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收错玫瑰
回到学校以后,我神情恍惚地往宿舍走去,在宿舍楼的拐角处,有个人拦住了我,他似乎在叫我的名字。
我看见他手里捧着一束玫瑰,不知道要干什么。
我目光呆滞地看了看这束玫瑰,想到长这么大从来没有收过一束鲜花,不禁又悲伤心头。
这人似乎在说着什么,可是我没有听的太清,他似乎对我说要把花送给我。
我怔怔地接过花恍惚觉得应该要谢谢人家,我傻乎乎的咧开嘴冲着他笑了笑,然后走了。
我捧着花走到宿舍门口,余光看见旁边的垃圾桶,它提醒了我一件事情:我现在这个鬼样子抱着一束玫瑰,似乎就是个笑话。上次和她们约吃饭,被程洋放鸽子的事情已经成了天大的笑话了,我再也不要其他人来瞧不起我了。
于是我把这束娇艳欲滴的玫瑰扔进了垃圾桶里。
我怕被那个人看到,扔完以后心虚的回过头看了看,这人好像还站在原地。
我瞬间清醒许多,纳闷道:这人为什么会送自己花呢,我不会接错了吧?人家满腔爱意的等着要跟他心爱的人表白,中途却我截胡,现在又不好意思要回来。想到这里,我又尴尬,又羞愧。
我犹豫要不要过去问问他,拿了人家的东西好歹给人家一个交代。
我又看了看那人,横下心来决定把花捡回来。
垃圾桶太深,垃圾还没装多少,我只能俯下身去够,好不容易捡回来以后,我看了看花瓣,上面粘上了些污渍,忙用衣袖擦了擦,然后满意的准备还给他,我转过头准备走过去,这才发现那人不见了。
我哭笑不得的看了一眼这束玫瑰,最终还是狠下心又把它扔进了垃圾桶。
我的心里很是愧疚,莫名其妙的收了人家的花,竟然扔进了垃圾桶里被人家瞧见了,这是件多么伤害人心的事情。
可是我转念又想,既然这人这么有爱将错就错把花送给了我,说明人家是个大度的好人,不会随便跟我斤斤计较的。而且他看着我这个鬼样子,肯定知道我心情不好,一定会理解我为什么这么做的。
我怀着一颗愧疚又难过的心回到宿舍,看见宿舍里只有林可可她老人家在。
她见我失魂落魄的样子问道:“老佛爷,你是怎么了?半路被抢劫了?你的外套呢?”
我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外套不见了,这一路上都没有发现。
这寒冬腊月的,没有穿外套,竟然没有感觉到丝毫冷意,也真是醉了。
我此刻不想想外套的事情,也无心贫嘴。
我躺下床,对林可可说道:“可可,我有点累。想躺躺。”
林可可见我这样,也没有再说什么。
我把头蒙在被窝里,又偷偷地哭了一会。
最近哭的真是太多了,总这么哭不是个办法。
于是我又翻出了《乱世佳人》来。
此时我特别需要有足够的心灵鸡汤来支撑我走下去。
我一口气看了好几章,人慢慢松懈下来,脑子开始发困,只能扔下书沉沉睡去。
第二天醒来,感觉人很不舒服,头疼脑热,我知道自己又感冒了。
我勉强爬起来,吃了些感冒药,接着昏沉沉地睡去了。
睡到中午,肚子有些饿,我看林可可还在。声音沙哑的对林可可说道:“可可,你去食堂吗?帮我买个饭好不好?”
林可可问道:“你还好吧,你已经睡了十几个小时了。”
我虚弱地笑道:“我有什么事,只有我还有一口气,就还是坚强的老佛爷,你帮我带点饭。我想喝点粥。”
林可可回道:“我一会就去。”
我爬去床头把饭卡摸给她,摸来摸去没有找到。
我试着回忆了一下,好像是装在昨天的那件外套口袋里了。
那件外套究竟丢在哪家,我也记不清了。
想到自己人财两空,不禁又难过起来。
无奈之下我对林可可说道:“先用你的卡刷吧,我卡丢了。”
林可可善解人意的回道:“没事的,用我的吧。”
吃过暖和和的小米粥,才觉得自己开始恢复了点仙气,老佛爷又返回到人间蹦跶了。。
我闲来无事躺床上翻朋友圈,看到程洋居然更新了一条新动态。
“多年老友不见,相见依旧如故。”
配上了一桌子的好菜。
我想如果此时是在拍电视剧,我肯定能喷出一口鲜血出来。
我难过的欲生欲死,他却在怀念旧友。
我是有多卑微,才可以让他如此践踏我这一颗赤诚的真心。
我想自己多少也是需要些自尊来宣示我还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尤其还是一个刚二十出头的青葱美少女。
我决心在他一点表示没有之前,再也不要理他。
不过我又可悲的发现到目前为止他也没有给我发过一条信息。
我在宿舍休息一天,养回了元气。
刚好这两天大四所有课程全部结束了,只等着考试。
我的心情很乱、很荒凉,为了不影响考试。
我决定先不要见程洋了,即使他来见我,我也不会搭理他。
在我没有劝好自己之前,他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可能会伤到我这颗脆弱的小心灵。
而生活还要继续,我不能一直这样活着。
于是,我每天早早的起床,然后在图书馆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安静的看老师画的重点。
有时候看的时间太长,也会翻翻手机。
我翻了翻朋友圈和微信,没什么内容,这几天程洋没有更新动态。
我点了点他的微信头像,还是一个风景图片。
我怔怔地看着图片,心道:“什么时候可以变成他微信头像呢?”
我又轻笑了一下自嘲道:“恐怕这一辈子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的,不要痴心妄想了。”
这几天我一直在看书,从来没有给他发过一条信息。
一直到进考场的那一天,不经意的看见他走进教室。
我心里忽然有个想法:假如我在他面前消失不联系他的话,你问他,他的女朋友是谁?他可能都想不起来他自己还有个女朋友。
每当考完一场,我总是第一个冲出考场。
因为我不想碰到他,不知道该跟他说些什么,怕心情不好,影响考场发挥。
我是个懒惰的人,很少会下定决心干什么,但是一旦下定决心,我就会忍不住想要去追求它,直到成为我的一个习惯,一个停不下来的习惯,知道它成为我生命里的一部分。
我的每门功课,都想考到九十分以上,从大一到大四一直是这样。
而对于程洋,我想也是这样吧,无论爱他,不爱他,每天想他关注他都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戒不掉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