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SL505—2011)
1 总则
1.0.1 为规范水文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原则、基本内容和深度要求,根据国家基本建设有关规定,结合水文设施工程建设与管理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的水文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1.0.3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应以已审批的项目建议书或规划为依据,贯彻国家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在对工程项目建设条件进行调查和勘察的基础上,进行方案比较,从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证和评价。
1.0.4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定建设目标、任务和规模。
2 应说明项目所在地水文、气象、地质等基本情况以及项目区已建、在建及规划的涉水工程情况,供水、供电、供暖、通信情况,初步提出相应的评价和结论。
3 应基本确定建设内容和工程总体布置,完成水文设施工程中雨量、水位、流量、泥沙测验设施及水质监测设施相关设计,提出生产业务用房设计方案,基本确定供电、供水、供暖、通信等设施的建设方式及工程量;基本确定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等相关设备的指标要求;基本确定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的软硬件配置方案,明确购置软件的数量及开发工作量,基本确定硬件的指标要求。通过典型设计,估算工程量。
4 应分析施工条件,基本确定施工组织形式、施工方法和要求、总工期及进度安排。
5 应基本确定建设管理机构和项目管理模式,测算运行维护费用,明确资金来源,简述招投标设计方案。
6 应分析环境影响,提出环境影响结论。
7 应明确价格水平年,估算工程投资,确定资金筹措方案。
8 应分析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 应明确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1.0.5 根据需要可将下列资料列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附件:
——相关批复文件;——征地意向书;
——危房鉴定材料;
——购房意向书;
——环境影响登记(报告)表;
——工程有关的其他文件。
1.0.6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本标准第2~12章的要求进行编制,并将“综合说明”列为第1章,依次编排。
1.0.7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编制。
1.0.8 本标准主要引用以下标准:
《水位观测标准》(GB/T50138—2010)
《河流流量测验规范》(GB50179—93)
《河港工程设计规范》(GB50192—93)
《降水量观测规范》(SL21—2006)
《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SL276—2002)
《土壤墒情监测规范》(SL364—2006)
《水面蒸发观测规范》(SD265—88)
1.0.9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综合说明
2.0.1 应综述项目建议书或相关规划的审批情况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过程。
2.0.2 应综述项目所在区域的水文、气象要素以及影响工程建设的地质勘察结论。
2.0.3 应综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4 应综述项目建设目标和规模。
2.0.5 应说明建设内容。
2.0.6 应综述施工及进度安排。
2.0.7 应综述建设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模式、运行维护管理方案。
2.0.8 应综述主要环境评价结论。
2.0.9 应综述投资估算费用构成、总投资、资金筹措及年度安排。
2.0.10 应综述效益评价主要结论。
3 概况
3.1 气象与水文
3.1.1 应说明项目所在地自然地理概况、河流水系等情况。
3.1.2 应说明项目所在地的水文水资源概况、主要水文特征值。
3.1.3 应说明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性和主要气象要素的特征值。
3.1.4 应简述以下水文、气象要素:
1 应说明工程所在地河流的水质状况及其特征。
2 有冰凌危害的河段,应说明本河段冰凌特性。
3 有冻土季节的地区,应说明冻土时间及深度。
3.2 地质
3.2.1 应说明项目区域地形地貌及地质情况。
3.2.2 应查明影响工程的主要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问题,并应提出地质勘查结论。
3.3 其他
3.3.1 应说明项目区已建、在建及规划的涉水工程情况,以及供水、供电、供暖、通信情况。
3.3.2 应说明有关部门和地区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协作关系以及有关协议,并应收集有关报告、文件。
4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1 现状与存在问题
