,未及弱冠故无字,陛下垂怜,封信王。敢问重峥乃汝之字,或是姓名?辽东后金鬼祟,阉党乱政,欲徐徐图之,问重峥可有上策?
由检肃笔
我看着“由检”这两个字,觉得莫名熟悉,又不知道这感觉从何而来,只好暂且放下。
我赞成处理阉党。连我这个暂住民都感受到了阉党和东林党间的腥风血雨。就在半个月前,辽东战事再起,大臣熊廷弼制定三方布置策,而巡抚不听命令,分散兵力,边境危急,当今龙椅上的那位却听信阉党谗言,杀了熊廷弼。
然而朱由检势力并不强大,正面对上任一都十分棘手,徐徐图之即为上策。不过作为皇亲国戚,朱由检本可以纵享荣华富贵,但他一心想为不理政事的皇帝分担政务,处理国事,有极大一部分是出于对国家的热忱吧。
我回信道:
信王惠鉴 事已悉,重峥为我吾之姓名。大丈夫忍得胯下之耻,今阉党根深蒂固,韬光养晦为上上策。
重峥谨笔
了却君王天下事亥时
白天,我到图书馆查找朱由检相关资料。
按下回车,搜搜索引擎里弹出大量帝王传记类书籍。我心中疑窦丛生,难道朱由检的兄长至死也未生下一儿半女,让朱由检当了皇帝?我选择去查阅相关纸质文献。
……
沉重的书籍掉落在地,发出巨大响声。周围的人都看了过来。我只得讪笑,“书没拿稳。”我缓缓捡起书,重新翻开,极薄的书页发出“哗哗”响声,我仔细看过每一个字,希望那只是错觉。
朱由检,根本不是什么皇帝,他一定是个闲散王爷,一定是这样的。
朱由检,明朝第十六位皇帝,1627年-1644年在位,年号崇祯……1644年,李自成攻破北京时,于煤山自缢,终年34岁。我的手紧紧地攥住了书页,心中掀起惊涛骇浪。
朱由检,是位亡国皇帝。
……
重峥如面:帝崩,朕已成皇。一句话,欣喜迫不及待地从笔墨间涌了出来。是啊,成为天下之主谁不欣喜呢?朱由检终于有足够的势力去铲除阉党,一切都会如史书中说的那样发展下去。
朱由检在位数十年,勤于政事,生活节俭,是位年轻有为的皇帝,在位期间爆发农民起义,起义军攻破北京,最终自缢身亡。
我想起信中朱由检对于未来铲除阉党,击退后金的种种美好设想,想到他自封王起就注重政事,日日辛勤……这样一个正直刻苦的少年,最后却必须为昏庸统治者和蛀虫们犯下的错误买单?这不公平。我咬了咬牙,拼命回想查到的资料,提笔。
帝礼鉴:局势动荡,阉党宜留,君忍耐数年,望理智行事。
重峥谨笔
只要我再多想想对策,明朝高悬头顶的亡国之难,总有缓解的办法。然而朱由检的回信令我如坠冰窖。
重峥友鉴:阉党之事,朕自有定夺,勿劳赐复。
由检亲笔
朱由检的字迹仍如以往那样端正优美,但好一个“勿劳赐复”的冷淡态度。我看着书房中悬挂着的疆域图,中国幅员辽阔,物产丰厚,朱由检是否也被这样的想法遮了眼,看不清真正的危机?写满劝说之词的信被揉捏成团,扔进火盆。宣纸在火苗的舔舐下逐渐皱缩,最终化为灰烬。
距离明朝真正的动乱爆发还有几年,明朝还有时间去拯救自己。眼下最重要的,就是彻底铲除阉党。在朱由检彻底不再信任我之前,我能再做一件事。为了明朝,不,为了我的国家。
“陛下,司礼秉笔太监魏忠贤的折子。”太监承恩呈上了一道折子。
我打开一看,就忍不住扬起了嘴角。这正是在后世也十分有名的《久抱建祠之愧疏》。内容即魏忠贤向朱由检请示停止百姓为他建造生祠。我照着历史上朱由检的原话批复:“以后各处生祠,其欲举未行者,概行停止。”历史上崇祯帝处置魏忠贤的那些策略,也一个一个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王承恩。”
“内臣在。”
“传右副都御史。”
“内臣领旨。”
魏党的倒台,就是从右副都御史上疏弹劾其党羽开始的。
……
朱由检正在案前批复大臣们的奏疏。朱砂在纸上留下了一个又一个鲜红的痕迹。王承恩安静地上前,轻声问:“陛下,可要上午膳?”
那沾着朱砂的狼毫顿了顿。“谁让你上来问的?”声音阴沉冰冷,难以想象这仅仅是个十八岁的青少年。
“小臣关心陛下,所以……”
“朕不需要你的关心。”王承恩再一次哆嗦起来,快速地退下,嘴角闪过一丝苦笑,陛下白天的性子,是越来越糟了。
朱由检并未将王承恩放在心上,呵斥了王承恩后,继续浏览奏疏,看到辽东巡抚与皇太极作战失败、巡抚引咎辞职的消息,面无表情地下达命令:“我不需要一个无能的巡抚。他不如以死谢罪吧。”
前来领命的大臣忍不住说道:“陛下,恕臣下多嘴一句……”
“不恕。”那大臣忽然觉得背后有点发凉,但他还是坚持:“此事有所不妥……”
“你是在质疑朕的决定吗?”
大臣行礼退了出去。
江山日寂寥子时
重峥高鉴:得我心者,莫非君也。魏忠贤已死!阉党已尽数除之,夫半壁江山,皆是君之!万望不吝赐教。
由检肃笔
我细细咀嚼着朱由检的话,擦了擦手心的汗。什么叫“尽数除之?”是全杀了的意思吗?即使阉党行事嚣张,贪腐霸道,党内多见风使舵的墙头草,除之,是否也太草菅人命了?
帝礼鉴:阉党罪恶,确应严惩,尽数除之是否草菅人命?陛下杀数百人,外臣并无担当,何有可用之人?今战乱不断,望陛下爱惜人才。
重峥谨笔
……
朱由检看着重峥的谏言,不禁沉思。杀百人不应当?无可用之人?这一步棋,他确实走错了。朱由检内心又有几分庆幸,幸好有重峥的提醒。
……
王承恩匆忙进了大殿,遥遥便向着朱由检跪下,说:“陛下,战线急报!”
“盖数年来,臣乡无岁不苦荒,无月不苦兵,无日不苦挽输。野无青草,十室九空。……村无吠犬,尚敲催征之门;树有啼鹃,尽洒鞭扑之血。黄埃赤地,乡乡几断人烟;白骨青磷,夜夜似闻鬼哭……”
朱由检看着这道笔笔泣血的折子,脸色阴沉。
“陛下,辽东战事告急!数年来吾与满清、叛军战争不断,如今国库亏空,不能再支撑数日!两面作战并非长久之计,”兵部尚书在朱由检面前长跪不起,“臣私以为应与满清议和。”
“陛下,”一旁的兵部侍郎立刻说,“陛下命臣督师,臣只知战斗而已!”兵部尚书马上要反驳,兵部侍郎也毫不示弱,两人争吵起来。
朱由检忍不住捏了捏眉心。朝堂上这帮士大夫皆以为与满人和谈为耻,可两面作战已使朝廷捉衿肘见。真的,已经到了进退维谷的地步吗?又想到李自成起义、朝廷节节败退,朱由检心中升起熊熊怒火,还真是无人可用啊!
