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的理由
主张把埃尔金大理石归还给希腊的呼吁从一开始就成为一种极为独特的声音,甚至可以称为一种“要求大理石雕像归还给雅典的运动”。其本身也名副其实地形成了一种要求归还埃尔金大理石的独特历史。回顾这样的历史,人们可以体会与反思归还的理由所包含的沉甸甸的分量。
首先是英国本土的著名文化人士的反应。著名诗人拜伦、小说家和诗人哈代以及诗人约翰·济慈等都对埃尔金大理石事件有过不同形式的反应。
诗人拜伦激动地把埃尔金大理石描述为“来自流血疆土上的最卑鄙的掠夺物”,义愤之情溢于言表,也足以见出把埃尔金大理石归还给希腊是拜伦心目中认定的一种人所应有的道义。[1]在著名长诗《恰尔德·哈罗尔德游记》里,拜伦对古希腊的赞美是脍炙人口的诗行,因而,对这一神圣之地的任何亵渎势必遭到诗人的痛斥,他深深为自己的同胞的洗劫或偷窃感到耻辱,同时也为希腊人民难过。稍后发表的短诗《密涅瓦的诅咒》更是对埃尔金的强烈蔑视和愤怒抨击。[2]
约翰·济慈写下两首十四行诗,形容了他亲睹埃尔金大理石时的特殊心情。与其说诗人记述的是对古典雕像之美的亲验,还不如说是描述了这些艺术品对诗人心灵的巨大冲击。沃尔特·杰克逊·贝特(Walter Jackson Bate)在其所著的济慈的传记中提到,艺术家海登(Benjamin Robert Haydon)曾经带着诗人济慈和艺术家雷诺兹去看来自巴特农神殿的埃尔金大理石。很快,济慈就写出了《致海登,目睹埃尔金大理石后写下的十四行诗》和《目睹埃尔金大理石》这两首诗,并且马上投诸报刊发表。一方面,诗人的确是为埃尔金大理石而倾倒,因为雕像所给予的是一种无法企及的伟大,是一种迷醉之至的狂喜,语言本身对这样超验的美已经无能为力,济慈甚至怀疑如果人们有了埃尔金大理石这样无与伦比的非凡创造,诗人还有什么存在的理由。正如海登所说的那样:“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更好的意象可以如此恰如其分地将无法表述自己激情的诗人比拟成因病仰望天空的鹰。”然而,另一方面,在我们看来,尤为重要的是,济慈尚有更多无以言表的内心感受。诗人一次又一次地去看埃尔金大理石,默默地坐在雕像前沉思,一个小时或更长的时间……就如有的学者已经意识到的那样,诗人的反应中包含着深刻的忧郁,而这种忧郁正是因为埃尔金大理石对古典的美的毁损而造成的。而且,诗人有可能触景生情:美若埃尔金大理石也有遭受人为的分割的厄运,而不能毫发无损地留存于巴特农神殿,那么,诗又将何如?英国作家哈代作于1905年的《埃尔金展室的圣诞节》中的伤感诗句则最好不过地反映了对古代雕塑分身异地的莫大遗憾。
如今,像雷德格雷夫(Vanessa Redgrave)、登齐(Judi Dench)和康纳里(Sean Connery)等当代文化名人也支持归还埃尔金大理石的运动。[3]
其次是来自当时英国官方的反应。事实上,正式提出将埃尔金大理石归还希腊的建议是出诸英国的国会下议院,时间为1816年6月7日。此时距国会特别委员会提议政府应该买下埃尔金大理石正好还有3个月。休·哈默斯利(Hugh Hammersley)详尽地表述了对埃尔金伯爵拥有这些大理石雕像的方式的反对意见,同时提出修正法案的具体意见:
大不列颠对这些大理石雕像仅仅是保存而已,只要现在或任何未来的雅典城的主人提出要求,就应该肯定或不需谈判地归还,并使之尽可能地物归原处。与此同时,这些雕像应该在大英博物馆得到悉心的保护。
同年,30位英国国会议员投票反对购买埃尔金的收藏品。[4]应该说,这一行为本身为直至今天的归还埃尔金大理石的运动写下了重要的一笔。
事实上,英国政府也并非总是不同情那种要求归还埃尔金大理石的呼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早期,当时的英国和希腊一度是仅有的两个积极反抗纳粹德国的国家,而且全世界尤为赞赏地看到一个不大的国家在山区与纳粹军队战斗。就在这段时期,保守党的下院议员塞尔玛·卡扎勒特(Thelma Cazalet)提出了这样的议题:“询问首相是否要提出立法使得埃尔金大理石能够在停战后回归希腊,作为对希腊的伟大文明地位的一种确认。”紧接着,外交部也附和道:“我们现在和希腊的关系非同一般,而英国公众在最近给《泰晤士报》的信件中也对此问题表现出关注。在发表的信件里,大部分是赞同将大理石雕像归还给希腊的。”而且,令人感兴趣的是,在赞同归还埃尔金大理石的信件中,有一封是出诸汉密尔顿家族之手,该家族中的威廉·理查德·汉密尔顿(William Richard Hamilton)曾是外交部1809—1822年间的官员,并且受埃尔金勋爵之托,将大理石雕像运至英伦。由此,又引出了外交部的几条建议:
