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改革的经验及其理论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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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的历史进程

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选择什么样的经济体制,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问题的核心在于如何看待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机制的地位和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在深刻剖析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基础上提出,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消除,社会将对全部的生产进行有计划的调节。新中国成立之后,根据这一理论并结合中国实际,我国逐步建立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较短的时期内形成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奠定了当代中国发展的政治和经济基础。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存在政企职责不分、忽视商品生产和市场作用等弊端,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

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对市场机制的认识不断深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十三大提出“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1992年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时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注1541992年6月,江泽民根据邓小平南方谈话的精神,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概念。同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标志着我们党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与实践上取得了重大突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是我们党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改革的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彻底消除了改革开放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中的困惑,正确解决了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和方向的重大问题,实现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性突破。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面建立;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步伐,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十八大指出,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地深化重要领域的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现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改革开放正在全面推进,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日臻完善,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伟大历史转折,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打开了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全新局面,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总结改革开放成功的经验,最重要的就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