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直接投资对北京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影响研究:作用机理、传导机制与政策仿真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1章
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述评

1.1 概念的界定

为避免概念混淆,本部分在研究FDI对中国制造业市场结构的影响时,首先对其中一些重要的概念进行界定。

外商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国际上通常使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外国直接投资的定义。依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外国直接投资是指“为在一个国外(经济区域)企业获得持久利益而进行的投资,其目的是在该国外企业的管理中拥有实际发言权”。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定义:外国直接投资是一个国家的居民(直接投资者)在投资所在国之外的另一个国家的居民(直接投资企业)进行的,以获得持久利益为目的的活动。其中,持久利益是指直接投资者和企业之间存在一种长期的关系,并且直接投资者对企业的管理有重大影响。

本书采用国家统计局的定义,即外商直接投资是指外国企业和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华侨、港澳台胞以及我国在境外注册的企业)按我国有关政策、法规,用现汇、实物、技术等在我国境内开办外商独资企业、与我国境内的企业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或合作开发资源的投资(包括外商投资收益的再投资),以及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额内企业从境外借入的资金。而外商直接投资一般是由跨国公司完成的,所以在不特别说明的情况下,本部分视跨国公司与外商直接投资为同等概念。

市场结构(Market Structure)是指产业市场结构,即特定产业市场的企业关系结构,规定构成市场的卖者(即企业)相互之间、买者相互之间以及卖者集团之间等诸关系的因素及其特征。由于同一产业内部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具有紧密的替代性弹性的”,因此,企业之间关系的本质是竞争关系,市场竞争与垄断的关系问题便构成了市场结构的核心问题。

产业的市场结构是一个相对较为具体的概念,一般通过企业数量、企业市场份额和规模分布或市场集中化程度、产品差异程度、厂商进入退出壁垒、规模经济等来对一国经济中市场和产业的特点进行描述,主要应用于经验研究领域,较少严格的理论逻辑性。但它的主要价值在于经验描述性、实证性和政策的应用,因而具有较高的可应用价值。

市场集中(Market Concentration)是衡量市场结构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市场集中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市场集中概念是指在特定产业之内,生产要素投入和产出被少数大企业控制的程度。不仅包括市场势力或市场份额的集中,而且包括劳动力、资本、技术、产量、利润等的集中,通常称为产业集中。狭义市场集中的概念是指在特定产业之内,市场销售额控制在少数大企业手中的程度。本部分主要采用狭义的市场集中概念,即市场集中是指在特定产业中,若干家最大企业所具有的经济支配能力。

反映特定产业市场上市场集中状况的指标有卖方集中度和买方集中度,由于买方市场相对比较分散,资料难以收集,因此一般把研究重点放在卖方集中度上。本部分的研究也遵从这一点,鉴于数据的可得性,对集中度的衡量方法采用的是集中率指标。为便于比较分析,在计算各行业集中率时,主要选择前3位、前4位的市场集中度进行考察。

进入壁垒(Barriers Entry)。贝恩(1956)在《产业组织》一书中第一次给出了“进入壁垒”的定义,“一个产业中原有企业相对于潜在进入企业的优势,这些优势体现在原有企业可以持续地使价格高于竞争水平之上而又不会吸引新的企业加入该企业”(1)。之后,施蒂格勒提出了更狭义的进入壁垒的定义,即进入壁垒为打算进入某一产业的企业而非在位企业所必须承担的一种(额外)生产成本(2)。目前大多数学者仍采取贝恩的定义。

进入壁垒大致可分为三类:经济性(或结构性)进入壁垒、行为性(或策略性)进入壁垒和政策性进入壁垒。①经济性进入壁垒:主要是指由于在位厂商的规模经济、绝对成本优势、产品差异化、必要资本量等经济性因素形成的市场进入壁垒;②行为性进入壁垒:强调某些市场集中度较高的寡头垄断产业中,在位企业主动利用自己的在位优势,通过实施控制产业利润率、形成过剩供给、针对新企业的歧视性价格等策略性行为阻止新企业进入,对新企业构成行为性进入壁垒,主要包括阻止进入定价、掠夺性定价、形成过剩生产能力;③政策性进入壁垒:政府出于宏观调控的需要,往往对新企业的进入实施一定的政策法规限制,如生产许可证制度、矿产开发特许、物资购销特许、专卖特许,某些产品的高税率、高关税、进口配额、供给配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