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金太尔伦理叙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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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包括“我应该做什么”和“我要成为什么样的人”。对前者的回答形成了规则伦理学[1],它通过确定性的规则和律令为道德实践提供普遍性的价值指导和行为规约,有效地界定了善与恶、正当与不正当、应该与不应该之间的界限与标准。规则伦理学相信理性是普遍存在的,并且通过理性的作用能够得到普遍的合理结论,由此,它采用的判断形式是所有人必须遵守的,从而使道德生活具有体系化的特征,如绝对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原初状态(original position)、普遍有效性(universalizability)都是提供基本的道德原则,从中可以证明或衍生出其他的原则和行动。受到自然科学追求确定性和可度量性的影响,规则伦理学试图赋予道德判断以客观性和精确性,具有三个基本特点:第一,它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出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律令式规则,对人们的行为是否正当进行规范;第二,它认为每个有理性的人都具有某种普遍的人性特征;第三,规则伦理学眼中的伦理世界是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毫无差别的永恒的世界。但实际上,这种形式化的道德论证方法所产生的普遍性规则无法贯穿所有的实践活动,无法涵盖道德生活中复杂和微妙的道德动机,也不能适用于所有行为者独特的社会历史处境和生活方式。而且,即使这些规则被每个有理性的人所接受,也不能保证每个人都愿意在具体事情上运用它们。

美德伦理学不赞同将复杂的道德生活和道德世界简化为某些概念和原则,不认为丰富的人性可以被压缩为某种单一的人性特征,也不主张道德生活能够脱离于特定的社会因素和历史背景,尽管规则伦理学确实能够提供一种形式上具有普遍性的道德知识。美德伦理学将“我要成为什么样的人”作为其基本问题,具有三个相对应的基本特点:第一,它注重提升行为者个体在具体情境下对实践智慧的判断和运用,并以人们对善的生活的追求作为目的;第二,它承认每个行为者个体的独特性和多样性,并将这些独特性和多样性与人们所处社会历史的共同生活方式联系在一起;第三,美德伦理学也认为伦理世界中的时间是无限的,但这种时间上的无终点不是为了证明规范原则的普遍性,而是表明伦理实践的有限性和开放性。伦理存在是有别于自然存在的一种特殊的人类活动,虽然伦理领域也并非全无规则可循,但是伦理学研究的独特之处就在于人类行为的无常性和偶然性,因而它与具有恒定规则的自然领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能将自然科学中对确定性和规则性的追求完全运用于伦理学中。然而,以美德、共同体、传统和内在善等概念为核心的美德伦理学并不是拒斥规则伦理学所蕴含的现代价值理念,更不是要取代规则伦理学,而是将那些被忽视而又对人类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因素重新纳入伦理学的致思范围。因为从根本上说,规则伦理学和美德伦理学都是规范伦理学,只是作为规范的东西不一样,前者用规则,后者用美德,二者不是相互对立的,而应该是相互促进的。

如何在伦理学领域中不采用自然科学追求精确性和重复性的方法,又能使人追求美德,达到道德普遍主义的效果,应对相对主义的挑战,是当代伦理学家一直致力解决的问题。麦金太尔在西方启蒙筹划以来的道德问题视域中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主张跳出普遍理性主义的框架,采用基于历史和传统的叙事探究方法,为伦理学提供了一种新的范式,使伦理学研究从预先制定规则的确定性伦理学转变为从内部进行表述的伦理学,并有可能使伦理学的理论、方法和实践三个维度整合为一体。麦金太尔的美德伦理学通过叙事方法,更强调人类生活实践的整全性,使人们追问“我要过什么样的生活”以及“人作为一个整体要追寻什么样的生活”。这种对生活意义的探寻和追求不应该建立在规则伦理学制定的冰冷不变的规则基础之上,而是要在道德主体对生命意义和真理进行动态追寻的基础之上,用“渴望”来代替“应当”,将“美德”的重要性与道德探究模式相结合,使我们的文化观和价值观处于一种不断变化的流动状态,具有理想性的意义。麦金太尔在追寻美德的筹划中,承认美德中的特殊生活情感和文化心理积淀,使合理性成为从历史中产生的实践,具有受文化制约、由传统构建的特质,从而在一个广泛的文化和传统背景中来理解和揭示人类伦理生活的复杂性、多样性和有条件性;同时,又以叙事方法赋予伦理学以普遍一致性和整体可理解性,发展了一种诠释学真理观,对刚性的道德规范进行补充和纠偏,从而应对相对主义挑战,在启蒙现代背景里重新恢复美德的地位。