对卡扎勒特小姐的问题的答复的大意应该是:目前的形势不是对一个会引起若干大问题的议题作出结论的合宜时机。原则上,应当在以下条件下作出决定将埃尔金大理石——包括雅典卫城上的厄瑞克修姆庙的女像柱和圆柱——归还给希腊:战争结束后才能将埃尔金大理石归还,而在归还之前,应当恰当地为这些物件安排适当的保护场所,举行展览以及进行维护等。
尽管政府方面并未就归还埃尔金大理石事宜作出像卡扎勒特小姐所期望的立法举措,但是,诸种反应已经透现出明显的归还意向,因为没有理由不把埃尔金大理石归还给雅典方面。
战后,无论是英国政府还是希腊政府均希望立即归还埃尔金大理石。自此,此事一次次地提交议会进行商议。到了1961年,当时的首相哈罗德·麦克米兰(Harold Macmillan)对此事的反应是:“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我不会不放在心上的。”同年,雅典的市长同时给英国首相、上议院大法官和国会下议院的发言人等发去电报,希望归还埃尔金大理石。
尽管当时的英国外交部倾向于支持归还的意见,认为如果这么做也未必会构成所谓的艺术品归还的“先例”,而且,英国驻希腊的大使罗杰·艾伦(Roger Allen)爵士也赞同归还,但是,当时的大英博物馆却全然无动于衷,甚至不准备就此事进行商量。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外交部在获知大英博物馆的那种无视希腊政府和英国外交部部长的立场后,流露了不悦,因为外交部认定埃尔金大理石是“借来的艺术品”……这一点在外交部的内部备忘录里是有案可查的。由于诸种复杂原因,大英博物馆对外界立场(雅典、英国外交部以及跨越了党派界限的下议院和上议院的态度等)几乎不予理会,这一莫名其妙的做法竟然持续到了今天。这一近似一堵沉默之墙的博物馆引起全世界人士的复杂反应,的确是十分自然的事情。[5]
再次,是与国际组织相关的反应。众所周知,埃尔金大理石事件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82年召开的一次大会上引起了普遍的关注。在讨论了归还文化财产以及“大理石雕像应该归还给希腊的举动是否正确和合乎道义”后,与会者进行了投票。结果是,赞成票52票,反对票11票,弃权票26票。可是,这次投票并没有太大的实质性的作用,因为,当时的英国并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成员国之一。[6]到了1983年,希腊政府正式要求英国政府归还埃尔金大理石。在英国政府拒绝之后,希腊政府转而在1985年又把问题交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而英国的观察员代表则说,尽管英国政府拒绝了希腊的请求,但是英国“自然还是准备与希腊政府在一种双边基础上继续讨论此事的”。这就是说,当时英国并没有说过“不”。[7]
同年,ICOM(国际博物馆协会)在伦敦举行会议,几乎一边倒地通过了一项决议,其中涉及的内容有:支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委员会关于某些文化财产应予以归还的立场,同时敦促ICOM的成员组织(包括大英博物馆)“以一种开放的心态就归还文化财产的吁求进行对话”。在对这项决议进行投票表决时,近千名代表中没有人投反对票,弃权票共有10票,其中的5票是来自英国代表团本身。
1994年,根据英国议会议事录(2月14日),在下议院有关归还文化财产的辩论中,在野的艺术部部长马克·费希尔(Mark Fisher)指出,要求英国在重新加入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后,工党政府应当设法“有条不紊地归还埃尔金大理石”。需要强调的是,这既不是对新闻界随口说说的言论,也不是断章取义的引用。除非是魔术师般的法官才会证明,支持向希腊归还埃尔金大理石的政策不是工党的政策。[8]
欧洲议会也曾经为埃尔金大理石举行过两次投票。1996年,来自15个成员国的252位欧洲议会议员投票赞成英国归还;1999年1月15日,欧洲议会中的626个成员有339个呼吁英国归还埃尔金大理石,而希腊则表示有能力复原那些大理石雕像的昔日魅力。[9]
