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概论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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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科学思维论

自然界在客观发展进程中,产生了否定其自身的因素即人类精神,人类精神的最高形态是“科学思维”亦即“辩证思维”,它是人对自然和社会的主观反映。科学思维的主体是有目的、有意识地进行认识活动的人。人在认识活动中,经历了感性直观—知性分析—理性综合的辩证过程,使科学思维的能力随着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提高。

一、人是科学思维的主体

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中,认识的主体不像在旧唯物主义那里只是消极直观的主体,也不像在唯心主义那里只是纯粹思维的主体,而是在社会历史中实践的主体,他首先必须成为社会主体的一员,而后才能成为科学认识的主体或科学思维的主体,才能有目的、有意识地进行认识活动。

从人类思维的整体看,科学思维既包括个体思维,也包括群体思维。个体思维的主要特点是它的个体性,它存在于个体的头脑中,活动于个体的头脑中,它通过个体的实践内化产生,并通过外化起着调节科学活动的功能。科学中每一个发现和发明,总是由某一个别的研究者首先构想,在这个个别人的头脑中来实现,离开一个个具体的头脑,离开他们的科学经验、科学知识以及他们的思维方式和研究方式,就谈不上科学成果的创造,更谈不上科学的发展。但科学思维不仅是一种认识活动,更重要的是一种社会劳动。任何个体思维都不能脱离群体思维。在现代科学条件下,只有接受科学共同体的规范,参与科学共同体活动的人,才能成为科学思维的主体。离开科学思维的群体思维,离开一定的社会历史文化环境,个人虽然也在进行思维,进行认识,但最多只是作为一种生物个体来行动,而不可能有科学的思维和科学的活动。

群体思维的主要特点是它的群体性,它存在于人们之间相互联系的无数个体头脑之中,活动于这些个体头脑的思维交流之中,它通过社会实践而产生,起着调节人们协同活动的功能。在科学活动中,这些群体思维表现为科学共同体中个体思维的集合。在社会中,由于人与人之间通过语言的中介作用,彼此交流,沟通思想,加之人与人之间的联合行动而形成社会实践,形成了共同的知识、意向、习惯、目的等。这就使个体的思维打上社会的烙印。个体的思维以语言、文字等形式存于人与人的联系之中,沟通着不同个体的思维,从而形成群体的社会思维,即群体思维。

社会思维或群体思维是人们社会活动的产物,具有明显的社会历史性。正如人们不能随意选择自己的生产方式一样,人们也不能随意选择自己的思维方式。所以,古代人的思维方式主要表现为朴素的感性直观;近代人的思维方式主要表现为实证的知性分析;现代人的思维方式则进入系统的理性思维。虽然系统思想早在黑格尔、马克思等人的著作中就已提出,但由于时代的限制,那时还不能为人们所理解,因而不可能成为19世纪占主导地位的思维方式。如今在生物学、物理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从事研究的人,都不能不用系统科学方法来思考问题了。

科学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科学思维不仅是一种认识活动,更重要的是一种社会劳动。科学思维的主体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社会的人,他在一定历史时代、一定社会环境中掌握科学工具、科学知识、科学范畴以及道德规范、价值观念等,因而要受社会历史的制约,作为整个社会认识主体中的一员去从事科学思维活动,在群体思维中,发挥个人的作用。

二、社会实践是科学思维的源泉

科学思维的主体不是抽象的精神实体,而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从事实践活动、能动地表现自己的人。如果没有社会实践,或者脱离社会实践,就不会出现作为主体同自然界的分化,也就不存在主体同客体的关系。

第一,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任何认识,包括科学思维,从实质上说,都是主体通过感官和大脑对客体的反映,以观念的形态再现客体的特性、本质和规律。客体并不是泛泛的原始的自然界,而是自然界中与人类发生实践的和认识的相互作用的那部分客观对象。

自然科学及其所取得的成果证明,人脑也是自然界物质长期发展的产物。在人类出现前,自然界就已客观地存在着。那时无所谓认识主体,也无所谓认识客体,只有当客观自然界的演化产生了人类之后,作为客观自然界最高产物的人脑,才具有思维活动和认识能力,从而人以外的客观世界才作为自己的认识对象。所以,主体和客体是同一个客观自然界发展的结果。

第二,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过程。主体对客体的反映,绝不是消极被动的感受,而是积极能动的反映。这种能动作用表现在:首先,主体能够通过对客体的感性直观—知性分析—理性综合,反映客体的本质和规律;其次,根据对客体的正确认识,绘制出改造客观世界的蓝图,拟订出切实可行的计划,通过实践去改造客体,实现人们预期的目的。这个过程也就是把观念的东西变成物质的东西。

自从人的意识这个“思维着的精神”产生以来,我们周围世界的面貌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地球上到处打上人类“意志的烙印”。今天人类活动的范围,主体的能动作用,已开始冲出人类的地球,飞向遥远的天体,从而显示出越来越大的威力。所有这一切,都凝结着“思维着的精神”的劳绩。