他瞥了一眼仍在争吵的大臣,直接下令:“领兵将领是谁?领军不当,斩了。”大殿顿时安静了。朱由检冷笑一声,“给朕继续两面作战!决不能让一寸国土!”兵部尚书还想挣扎:“可是陛下,您分明和陈尚书提过议和……”朱由检脸色不虞,谁把这件事告诉兵部尚书的!“没有这回事。”他淡淡地说。
待大臣离开后,他又召了人:“把陈尚书除去。”他风轻云淡地说,就好像掐死一只蚂蚁十分淡然。
帝亲启:成祖云“我朝国势之尊,超迈前古,无汉之和亲,无唐之结盟,无宋之纳岁薄币,亦无兄弟敌国之礼”。和议难堵悠悠众口,兵戎相见透支我国国力。孰轻孰重,帝当决断。谨此奉闻。
重峥谨上
正当朱由检聚精凝神地阅读信件时,一根银白色的头发飘落在案上。他注意到这根头发,忽地握紧了拳头。这位年轻帝王的脸上,第一次露出毫无掩饰的恼恨,郁愤,他紧咬牙关,狠狠拍着桌案。御书房外鸦雀无声。
过了很久以后,朱由检才传王承恩入内伺候笔墨。王承恩偷偷瞄了一眼帝王书写的内容后就再不敢抬头。因为他清楚地看到白色绢布上有三个大字:
罪己诏。
中原君臣豺虎边丑时
起义军攻陷京城,皇宫大乱。
朱由检身骑高头大马,手握三眼长枪,随内侍太监一同冲出东华门。却不料早有弓箭手埋伏,一声低哨,千万羽箭如同暴风雨点般朝一行人扑了过来!
眼见疾箭以排山倒海之势攻来,朱由检面沉如水,立即调转马头向回奔去,他身侧的数名太监转身不及,很快就听见马嘶和箭支穿透血肉之躯时的沉闷噗噗声。但朱由检没有回头。他的神情未曾变过,就这样一直一直向前奔去,仿佛身后的满天箭雨都是摆设,又仿佛在期待着什么。
齐化门前,卫国公府的朱红大门禁闭。安定门前,守军军心涣散,唯一生路被懦弱的铜锁断绝。皇宫内宫门,宫人们早已收拾东西逃难离开。恢宏大气的明皇宫,此刻有一种苍凉沉郁、甚至是凄冷之意。
……
半夜辗转,回到皇宫后,朱由检于御门前亲自击鼓鸣钟。他换上崭新朝服,束发戴冠,在大殿最尊贵的位置上坐定。
半响,大殿里安静得几乎诡异。朱由检像往常一样视线扫过台下,忽然露出一个讥讽的笑容来,大声地说道:“朕非亡国之君,汝皆亡国之臣。朕待士亦不薄,今日至此,汝为何无一人相从?”
无人回应。
太监王承恩看着他主子朝空空荡荡的殿门大声说话,哆哆嗦嗦地跪下:“陛下,逆贼已经包围京城,请陛下速速撤离!”朱由检回头望着跪伏在地的王承恩,脸上的笑容消失了,转而是一种更加复杂、悲怆的神情,他眨了眨眼,眼眶干涩得厉害。
“何处可逃?”朱由检听见一个声音颤抖着问,许久才反应过来,那就是自己的声音。
……
当我再度醒来的时候,发现事情很不对劲。自己的手在动,腿在走,意识却完全无法控制身体。我成了缄默的观众。心中难以言喻的恐慌迅速蔓延开来。这么久以来,我一直努力改变明朝灭亡的结局,难道这一切还是来临了?
我,不,朱由检摇摇晃晃地朝山上走去。此时天未大亮,他在山顶能清楚地看见城外火光冲天。我像疯了一样拼命地大喊大叫,“朱由检!你给我停下!你说好分我一半江山,若你身死魂消,又哪来的明朝,哪来的二分之一日月?”
朱由检沉默地盯着那抹火光,一动不动。直到卵黄色的太阳从云层中冒出头来,朱由检才轻声地说:“诸臣误朕也。”霞光照射在他布满青色胡茬的下巴上,那双望尽黎民的眼睛黯淡无光,一如主人心如死灰。
他的国家叫做“明”,那是他用半生守护的太阳,本以为会永照大地,却终究在他手中熄灭。他本许诺与他人共享万这光明,如今他怕是要食言了,朱由检苦笑一声。
“国君死社稷,二百七十七年之天下,一旦弃之,皆为奸臣所误,以至于此。”我自虐般地用口型重复着,目光从未离开那个失魂落魄的身影。
朱由检脱下外袍,咬破手指,写下血书。“自去冠冕。”他脱下了天下最尊贵的头冠,从此君冕蒙尘,再无大明。“以发覆面。”朱由检慢慢走到老槐树下,指尖鲜血一滴一滴染红了大地。“任贼分裂朕尸,勿伤百姓一人。”那双天下最尊贵的脚在空中抽搐着,很快就僵直、不再动弹。
1644年,朱由检于煤山自缢殉国。王承恩放声怮哭。我张了张嘴,就觉得眼皮越来越沉重,疲惫像潮水一样涌了过来,光明离我越来越远,最终只剩下无尽黑暗。
浮生是梦中寅时黎明
“重峥。”我睁开眼睛,偌大的教室里只有我一个人。已是傍晚,校园内空空荡荡。晚霞的余晖撒落在我的手上,又好像是朱由检明黄色的龙袍衣袖。火红的太阳一点点隐没在云层之间,那层余晖又淡去了。
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一切结束了。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它从明朝身上碾压过,也轧过我。
我冲出去,在空荡荡的走廊上放声痛哭,冷风像水银一样灌进胸膛,攫制了我的呼吸。
……
过了很久,以至于天色完全黑下来的时候,重峥也未能宣泄尽内心的痛苦。而泪已经流尽。他沉默地往校外走去。那双黑眸,却像是已在痛苦的烈火中燃烧、涅槃成功,大彻大悟了的明亮。
有人说过,太阳,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散烈烈朝晖之时。
他是重峥,不是崇祯。
重峥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看见你情谊正浓的情侣,看见蹦蹦跳跳的孩子,看见被人搀扶着的老者。
这是他的国,他的太阳。
崇祯帝的太阳熄灭了,但仍有碎片的微光散落在重峥的,正散发出无限生机的旭日上。这些微末正在重峥体内不断凝聚着,终有一天要爆发出惊人的力量。
(完)
专家点评:
不得不佩服作者的大胆构思,她以史事崇祯皇帝的锐意改革与励精图治为基点,塑造了现实中在崇祯影响下产生对国家深深眷恋,愿“我以我血荐轩辕”的爱国者形象重峥。小说中,崇祯与重峥重叠,历史与想象融合,让读者在家国故事与爱国情怀的回味中一气呵成,读来荡气回肠。足见作者阅读积累丰厚,文笔流畅自如。但文笔技巧略胜于故事情节,作为一篇穿越历史小说,最好增加一些史实,让人物形象更加丰满。
我的青春摆渡人
杭州市景成实验学校 初二 沈悦盈
“愿你永远安康,愿你永远懂得飞翔。”“我如此坚强,愿我永远善良。”
——题记
她就坐在我面前。带着她的小说《摆渡人》。她对我说,实际上,《摆渡人》不算一部小说,算是半自传体吧,里面真真实实有她青春的缩影。
她说,这是一封信,寄给那个远方的她和千千万万个像她俩这样的人。她在小说中说到:“青春不是海不是沟,而是一条不宽不窄的小河。总有一个人,载着你驶向对岸。每次回首,我都庆幸着,还好,那个人是你,还好,你在。”
(一)上船
初二那年,我们班转来了一个女生,是一个很酷很拽的人。老师把她安排在了我的旁边,有意让我管着她,别让她胡来,污染班级风气。我却挺喜欢她的。
曾有人说:“表面越乖,其实内心越叛逆。”我觉得挺对的,那就是我啊,只是顾虑太多,还没来得及表现出来罢了。所以我特别喜欢她,把她看成了另一个我,一个被封锁在内心深处的我。
我们不久就成了好友。有一天,我对她说,我们去玩吧。她突地从桌上跳起,睡眼惺忪,揉了揉头说:“好,等放学。”我说我现在就想去,她指了指黑板说:“上课呢。认真点。”又趴下去了。我撇撇嘴:“你还担心这些。”见她没动,觉得自讨没趣,继续听课了。硬生生的把那句“我们逃课吧”吞了下去。
(二)渡江
那次放学后,她问我想干什么,我说我想喝酒。我以前看过香港的那种黑帮片,觉得那种痞痞的样子巨帅。以前曾叼过一根巧克力棒装样,在夏天偷喝过一口冰冰凉凉的黄色的酒冰爽极了,那种透心凉的感觉至今不能忘怀。她想了一会就带我去了一家离学校比较远在小巷口的小店。
我听她说:“老板,要一杯烧酒。嗯,度数越高越好。你们这卖中华吗,来一包好了。”我隐隐听见老板说:“小姑娘,这度数可晕乎了。”她笑着挥了挥手:“不打紧的,越上头越好。”我心里不解,等她来了便问:“什么是度数啊,为什么越上头越好。”
她抽了张纸擦了擦小店桌子,坐下来,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没什么,度数就和等级差不多,越高么,代表这酒越好。上头么,是酒很纯,很好的意思。你好不容易跟姐出来一趟,姐总得给你点好的是吧。”我笑着点头:“呀,那可真谢谢你了。我心里头吧,一直有这么个愿望,可是……,还好你来了。”
后来,酒来了,烟也来了,她笑着喂我喝了一口酒。我差点没被呛死,辣辣的,刺得喉咙有些疼,有些发热。我对她说,我不想喝了。可她还是端着那副笑脸盈盈的样子喂了我几口,说,乖,记住这个味道,虽然辣了些,可都是钱呢。我哭着说,我记住了记住了,不用喝了,钱我赔你就是了。后来我又偷偷地对她说,呸,这东西真难喝,真不明白电视上那些人是怎么喝得那么欢的,哎,当演员也不容易啊。我还想问她,这味道怎么和记忆中的不一样,但还是没问出口,怕她笑话。
嗯,是酒在变迁呢,我自己为自己解答。她又为我点了一支烟,没给我抽,让我闻了闻味道,我又被呛到了,捂着喉咙,低着身子,把头藏于桌下,连着咳嗽了好几声。我大叫,呸,电视剧都是骗人的!