4.1.1 应说明项目所在地位置、河段情况、水沙特性。
4.1.2 应说明项目管理单位人员情况、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现状。
4.1.3 应说明流域(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对项目建设的要求,并应分析存在的问题。
4.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2.1 应阐明项目在流域(区域)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涉水工程建设、运行与管理以及各类规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结合项目建议书或相关规划审批意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并结合国家现行政策、行业发展方向、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等论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4.2.2 应根据建设项目类别,提供相关图表。
5 建设的目标、原则和依据
5.0.1 应依据建设任务,结合项目在流域和地区规划中的作用,确定项目的建设目标。
5.0.2 应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国家产业政策,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原则。
5.0.3 应说明所依据的项目建议书或相关规划审批意见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5.0.4 应明确与本项目有关的已建、在建和已立项等其他项目的关系。
6 建设任务与规模
6.0.1 应根据项目建议书或相关规划审批意见,明确本项目建设的任务。
6.0.2 应针对水文设施工程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设任务,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分析工程需求,对项目建议书阶段拟定的工程规模进行复核。项目现状与需求表格式应按附录A表A-1执行。
6.0.3 应依据相关建设标准和需求分析成果,确定工程量。项目工程量表格式应按附录A表A-2执行。
7 建设内容与方案
7.1 一 般 规 定
7.1.1 应复核已审批的项目建议书或相关规划提出的建设内容。
7.1.2 应根据建设内容拟定若干比选方案。
7.2 方案比选
7.2.1 基础设施比选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测验河段基础设施应包括以下项目:
1)断面标志,其设置数量与布设情况应根据GB50179—93的规定确定。
2)水准点,其设置数量与布设情况应根据GB/T50138—2010的规定确定,对于新建的水准点,应说明引测距离。
3)断面桩,其设置数量与布设情况应根据GB50179—93的规定确定。
4)保护标志牌,其设置数量与布设情况应根据GB50179—93的规定确定。
5)测验码头,其总体布置、主要尺寸与材料选择应根据测验断面地形地质、水位变幅、交通条件、停船数量等,参考GB50192—93的规定确定。
6)观测道路,其型式、尺寸应根据测验河段地形、道路现状确定。
7)护坡、护岸,其范围、型式、尺寸与材料选择应根据生产、生活、安全要求确定。
2 水位观测设施应包括以下项目:
1)水尺,应根据测验断面地形、地质条件、水位变幅或河道流冰、航运、漂浮物及岸坡特点,确定水尺的类型、数量与布设情况。
2)水位观测平台,应根据河流特性、河道地形、河床土质、断面形状、河岸地貌以及水位或潮水位变幅、涨落率、泥沙等情况,选择适当的水位观测设备,并确定水位观测平台型式、总体布置、主要尺寸与材料选择。
3 流量及泥沙测验设施应包括以下项目:
1)水文缆道,主要包括铅鱼、吊船、吊箱、悬杆及浮标缆道。应根据测验河段地形地质条件、测站特性和测验任务,同时考虑跨度、悬索架设高度、定位、测深、测速、测沙、造价、养护、安全性及适用性要求,确定水文缆道型式,说明水文缆道总体布设情况。
2)水文测船,应根据河流特性、河段航区级别、水位变幅、河道流冰、航运、漂浮物等特点,结合测站流量及泥沙测验任务,提出测船船型、主尺度(总长、水线长、型宽、型深、吃水等参数)、船体布置、船体材料、电气及专用设备配备等要求。
3)水文测桥,应根据河流特性、河道地形、河床土质、断面宽度等特点,确定测桥型式、尺寸、材料以及附属设施布置情况。
4)堰槽,应根据河段水文水力特性、河道地形、水位变幅、河床土质等特点,确定堰槽型式、尺寸与材料选择。
5)泥沙分析设施,应根据测验河段水沙特性及仪器安装要求,确定普通分析设施及自动测沙设施的型式、结构尺寸、材料及布置方式。
4 降水、蒸发观测设施,应根据测站自然地理环境和观测任务,按SL21—2006及SD265—88的要求选择观测场地,确定观测场的规格、材料选择及布设情况。
5 水质监测设施应包括以下项目:
1)自动监测站,应根据监测任务、现场条件和监测设备的安装要求,确定传感器、取水设施、仪器室等的布置方式。
2)水质采样通道,应根据河段地形、地质条件,确定水质采样通道型式、尺寸、材料选择等。
3)水质站标示,应根据水质站任务和类别,结合断面地形、地质条件,确定水质站标示型式、尺寸、材料选择等。
6 地下水观测设施,应根据地下水监测内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埋深,确定地下水观测井网型式、井深、直径与内衬材料。
7 墒情监测设施,应根据自然地理环境和墒情监测任务,按SL364—2006的要求选择观测场地,确定观测场的规格、材料选择及布置情况。
8 实时水文图像监控设施,应根据不同水文图像监控设备要求,确定监控设备支架型式、尺寸、材料等。
9 生产业务用房应包括以下项目:
1)水文测站,应根据水文测站级别、类别、测站生产任务、驻站人数,按照南方片与北方片各自的水文工作特点,依据SL276—2002的规定测算水位观测房、泥沙处理室、办公室、水情值班室、仓库、职工宿舍、文体活动室等建筑面积,并确定房屋结构型式、层数及建筑高度等。
2)水文巡测基地,应根据水文巡测基地级别、类别、巡测任务和范围、机构人员编制以及区域城乡规划要求,依据SL276—2002的规定测算办公室、资料室、会议室、值班室、配电室、泥沙处理室、泥沙颗粒分析室、车库、仓库、各类机房、文体活动室、卫生间等建筑面积,并确定房屋结构型式、面积、层数及建筑高度等。
3)实验室,应根据水质、泥沙等分析任务和类别以及相关仪器设备安装要求,确定各类实验室结构型式、面积、层高,并根据需要确定各类仪器平台型式、尺寸及材料选择等。
10 供电、给排水、取暖、通信设施,应根据建设项目生产任务、区域自然地理环境以及供电、供水、通信现状,确定供电线路长度、配电设施布设;确定供水设施的型式,供水管道、排水管道或排水沟渠的长度与材料选择;确定冬季取暖设施型式;并应根据需要确定测站通信线路长度与通信铁塔型式。
11 防雷设施,应根据项目区雷电活动情况,结合生产生活用房、水文缆道、各类钢塔支架等水文设施防雷要求,确定防雷设施型式、尺寸、材料及布设情况。
12 其他设施,应根据工程形状与占地面积,测算围墙长度、庭院绿化与地面硬化面积,按需要确定测站标志、大门、消防、防盗等其他附属设施的型式、材料选择与布设情况。
7.2.2 技术装备比选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水位信息采集仪器设备:主要包括超声波水位计、雷达水位计、气泡式水位计、压力式水位计、浮子式水位计、电子水尺等仪器设备性能指标确定和选型。
2 流量、泥沙信息采集仪器设备:主要包括水文测验缆道设备(水文绞车、测验控制系统、吊箱、铅鱼、浮标投掷器等)、桥测车、流量、泥沙信息采集、处理、分析仪器和防雷接地等仪器设备性能指标确定和选型。
3 降水、蒸发等水文气象信息采集处理仪器设备:主要包括蒸发皿、蒸发器、遥测蒸发器、雨量器、雨量计、雨(雪)量遥测采集系统等仪器设备性能指标确定和选型。
4 水质监测分析仪器设备:主要包括水质监测分析仪器设备、水质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移动实验室等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确定及选型。
5 实时水文图像监控设备:主要包括视频捕获单元设备、视频信号传输单元设备、视频编码单元设备、云台控制设备等仪器设备性能指标确定和选型。
6 测绘仪器设备:主要包括GPS、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工程绘图仪、平板仪、工程复印机、工程扫描仪等仪器设备性能指标确定及选型。
7 通信与水文信息传输处理设备:主要包括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网络通信设备、程控电话、电台、中继站、GSM终端、卫星传输设备、数据采集终端RTU、无线对讲机(基地台)、电源设备等仪器设备性能指标确定及选型。
8 生产交通工具:主要包括巡测车、交通车、水质采样车、采样船、水质分析船等交通工具的性能指标确定及选型。
9 供电、供水、供暖设备:主要包括变压器、配电箱、发电机、水泵、锅炉等设备的性能指标确定和选型。
10 防雷设备:主要包括生产生活用房、水文缆道、各类钢塔支架、信息采集、通信、网络等防雷接地设备的性能指标确定和选型。
11 其他设备:主要包括防暑、安全等设备的性能指标确定和选型。
7.2.3 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方案比选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明确系统总体结构。在充分考虑与已有相关系统关系的前提下,进行子系统划分,确定各子系统的基本功能及构成。
2 应根据系统结构,明确各组成部分的功能、性能、安全要求、技术要点及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宜对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等方面进行说明。
3 应根据业务应用与信息服务目标,确定系统的软硬件配置方案,确定购置软件的数量及开发工作量,确定硬件的指标要求。
4 应根据系统结构及技术方案,明确需要的软硬件运行环境和其他资源,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服务器、网络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确定需要配置的内容。
5 应明确项目各子系统之间集成的技术方案,项目与现有(在建、已建)系统之间整合的技术方案。
8 施工组织设计
8.1 施工条件与施工组织形式
8.1.1 应概述项目所在地的水文、气象、供水供电、交通、通信及建筑材料供应情况等施工条件。
8.1.2 应调查分析天然和人工主要建筑材料情况。
8.1.3 应分析项目所在地劳动力状况,提出施工组织形式。
8.2 施工要求和施工进度
8.2.1 应说明各类水文设施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应初选主体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及施工进度等。
8.2.2 应提出施工总进度并说明安排原则,提出各阶段控制进度,并应论述各阶段施工控制性进度。对分期建设的项目,应提出分期实施意见。
8.2.3 应提出施工进度安排表。
9 工程管理
9.0.1 应明确项目建设的隶属关系、管理机构、管理职责、组织管理模式。应按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明确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建设单位。
