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一妻”古今内涵有别
然而,这“一夫一妻”制,今人和古人的理解是不同的。在现代人看来,所谓“一夫一妻”,顾名思义,就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男子为夫女子为妻地组成一个家庭。不过,在古人眼里,“一夫一妻”并不意味着一个男人只能拥有一个女人,他可以有N个女人,只不过,在这N个女人中,只能有一个女子称之为“妻”,也即是“正室”。这是说,虽然一个男子有N个女人做老婆,但因为这其中只有一个女人是“妻”,所以还是“一夫一妻”制。或许今人以为这近乎文字游戏,但在古人看来,这是名正言顺天经地义的,没有什么可以质疑的。古今人们的观念是不同的。
“人伦之道,莫大于夫妇。”夫妇一向被视为人伦之始,对人类而言,婚姻之重要性不言而喻。婚姻行为无非牵涉男女两方,两者在其中的权利地位,随时代的变迁而浮沉。在母系社会,财富和权力操诸女人之手,女人在婚姻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小孩子“知其母而不知其父”,显示着在家庭中作为父亲角色的男人近乎可以忽略不计。进入父系社会,财富和权力转到了男人之手,男性在婚姻中的权利和地位剧升,女子的权利地位则一落千丈。“一夫一妻”制起于父系社会,维护的当然是父权。古代“一夫一妻”制的真相和事实是,其约束是单向度的,主要是约束女人。换言之,作为配偶,男人和女人的权利是不对称的:在家庭里,一个女人只能匹配一个男人,但男人却可以拥有多个女人。以今人的眼光视之,所谓“一夫一妻”制,只是针对女人而言的,男人则不受此约束。
古代中国的男人可以拥有多个女人,史籍上多有记载。“古者天子后立六宫,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礼记·昏义》)“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一聘九女。”(《春秋公羊传》)这是对天子和诸侯纳妾的数量规定,算是“礼制”,但天子和诸侯的实际行为,大抵是不受其制约的,其拥有的女人数量往往远超“礼制”的规定。《孟子》也曾言及“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从其叙述来看,这个齐人是一个地位很低的“士”,而其却有着“一妻一妾”。在汉代,蔡邕所著《独断》云:“卿大夫一妻二妾。”这是一般而言的,有特殊贡献者,则可以放宽条件,允许娶八个妾:“功成受封,得备八妾。”到了元代,一般平民百姓的男子也有了纳妾的权利:“(谭澄)建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宜令民年四十无子听取妾,以为宗祀计。’朝廷从之。”(《元史·良吏》)
不只是古代中国,古希腊亦是如是之情形。古罗马学者阿忒纳乌斯所著之《希腊爱经》,详尽记录着古希腊人的情爱、婚姻的风俗习惯。其第一章即题之曰“妻妾成群”,其中列举了众多的案例。譬如说,“阿伽门农由于女人过多而遭到瑟赛蒂兹的辱骂:‘你的帐篷里充满了铜器,你的帐篷里充满了女人,充满了我们希腊人为你挑选的女人’”;譬如说,“另一位妻妾成群的英雄是埃勾斯。他的结发之妻是霍普里斯的女儿,接着又娶了查尔科顿的一个女儿。之后,他将两个妻子全部出让给朋友,自己则与众多女人寻欢作乐,但不愿与她们中的任何一个结婚。后来,他续娶皮忒修斯的女儿阿泰拉,再后娶美狄亚”;又譬如说,“被亚历山大废黜的波斯帝国国王大流士一刻也离不开女人。根据迪凯亚尔库斯的《希腊史》第三卷记载,大流士虽因连年征战而使整个帝国危如累卵,但其身边仍有多达三百六十个妃妾”。总而言之,“希腊人原则上奉行一夫一妻制,但是这种一夫一妻制基本毫无忠贞可言。男人在妻子以外,同样还能纳妾,光顾妓院”。
中外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