麦金太尔出生于苏格兰格拉斯哥,是一位哲学家,在道德哲学、政治哲学、哲学史和神学等领域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他目前是圣母大学研究哲学的奥布赖恩高级教授(O'Brien Senior Research Professor)。麦金太尔曾在伦敦玛丽王后大学接受教育,后来在曼彻斯特大学和牛津大学取得了文学硕士学位。1951年他来到曼彻斯特大学任教,也由此开始了他的学术生涯。1969年来到美国之前,他曾先后在英国的利兹大学、埃塞克斯大学、牛津大学教书。在美国,他也四处漂泊,在许多大学都留下了足迹。麦金太尔在道德哲学和伦理学领域有突出的贡献。他认为,当代西方社会的道德危机来源于一种严重的道德无序状态。道德的立场与原则,变成了纯主观的选择和情感的表达。在他的代表作《追寻美德:道德理论研究》中,他追溯历史,认为这种状况来源于对亚里士多德哲学中的目的论和美德论的抛弃。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许多有影响力的哲学家如保罗·利科(Paul Ricoeur)、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斯坦利·侯活士(Stanley Hauerwas)[2]都提出将叙事作为我们思考伦理学的重要概念,认为在道德生活中没有任何一种规范理论足以囊括我们继承下来的道德概念的丰富本质,我们实际上所拥有的是时而相互冲突、能让我们运用某些道德观念的故事。为了获得道德判断的客观性而清除道德生活中的所有实质性内容,是对道德生活本质的歪曲。叙事的缺失会造成对道德经验的歪曲描述,脱离叙事背景来描述实践理性也会影响对其价值做出正确的评价,因此,道德合理性概念要依赖于叙事。其中,利科揭示出叙事的伦理意蕴,指出“道德主体对自己行为负责的能力建基于道德主体叙述自己生活故事的能力……叙事成分与伦理要素是等同的”[3]。查尔斯·泰勒提出基于持续评价和再评价的伦理学,进一步论述了伦理学与叙事学的密切联系,指出“为了在最基本的层面上理解生活,为了拥有某种同一性,我们需要朝向善……这种善必须与我将生活理解为逐渐展开的故事交织在一起。这将表明我们理解自身的另一个基本状况,即我们在叙事中把握自己的生命”[4]。侯活士作为基督教美德论的代表人物,通过叙事的方式实现伦理问题的转变,将历史性和技艺性的特性加入道德生活的反思中,展现美德品性的连贯性,使叙事成为道德合理性的一种模式。

麦金太尔的叙事是什么?叙事和美德之间有什么关系?叙事如何在多种道德探究的选择中进行评价和判断,从而有助于实践智慧的形成?叙事探究观导致的相对主义和视角主义挑战如何被克服,从而使麦金太尔在历史传统之中坚持对真理的追求,使其伦理学具有普遍一致性和整体可理解性?通过麦金太尔的叙事如何建构出一套能被文学研究所用的伦理叙事理论?针对这些问题,本书将在诠释学视域下透视麦金太尔“追寻美德筹划”[5]这一比较成熟、比较系统、具有明确探究目标和方向的思想阶段,在《追寻美德:道德理论研究》《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和《三种对立的道德探究观》三本主要著作的基础上,论证在麦金太尔追寻美德筹划的过程中,叙事既是真理中的直接经验,即个人叙事和公共叙事通过对过去事件的直接的言语描述为真理提供直观要素,为特定历史条件和生活处境下的道德主张和伦理判断提供普遍的经验事实;叙事又是真理中的间接推论,即叙事作为一种语言使用是这种诠释学真理的承载者,为真理提供推论性要素。叙事把意义、秩序、因果逻辑等加入经验事实中,将生活中的无序性和偶发性情境化为一个具有内在意义的整体,从而以叙事中的时间绵延性和现实具体性来阐释其中的道理和秩序,以活生生的世界中的生命实践体验来表现概念体系中的理性和规则。麦金太尔兼具情境依赖和形而上学双重品质的叙事理论同样可以运用到文学批评中,为文学研究打开一扇新的大门。

目前国内外对麦金太尔的研究已经成为显学,研究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6]

第一类,麦金太尔伦理思想的前提研究——对当代道德危机的诊断和对西方道德哲学的反思与批判。国内学者高国希[7]、姚大志[8]、秦越存[9]、张言亮[10]都在很大程度上承认和接受麦金太尔伦理学对“现代性”及其“启蒙谋划”的批评反思,倡导回归前现代的亚里士多德主义,重构目的论。国外学者也总结出麦金太尔对现代主义道德哲学的批判主张。在马克·墨菲(Mark Murphy)所编的《麦金太尔》一书中,贾·加西亚(J.Garcia)指出麦金太尔的五点批判主张[11]。大卫·所罗门(David Solomon)论述了麦金太尔对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和应用伦理学三个领域进行的批判,同时又肯定他在三个领域做出的贡献,这种两面性使得麦金太尔在当代哲学中的角色受到很多不同的解释。[12]此外,凯尔文·赖特(Kelvin Knight)所编的《麦金太尔读本》通过引用麦金太尔著作、文章和访谈的原文来系统阐述麦金太尔对当代哲学的挑战,并在此基础上对麦金太尔的筹划项目进行反思。[13]

