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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结
企业制度的发展经历了古典企业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时期,古典企业制度指的是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指的是公司制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与古典企业相比,公司制企业体现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及股权结构多元化等两个重要特征。正是由于这些特征的发展,产生了公司治理问题:代理问题和剥夺问题。
代理问题指的是在两权分离的前提下,由于信息不对称、机会主义等因素的存在,导致代理人损害股东利益的“道德风险”问题;剥夺问题就是当股权结构多元化、股东人数众多时,控股股东对小股东的利益侵害问题。
公司治理有三大研究主题,产生了公司治理问题的三种类型:一是如何监督和控制经理人员的行为,由此产生代理型公司治理;二是如何防止控股股东的利益侵占,由此产生剥夺型公司治理;三是如何防止国有企业的管理者腐败和滥用关联交易,由此产生综合型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实质就是解决公司治理问题的措施,其内涵实际上体现的是经理人为谁负责的问题。对此,学术界有两种观点:一是强调经理人为股东利益服务,即股东利益至上论;二是强调经理人为所有利益相关者服务,即利益相关者利益兼顾论。本书倾向于第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治理就是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治理结构或治理机制,协调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护股东利益,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确保企业效益最大化的制度安排。
自从20世纪80年代公司治理作为一个科学问题被提出以来,作为一门交叉、应用、新兴学科,它已经成为管理学科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治理涉及如何协调企业的人和资本的关系,即企业制度的选择,因此是整个企业管理中的基础。公司治理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有实证分析方法和规范分析方法、制度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和实验分析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