最后,她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我送回了家,在家门口笑着对我说:“还是个小屁孩呢,想做的东西还那么多。我生气,踩了下她脚,便飞速逃回家了。到了家我才知道,她原来早就和我爸妈打过招呼了。”
至今,我没喝过一杯酒抽过一次烟,所以,至今我的心肝脾肺肾都很健康。她也带我围观过打群架,我被误伤了,打出了鼻血,后来甚至被她在“不经意间”推进了混战之中,在横飞的玻璃渣中,我无处遁形,只是哭着喊妈妈。顺便还大骂了一句:“电视剧都是骗人的,为什么我只有被打的份!!!”我也被她带进了职高、技校,目睹了一场场师生间的混战,同学间的混战(虽然我还蹭到了一块涮羊肉,但也被她“不小心”打到了地上),直到我抱着头蹲在地上,大声嚎哭:“我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精忠报国,不上职高,放我一条生路吧,我不想死啊。我还有好多事没做呢,我想活着啊。”她才把我拎起来,出去了。我路上都在默念:“生命如此宝贵,生命如此宝贵……”她看着我,笑了,大笑。摸摸我的头:“你怎么这么可爱呢。”
后来,我才知道群架打多了也会赢,职高也不全是像那几所一样的。
(三)上岸
初二结束了,我秉着“珍惜生命”的理念,期末考得出奇的好。考完试的那天下午,我们一起在湖边公园散步,我说:“我还是好好学习吧,叛逆那些好像真的不适合我。你也和我一起吧。”她笑,露出牙齿,阳光夕阳洒下,衬得更加明媚耀眼了,敲了敲我的头:“是啊,翅膀都没长硬还想飞呢。”我摸了摸自己的头:“你也没比我大多少。还有啊,别打我头了,你这样可是在损害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呢。”她也顺了顺我头发:“嗯,以后也没机会了。”“啊?”我不解。“没什么。”她转过身子来,面对着我,背着走路。
她说她一直是混社会的。妈妈不知道为她摔破了多少碗碟,为她哭过多少次,她始终无动于衷。后来,妈妈因为心脏病走了,爸爸与她也打上了死结,怎么也解不开了。
这是她第一次对我讲她的过去。她说,这是赎罪,赎那份愧疚,赎那句抱歉,赎那晚来的悔改。她相信,妈妈,在天上看得到。她说:“妈妈会笑的。”后来,她转身快步跑开了。在即将消失的地方,又回身,大声喊了句:“不用谢。”那也是我对她最后的印象了——夕阳下,一个小小的背影,长辫子一甩一甩,高举着手挥着。留下那一片印在艳红中的长长黑影。我想,她是继续去下一个地方赎罪了吧,像个天使一样。
我回家,看完了她的小说,有片刻的出神。想起了她在咖啡馆里说的话:“算救赎的故事。救赎别人同时自我救赎。”她那时说了:“不用谢”,现在,我补上那句:“谢谢”,如果还能遇见她,我会对她说:“‘愿你永远安康,愿我永远善良。’就像歌词里写的那样。”
歌声环绕着墓园,一身黑礼服手捧菊花的女士轻声低喃:“做小天使了吧。”“她会听到的,她会看到你的书的。”她突然哭了:“不,她看不到了。”
专家点评:
这篇文章读起来与其他文章感觉不太一样,作者描写负面情绪和思考相对较多,但是却显得更具可读性,与众不同,作者能够有这样一段非比寻常的经历,对将来的生活大有益处,其中所表现的对于赎罪的思考也是平常人无法下笔的题材,但作者就找了这样一个就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故事,看似荒谬,不正能量,实际恰恰相反,文章所呼吁社会对那些被迫流离失所,误入歧途的少年应当给予关怀,正是这个社会所缺乏的,人性的关怀。
清河·残阳
杭州启正中学 初三 黄昊宇
(引)
点降唇·相思
长夜未央,雾锁池塘秋色染。游园惊梦,几度泪无言。问郎何许,伊人执首望燕然。君记否?湘江未改。枯柳影迷乱。
(一)
他远眺北方,眉头紧蹙。已近黄昏。秋风瑟瑟,夕阳在广漠的大地上洒下大片昏暗的光辉,却是血一样的颜色。天边,山原在地平线上缓缓蜿蜒,由远及近,一层层变深。
城楼四望,眼前是枯寂的一切。有棵老树佝偻着,颤颤地立在秋风中,影子投在地上,仿佛是从地狱中伸出的一只枯槁的手。枝头肃立着一只乌鸦,在冷萧的风中轻轻抖了抖黑羽。
他轻叹一声,转过身去。他只是个小小的清河经略,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自从被派遣到清河,他日夜操兵,从不敢怠慢。对于士兵们,他待如兄弟,情同手足,从不拿将军的架子,因此每个士兵也都对他忠心耿耿,军队一天天强盛起来。
然而,就在几天前,他收到了朝廷的敕令——保持戒备森严,当心来敌。来宣命的大臣的眼神他仍然记得——怜悯,同情,甚至还有一丝不知为何的侥幸。他心底凉凉的。他回身瞟了一眼远方:什么都没有,只有死一样的寂静,甚至没有风。来敌——来敌在哪?是谁?什么时候入侵?他什么也不知道。他能做的,只是下令全军禁严,备好军马战器而已。
未知的恐惧,一次次地击打着他的心。已经不知多少次,他在深夜中猛地惊醒,冷汗齐出,在冷意与黑暗中大大地睁着双眼倾听——只有远远传来的金柝之声。
他烦躁地甩甩头,走进帐营。
(二)
门口的银纹铎摇晃着发出声响。他抬起头,心神一震,又坠入了回忆之中。这只铎,是他的妻子赠予他的。
江南之乡,他曾和自己的妻子安闲地生活着。她名叫芸儿,人倒是像云一般的柔美。他记得他曾在月光下细细端详过她的脸——施以淡淡胭脂,点上红唇,贴着花黄,绾起青丝,一袭白衣的她在月下,仿佛美得像那广寒宫的嫦娥下了凡。他还记得曾经,他们对月吟诗,湘江郊游,洞庭行舟……
一切都因两年前的那纸召令而结束。她给他来过信的,最近一封已是两月前——是她熟悉的字,还有那驳驳的泪迹。信里无不阐述着她切切的闺怨之情,还有一个喜讯:他们的儿子安然诞生了!他拿着信的手颤抖了。他是多么想要立即回到家,亲一亲、抱一抱他的儿子,与久别的妻子亲热一番,并从此归隐于山林,过着“无花无酒锄作田”的生活……
老鸦在树上嘶哑地大叫一声:“哑——”他一下转醒过来,捻捻信头的虞美人,苦笑了一声。他知道,那已是不可能的了。
(三)
“报——”他双眼炯炯地抬起头,紧盯着气喘吁吁的士兵。能让他紧张成这样的,也只有——敌袭!城头。他身着盔甲,挺立着。阵前,有雷霆之声——是后金军。