第二类,麦金太尔伦理思想的内涵研究——对麦金太尔美德伦理思想中传统、历史、实践、叙事四大思想支柱分别进行深入的研究。第一,传统是麦金太尔道德哲学的核心概念,传统的合理性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得到进步。国内学者姚大志认为麦金太尔在《追寻美德:道德理论研究》中的传统概念是道德的和文化的,而在《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中的传统概念是认识论的,而且这两种传统概念之间的矛盾和紧张从未被消解[14]。国外学者克里斯托弗·卢兹(Christopher Stephen Lutz)提出麦金太尔的实质合理性概念就是被构成性传统和构成性传统,即在某个特定传统中决定道德判断正误的实质方法[15]。保罗·杰弗里斯(Paul Franklin Jeffries)指出这种以传统为基础的道德哲学招致相对主义批评,但通过对麦金太尔著作中经常被人忽略的部分的分析,他又指出,以传统为基础的道德哲学能够克服相对主义的问题,更能为相对主义、不可公度性和真理的本质提供新的理解视角[16]。让·波特(Jean Porter)系统地论证了麦金太尔的不断发展变化的传统观,指出在《追寻美德:道德理论研究》中传统是作为美德的背景,在《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中传统指导道德合理性的探究,到《三种对立的道德探究观》时,传统成为一种道德探究的形式[17]。第二,麦金太尔的社会实践概念受到马克思主义和亚里士多德主义实践观的影响,是一种人类协作性活动方式,在这种活动中,人既获得外在善又获得内在善,实践与美德密不可分。国内学者秦越存[18]和姚大志[19]指出麦金太尔的实践观是对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哲学思想的继承与超越。国外学者保罗·布莱克利奇(Paul Blackledge)指出社会实践观是麦金太尔用以反对资本主义、自由主义和现代民主国家的美德培养形式的核心[20]。这种社会实践观在一定程度上是针对马克思对工人阶级革命实践的分析不足以及马克思的实践观缺乏理论化而提出的。第三,麦金太尔发展了三种不同的历史主义,第一种版本的历史主义初现于《追寻美德:道德理论研究》之中,第二种版本的历史主义体现在《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之中,第三种版本的历史主义表现于《三种对立的道德探究观》和《道德相对主义、真理和证明》之中。国内学者姚大志重点分析了麦金太尔为避免陷入相对主义而不断修正出的三种历史主义,指出三种不同版本的历史主义之间的矛盾和张力[21]。国外学者戈登·格雷厄姆(Gordon Graham)先以《追寻美德:道德理论研究》为蓝本论证如果道德哲学要追求自身目的的完满性,就不可能忽略社会历史的进程;再以《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说明哲学的探究与观念的探索能够影响社会历史的发展方式;最后以《三种对立的道德探究观》阐明哲学思想的充足性本身就是历史的产物[22]。第四,叙事观,关于叙事的内容将在本章的两个小节中详细阐述。

