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设计变更工期索赔案例
5.3.1 索赔背景
某外资企业厂房和设备安装项目,由该公司独立投资建设。经过激烈的竞标,其中大部分工程由中方公司承建,并获得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33.2万t,合同总额为3000万美元,工期为3年。承包商与业主按照FIDIC编制的1999年版施工合同条件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
该工程包括:厂房建安工程、热轧开挖和基础工程、精整设备基础工程、加热炉设备基础、版基线基础、冷轧开挖、热轧设备安装、加热炉设备安装、版基线设备安装、DC铸锭机基础、公辅管道安装、精装和热轧照明等共计12项。
承包人收到业主预付款后正式开工。在该工程主厂房施工过程中,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业主为了其自身的经济利益减少成本,对工程设计一改再改,致使该部分工程便成为“边设计、边施工”,如其中的热轧柱基础图纸设计变更多达数十次,这在国际工程中也是极其罕见的,由此给承包商带来极大的困难,由此增加的工作量导致该项目延期严重。如果承包人不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进行工期索赔,将受到业主的违约惩罚。
5.3.2 索赔概况
由于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工程施工中受到巨大阻力。无论是工程费用还是工期方面都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业主随意变更产生的影响,导致了严重后果,例如,桩基础变更17项,屋面设计变更39项,厂房土方开挖量,导致工期加长32d,热轧设备基础的设计图纸的改变,导致本应有春季开工的项目延期雨季施工,造成相关的施工机械无法充分发挥工作效率。施工效率低下,工人窝工、停工费用增加,在这些索赔中以工期索赔最为严重。
该工程主厂房建安项目工期问题是双方争议重点。该项目工期为8个月,最后工期延误2个月。引起承包人索赔的原因有:业主指示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业主提供图纸拖延、业主低效的项目管理等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具体表现在:装机反复修改标高有最深的-3.4m加深到-5.9m,土方开挖量增大,导致工期延迟3周。精装车间在屋面施工当中,由于业主对该部分工程设计出现变化,工程图纸不能及时到位,延误了近5周时间,导致了承包商安装檩条的施工时间延迟到冬季,由于北方天气寒冷,檩条结冰,每天施工只能在9点以后开工,致使工程顺延。与此同时,业主也对承包商的窝工、管理不善提出了索赔要求。
5.3.3 主厂房延误情况
1.主厂房项目概况
主厂房建安工程具体工作包括:热轧101—135线柱、热轧柱基础、热轧屋面结构安装、热轧屋面彩板安装、热轧墙面彩板安装、精整201线柱基础施工、精装车间201线柱基础施工、精整201线柱基础施工、精整车间墙架施工、精整屋面结构安装、精整车间版基线结构维护、精整版基线结构维护如表5-1所示。
表5-1 项目流程表
承包人根据工序自行绘制了原始网络计划图,并经过业主和工程师认可的网络计划图,如图5-4所示。
图5-4 初始施工网络图
2.主厂房延误情况
经过整理,将在主厂房建安中的主要干扰因素进行总结,见表5-2所示。
表5-2 主要干扰因素总结表
3.索赔的依据
表5-2中的1~5项事件的索赔依据如下:
索赔事件1:根据1999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规定,当发生一项变更或其他合同中包括的任何一项工程数量上的实质性变化……承包商可依据第20.1款[承包商的索赔]要求延长竣工时间。
索赔事件2: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第1.9款[拖延的图纸或指示]的规定,当图纸或指示不能在一个合理的特定时间内颁发给承包商,从而可能引起工程延误或中断时,承包商应通知工程师。如果因工程师未能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给出明确的答复而导致承包商延误时,承包商可以按照第20.1款[承包商的索赔]规定向业主索赔。
索赔事件3:同索赔事件2一样,由于图纸和指令的延误,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第1.9款[拖延的图纸或指示]的规定,当图纸或指示不能在一个合理的特定时间内颁发给承包商,从而可能引起工程延误或中断时,承包商有权向业主提出工期索赔。
索赔事件4: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规定,由于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引起的工程施工不利时,如果承包商认为他有权获得竣工时间的延长,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发出通知,业主应该准许承包商的工期延长。
索赔事件5: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第8.6款[进展速度]规定:当(a)实际进度过于缓慢以致无法按竣工时间完工,和(或)进度已经落后于第8.3款[进度计划]中规定的现行进度计划,除了由于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中的原因外,承包商不能进行工期索赔。
5.3.4 工期索赔计算
承包人采取网络分析法进行工期索赔的计算,对延误事件进行关键路线分析,对于非关键线路的延误,业主有权驳回。由图5-4初始施工网络图可知,关键线路为:1→3→5→8→9→10→12,总工期为40周。延误事件分别发生在A、J、L、C、K,该延误分别属于业主和承包商责任,其中L工序为承包商责任所不能索赔的,A、J、C、K都是由于业主责任造成的延误,为单一性延误。所以计算延误工期,就要将具体延误时间带入到原始网络图中,得到新的网络计划图。根据延误事件绘制的实际网络计划图,并经过工程师与业主认可的网络计划图如图5-5所示。
图5-5 实际网络计划图
由图5-5实际网络计划图可知,关键线路变为:1→3→4→9→10→12,总工期为49周。其中工序A、C、K位于关键线路上,为关键性延误,所以由热轧101-135线柱、热轧屋面结构、精整车间墙架的施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获得工期索赔,索赔差值为两个网络总工期的差值,延误工期=49-40=9(周)。在该工程主厂房项目中,业主最后允许承包商延期9周。
5.3.5 案例启示
通过承包人对主厂房建安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的工程量改变、图纸交付滞后、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等索赔事件进行成功索赔的案例,给予我们以下两点启发:
1.提供合理的索赔依据
在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当变更索赔事件发生后进行索赔,并向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时,必须提供合理的索赔依据,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合同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本案索赔之所以成功,就在于承包人对于变更引发的索赔事件进行了合理的索赔分析,提供了索赔的合同依据。
2.选择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工期索赔的计算前提。仅仅凭借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关于变更工期索赔的相关规定来识别工期索赔事件,并不能确定是否能够进行工期索赔,还要对变更索赔事件进行关键线路分析。从项目开始到项目完成有很多条路径,在整个网络图中最长的路径为关键路径,关键路径上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关键路径上的工作的快慢直接影响到总工期的完成,索赔工期是指关键线路上各个工序持续时间之和,受干扰的工序在关键线路上,必将产生对总工期的延长,造成总工期的拖后。如果该干扰没有发生在关键路线上,则干扰事件对总工期没有影响,并不能提出工期索赔。
(2)工期索赔计算方法的选择。比例分析法和直接分析法比较简单,不需要借助过多的网络计划,但两种方法都有明显的局限性,适用范围小,不符合关键线路原则,对能否进行工期索赔的判断有局限性,而基于网络计划上的分析方法较前两种方法更具有优势,是国际工程中常用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