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液经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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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法

2015年6月1日
旧说为汗、吐、下、和、温、清、补、消八法。陈修园去其和、消二法,而存汗、吐、下、温、清、补六法,以消不为法,原已为下法所括,此其大高明处。盖病邪必有其出路,或汗,或吐,或下,或利小便,皆驱使病邪外达之法也,而和之一法,于义欠明,以无和法能治病者也。刘师曰:“‘和’字当为‘利’字之讹,古者‘和’‘利’二字字形相似,遂误‘利’为‘和’。 (小篆: 。)凡病在表者宜汗,在胸膈以上者宜吐,在胃肠以下者宜下,在三焦水道者宜利。利者,利小便之法也。和不能为法,更无和法一则可以治病。”又清法概念模糊不明。清即利小便也,其原本利法之变通,然不若利法之直捷了当。补法者,补其阳乎?已在温中,补其阴乎?字义未明,而只有养阴一法,始可称之为补,故刘师立汗、吐、下、利、温中、养阴六法,如是则读《伤寒论》通编皆明,用之于《伤寒论》方治,条例清晰,而不为千百年来诸家杂说所迷惑,刘师实大有功于汤液经学,为后世读《伤寒》者另辟蹊径,而免走入歧途。程郊倩曰:“以天下无尽藏之慧智,宣发仲景无尽藏之蕴妙,何妨人人胸中各出一部《伤寒》,妙义自生,陈言自去。”
《易经》有“利者,义之和也”句,如是则“利”“和”二字,其义略同。
汤液辨证大法,温病不可发汗,伤寒亦不可发汗,伤寒而有表证者可发汗,里寒证不可发汗,伤寒里实有表证者可发汗,伤寒里虚不可发汗,发汗如麻黄汤、大青龙汤等方。
恶寒为表证,属太阳病。表证宜发汗,但当辨其为无汗之中风表实证与有汗之伤寒表虚证。太阳病,脉浮,头痛,身痛,恶寒发热,有汗宜桂枝汤,无汗宜麻黄汤。
但恶热不恶寒者为温病,温病不可发汗。
伤寒先温里后解表,温病先解表后清里。解表者,所以治中风。
下利而脉浮脉促者属表证,宜桂枝汤。下利而脉沉脉迟者为里证,当温中,宜四逆汤。
栀子豉汤为治脉浮而紧之阳明温病表证,白虎汤为治脉浮大之三阳风温表证。 (温病忌汗法,治风温实热大汗出都以利小便法,如白虎汤。)
邪在胸膈者,宜利法,少阳半表半里,大小柴胡汤。 (利者,利三焦水道也。)
邪属里实者,宜攻下,如大小承气汤。而十枣汤界乎攻利两法,此为阳明病。阳明里虚者不可攻下。三物白散,方用巴豆、桔梗、贝母,而此桔梗、贝母,亦可减缓巴豆峻烈攻逐之性,此属里实证之寒实者,而枳、朴、硝、黄,治属里实证之热实者。
吐法,为治胸膈热痰之属实证者,寒虚不可吐。 (少阳吐法,亦为汗法之变 法,以吐亦可有助发汗。)
伤寒后期温中,温病后期养阴。
温病在表者,名曰风温,以其尚未脱离中风也。
风温为温病之轻者,属无形之热结,进则而致阴虚。
温病为有形之热结,进则而成热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