第三类,麦金太尔伦理思想的体系性研究——厘清麦金太尔思想发展轨迹,求证出麦金太尔思想与亚里士多德、阿奎那、杜威、维特根斯坦、马克思主义等思想的关系。国内学者韩国庆[23]和谢礼圣[24]揭示了麦金太尔美德伦理学背后那个奠基性的道德合理性论证与重建工作,即基于历史主义和社群主义立场对亚里士多德主义传统的回归。并通过这种揭示,使麦金太尔的道德哲学展现为一个融贯的整体。李义天梳理了麦金太尔美德伦理的发生、发展机制,指出麦金太尔的美德伦理及其呈现方式总是“地方性的”、特殊主义的、历史的或语境主义的,而非普遍主义或超语境主义的,更不存在任何可普世化的单一的美德伦理图式[25]。李娜分析了在现代性背景下,罗尔斯和哈贝马斯的普遍理性主义最终失败,麦金太尔回归前现代的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伦理传统,以历史主义的批判态度重构道德合理性原则,但这一思想引起巨大的争议和诘难,因此麦金太尔在其新作《依赖性的理性动物》中,依托人的脆弱性和依赖性,借助本尼迪克特的教会式共同体,实现文明的多样共存、规范和美德的融合[26]。相比较而言,国外学者更注重对麦金太尔思想渊源的求证性研究。杰夫瑞·特纳(Jeffrey Dennis Turner)研究了麦金太尔的亚里士多德式的道德追寻,认为其融合了亚里士多德和阿奎那的道德传统,并受到杜威和维特根斯坦思想的影响。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是麦金太尔的出发点,但麦金太尔在美德和实践两个关键问题上又不同于亚里士多德。麦金太尔的亚里士多德式的形式道德探究是对杜威的“习惯”概念和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的综合和重建,它具有三个因素:道德特殊主义、美德核心概念、生活的叙事统一性。在此基础上,麦金太尔又受到托马斯主义的影响,通过论证托马斯主义对亚里士多德和奥古斯丁思想的综合,麦金太尔伦理从形式道德探究转变为实质道德探究,强调真理和第一原理在道德探究中的重要地位。[27]彼得·麦克迈耶尔(Peter McMylor)指出麦金太尔在学术研究的形成期就深受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的影响。麦金太尔始终认为马克思主义有宗教根源,因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平静和谐的好生活的观点就来自基督教。麦金太尔通过考察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两大传统之间的相似与不同,指出激进主义是西方文化的中心,并揭示出西方文化宗教背景的持续意义,最后指出了两种文化进入现代自由文化中的种种困难[28]。可以看出,对麦金太尔伦理思想的研究成果数量较大且增长迅速,这些先行研究奠定了本书的研究基础,拓展了本研究的研究视野,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国内学者将叙事作为麦金太尔伦理学的内涵之一,并将其与传统、历史、实践共同视为麦金太尔伦理思想的四大支柱。但与传统、历史和实践概念相比,叙事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国内最早由万俊人教授在2008年指出“麦金太尔美德伦理的传承方式是历史叙事学”[29],但万俊人教授只是在论文中一句带过,并没有具体论述这种历史叙事是如何成为传承方式的。几年后,胡娟对麦金太尔美德伦理的叙事方法进行论证,先是围绕美德伦理的现代意义与万俊人教授进行对话,在此过程中提出麦金太尔的研究方法由“科学理性”转变为“历史叙事”,前者旨在通过建构得到一种结论,后者则通过叙事来了解过程,使结论体现在实践中,因此它不是体系化的,而是历史的、生动的、开放的、实践的,它是对众多现代性伦理思想的批判反思,以此跳出普遍理性主义的概念框架[30]。胡娟又专门撰文明确指出,麦金太尔自出版《追寻美德:道德理论研究》以来渐渐形成了以辩证叙事为特点的道德探究方法,叙事在麦金太尔的伦理学中具有重要的意义。这种叙事方法经历了发展变化的过程,由最初的历史叙事发展为基于文化传统的历史叙事与基于道德生活的实践叙事的辩证统一,发展为文化传统的道德探究与个体生活的道德探究的辩证统一[31]。它既包括对特定实践背景的叙事,也包括对个人生活整体的叙事,以及对共同体道德文化传统的叙事。这种叙事探究方法表明道德探究的合理性是在解决自身道德困境、应对道德挑战中表现出来的卓越能力,为美德伦理的研究指出了一条新的发展道路,为美德伦理在当代社会的发展找到了理论基础和实践根基。而且麦金太尔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目的论伦理学需要在一种叙事背景下才能保证实践被正确地理解。此外,谢礼圣通过追寻叙事为实践提供可理解性背景条件,以叙事为个人生活提供统一性,又使传统在叙事中完成更替。这种叙事呈现出实践的历史,实践的历史就是传统。[32]

(1)在伦理学领域内将叙事作为麦金太尔伦理思想的论证方法。这里的叙事是与“科学理性”相对的论证方法。麦金太尔通过叙事了解过程,在实践中体现结论,是对众多现代性伦理思想的批判反思。这种追寻叙事把人类生活描述为追寻善的统一体,人类的传统在这一叙事中完成了更替,为以实践概念为基础的目的论提供可理解性的背景条件。采用这种叙事方法是要跳出现代性道德概念的研究框架,转向以亚里士多德主义为中心的道德文化传统,从历史叙事发展为对道德文化传统的理智探究与对个体道德生活的实践探究的辩证统一,从而为美德伦理探究指出一条新路。

(2)将麦金太尔的叙事观点作为文学叙事伦理的理论支撑。以麦金太尔伦理学著作中的观点为基础,论证将叙事与伦理相结合作为一种批评方法具有其合法性基础。在人类学基础的论证中,麦金太尔认为叙事不仅是传输信息的一种媒介,其本身就是一种信息。文学叙事是对生存的一种展示,可以加深我们对应然生活的理解。在心理学基础的论证中,麦金太尔认为叙事和伦理的关系是“叙述性统一”。叙事是人类行为和道德的接合点,叙事担负着叙事人对世界基本秩序的理解,把散碎的生活事实组构成事件时,叙述就完成了规范与描述的自然转换。[33]并且,伦理学中的理性伦理可以进入文学虚构空间,作为文艺理论研究的方法和范式。叙事伦理的研究模式是“讲故事的策略”和抽象的伦理思考的结合。很多伦理学家通过叙事日常故事来探讨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叙事伦理思考所凭依的道德事件,除了存在于日常生活中,也可以存在于小说和影视叙事中。[34]

相比之下,国外学者对麦金太尔的叙事研究较为丰富,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将麦金太尔的美德理论与自我的叙事理论相结合,从而恢复自我的统一性。安德鲁斯(Lauren Lee Andrews)认为启蒙筹划在伦理学领域造成了客观主义与情感主义的二分对立,导致伦理学领域中自我的分裂,麦金太尔试图克服这种二分状态。[35]他先是考察叙事在自我的形成和维系中起到的作用,以及统一性在自我的叙事形成中的作用;然后他从麦金太尔的美德理论出发,从不同的叙事中发展出自我的叙事统一性,在这一过程中,麦金太尔的美德、目的、习惯、叙事、传统等概念相互交织,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