9.0.2 建设管理应按照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要求,针对项目特点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9.0.3 应测算维持项目正常运行所需维护费用及其负担原则、来源和保障措施。
9.0.4 应列出土建与安装工程、仪器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采购的主要内容及工程量,应说明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
10 环境影响评价
10.0.1 应简述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
10.0.2 应分析工程建设对项目所在地环境产生的主要有利和不利影响,并应初步说明综合评价结论。
11 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效益评价
11.0.1 投资估算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应说明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及采用的价格水平年。
2 应估算单项工程投资、工程静态总投资及动态总投资,测算分年度投资。投资估算宜依据《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及《水利工程概算补充定额(水文设施工程专项)》(水总〔2006〕140号)划分水文设施工程费用构成,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仪器设备费、独立费用、预备费。项目前期费应按照相关规定计取。
3 主要基础单价及建筑、安装工程单价应按概算编制,应说明本阶段投资估算工作深度和精度,并应乘以10%扩大系数。
对水文缆道、水位计台、观测场、生产业务用房、护岸、码头等建筑工程宜与概算相同,其他建筑工程可按类比法估算;仪器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编制方法及计算标准应与概算相同。
11.0.2 应明确项目投资组成、资金来源和筹措方案。
11.0.3 应明确资金安排计划。
11.0.4 投资估算应包括以下附表:
——投资总估算表;
——建筑安装工程估算表;
——仪器设备及安装估算表;
——施工临时工程估算表;
——独立费用估算表;
——分年度投资估算表;
——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
——安装工程单价汇总表;
——主要材料价格汇总表。
11.0.5 应综述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等,并应明确项目综合评价结论。
12 结论与建议
12.0.1 应综述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任务、规模、建设工期、投资估算和效益评估等主要成果。
12.0.2 应简述项目建设中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附录A 附表
表A-1 ×××项目现状与需求表
续表
续表
表A-2 ×××项目工程量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应根据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规划进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审批后作为初步设计工作的依据。本标准为规范水文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各个环节而制定的。
1.0.2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水文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水文设施工程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业务应用与信息服务及保障环境等。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指水文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等相关设施设备;业务应用与信息服务指建立在基础设施之上,用于满足各类水文业务应用与服务功能的软硬件系统,保障环境指安全体系、设施与环境保护等。有特殊要求的水文设施工程参照执行。
1.0.4 说明了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其重点是复核项目建议书或规划提出的项目现状与存在问题,做好调查研究,获得可靠的资料,进行方案比较;从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全面分析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和合理性,提出可行性研究的评价结论;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确定建设内容,确定方案设计。
1.0.5 可行性研究阶段,涉及征地、购房和危房改造项目,必须分别提供征地意向书、购房协议书和危房鉴定材料;必须提供环境影响登记(报告)表。编制过程中相关讨论或审查会议纪要以及有关工程等其他重要文件应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附件。
2 综合说明