第四,是希腊方面的态度。他们认为,奥斯曼帝国无权允诺埃尔金去拆卸巴特农神殿上的雕像,也就是说,不能因为奥斯曼帝国当时占领了希腊就使埃尔金所获得的勒令具有合法性。只有希腊人民才是埃尔金大理石的唯一合法的拥有者。尽管希腊没有立时在独立之后通过法律的手段索还埃尔金大理石,但是,并不因此失去了索还的伦理性方面的理由。同时,也要求英国承认,拆卸和持有埃尔金大理石有违当下的国际规范,只有英国予以归还,才不辱法律的尊严。[10]
最后,是舆论的倾向性力量。媒体方面一直有是否应当归还埃尔金大理石的激烈辩论。在1980年代的电台和电视上,有关埃尔金大理石的话题不绝如缕,也常常会是很有分量和吸引受众的节目。几乎每一次辩论到这一话题,事情就会有成为报纸头版新闻的可能,而社论作者也就要亮出观点。就如英国学者威廉·斯图尔特所说的那样:“自从埃尔金的收藏近两百年之前抵达英国以来,这一问题就一直压在英国人的良心之上,而且是永远挥之不去的。”[11]
在过去20多年的时间里,英国有成打的电视和播音节目涉及埃尔金大理石的专题,在来信和来电的投票中,支持归还的总是占大多数。以威廉·斯图尔特1996年为英国第四频道制作的埃尔金大理石的专题节目为例,曾经在两个小时中观众打进了99340个电话,91822个电话(占92. 5%)属于支持归还的声音。[12]
1998年进行的莫里民意测验(MORI Poll)表明,英国公众支持或反对归还的比例大约是2比1,同时该项民意测验还揭示,大部分国会议员是倾向于支持归还的做法(47%支持,44%反对)。2000年3月在《经济学人》上发表的一项民意测验也表明,国会下院议员中66%的人支持归还,34%的人反对。在英国,专门有一个呼吁和支持归还埃尔金大理石的委员会(British Committee for the Restitution of the Elgin Marbles),它成立于1983年,其现任主席为格雷厄姆·宾斯(Graham Binns)。[13]
1992年4月6日,《纽约时报》倡议将埃尔金大理石归还希腊,认为它们是“希腊皇冠上的珠宝”;据《纽约时报》2002年1月24日的报道,90多位英国的立法工作者和演员共同发起了一场呼吁归还埃尔金大理石的运动。考古学家埃琳娜·科卡(Elena Korka)为希腊文化部建议,同时坚持认为“我们谈论的不是像《蒙娜·丽萨》那样的可以挂在任何墙上的绘画”, “这些大理石雕像是为巴特农神殿而雕塑的,是为卫城而设计的,应该处于阿提卡的自然光之中,而不是置于托特纳姆庭院路旁灯光昏暗的陈列室里”,也就是说,它们不是那种自足的、可以随意摆放的作品,而是和巴特农神殿这一建筑物紧紧联系在一起的雕像和柱子,是目前依然耸立着的建筑物的有机部分。
2002年2月2日,《纽约时报》又发表了题为《归还巴特农神殿的大理石雕像》的社论,随后不久又于2月6日发表若干封读者来信,辑为《大理石雕像的光荣以前就属于希腊》。有一位少年时代就目睹过巴特农神殿的破残的读者流着眼泪阅读了2月2日的社论,认为历史悠久的巴特农神殿属于全世界,既不属于英国,也不属于希腊。如果英国要永远拥有埃尔金大理石,就应该将它们展览于巴特农神殿的近处。这样,全世界的人才能欣赏到雕像应有之美。
确实,索回现存放在大英博物馆杜维恩陈列室里的90件大理石雕像以及厄瑞克修姆庙的圆柱、女像柱等已经不仅仅是全体希腊人民的心愿,而且也是世界各国所期望的目标。无论是英国人、美国人(并非希腊血统的美国人)[14],还是英联邦国家的人(如澳大利亚人[15]),都希望英国能将埃尔金大理石归还希腊。
2002年2月22日和23日,来自巴尔干国家的文化和体育部部长或高级官员在希腊北方城市萨洛尼卡举行了两天会议,并发表声明说,支持希腊要求归还存放在大英博物馆的埃尔金大理石雕塑。[16]
此外,在就埃尔金大理石是否归还希腊的过程中,一些英国学者的正义感是令人感动的。譬如已故罗伯特·布朗宁、格雷厄姆·宾斯和克利斯托弗·希钦斯(Christopher Hitchens)等,作为竭力主张英国归还埃尔金大理石的知识分子,他们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威廉·圣·克莱尔也曾这样写道:“埃尔金大理石似乎是要一如既往地为人们提供一种经典的案例,西方的每一代人只要面对这样的案例就是检验自身对于文化财产的态度。”[17]
[1] See Matthew Gumpert, “Keats's to Haydon, with a Sonnet Written on Seeing the Elgin Marbles and On Seeing the Elgin Marbles”,The Explicator,Fall 1999.