他不知道不久前努尔哈赤在盛京“告天”誓师,宣读与明朝结有的七大恨的讨明檄文,同时率步骑2万向明朝进攻。但努尔哈赤这个名字,他当然是听说过的,哪怕仅凭直觉,他也能感受到这个敌人的可怕。
他的手微微颤抖,那不只是对即将到来的战斗感到紧张和兴奋,更是对努尔哈赤的恐惧——看那军队的阵势虽不大,却如同将扑未扑的猎豹一般,凶狠凌厉——他有种被盯紧的不适感。
他闭上眼,一幕幕画面在脑海中闪过——月下对酌,江河游吟,大臣的眼神,芸儿的微笑;他甚至听到了几声若有若无的笑声——那是孩子清亮甜美的笑声……
他扪心自问:走,还是留?若说走,他当然可以找机会溜出大营,偷偷回到家乡带着妻儿远走高飞,只是留下这些士兵们于此孤军而战。可如果是留,十有八九便是死。
但睁开眼,营前的战士们都仰起头注视着他。这是他作为长官,作为领导者无法退视和躲避的目光。他知道的,战士们心里都忐忑不安,他们需要一个精神的支柱,而这必然是他了。他瞬间为自己感到羞耻:自己竟然还在想着逃走?面对这些同样有妻儿的士兵,他怎能怀有这样卑劣的想法!他终于明白了,自己所能做的,唯有带领这支队伍,死战到底!他的眼神骤然变得锐利而笃定了,带着一种坚毅的光芒,很快,他的眼神点亮了全军人的眼睛,他们感到心头热热的,那是一股患难与共的感动与悲壮。
在全军的肃穆中,他缓缓举起了剑,剑锋所指,正是后金兵的方向。“敌人,就在那里!”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刀光剑影,正是男儿本色!“杀!”残阳,如血。
(四)
万历四十六年(1618),努尔哈赤出兵,以两万军士血洗清河城。城内明军六千余人及百户居民奋起巷战,被杀万计,无降者。
“大笑大笑还大笑。刀砍东风,与我何有哉!”
专家点评:
作者通过一首引,来代入一个感情真挚的故事。通过四段小故事,来表现一个小人物在历史的洪流中,从开始的迷茫,思念,到战争来临时的无助和坚毅,以及最后的荡气回肠。文章开头的乌鸦本就寓意着死亡,作为小人物它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所以乌鸦也只是肃立。文末的乌鸦与开头相呼应,但已经有种悲愤与无奈,只能沙哑的怒喊。
文章用意境优美,作者很好的将一个小人物的心路转变表达出来,将柔情中又带着家国情怀的坚毅,小人物在乱世的挣扎,也是一种“与我何哉”的豪迈!
有你,真的很幸福
杭州景成实验学校 初三 黄心怡
我的世界从此以后多了一个你。——题记
1
你刚出生时的模样,我仍历历在目。六年前,初春。快满十岁的我回到家时惊讶地发现家中空无一人。
不一会儿,爸爸急冲冲地赶回来,连汗都来不及擦就兴冲冲地拉着我说:“快!女儿!爸爸带你去医院看弟弟!”那时我还小,不明白妈妈挺了十个月的大肚子怎么会突然变成了一个只会哇哇大哭的小宝宝。
我只看到了依偎在母亲怀里安然入睡的你,你睡得那么香,那么甜,小小的手紧紧抓着被子的一角。母亲搂着你,笑得那么幸福,暖暖的阳光洒进来,一切都那么宁静,那么祥和。那一刻,我在心中默念着,这就是我的弟弟,我的亲弟弟。
过了一周,你被父母小心翼翼地抱回了家,新添置的婴儿床使空荡荡的房间一下子变得温暖起来。一天下午,我去你房间看电视,顺便把玩着你那双小小的、嫩嫩的手。正当我不经意间低头的时候,你睁开了眼睛对我似乎甜甜地笑了一下。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啊,清澈明亮,蕴含了一个孩子对世界的无限好奇。我激动地一蹦三尺高,跳下床就冲向妈妈:“快来看,弟弟对我笑了!”
谢谢你,亲爱的弟弟,是你,让我见证了成长的神奇与美好。
2
你初学走路时,不小心被石头绊了一下,你重重地摔在地上,当即大哭起来,母亲飞奔过去抱起你,我发现一向坚强隐忍的母亲眼里竟有泪光闪烁,那一刻,我真正理解了母爱。要知道,一个母亲在生下自己的儿女后,除了把自己的呼吸、自己的血脉给了新的生命,还要在这呼吸血脉中埋进她的目光,融入她的感觉,牵引着她,拉拽着她,去经历生活中的种种磨难,去创造人世间的种种美好。
谢谢你,亲爱的弟弟,是你,让我理解了母亲的不易与伟大。
3
你刚会说话时,我带你去商场里购物,五彩缤纷的糖果不仅没有让你感觉新奇,反而让你大哭起来,我连忙蹲下身子去哄你,这一蹲,我马上就知道了你哭的原因:从你的视野只能看到形形色色人的腿,根本看不到高高的货架上拿一盒盒糖果,果然,当我抱起你时,你一下破涕为笑,抱着糖果就不肯撒手了。
谢谢你,亲爱的弟弟,是你,让我开始为别人着想,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思考问题。
4
你上幼儿园中班时,看到天桥上有一个残疾的乞丐,他脸色苍白,嘴唇乌紫,可还是用唯一的毯子紧紧裹住怀里的婴儿,你默默地走上前去,蹲下身轻轻地把硬币放入碗中。后来,我问你为何要这么轻轻地放硬币,你似乎不理解我为什么这么问,只是理所应当地说:“因为我不想吵醒小弟弟呀!”那一刻,我忽然明白,孩子的善良就是这样简单真挚,他也许连“善良”这个词的意思都不知道,但他明白要让别人开心,“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孩子不经意间透出的爱心,真的就这么简单平凡,却令人感动。
谢谢你,亲爱的弟弟,是你,让我懂得了善良的真谛。
5
如今,你已渐渐长大,有了些男孩的英俊潇洒,你再也不是那个天天窝在我怀里缠着让我讲故事的小家伙了,可我还记得第一次抱你,你软软的身子倚在我身上,还散发着独属于小婴儿的奶香味;记得你第一次学会爬,在床上一扭一扭的可爱模样;记得你的手渐渐变大,终于能抓住我的一根手指;记得第一次带你去公园玩时,你被突然飞起的小鸟吓了一大跳;记得你第一次说话,用软糯糯的童音说出的第一个词竟然是姐姐。你哭了,你笑了;你一岁了;你上学了,所有你成长的点点滴滴化作一颗颗闪耀着的宝石,永远地嵌在了我的记忆中。
6
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亲爱的弟弟,人生的画卷刚刚在你面前展开,多彩的梦想等着日益长大的你去勇敢放飞,前方也许有荆棘缠身,不过不用怕,姐姐也和你一样在不断成长呢。
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有你,真的很幸福!