(2)伦理叙事实现生命的叙事统一性。安东尼·路德(Anthony Rudd)指出我们的自我意识与我们叙述自己的连贯故事的能力紧密相连。目前在人格同一性方面的主流论争已陷入僵局,因为不同的观点都将个人这一概念从叙事中抽离出来,我们应该力图实现生命中的叙事统一性。接着路德阐述了麦金太尔的叙事观。在麦金太尔看来,一个人不能不通过叙事来理解人格同一性或伦理学。为什么叙事在思考人格同一性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个人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个人必须具有在时间中的持续性的身份,而不是像数字那样永恒不变的存在。第二,个人或自我是具有自我意识的存在,如洛克所说,一个人“能够把自己作为自己来思考”。第三,个人是行为主体,不仅是因果序列中的一个节点,也是因理性而行动的存在。这些与叙事有什么关系?这要取决于叙事的定义。对麦金太尔来说,叙事的重要性在于它连接跨越时间的事件,从而理解这些事件。叙事所提供的意义是某种特定的意义。叙事使事件可以理解,这使叙事区别于编年史(仅按时间顺序列举事件),麦金太尔所指的可理解性使叙事不仅是对因果序列的描述。麦金太尔对叙事的描述来源于他对行动哲学的原子论和唯科学主义方法的批判,他反对这种趋势,坚持要理解行动的意义,而不仅仅是提供对行动的因果解释,因为“可理解性行动”的范畴要比“行动”的范畴更基础。只有当我们把行动放置在一个语境中,描述行为主体的意图,描述使这些意图可被理解的社会和文化背景,描述这些意图性行动所回应的过去情况等,我们才能理解行动。对麦金太尔而言,叙事至少是关于个人与他们的行动,是对有意图的行动主体的行动的描述。这种叙事所给出的可理解性超越了因果关系。当你看到我为什么这么做时,你就理解了我的行动、理解了我为什么这么做。因此,叙事是目的论的,它提供理性,而不仅仅是原因。麦金太尔的观点是一种整体论,事件并不是凭借自身先于和独立于叙事而存在;在一种叙事中是独特的事件,在另一种叙事中就可能不是独特的事件。我们不把事件看作某种“既定”并围绕它构建叙事。我们以叙事开始,事件只能被理解为从叙事中提取出的一部分[36]

此外,安东尼·路德又在他的另一部著作中指明我们的生活就是叙事,叙事是理解自我的关键。叙事统一性有着内在的伦理价值,叙事“是伦理要求,而不仅仅是既定的事实”。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叙事被理解为自我存在的基础,相反,路德引用麦金太尔的观点,认为叙事是复杂因素的一部分,即“叙事、可理解性、可说明性”三个方面互为前提。自我和价值若没有叙事就不可理解,叙事只是自我和价值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同时,对叙事的强调并不是要全面否定道德原则,相反,道德原则为恰当的行为划定界限,指导我们的行动,这是不可否认的,只是道德原则给出的这些抽象概念要依赖于叙事提供的背景才具有意义。[37]

(3)叙事是有关价值决定的必要成分和修辞策略。马克·诺埃(Mark Noe)研究的主要目标是发现和阐明叙事的特性。叙事、论争、伦理是相互关联和相互依赖的,叙事提出论争,论争依靠叙事提供伦理背景和情境。个人和群体都使用叙事做出有关价值的重大决定。对麦金太尔来说,叙事不仅仅是他复兴亚里士多德伦理学而提出的一个概念,也是他的伦理学与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主要概念性区别。麦金太尔与亚里士多德的共通之处是研究语言如何与价值判断相互作用。这种互动体现为叙事形式,并被直接引至道德行动,最终被引至伦理体系,因为美德伦理中发展起来的品性不与普遍规则相关联,而是与具体的叙述语境相关,麦金太尔的美德观与亚里士多德的ethos气质、精神(性格、习惯)观念相对应。麦金太尔又把这种叙事概念发展为一种几乎看不见的语言使用,从而在一个更大的语境、更大的叙事或更大的文化和社会观中创造一种自我观。对麦金太尔而言,任何对叙事的定义都与一种世界观相关。“法则”和“美德”这两个观念历来被用于将伦理体系与日常生活相联结,并最终与语言实际使用相联结。伦理规则是外在的,是个人和群体遵守的一套规则。伦理美德是内在的,是个人和群体讲述故事,并在其中寻求生活。外在规则或在规则基础上的伦理学,尽管能够制定出精致的、逻辑的甚至是符合审美的体系,却与人们真实的生活方式,以及人们生活过程中的价值判断和伦理决定毫不相关[38]。国内学者也越来越关注麦金太尔的叙事概念。