[2] 土耳其人统治希腊达400年之久。为了帮助希腊人民,拜伦参加了那里的独立战争,并死于希腊。
[3] See Mark Rose, “Double Standards”,Archaeology,May/Jun.2002,Vol.55,Issue 3,p14.
[4] See William G.Stewart, “The Marbles:Elgin or Parthenon? ”,IAL Annual Lecture,Dec.2000,Art,Antiquity and Law,Mar.2001.
[5] 更有甚者,曾任大英博物馆馆长的大卫·威尔逊(David Wilson)爵士将人们要求归还埃尔金大理石的呼吁,比拟为文化法西斯主义。他甚至认为,归还埃尔金大理石无异于捣毁亚历山大城的图书馆。无独有偶,法国卢浮宫博物馆的维特雷(Paul Vitray)在托马斯·鲍德金(Thomas Bodkin)结束了他那场倡导国际合作以归还身首异处的艺术作品的讲演之后,表态道:“这些听上去都非常好……可是要记住的是,卢浮宫从来不会给什么东西的。”其语气宛若外交辞令,只是威尔逊的另一种声音而已(see Jeanette Greenfield, The Return of Cultural Treasures,p.312.)
[6] 因而,有学者指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法律制约依然不够有力。只有通过联合国的国际法庭(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才能对国与国之间产生的有分歧的案例进行实质性的解决。大英博物馆认定,英国的法律禁止使国家的收藏失散,而希腊方面则认为应当采纳欧洲的文化协议(即1954年的海牙协议),以保护在战争期间流失的文化财产,因为埃尔金大理石被拆卸并运到英国时,正是希腊被外族侵略的年代(see Jeanette Greenfield, The Return of Cultural Treasures)。另外,英国在2002年8月1日,由主管艺术的大臣、女男爵布莱克(Baroness Blackstone)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承认《197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条约》(see Kevin Chamberlain, “UK Accession to the 1970 UNESCO Convention”,Art,Antiquity and Law,Sep.2002)。
[7] See William G. Stewart, “The Marbles: Elgin or Parthenon? ”, IAL Annual Lecture.
[8] 在一次电视访谈中,费希尔表态说:“自从我们不再执政以来,我觉得,许多先前存在的有关归还埃尔金大理石的讨论的障碍已经或正在解决。希腊人设计了非常出色的国际标准的博物馆,他们的研究越来越好,他们的政局也是稳定的。因而,在过去40年中出现的许多问题正在解决的过程之中。”(see William G. Stewart, “The Marbles:Elgin or Parthenon? ”, IAL Annual Lecture,Dec.2000,Art,Antiquity and Law,Mar.2001)
[9] See David Rudenstine, “The Legality of Elgin's Taking: A Review Essay of Four Books on the Parthenon Marbles” ,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ultural Property,No.1,1999.