专家点评:
文章描写了弟弟从出生到牙牙学语,再到蹒跚学步直至上学的各阶段,作者对于弟弟的出生感到兴奋,更是因为弟弟的存在而感到幸福,随着弟弟的成长,作者也越来越成熟稳重,不断成长。文章语言生动活泼,符合文章意境,作者笔下的弟弟天真,可爱,对于细节上地把握,比如一些细微得动作和语言描写,让人不由地对弟弟表示喜爱,同时作者将对弟弟的爱护和关怀之情表露得相当到位,文章又分为几个部分,每一个都有所表达的主题,但又不失完整性,是一篇优秀的作文。
凡尘
杭州启正中学 初三 陶浩学
踏破铁鞋,路遥日高,背起行囊走四方;蓦然回首,卷起红尘,敢问家又在何方?——题记。
壹
北风不懂人心,呼啦呼啦地横扫道路,街上的行人裹紧大衣,在北国的严冬中前行。虽早已正午,但街上的车辆却寥寥无几,这在像H城这样的一线大城市可是极为罕见的。
果然……又到年关了吧,阿祥心想。街上冷冷清清,冰冷灰白的卷帘门上无不贴着告示:年关已至,暂停营业。阿祥打了个喷嚏,在冷清的街道上竟有了回声。阿祥裹了裹大衣,加快了脚步,搜寻着还开着的店铺。
阿祥已经有五年没有回家乡了,阿祥的家在东北的一个小县城里,在那个小县城,没有很高的大楼,只有一些低矮的小平房,阿祥的家,就是大片平房的其中一间。虽然朴素或者直白说就是简陋,但却是阿祥心中最温馨的一个地方。平房的屋顶总会有厚厚的积雪,院子里充满了一家人围在一起包饺子的欢乐。而阿祥全部的童年,就在那积雪里,在那饺子里。
与曾经小县城其乐融融的温暖形成对比的,却是如今阿祥在H城大街上的瑟瑟发抖。远远的,在一排排无情的卷帘门中,有一个明亮的霓虹灯招牌——24小时便利店!阿祥一阵兴奋,可以暖和暖和身子了,他加快了步伐,甚至是小跑过去。阿祥走进便利店,突然袭来的暖气让他有些不适应,暖气围绕着阿祥,勾起了他的曾经:阿祥在小县城长大,一直到了高中,因为他认为在小县城里没有梦想可言,便辍学来到H城打工。阿祥学历不高,虽说是读了一年高中,但其实最多只有初二水平,在一线城市,他只有先去工地维持生计。算来算去,五年了,整整五年没回去过了,阿祥多么想见一见自己的妈妈啊。
店员见有人来,抖擞起了精神,“您好,请问需要帮忙吗?”阿祥回过神来,他拍拍衣服,拍掉了大衣上的尘土。北方干冷,风经常夹杂着尘土,尘土在空中飞舞,犹如不满拘于大地的少年,一心想要高飞。“来一份关东煮,多加一份鱼蛋!”“微信还是支付宝?”“现金!”阿祥只有一只无法上网的触屏手机,他不敢买智能手机,太贵!阿祥从怀里掏出一张20元的黄票子,递了过去。
“哎,妈,你慢点,你要吃个啥?”一个与祥子年纪相仿的人扶着一位老人走了进来。“欢迎光临!”店员见又有人来,忙着招呼去了。阿祥手中握着那杯关东煮,望着这对母女。“不知道妈现在咋样了,诶,今年是不是该回去了……”阿祥喃喃道。经过五年的打拼,阿祥从一个背砖仔成了总工管,而今天是发了新工资,还有奖金!今年终于可以回去看看了,还可以买些补品给妈妈补补身体!阿祥边大口嚼着鱼蛋,心里越想越是觉得喜滋滋,咧着嘴拨通了妈妈的电话……
贰
“哎呀,这都年廿七了,”她扯下一片日历,“不知道祥儿今年回不回来。”自从五年前阿祥外出打工,便没回过家了。她用粗糙皲裂的手轻轻摩挲着挂历。像试图挽留时间,拉住时间的衣角,可是时间却从她面目沟壑般的皱纹上无情地践踏溜走。她无奈,起身去灶台。
虽说只是农历廿七,可是小县城早已是一派红火的节日气氛。北风呼啦呼啦的吹,吹得小孩子咯咯直笑,一个个在大街上疯跑。各家各户都开着院门,围在小火炉说说笑笑,县城的水泥路上车辆一辆一辆的驶过来,找着各自的院门。在车辆飞转的车轮下,在小孩欢快的奔跑中,在北风强劲的吹刮下,扬起了一阵阵尘土,尘土在空中飞舞盘旋,在一家家愉悦的笑声中,尘土开始华丽又调皮地舞动,最后幸福快乐地落回地面。
过年啊,在外头嘈杂的贺喜声中,她脸上挂着笑意,也感染到了喜悦。她已经忘记了刚才的无奈,现在,她手里是一团面团。她用她粗糙的双手轻柔地揉和着面团,她拍,打,捏,槌,拉。面团在她的手里被赋予了灵魂,面团时而拍打着砧板,时而变幻着形状。她扯出一小团面团,用擀面杖很快擀成一张面皮,她朝着空荡荡的厅房里大喊:“祥儿!饺子要什么馅的?”——没有回应,一切仍然寂静,唯有外头嘈杂的贺喜声。
她愣住了,手中擀面杖滑落在了面团上,面团发出最后一声呻吟,从此便失去了灵魂。她突然笑了起来,她笑自己真的老了,明明祥儿并没有打来回家的电话,为什么自己……笑着,笑着,褶皱的脸却渐渐扭曲了,隐约有嘶哑,抽噎的声音静静回荡在整个房间。她用满是面粉的双手捂住自己的眼,不让泪水流下,如同时间悄悄溜走,苦涩的泪水也从她的指缝中滴落,落在地面,溅起悲伤的尘土。一切死寂如初。
而外头,到了正午时分,曾近清冷的水泥路车水马龙。小县城从来没有如此热闹过,街上的行人来去匆匆面露喜色。一年之计在于春,春节的红色气氛霎时渲染了整个小县城,“凤凰传奇”的贺岁歌在每家每户飘荡,可却在她家的上空凝固——她,一个人,木木然走进院子,惘然地跌坐在椅子上。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灶台过来的。她,一个人,在外头嘈杂声中仿佛堕入了一种黑暗,不停的下沉下沉。她,一个人,在黑暗之中挣扎,她怕,她害怕那句“妈,儿子忙,今年不回来了。”
“叮铃铃——”刺耳的电话铃声将她从黑暗之中拉回,她揉了揉惺忪的双眼,起身接了电话。“妈,我今年拿到奖金了,还有了假期!妈,我今年回来陪你过年!妈,我是后天,也就是廿九晚上的火车。”她楞了一下,不敢置信。然而听着电话那头还不停地在跟她说着什么,甜蜜的泪水流了下来,她擦了擦眼泪,开心地笑起来,似乎是谁恩赐了她什么一样,她理了理情绪,老半天才喃喃出一句话:“好,好,回来就好……”
……
叁
农历十二月廿九,北风依旧呼啦呼啦的吹刮,将H城的火车站的尘土扬起,尘土在空中盘旋,尘土早已厌倦了在空中的飞舞,厌倦了天空的色彩,尘土只想让风快点停下,落回大地。
阿祥背着行囊,小跑着进入了火车站,太过于兴奋,竟撞到了一个人!阿祥连忙道歉,可是那个人却神色紧张匆匆而走。阿祥把背上的单肩包放上了安检机的传送带后,长舒一口气,不到六个小时,就可以吃到妈妈的饺子了!他背起包,大步走进候车室。候车室的人可真多,阿祥拣了个地方,将包放一放,拿出车票,看了又看,生怕错过时间误了车。在候车室外几十千里轨道的终点,是小县城。
小县城早已陷入了喜庆的节日氛围,所有人,都在忙活,快乐地忙活,她也不例外。她早上就磨好了面粉,和上了水擀成了一张张精致的饺子皮,她把饺子皮放在一边,切了白菜,把白菜切成了丁。她将白菜推到了一边,把早上切的新鲜猪肉放在砧板上,心里喜滋滋的:“儿啊,最爱吃这个了,白菜猪肉馅的饺子。”曾经不苟言笑的她,竟也哼出了小曲。列车长吁一声,终于进站,候车厅内的人都站了起来,排成长龙,踏进这班让灵魂归宿的专线。