(4)运用批判性思维对麦金太尔伦理思想的叙事合理性进行批判。一些学者对麦金太尔提出透视主义(perspectivism)批评。汉斯·奥伯第克(Hans Oberdiek)认为麦金太尔通过叙事使合理性存在于传统之中,从而拒斥客观道德真理[39]。诺曼·达尔(Norman O.Dahl)也持有类似观点,并进一步指出麦金太尔将真理等同于某一传统并将其发展为“目前为止最好的理论”的辩证性成功[40]。琼·弗兰克斯(Joan M.Frank)[41]认为麦金太尔从目前为止最成功的传统中获得的“真理”只适用于那一传统和那一时间。此外,许多批评者还指出麦金太尔伦理学导致了道德相对主义(relativism)问题。马克·科尔比(Mark Colby)明确断言,在麦金太尔的理论中“当互竞的规范和传统之间发生冲突时没有明确的标准来进行判断和选择”[42];理查德·伯恩斯坦(Richard Bernstein)指出在麦金太尔的理论里,互竞的传统间的理性论辩和理性选择是不可能的[43]。汉斯·奥伯第克在对《伦理学简史》的评论中认为麦金太尔并没有提供一种方法来判断两个不可公度的系统孰优孰劣,“麦金太尔将两个不可公度的系统看作同样合理的,同样可以被接受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是一样真”[44]。同时,麦金太尔的历史叙事也受到一些研究者的批评,如帕特里克·卓尔(Patrick Zoll)指出麦金太尔采用一种“叙事—历史”的发展观,即用叙事来描述认识进程,用历史作为探究方法。麦金太尔采用这种发展观的理论背景是为了重新界定并解决真理与合理性之间的矛盾。他还将麦金太尔的这种发展观追溯至科林伍德的历史主义形而上学,并由此提出自己的两点反对意见,一是在实用主义的基础上反对叙事元素,二是在女性主义哲学的基础上反对历史主义的方法。[45]

(5)麦金太尔道德哲学采用的叙事方法,即通过讲述互竞道德传统的故事来获得真理,以叙事来解决传统中的认识论危机从而克服相对主义的质疑和指控。布瑞恩·麦克亚当(Brian M.McAdam)在其博士学位论文中指出麦金太尔叙事方法导致的相对主义挑战主要是指责其道德叙事拒斥客观的道德事实,无法为对立传统提供判断的标准和依据,个人对某一传统的承诺也是被任意决定的。但是麦金太尔的道德哲学并不受制于相对主义,他通过叙事从个体特殊性出发追寻真理,所达到的不是永恒不变的、体现必然性的真理,而是相对于可变事物、关涉人的具体存在、由人的实践智慧所把握的那种真理。[46]

综上所述,伦理与叙事有着紧密的联系,麦金太尔的叙事也在多部研究伦理叙事的著作和文章中被提及,足以证明以叙事视角来研究麦金太尔伦理学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但是在现有麦金太尔伦理学的研究中,叙事的作用还未凸显出来,主要问题集中在如下五个方面。

第一,在麦金太尔伦理学的前提研究中,麦金太尔以其美德伦理学对抗西方道德危机,批判现代道德哲学。然而美德伦理学不能仅有外部批判,还必须寻求内在的理论支点。但是作为一种仅仅基于个人人格角色和特性品格的目的论价值伦理,美德伦理学如何可能具有普遍有效性和正当合理性呢?很多学者在其论文中只是一句带过,以传统叙事的方式作为解决当前危机的途径,开展道德哲学研究。然而具体如何用叙事的方式来获得普遍有效性和正当合理性并没有被深入地探讨。

第二,在麦金太尔伦理学的内涵研究中,叙事作为麦金太尔伦理学的内涵之一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关于叙事与传统、实践、历史和美德的关系,还鲜有学者涉及。麦金太尔是如何运用叙事探究观,在实践基础上,以历史主义的批判继承态度,在传统探究中完成他的美德伦理学的建构,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第三,在麦金太尔伦理学的体系性研究中,本书接受并同意国内学者对麦金太尔伦理学合理性的论证,但是认为现有研究缺少对国内外各种批评声音的回应和辩护。本书以叙事作为合理性论证的重要一环,通过在叙事探寻中追求真理,来抵抗相对主义和视角主义的批评,正确对待真理与合理性概念之间的张力,从而为麦金太尔提供辩护性解读。

第四,国内学者对麦金太尔叙事的研究基本上属于伦理学的研究范围,在文学研究领域内,只有伍茂国教授在研究中引用了麦金太尔的叙事观点作为举证,但对其思想的提及过于概括,没有对其叙事与伦理相结合的内在机制进行深入挖掘。

第五,国外学者虽然更具体地将麦金太尔的伦理与叙事相结合,总结出他的伦理叙事理论,但缺少将这一理论向文学研究的拓展和延伸,缺少它与文学叙事相结合的文学批评实践。在麦金太尔的伦理叙事进入文学领域时,他的伦理叙事是否具有文学性,具有什么样的文学性,这些都未被论证,这也正是本书试图解决的问题,从而使麦金太尔伦理叙事的研究在广度、深度以及角度方面具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