[10] 依照美国法学教授大卫·鲁顿斯汀对有关文献(包括奥斯曼帝国的禁令与信件)的最新读解,人们完全可以质疑奥斯曼帝国的勒令的真实性,即土耳其人曾经允许过埃尔金拆卸和运走巴特农神殿的大理石雕像。也就是说,整整8年中,拆卸和挪移大理石雕像从一开始就可能是一种缺乏法律依据的举动。与此同时,准许船运的法律依据也是无处可寻。莫非土耳其人允许埃尔金勋爵搬走巴特农神殿的雕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假象?(see David Rudenstine, “The Legality of Elgin's Taking: A Review Essay of Four Books on the Parthenon Marbles” ; and“Did Elgin Cheat at Marbles? ”)值得注意的是,统治希腊的土耳其人也曾经遇到过像埃尔金勋爵一样对巴特农神殿的雕塑有索求意愿的法国外交官,但是此人被拒绝了。这就是说,奥斯曼帝国不至于轻易地允诺他人移走巴特农神殿上的雕塑。大卫·鲁顿斯汀进一步指出:(1)现存的意大利文的勒令虽然被广泛地认定为已经佚失的1801年奥斯曼帝国的文件的忠实翻译,但其实只是文件的草稿而并非最后确定的文件的译文;(2)1816年,作为英国议会特别委员会报告的附件而发表的勒令,由于是以意大利文的文件为本,因而更非可靠的依据;(3)尽管特别委员会声称,意大利文的文件有签名和印章,但是事实并非如此;(4)议会的特别委员会有意假证,以便更加有力地指出,埃尔金勋爵拥有大理石雕像是合法的,可以转到英国政府手里;(5)特别委员会这么做是为了使议会中那些反对买下埃尔金大理石的意见无法成立(see David Rudenstine, “Lord Elgin and the Ottomans:the Question of Permission”,Cardozo Law Review, Vol. 23, Jan. 2002)。同时,大卫·鲁顿斯汀对为什么用意大利文翻译勒令,译件上又为什么没有署名等,也提出了疑义(see David Rudenstine, “A Tale of Three Documents: Lord Elgin and the Missing, Historic 1801 Ottoman Document”, Cardozo Law Review,Vol.22,Jul.2001)。此外,根据最新的报道,一个以希腊实业家乔治·莱莫斯(George Lemos)为首的英国-希腊联盟,会同英国律师大卫·查理梯(David Charity)尝试以法律手段而非外交手段来要求归还埃尔金大理石,其主要理由就是,只有希腊才有权拥有埃尔金大理石。针对2002年1月15日大英博物馆馆长罗伯特·安德森在《泰晤士报》所称的大英博物馆拥有这些雕像是有法律依据的说法,查理梯指出:“任何法律学者都知道,拉丁语中Nemo dat quod non habet的意思,即人们不能将法定的权利转移到自己不具有所有权的东西上。埃尔金勋爵将大理石雕像交予英国,后者又将其借给大英博物馆。因而,博物馆从未拥有这些雕塑的所有权。埃尔金勋爵偷窃了大理石雕像,拥有权依然在2500年前的雕像存在的地方,也就是说,依然在希腊人民的手里。”他认为案子应该受制于希腊的法律,因为埃尔金的偷窃事件就发生在那里。如果大英博物馆不归还埃尔金大理石,又可能被指控为侵权罪,那么,处理期限为6年。相类的实例是1991年的一个案件,当时的英国某法庭就确认了一座印度神庙的法人地位,从而使之索回了一尊偶像(see“British Museum in Legal Fight over Elgin Marbles”,The Lawyer,Feb.11,2002)。
[11] See William G.Stewart, “The Marbles:Elgin or Parthenon? ”, IAL Annual Lecture,Dec. 2000, Art, Antiquity and Law,Mar.2001.
[12] See Christopher Hitches et al.,“The Elgin Marbles:Should They Be Returned to Greece?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ultural Property,No.2,1999,pp.viii-vix.
[13] 1982年夏天,在希腊度假的英国建筑家詹姆斯·丘比特(James Cubitt)和在希腊出生的妻子埃莱妮(Eleni)、剧作家布赖恩·克拉克(Brian Clark)以及约翰·古尔德(John Gould)教授等,萌生了成立一个专门促进埃尔金大理石归还希腊的特殊委员会的想法。他们回到伦敦,与在BBC谈话节目中表达过同样想法的罗伯特·布朗宁(Robert Browning)教授商议。翌年,英国归还埃尔金大理石委员会成立(see Christopher Hitchens et al.,The Elgin Marbles:Should they be Returned to Greece? ,p.71)。
[14] 美国有一个巴特农神殿委员会(the Committee on the Parthenon),其宗旨是支持归还大理石雕像。现任主席为安蒂·波罗斯(Anthi Poulos)。
[15] 有关澳大利亚支持希腊要求英国归还埃尔金大理石的资料,可参见前澳大利亚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大使惠特拉姆(E.G.Whitlam)的文章“Pericles,Pheidias and the Parthenon”, Art,Antiquity and Law,No.4,2000。
[16] 见《人民日报》国际简讯,2002年2月25日第7版。
[17] 摘自克莱尔教授2002年3月18日给笔者的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