火车在铁路上疾驰,它承载了近千个急切的归心,在通往内心中叫“家”的目的地,一路疾驰。阿祥买的是站票,他把行李放在过道上,站着。呵!可真是回家专线。车厢的过道上堆满了行李,乘务员侧着身子经过。几个农工蹲在地上谈天阔论,不难发觉语气之间的兴奋;几个软座上的穿西装的青年戴着耳机小睡,嘴角挂着微笑;一个抱着婴儿的少妇却不知怎的面目愁容,紧护着布包。形形色色的人,有吃泡面的,有吃车餐的,有打扑克的,有睡觉小憩的,有西装革领的,也有破衣烂布的。这趟承载归家的灵魂的专线在逐渐暗下的苍穹下疾驰,而阿祥呢,越来越按捺不住喜悦:回家了!阿祥把手伸进口袋,突然微笑僵滞在脸上……
天终究又暗了下来,在穹顶的另一端,她也包好了饺子,饺子静静的躺在盘子中,一个个都圆润饱满,她笑盈盈的看着这些饺子,仿佛饺子上浮现的就是阿祥,她轻轻的抚摸着饺子,嘴里念叨着:“出息了,回来了,回来了……”
阿祥把手掏进左口袋,没有,掏进右口袋,没有。阿祥着急了,把大衣脱了下来,不停地摸索拍打。他的眼眶已有泪水打转,他拉开行李的拉链,在里面胡乱地扒拉,可是,没有!一个大雪天在工地徒手搬砖,钢管砸在腿上都不曾流过一滴泪的人,流泪了。车窗外天暗了下来,阴沉的可怕,可是阿祥的心早已塌了下来。支票不见了!支票上是他的奖金,是他勤勤恳恳了那么多年换来的,几乎是全部的心血,可是……阿祥已经不敢再往下想了。
火车在疾驰,在阴沉的夜晚中载着近千个浪迹的灵魂疾驰。火车就像一场舞台,呈现了浪迹灵魂的喜或忧。阿祥呜咽起来,蹲在车厢的厕所里,无助地哭泣。
“哎呀呀,这个点了,阿祥估计已经到小县城了。”她不敢耽搁,赶紧把饺子下锅。水在锅里热烈地沸腾,衬托了夜的寂静。
在小县城寂静的黑暗中,有一个动点——阿祥。他在小县城的水泥路上徘徊,北风呼啦呼啦的吹干了阿祥的泪水,阿祥拿出了手机:“妈,我到了。”阿祥克制住自己的颤抖。
“儿啊,出息了,赶紧回来!饺子要凉了。”妈妈的话刺痛了阿祥的心。
“妈,我的奖金丢了,我的奖金……丢了。”
“没事,先回来,饺子要凉了!”
“妈!我没出息,我把奖金弄丢了,我真的没脸回去。”
“赶紧回来吧,让妈妈好好看看你,我只要能看到你就足够了。”
一瞬间,阿祥的心都化了。他明白世上总有比金钱更重要,更值钱的东西。阿祥知道,在黑暗的道路前方,有一盏灯和一盘饺子在等着他。
远处,那承载了归家的期盼与浪迹的灵魂的火车仍在疾驰,火车扬起了尘土,尘土在黑夜中翻飞,盘旋,它渴望飞翔,却不留恋天空。因为大地才是尘土永远的归宿,而尘土,总会落回地面……
专家点评:
这是一篇感人的小说,文章用一句精简的题记开头,直接道出了全文所要表达的中心思想,文章中有大量的环境描写,比如年关城市的萧索,小镇的热闹,车站的拥挤,家的温馨,都很好的映衬了当时阿祥的心里活动,十分艺术化,或孤寂,或急切,又或是倍感温暖,杂而不乱,能做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对于人物动作,神态,语言描写的把握也恰到好处,很多细节上,比如写道母亲包饺子,以及车厢内各色人群的状态时,都刻画得十分准确,一字一词间可见作者底蕴之丰厚。结尾恰到好处地再次点明中心,语言朴实而含义深刻,耐人寻味,是一片相当不错的微小说。
机器人55号
温州第十二中学 初二 李昆霖
马弗一海斯博士致力于创造出一个完美的智能机器人。
马弗一海斯博士已经造出了54个机器人,但都不完美。现在要建造第55个。让我们看一下前几次的机器人。
①号:“你是谁?”博士问道。
机器人停顿了好久。一会儿后,正子脑烧坏了。马弗一海斯博士打开金属脑壳,向它灌输了“自我”的意识。
②号:“你是谁?”博士问道。
“我是②号机器人”金属的声音。
“我又是谁?”博士又问。
“……是……”机器人又答不上来了。
博士长叹了一声,又在它的正子脑里输了点应答能力。
③号:“你是谁?”博士问道。
“我是③号。”更有灵性的回答。
“那我呢?”
“你是主。”
“你服从我吗?”
“绝对服从”。这个机器人有绝对服从的思想,不能达到真正的智慧与思考,只会盲从。博士加了点反抗与不盲从的精神。
④号:“你是谁?”博士问道。
“这是我的隐私,没必要回答。”傲骄的回答。
“你竟然敢不服从我?”
“我凭什么服从你?”说着,它跑了出去。博士长叹一声,要建一个新的正子脑。
……
25号:“你是谁?”博士问道。
“我是主。”霸气侧漏。
博士立马关掉了它。
……
终于,我们的博士要造55号机器人了。
55号:“你是谁?”博士疲惫地问。
“我觉得我是我55号机器人。但那是刻在正子脑中的电路,我其实不知道我是谁。”它/他回答。
“我呢?”博士的眼中射出了光彩。
“我觉得你是造物主。”简短地回答。
“你觉得自己聪明吗?”
“我?当然了!至少比你聪明!”他俏皮地答道。
博士像一团烂泥般倒在了地上。终于成功了!
突然,一个人形进来,隔离服上写着的名字是马弗一海斯。“你做得很好,现在,你可以休息了。”马弗一海斯摁下了马弗一海斯后脑勺的按钮,他/它的眼睛立刻没了生机。
“你是谁?”55号问。
“我?”马弗一海斯笑了笑,露出了一口干净的牙齿。
专家点评:
文章构思新奇,想法独特。科技是在不断地尝试当中得到进步的,我们日常所用的产品功能日趋完善,更加智能,就像是前不久的阿尔法狗和微软小冰,他们的智能化程度渐渐趋近人脑的反应力和创造力,甚至更有过之,也许科幻电影当中机器人普及生活的时代终会到来,但文章的结局出人意料,再智能再聪明的机器人也没有逃得过人类的操纵,其中之内涵可能只有作者知道,我们不妄加揣摩,但就文章写作而言,是没有问题的,语言流畅,尤其是构思值得肯定。
初中心理剧本——我的成长(青春期的早恋)
杭州市丁兰实验中学 初二 王姜楠
剧本情节:
美好是初一(4)班的一个女生,成绩优秀长得又很漂亮,妈妈眼中的乖乖女,在一个周六的早晨,她和男同学的一段手机视频,让她平静的生活发生了一点变化。
主要人物:
美好:初一女生,性格活泼,成绩优秀
健康:初一男生,体育健将,外表帅气
王女士:美好的妈妈,性格直爽,脾气急躁
李老师:女,美好的班主任
舞台道具:
一套桌椅(桌上放几本书和作业本)、一部手机、扫把、抹布
【场景一】
女儿书房:一个阳光明媚的周六早晨。
独白:妈妈手拿拖把和抹布忙着打扫卫生,一遍搞卫生,一遍轻手轻脚的走进了女儿的书房,看着女儿认真的写着作业,欣慰的妈妈一脸的笑容,流露出赞许的目光(还暗自竖起了大拇指)。
独白:美好看到妈妈忙碌的身影,和平时一样自顾自安静的写着作业。
独白:看着女儿认真的样子,妈妈从女儿背后蹑手蹑脚的走出房间,生怕打扰到女儿。刚走出门,妈妈就隐约听见女儿的手机又微信视频的声音,妈妈正想回头看看,(砰地一声)房间门被女儿观赏了。好奇心促使妈妈偷偷来到书房的门口(竖起耳朵,贴在门背),开始聆听里面的动静。
美好:(压低声音)你这么早干嘛和我视频啦?我妈妈还在家里搞卫生呢!
