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制冷设备
2.1 基本规定
2.1.1 整体出厂的制冷机组安装水平,应在底座或与底座平行的加工面上纵、横向进行检测,其偏差均不应大于1/1000。解体出厂的制冷机组及其冷凝器、贮液器等附属设备的安装水平,应在相应的底座或与水平面平行的加工面上纵、横向进行检测,其偏差均不应大于1/1000。
将原规范第2.2.2条、第2.3.2条、第2.4.2条、第2.5.3条第2款、第2.7.2条,即纵、横向安装水平集中在本条作规定,以后各节不再重述。
2.1.2 制冷设备清洗的清洁度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增加了清洗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和附录A;参照国家现行标准《活塞式单机双级制冷压缩机》JB/T 5446—1999和《喷油螺杆式单级制冷压缩机》JB/T 6909—93制定。
2.1.3 对出厂时已充灌制冷剂的整体出厂制冷设备,应检查其无泄漏后,进行负荷试运转。
整体出厂的制冷设备已充灌制冷剂,说明在制造厂内均已按程序进行各种试验,因此现场不需要再做抽真空和密封性试验及空负荷和空气负荷试运转,检查无泄漏后,可直接进行负荷试运转。
2.1.4 制冷系统的附属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装的位置、标高和进、出管口方向,应符合工艺流程、设计和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
2 带有集油器的设备,集油器的一端应稍低一些;
3 洗涤式油分离器的进液口的标高,宜低于冷凝器的出液口标高;
4 低温设备的支撑与其他设备的接触处,应垫设不小于其他绝热层厚度的垫木或绝热材料,垫木应经防腐处理;
5 制冷剂泵的轴线标高,应低于循环贮液器的最低液面标高;进出管径应大于泵的进、出口直径;两台及以上泵的进液管应单独敷设,不应并联安装;泵不应在无介质和有气蚀的情况下运转;
6 附属设备应进行单体吹扫和气密性试验,气密性试验压力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无规定时,应符合表2.1.4的规定。
表2.1.4 气密性试验压力(MPa)
因为解体出厂的制冷机组无论是何种类型,均有不同种类的附属设备,内部和外部管道需要组装。故将原规范第五节附属设备及管道一节中有关附属设备的内容调整至本条中。
2.1.5 制冷设备管道在现场安装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和《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输送制冷剂碳素钢管道的焊接,应采用氩弧焊封底、电弧焊盖面的焊接工艺;
2 在液体管上接支管,应从主管的底部或侧部接出;在气体管上接支管,应从主管的上部或侧部接出;供液管不应出现上凸的弯曲;吸气管除氟系统专设的回油管外,不应出现下凹的弯曲;
3 吸、排气管道敷设时,其管道外壁之间的间距应大于200mm;在同一支架敷设时,吸气管宜敷设在排气管下方;
4 设备之间制冷剂管道连接的坡向及坡度,当设计或随机技术文件无规定时,应符合表2.1.5的规定;
表2.1.5 设备之间制冷剂管道连接的坡向及坡度
5 法兰、螺纹等连接处的密封材料,应选用金属石墨垫、聚四氟乙烯带、氯丁橡胶密封液或甘油一氧化铝;与制冷剂氨接触的管路附件,不得使用铜和铜合金材料;与制冷剂接触的铝密封垫片应使用纯度高的铝材;
6 管道的法兰、焊缝和管路附件等不应埋于墙内或不便检修的地方;排气管穿过墙壁处应加保护套管,排气管与套管的间隙宜为10mm。管道绝热保温的材料和绝热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的规定;与支架和设备相接触处,应垫上与绝热层厚度相同的垫木或绝热材料。
本次修订同时充实了焊接、法兰密封垫、管道绝热等有关规定。
2.1.6 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制冷设备及管路的阀门,均应经单独压力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合格后,再正式装至其规定的位置上;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压力的1.5倍,保压5min应无泄漏;常温严密性试验,应在最大工作压力下关闭、开启3次以上,在关闭和开启状态下应分别停留1min,其填料各密封处应无泄漏现象;
2 阀门进、出介质的方向,严禁装错;阀门装设的位置应便于操作、调整和检修;
3 电磁阀、热力膨胀阀、升降式止回阀、自力式温度调节阀,等阀以及感温包的安装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热力膨胀阀的安装位置宜靠近蒸发器。
本次修订将阀门的安装统一在本条作规定,并充实自力式温度调节阀等内容。热力膨胀阀的安装位置宜靠近蒸发器,以便于调整和检修。
2.1.7 制冷机组冷却水套及其管路,应以0.7MPa进行水压试验,保持压力5min应无泄漏现象。
这两条是参照国家现行标准《活塞式单机双级制冷压缩机》JB/T 5446—1999、《喷油螺杆式单级制冷压缩机》JB/T 6906—93、《离心式冷水机组》JB/T 3355—98和《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GB/T 18431—2001等修订。
2.1.8 制冷机组的润滑、密封和液压控制系统除组装清洗洁净外,应以最大工作压力的1.25倍进行压力试验,保持压力10min应无泄漏现象。
这两条是参照国家现行标准《活塞式单机双级制冷压缩机》JB/T 5446—1999、《喷油螺杆式单级制冷压缩机》JB/T 6906—93、《离心式冷水机组》JB/T 3355—98和《蒸汽和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GB/T 18431—2001等修订。
2.1.9 制冷机组的安全阀、溢流阀或超压保护装置,应单独按随机技术文件的规定进行调整和试验;其动作正确无误后,再安装在规定的位置上。
本条参照原规范安全阀调试和有关制冷机组制造技术条件调整试验项目修订。这些均是涉及制冷机组运行安全的必检项目,故用单独一条规定,明确其重要性。
2.1.10 制冷剂充灌和制冷机组试运转过程中,严禁向周围环境排放制冷剂。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防止污染环境,涉及环境保护,故为强制性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