2.0.1 主要说明水文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由来、依据及工作过程。
2.0.2~2.0.10 主要简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纲要和主要结论,文字力求简明扼要。
3 概况
3.1 气象与水文
项目所在地河段特性、水沙情况、水质、冰凌等水文状况是确定工程地点、防洪标准、测洪标准、水文基础设施布设与技术装备选型的基础依据,应全面、系统地进行描述。
气象水文资料不仅是水文计算,也是工程设计和施工以及运行期的基本资料,本阶段要对流域及邻近地区气象水文特性叙述清楚。
3.2 地质
查明并补充项目所在地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物理地质现象、水文地质和岩土工程地质等,并对其中可能影响岩土工程稳定的不良地质条件给予重点说明。
3.3 其他
复核并补充在项目建议书阶段调查、收集与项目有关地区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总体规划、布置、工程规模、效益分配和损失补偿等方面的要求和建议,统筹考虑,并遵循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提出协调意见。
4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1 现状与存在问题
复核项目建议书提出的水文设施工程现状与存在问题。
主要说明建设项目所在地位置、河段情况、水沙特性、人员编制、单位级别、管理模式、测站测洪防洪标准与方案、基础设施及技术装备、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等基本情况。
4.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2.1 项目建设合理性、可行性分析是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作重点,复核项目在流域(区域)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涉水工程建设与管理以及各类规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方案比选,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认真进行调查研究,从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对工程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全面的分析、论证和评价。对于迁建水文测站,论证迁建水文设施工程的比测方案。
4.2.2 根据水文测站、巡测基地、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等建设项目不同类别,合理提供地理位置示意图,站网分布图,测验河段平面图,巡测范围图,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逻辑结构图,有关降水、水位、流量、泥沙、大断面、特征值等图表。可根据不同类型水文设施工程项目实际需要,适当增减附图、附表。
5 建设的目标、原则和依据
5.0.1 复核项目建议书阶段提出的目标。
5.0.4 复核与已建、在建和已立项等其他项目的关系,避免重复建设,杜绝重复投资。
6 建设任务与规模
6.0.1 复核项目建议书或有关规划审批意见,遵循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确定项目建设任务和建设的主次顺序。
6.0.2 项目建议书或相关规划是进行可行研究的基本依据,要对项目建议书阶段工程规模进行分析复核,结合现状与存在问题,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分析工程需求,确定建设规模。分析单项工程规模时,要充分考虑江河流域(河段)、区域综合治理近期和远期任务,充分分析对其他专业任务的影响,为以后的综合利用留有余地。
6.0.3 对于水文测站,复核项目建议书提出的防洪、测洪建设标准,确定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规模,列出工程量表;对于巡测基地,复核工程建设任务、级别类别、人员编制等情况,确定建设标准,确定办公、生产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规模和技术装备规模,列出工程量表;对于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复核系统开发目标,行业现状及技术水平,确定系统开发环境及软硬件配置等,列出工程量表。
7 建设内容与方案
7.1 一 般 规 定
复核项目建议书提出的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在方案比选、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分析建设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参考相关标准,慎重确定。
7.2 方案比选
7.2.1 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及泥沙测验设施、降水与蒸发观测设施、水质监测设施、地下水观测设施、墒情监测设施、实时水文图像监控设施、生产业务用房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建设应根据工程任务、项目区域水沙特性,经多方案比选,基本确定选址、工程布置、设施型式、主要参数及材料选择等内容。
观测道路包括进出站道路、通往断面道路和下河观测道路。