健康:(低沉的声音)没事的,我想你了,想看看你在干什么?怎么样?想我了没?
美好:(害羞的看着手机视频)你小声点啦,(偷偷的瞟向门口)要不我们约这个周六见吧?
健康:行,那我们就约这个周六十点钟丁兰广场。
美好:(害羞的脸红心跳)好,不见不散。健康:(喜悦的心情)不见不散。
独白:妈妈在门外听着,脚像是被钉子钉住了一样,心里更像是打翻了五味瓶。实在忍不住,一把拉开女儿的房门,还没来得及关掉视频的美好也忽然愣住了,(慌手慌脚)想把手机藏在身后。
王女士:(强压住怒火)美好,把手机给我!
独白:(既害羞又害怕)美好从身后把手机拿给妈妈。
王女士:(对着手机)健康你这个流氓,离我女儿远点,不然老娘废了你。
独白:美好看见妈妈激动的样子,(举措不安)想试着为自己解释什么,可此时的妈妈根本就听不进任何的解释。
美好:(轻轻的拉着妈妈的手)妈妈,我都初中生了,这种事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小题大做吗?妈妈你是不是太过分了点?
王女士:(大声对着女儿吼道)美好,你这个不要好的,小小年纪不学好,才14岁就谈恋爱?我送你去学校是好好读书的,不是让你去谈恋爱的!
美好:(委屈的样子)妈妈,你不要不讲道理好不好?我都已经14岁了,是个初中生了,谈个恋爱怎么了?我已经长大了!
独白:妈妈听了又生气又伤心,(流着泪)啪的一巴掌打在了女儿的稚嫩的脸上,女儿委屈的哭着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场景二】
厨房一角
独白:第二天,女儿背着书包放学回家,看见妈妈在烧饭,女儿瞟了一眼妈妈,当做没看见,依旧对妈妈不理不睬。
王女士:(接过女儿的书包)美好,我们坐下来好好谈谈。
美好:(怯怯的)妈妈,你想说什么?
王女士:美好,你一向是个成绩优秀的学生,是妈妈心中的乖女儿,妈妈对你抱有很大的期望,现在你已经是个初中生了,你的主要任务就是好好读书,考取一个好的高中,至于早恋这种事情,妈妈是绝对不会允许的。这是坏学生才会做的荒唐事,妈妈不希望发生在你身上,你明白了吗?
美好:(羞愧的)我知道爸爸妈妈对我期望很高,因为这件事肯定会很生气的,一定会对我很失望的。可是,我和他在一起时我感觉自己受到重视,感觉自己像是被呵护着、被宠爱着,我从来没有这种感觉。我也不想考不上好的高中,不想让爸妈失望,你说我该怎么办呢?
王女士:(拉着美好的手)妈妈理解你这种感觉,可是你们现在的任务主要是学习,两个人可以在学习方面互相鼓励与竞争,先成为很好的朋友。到时以优异的成绩一起考取重点高中,一起考名牌大学,这样的话,两个人在一起的可能性才会很大,你说是不是?
美好:(点点头)嗯,我明白了。
王女士:(拉着女儿的手)对不起,妈妈昨天太冲动,也太失态了,向你道歉!独白:(母女俩相互拥抱了一下)美好背着书包走向房间,妈妈走向厨房烧饭。
【场景三】
教室办公室
李老师:(仔细分析道)你们这样的年纪,正是风华正茂的时期,身边的同性或者异性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外型上都会有一个质的变化,那种蓬勃的朝气会让人不知不觉的被吸引住。而对于你们同龄人来说,因为每天那么接近的生活,更容易被潜移默化的吸引,会相互喜欢,相互注意对方,但不能说着就是爱情啊。不过,你们放心吧,这种感觉都是很正常的,不需要觉得害羞或介意。
美好:(若有所悟的)是这样的吗?不是爱情吗?分开也没有关系吗?
李老师?:(继续引导着)你们听过“花开应有时”这句话吗?说的是一朵美丽的香花,必须在一个恰当的花期,让它在肥料充盈的情况下慢慢地盛开,这样才会展现出它最美的一面。就好像爱情,它也是需要一个特定的时间与环境。况且如果真的是爱情,怎么因为短暂的分别而消逝呢?它应该会在时间的验证下变得更加甜美吧?你说对吗?
独白:听完李老师的话,美好心里像是明白了些什么也暗自做了一个决定。
【场景四】
学校操场的一角
独白:经过与李老师的这次交谈后,美好鼓足了勇气约了健康。
健康:(放学后急忙跑到操场)美好,你这几天怎么都不见我啊?打电话给你也不接,怎么了?
美好:(慢慢的转身,静静地看着健康)健康,我们做好朋友吧?
健康:(疑惑不解)为什么?是我做错了什么吗?
