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六〇则
种田人,改习尘市生涯[1],定为败路;读书人,干与衙门词讼[2],便入下流[3]。
【注释】
[1]尘市:原指城镇、城市,这里泛指市场上的商务活动。
[2]干与:参与。词讼:官府的诉讼事务。
[3]下流:微贱的地位。《管子·立政》:“金玉货财之说胜,则爵服下流;观乐玩好之说胜,则奸民在上位。”
【译文】
本来以种田为生的人,转而从事市场上的商业活动,必然是走上了一条衰败之路;本来以读书为主业的人,参与官府衙门的诉讼琐事,就是让自己落入了微贱的地位。
【评析】
这一则是讲人要守本分,各安其命。人在生长过程中已经养成的品格、性情,有时很难抛开。勉强改变自己去适应新的社会生活,有时反而会弄巧成拙,反受其害。作者举了两种人作为例子,种田人多朴实,一旦进入城市,如果染上市井习气,可能会自毁前途。读书人理应专心读书,但明清以来很多读书人求取功名不成,便包揽词讼,交结官府,以替人打官司谋生,不可避免地染上衙门习气,坠入恶流。守本分有两层含义:一是安守本来职业,任何一个职业都在长期的劳动过程中形成一套规范和习尚,渐渐养成风气,安守此风,自然就是守本分;二是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线,种田者多朴实,经商者多狡诈,一旦相混,朴实坠入狡诈,便是失去了底线。同样,古人认为读书人应以专心读圣贤书为业,反过来结交官府,陷于衙吏之奸猾,便无可救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