为了解决以上这些问题,本书将采用以下方法来呈现麦金太尔伦理学的文学本性本源。

(1)诠释学方法。诠释学与伦理学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诠释学研究的问题是“传统所传递下来的同一信息,总会被人们以不同的方式把握,以至于人们只能在与它的受众相对应的具体的历史境遇中来理解它。我们如何看待这个事实呢?从逻辑学的角度看,这一理解的问题可被描述为某种普遍的东西在某一具体和特殊的情境中的应用……伦理学所关注的恰恰是理性在所有伦理行为中发挥着何种作用”[47],伦理学和诠释学相互依存、相互作用。诠释学方法是在批判过程中,提出一个预设,使其凸显出来,然后接受各种挑战,其中既有来自实践理性或实践话语的抽象形式的挑战,也有来自历史、传统和世界的挑战。通过这种开放性的遭遇,各种成见或偏见被修正。而且,这种遭遇具有对话性特征,通过对话发现一种共同的语言,这种语言是用来描述具体的、特定的善的生活的语言与描述本真性生活的超验性语言的融合。本书中关于伦理学的叙事探究观是在诠释学的视域内进行的。一方面,以伽达默尔诠释学的前理解结构、视域融合、传统、对话等核心概念作为理解和解释麦金太尔文本的操作性原则;另一方面,从诠释的角度将散于不同时期、不同主题的论据进行重构从而形成统一的逻辑关联,将其视为一个逻辑关联域内的整体。这完全不同于程序主义方法采用普遍的规则或原则,从而产生具有普遍有效性的判断的做法,诠释学方法不提出确定或绝对的原则,具有超验观点所无法达到的完整性、自足性和开放性。

(2)历史—哲学分析方法。将麦金太尔的伦理思想和叙事方法放置在整个西方哲学历史发展的大背景中,梳理叙事概念从古希腊到近代再到现代的历史发展脉络,通过纵向历史溯源和横向文本分析建立一个坐标式话语体系,使历史与逻辑相结合、分析与综合相结合,将对麦金太尔的文本解读放置于历史文化的总体进程中。

(3)交互性文本分析法。麦金太尔的著作繁多且各种思想之间连贯发展,后来的研究者又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诠释和解读,因此,不能简单地从一个文本中得到麦金太尔的全部思想精髓,必须对不同文本间的相互关系进行辩明。具体来说,就是将麦金太尔及其研究者的著作看作一种交互性关系或互文性关系,进行一种广义语境下的跨文本研究。

(4)跨学科研究方法。本书是对文学和伦理学两个不同学科的交叉研究,对麦金太尔伦理叙事的梳理和建构是为了凸显其文学性维度,论证其文学性本源意义。

(5)影响比较研究与平行比较研究方法。在书中,一方面进行影响比较研究,论证麦金太尔叙事理论与其主要来源的关系,其中包括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古希腊哲学、以阿奎那为代表的基督教哲学以及同时代的伽达默尔诠释学;另一方面进行平行比较研究,分析麦金太尔叙事理论与西方叙事理论的对话关系,其中代表性人物有亚当·纽顿(Adam Newton)、韦恩·布斯(Wayne Booth)、詹姆斯·费伦(James Phelan)、米克·巴尔(Mieke Bal)、沃尔夫·施密德(Wolf Schmid)。


[1] 在本书中,规则伦理学是指以功利主义和康德主义为主的伦理学说,规范伦理学包括规则伦理学与美德伦理学,与元伦理学相对。

[2] 对于Stanley Hauerwas的翻译有两种,一种译为侯活士,另一种译为哈弗罗斯。本书采用前一种翻译。

[3] Paul Ricoeur,“Reply to Peter Kemp”,in L.E.Hahn,eds.,The Philosophy of Paul Ricoeur,Chicago/La Salle,IL:Open Court,1995,p.397.

[4] Charles Taylor,Sources of the Self:The Making of the Modern Identity,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2,p.47.

[5] 对于麦金太尔思想的分类有不同说法。本书主要按照马克·墨菲在《麦金太尔》(2003)一书中对麦金太尔的思想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我作为学院哲学家的生活分为三个时期。从1949年到1971年的22年是第一个时期,那时我是曼彻斯特大学的研究生。现在回想起来,那一时期似乎是奇怪的,没有组织性,甚至是碎片化的,学术探究经常是混乱的、令人沮丧的,不过我仍然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从1971年到1977年,即我移居到美国之后,是一个过渡时期,在这一时期我有时会进行痛苦的自我批评……从1977年到现在,我从事于一项专注的筹划,《追寻美德:道德理论研究》《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三种对立的道德探究观》是这一筹划的中心内容。”

[6] 麦金太尔的研究者和追随者们从2007年开始成立了一个协会,名为“麦金太尔研究国际学会”(International Society for MacIntyrean Enquiry),从此以后每年组织一次麦金太尔研究方面的研讨会。网址:http://www.macintyreanenquiry.org/index.html。

[7] 高国希:《麦金太尔对当代西方道德哲学的批判》,《社会科学战线》1994年第4期。

[8] 姚大志:《亚里士多德还是尼采?——麦金太尔对现代道德哲学的批判》,《学习与探索》2003年第3期。

[9] 秦越存:《追寻美德之路——麦金太尔对现代西方伦理危机的反思》,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版。

[10] 张言亮:《麦金太尔对现代西方道德哲学的批评》,博士学位论文,清华大学,2006年。

[11] J.Garcia,“Modernist Moral Philosophy and MacIntyrean Critique”,in Mark C.Murphy,eds.,Alasdair MacIntyr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

[12] David Solomon,“MacIntyre and Contemporary Moral Philosophy”,in Mark C.Murphy,eds.,Alasdair MacIntyr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

[13] Kelvin Knight,The MacIntyre Reader,Notre Dame: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1998.