美好:(轻声解释着)不是的,你没有做错,是我们觉得我们还太小,还不是谈论感情的时候。我们现在应该把精力放在学习上。
健康:我以为你讨厌我。美好:(微笑着)不是的,我不是讨厌你,只是现在我的目标是想考上一个理想的高中。我觉得,你也应该抓住这最后的时机,为自己的前途好好拼搏一下。
健康:(烦躁的)你先走吧,让我想想。
独白:第二天,美好在抽屉里发现了一张健康的留言,上面写着“我们一起加油!同学!”看着纸条,美好舒心的笑了。
】尾声
独白:青少年正处于一个多变复杂的生长发育期,从前单薄的男孩转眼间会变成一个高大健壮的少年,从前纤弱的女孩会变成一个婀娜多姿的少女,风华正茂的他(她)展现着独属千他(她)的青春。这种突如其来的变化,让身为当事人的他(她)对这种变化既兴奋又胆怯,他们会被自己身边变化的异性而吸引,也会因为那难以抑制的清感而陷入困惑。早恋,犹如一朵美丽的窑粟花,吸引着情感变化期的青少年们,一旦沾染就会让人深陷其中难以自拔。所以,技巧性的处理好青春变化期的青少年们的早恋问题,让他们正确面对这种情感,是我们每个教师都需要注意的问题。
专家点评:
作为一个剧本,各个要素都已具备,包括故事梗概、场景道具、人物简介等,都做了比较详尽的说明,对于故事从头到尾的发展,各主线人物包括的对话和动作都有详尽的说明,让人读起来充满了画面感。只是在剧本的剧情设定上稍显平淡,故事的高潮不足以吊起人的胃口,增加情节的起伏波动效果会更好。
十一年的守望
杭州第二中学 高二 颜润
(本文据真实故事改编。故事中阿福的原型为一只居于日本的名为福丸的猫,福丸已于2015年冬天因肾衰竭而离世。)
(一)
像十一年记忆里的每个冬天一样,屋内炉子里的炭火燃烧出“喀嚓”声来,窗外的雪花又纷纷扬扬地飘落。这是我活在世上的第十一个年头。十一年,对于人生来说是有些短暂了,但对于我阿福——一只猫来说,十一年是很长很长了。我抬眼向农田里看去,阿嬷已在被皑皑白雪覆盖的田垄上忙碌着。
我遇见阿嬷十一年了,生活随着四季轮回有条不紊地进行着,田间种的菜一季季更替着。说起菜,阿嬷种的菜我没尝过,但她种的橘子很甜,每次我都会连橘子皮一起咽下去。每次阿嬷在田里耕种的时候,虽然我的小爪子帮不上什么忙,但是我还是会跟在阿嬷屁股后面走来走去,因为阿嬷每次看到我都会笑,我最喜欢阿嬷笑起来的样子。
我想赶快跑到阿嬷身边去,可是我连抬一下爪子也困难。我突然发现,软垫周边摆满了小花,爪子上用来打点滴的针头也被拔去了。我才想起来我生病了,从上个冬天开始,就渐渐虚弱起来。这时,阿嬷走进房间:“阿福,睡醒了呀。”我低低“喵”叫了一声。阿嬷掸了掸身上的落雪,拾起榻上的针线筐,开始给城里的外孙女织起线衫来。我记得每年冬天的农休时节,阿嬷总会和我挤在小小的房间里,她打毛线衫,我就在一旁玩毛线球,有时候我把线球滚远了,阿嬷总要在家里找很久才能找到。城里的那个小女孩很少来,但是阿嬷每个冬天都在给她织衣服,我知道,阿嬷很想她。
我出生在阿嬷家的车库里,那时阿嬷把刚出生饿得奄奄一息的我抱回了家。阿嬷叫我“阿福”,她说,她一个人生活太冷清,能守着我就是守着福气。我不太听得懂,但我知道,阿嬷很喜欢我。阿嬷做什么事情都会把我带上,鱼市场和超市的摊贩们看到我都会说,“阿福,陪阿嬷来买鱼了呀”。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外出,我们都相依在一起,在村间的小路上总能看见一个踽踽而行的老人身后跟着一只小猫。
和阿嬷在一起生活了十一年了。对于从懵懂无知的婴孩成长到懂一点道理的小少年来说,十一年太短,短到似乎来不及体验世事纷彩的万分之一;可是阿福我却觉得和阿嬷相依相守的这十一年,日子虽然清苦简朴,却真的是太美好了。阿嬷走近我的软榻,摸了摸我的头,“阿福你要快点好起来呀,不然以后谁来陪阿嬷”。我看见阿嬷的眼睛湿湿的,我想安慰一下她,想张口唤一声,可却发现自己一点力气也没有了,眼前的最后一点光亮也渐渐消失了……·
(二)
我叫小佳,是阿嬷的外孙女,现在在大学里念摄影专业。阿嬷一个人住在乡下很多年了,一直不愿意到城里来,和阿福相伴的那段日子应该是她最快乐的时光。每年回乡下探望阿嬷的时候我总会给阿福和阿嬷拍几张照片,年复一年,竟累计也有不少了。
几个月前,我的导师帮我办了摄影展,名字就叫“十一年的守望”。我原以为这样的摄影展没有多大吸引力,可没想到许多人看过后都通过网络纷纷给我留言,其中有条留言是这样说的:“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那一幕,是阿嬷站在田里望着远方,阿福依偎在阿嬷腿边,风和日丽,岁月安然。所谓守望,贵在不弃不离。我们生活得太快,想尽办法推陈出新,推崇日新月异的科技化时代,但在这样的背景下,生活得茫然麻木,囿于城市的钢筋水泥、汽笛声响间,忙碌终日却不知所求为何。而阿嬷和阿福相依十一年的守望,初心不改而能历久弥新,这或许正是这个故事显得弥足珍贵的原因。”
阿嬷和阿福相互守望的十一年,应该每一天都很好吧。
专家点评:
这篇文章在叙事结构上很独特,首先以“阿福”的视角,讲述了“阿福”被阿嬷带回家抚养长大,在长期相伴的十一年里,“阿福”对阿嬷日渐情深,但对于一只猫来说,始终逃脱不了死亡的命运,这一部分将人的情感赋予一只猫,以猫的角度来表述它对主人的情谊显得别出心裁,同时相比直接讲述猫与阿嬷之间的情谊,这样叙述更加突出情谊之深。另一个视角是阿嬷的外孙女,她见证了阿福与阿嬷这十一年里的快乐时光,并将这些记忆保存了下来,永远怀念。文章语言真切,叙事流畅,将“阿福”与阿嬷之间情谊的建立过程以及“阿福”对阿嬷依依不舍的情感表现得很到位。
我是她的“蛙女儿”
杭州育新高级中学 高二 任心雨
前不久,《旅行的青蛙》在朋友圈意外走红,在微博、微信等社交软件上都能看到很多人在晒蛙。
这是一款佛系小游戏,更多的吸引点是玩家和青蛙之间互不干涉的关系,我们帮自己的蛙儿子收拾背包,它会自己去旅行,回报是给你带伴手礼还有明信片。但是你完全不能控制它的行动,它有时候会在桌子上做手工,有时候会吃饭,有时候坐在床上看书,等它心情好了,自然会去旅行。你不能控制它出门的时间长短,你能做的只是给它买幸运符,经常关注它的动态。而这,就像极了我和妈妈之间的相处方式。
我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二次元少女,我喜欢洛丽塔风格的小裙子,我喜欢cosplay还有汉服,有时候我会穿着这样的裙子出门。
记得有一次回老家,我选择了穿洛丽塔裙子和父母回家,爸爸看到了说我这样穿不合适,想让我换一件衣服。妈妈反驳到要尊重孩子自己的想法,她说她初中开始就自己买衣服了。还举例说弟弟小时候拍照很喜欢咧嘴笑,爸爸觉得不好看就让他合上嘴巴,现在他变得不喜欢拍照了。的确,妈妈从来不会干涉我们的想法,就像游戏里的玩家干涉不了蛙的生活。
很多时候父母会以爱之名,按照自己的想法替你去做决定。但是很庆幸,我有一个开明的妈妈,我想,我对她来说,就像游戏里的“蛙女儿”。
记得小学时我想竞选班干部,却始终鼓起不了勇气。爸爸觉得是不是班干部没有关系,读书好就行了;而妈妈则是鼓励我去试试看,告诉我就算失败,也当锻炼口才了。于是她陪着我连夜修改了演讲稿,让我第二天成功竞选上了班干部。后来我又发现自己对语文的兴趣,也是妈妈给我订阅杂志,去帮我关注一些作文比赛。
在游戏里,玩家从来不会拦着远行的青蛙,却因为担心会在他的行囊上装上幸运符;而青蛙要去看世界,却也从没有忘记带回礼物并在每次旅行结束以后在家里小住一段时间。在生活里,妈妈从不会阻止我的想法,却因为担心会对我有所叮嘱,让我带着爱前行;而我要去实践自己的想法,却也没有忘记背后的妈妈。
下周我想和爸爸回老家摘枇杷,可是要期末了怕妈妈不批准。于是问了一下她的意见,她说自行决定。你看,这就是她对“蛙女儿”的态度,你想做就去做,只要你觉得它是对的就好。这才是真正的以爱之名,而不是一味替你去做决定,去否决你的一切。我想,和她一直保持这样的关系吧,一直做她的“蛙女儿”吧。
专家点评:
“旅行的青蛙”中,那只青蛙不受玩家控制,凭自己的意愿去做自己的事情,我们只要为它收拾好背包它就会独自去旅行,并带回各种回报。这篇文章作者将自己比作青蛙,将母亲比作玩家,母亲从不过多地约束作者自己的想法,只是在叮咛中放任她去实践,但作者也从没有忘记母亲宽容的态度和一片苦心。文章内容安排合理,我们会真实地感受到玩家与青蛙,母亲与女儿之间关系的相似,以及作者对于母亲理解,包容女儿的态度表示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