自记水位计主要包括非接触水位计、浮子式水位计、压力式水位计、气泡式水位计等,水位观测平台应根据自记水位计安装要求,合理确定其型式、结构尺寸等。
根据设站目的、地形条件,结合雨量观测规范要求,可合理选定杆式雨量场或筒式雨量计。
对于供电、通信设施,说明接入地点及方式;对于供水设施,说明采用自来水或打井;对于取暖设施,说明采用集中供暖或锅炉取暖。
7.2.2 技术装备要根据建设任务、项目区域河流水沙特性,分析确定仪器设备选型、数量及主要设备性能指标。
根据供电、通信设备的接入地点及方式,供水设备采用自来水或打井,取暖设备采用集中供暖或锅炉取暖的不同,合理进行设备选型及安装。
7.2.3 业务应用与服务系统要根据项目为洪水、旱情、水质预警预报以及办公自动化等不同服务对象的开发目标,确定系统结构、软硬件配置、运行环境、系统集成等。
8 施工组织设计
只涉及仪器设备购置的建设项目,本章可以简化。
8.1 施工条件与施工组织形式
施工条件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本条提出了需进行调查研究的主要内容。施工条件除应查明工程的施工特点和该地的自然条件之外,还要对交通运输、可以利用的场地面积等条件调研;并基于工程招投标的需要,明确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准备、工期等的要求,说明当地可能提供的修配和加工能力、劳动力和生活必需品以及承包市场等情况。
8.2 施工要求和施工进度
施工总进度分为筹建期、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和工程完建期,分别说明各阶段关键路线、选定优化方案,提出各期的控制性关键工程及进度安排,同时重点研究能提前发挥效益的分项工程进度安排。
9 工程管理
9.0.1 水文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条件比较复杂,可能涉及多地区、多部门、多行业的权益,水资源调度管理的省际和上下游、左右岸的矛盾等问题,为此,需要提出管理机构设置及其隶属关系,以及有关各方对水资源管理的意见。
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水文设施工程项目投资来源已由原来单一的国家投资,转变为国家与地方、水文行业与其他行业、引进外资等多元化的投资体系,因此,需要按工程投资来源设想明确工程管理有关原则与资产权属关系意见。
此外,随着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日趋规范,还需要按照项目法人制等要求,明确建设项目主管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
9.0.2 水文设施工程要求明确提出与项目建设管理相配套的规定和办法,确定工程管理区和保护区的范围,确定征地范围和数量。
9.0.3 对于各类水文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需要明确提出维持项目正常运行所需费用及其来源。对于运行费需要补贴的公益性项目,需要明确补贴的经费渠道或政府主管部门所采取的政策措施,如国家补贴、地方补贴、主要受益企业负担等意见。
9.0.4 本阶段要求初步提出水文设施设备的招投标方案。
10 环境影响评价
10.0.1、10.0.2 简述工程影响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状况。说明本工程对施工区自然环境所产生不利影响的对策和保护措施方案,提出具体措施设计。说明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批意见,从环境角度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环境影响评价所需投资应单独估算,估算投资纳入工程总估算中。
11 投资估算、资金筹措及效益评价
11.0.1
1 投资估算中的工程材料、设备等价格以及各种费用取值经常会受物价影响而变动,因此投资估算编制需要说明所采用的价格水平年。
2 在计算动态总投资时,要考虑静态总投资价格水平年至可能开工年度期的物价因素;分年度投资估算可按施工进度中分年度工作量计算。独立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监理费、勘察设计费、征地费用、环评费用等,项目建设管理费应依据《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02〕116号)执行,监理费依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执行,勘察设计费依据《工程勘测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执行,环评费用依据《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执行;本阶段基本预备费费率应取10%~12%;项目前期费依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和《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发改价格〔2006〕1352号)执行。
11.0.2、11.0.3 本阶段项目建设资金一般已明确,需要提出资金来源及构成和资金安排计划。
11.0.4 根据不同类型水文设施工程项目实际需要,适当增减估算附表。
11.0.5 水文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效益评价应以项目建议书阶段相应的内容和成果为基础,根据本阶段工作的成果加以补充修正。
12 结论与建议
12.0.1、12.0.2 扼要说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主要内容、问题和有关意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