[14] 姚大志:《麦金太尔与传统》,《思想战线》2012年第1期。

[15] Christopher Stephen Lutz,Tradition in the Ethics of Alasdair MacIntyre:Relativism,Thomism,and Philosophy,Lanham:Lexington Books,2009.

[16] Paul Franklin Jeffries,After MacIntyre——A Role for Tradition in Moral Philosophy,Ph.D.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Minnesota,2000.

[17] Jean Porter,“Tradition in the Recent Work of Alasdair MacIntyre”,in Mark C.Murphy,eds.,Alasdair MacIntyr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pp.12-13.

[18] 秦越存:《麦金太尔的实践观及其意义》,《北方论丛》2005年第4期。

[19] 姚大志:《德性与实践——评麦金太尔的德性观》,《社会科学辑刊》2013年第5期。

[20] Paul Blackledge,“Alasdair MacIntyre:Social Practices,Marxism and Ethical Anti-Capitalism”,Political Studies,Vol.57,No.4,2009.

[21] 姚大志:《麦金太尔的历史主义:三种不同的版本》,《社会科学》2012年第2期。

[22] Gordon Graham,“MacIntyre on History and Philosophy”,in Mark C.Murphy,eds.,Alasdair MacIntyre,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

[23] 韩国庆:《道德合理性的重建——麦金太尔道德哲学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2012年。

[24] 谢礼圣:《麦金太尔道德合理性思想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东南大学,2006年。

[25] 李义天:《当代美德伦理学研究:关于伦理多样性的论证与辩护》,博士学位论文,清华大学,2006年。

[26] 李娜:《批判与追寻——麦金太尔德性伦理学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12年。

[27] Jeffrey Dennis Turner,Moral Inquiry,the Virtues,and Pluralism:MacIntyre's Deweyan and Wittgensteinian Roots,Ph.D.dissertation,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2006.

[28] Peter McMylor,“Marxism and Christianity:Dependencies and Differences in Alasdair MacIntyre's Critical Social Thought”,Theoria,Vol.116,No.,55,2008.

[29] 万俊人:《美德伦理的现代意义——以麦金太尔的美德理论为中心》,《社会科学战线》2008年第5期。

[30] 胡娟:《就美德伦理的现代意义与万俊人教授商榷——以麦金太尔美德伦理思想为中心》,《道德与文明》2010年第1期。

[31] 胡娟:《麦金太尔美德伦理思想的文化传统和生活实践叙事》,《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

[32] 谢礼圣:《麦金太尔德性伦理学中的叙事与传统》,《井冈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年第1期。

[33] 伍茂国:《叙事伦理:叙事走向伦理的知识合法性基础》,《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

[34] 伍茂国:《伦理转向语境中的叙事伦理》,《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

[35] Lauren Lee Andrews,The Whole Story:Narrativity,Virtue Theory,and the Unity of the Self,Ph.D.dissertation,Colorado:University of Denver,2007,p.204.

[36] Anthony Rudd,“In Defence of Narrative”,European Journal of Philosophy,Vol.17,No.1,2009.

[37] Anthony Rudd,Self,Value,and Narrative.A Kierkegardian Approach,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2.

[38] Mark Noe,Rhetoric,Narrative,and the Ethos of Civic Discourse,Ph.D.dissertation,Texas Christian University,2001.

[39] Hans Oberdiek,“Review of A Short History of Ethics,by Alasdair MacIntyre”,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Vol.66,No.9,1969.

[40] Norman Dahl,“Justice and Aristotelian Practical Reason”,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Vol.51,No.1,1991.

[41] Joan Frank,“Aristotle or Neitzsche?”,Listening,Vol.26,No.2,1991.

[42] Mark Colby,“Narrativity and Ethical Relativism”,European Journal of Philosophy,Vol.3,No.2,1995.

[43] Richard Bernstein,“Philosophy & Virtue for Society's Sake.Review of Whose Justice?Which Rationality?by Alasdair MacIntyre”,Commonweal,Vol.20,1988.

[44] Hans Oberdiek,“Review of A Short History of Ethics,by Alasdair MacIntyre”,The Journal of Philosophy,Vol.66,No.9,1969.

[45] Patrick Zoll,“How to Proceed Philosophically?—A Critique of Alasdair MacIntyre's Narrative-Historicist Conception of Progress”,The Heythrop Journal,Vol.52,No.1,2011.

[46] Brian M.McAdam,Narrative,Truth,and Relativism in the Ethics of Alasdair MacIntyre,Ph.D.dissertation,The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2011.

[47] [德]伽达默尔:《历史意识问题(下)》,王鑫鑫译,《世界哲学》2016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