第三,主体对客体的反映必须以实践为基础。实践不但造成了认识主体,而且还规定了认识客体。首先,人之所以成为认识主体,首要的条件就是参加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客观存在的事物,不可能无条件地成为认识的客体,只有当它们进入实践领域,并由实践提出需要的同时,才能转化为直接现实的客体;其次,实践不仅提供了反映客体的可能,使主体和客体之间相互接触,而且可以层层深入地暴露客体的本质,使主体对客体的反映由简单到复杂,由现象到本质,使主体和客体的矛盾不断在更高的基础上达到新的统一。

三、科学思维的辩证过程

马克思主义在把科学的实践引入认识论的同时,又把辩证法贯穿于认识论,揭示了认识的辩证过程。这个过程在科学思维中表现为:感性直观—知性分析—理性综合,阐明这一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过程,是科学思维论的主体内容。

1.感性直观——认识的起点。感性直观是指主体通过感官所直接感知到的客体现象,它是人类认识的起点。它的任务是摄取感觉材料,如眼之于色,耳之于声,舌之于味;它的特点是直接性,即由外界客体的直接作用而引起主体的认识活动;它的活动反映了客体的外部联系或表面特征,从而掌握的是客体的总的图景。所以,感性直观是人类认识的原始综合。

但在认识过程中,特别是在科学认识过程中,从来没有一种纯感性的认识,直接感觉并不摒弃理性分析,一个直觉形象只有通过理性分析,才能了解其色、声、香、味等构成因素。所谓“生动的直观”绝不能理解为一种纯感性的活动。那种认为感官先摄取感觉材料,然后综合为知觉形象的说法,是一种狭隘经验论的看法,普通心理学上的一种不够审慎的观点。

在人类认识发展和知识积累过程中,直观可以帮助人们从一种现象推导出另一种现象,从一种感受过渡到另一种感受,把握事物之间的某些联系及其转化;但直观并未对感觉材料进行严格的、科学的、逻辑的加工和整理,所以还不能达到对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认识。比如摩擦生热和摩擦起火的现象,古人早已直接感知到摩擦现象与热现象和燃烧现象的联系,包含了一定物理性分析,但对于现象之间联系的本质原因,只是到了19世纪中叶发现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后,才为人们真正认识,这表明在人们的直观中,既有感性的成分,又有理智的成分。

日常我们在科学研究中所运用的观察、实验、模拟等方法,基本上属于直观范围,是通过人的感官和实验工具对客体直接认识的活动,是主体有目的、有意识地直接认识自然现象的自觉活动。它们的作用不只是能够认识事物的外部特征,而且还能发现不同事物之间的外部联系。例如人们通过观察和实验,发现了电和磁之间的相互作用,由此开辟了电磁学时代。所以,这些方法不仅是感性的活动,而且是一种理智的活动。我们不仅要把它们当作感性直观来把握,更重要的还在于把它们当作理智活动来把握,使理智活动通过一定的手段,再现于感性的具体之中。

逻辑经验主义者认为,经验方法具有客观性,不受任何理论观点的影响而保持绝对的中立性。这种观点不符合科学思维的实际。如前所述,感性直观中包含着理智成分,经验事实的科学发现,不只是依赖于眼睛和仪器,还依赖于研究者的理论观点(包括世界观和方法论)、理论素养(包括科学知识、思维能力),在直观认识中,具有不同理论观点和理论素养的研究者,就会“看”到不同的东西。亚里士多德运动论的发现者没有发现摆,并非因他们尚未接触过摆或观察不认真,而是由于他们的“理论”看不到摆。一旦研究者的“理论”发生变化,随着新理论向观察过程的渗透,那么,研究者的整个“视野”就会发生深刻的变化,于是就能够看到以前所看不到的东西;同理,哥白尼宇宙论者所看到的世界不同于托勒密宇宙论者所看到的世界,相对论者所看到的宇宙又不同于经典力学家所看到的宇宙。

人类的科学思维史表明,感性直观渗透着理智成分,科学发现依赖于背景理论。直观到的事物我们不能立刻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深刻地认识它。所以,逻辑经验主义者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

当然,我们不能因此就认为感性直观就是理智分析。感性直观与理智分析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思维形式。感性直观毕竟是认识过程中的低级阶段,它的直接性特点决定了它不能实现科学思维的任务,人们的认识只有扬弃感性直观上升到知性分析,才能使事物进入直接性与间接性、个别性与普遍性的对立统一。

2.知性分析——认识的中介。知性,德文为Verstand,亦可译为“悟性”,它是认识的中介。康德认为,“我们的一切知识从感官开始,从感官而知性,最后以理性结束”,这是人类认识过程的三个环节。康德所说的知性是一种对感性对象进行思维,使之成为有规律的自然科学知识的先天认识能力。他认为,感性管直观,知性管思维,二者结合起来,就形成揭示规律性的自然科学知识。那么,“知性”是一个什么东西呢?康德认为,知性的能力是“纯统觉”,它的表现形式就是范畴,它把范畴看作是“纯概念”,同时间、空间等形式一样,也是人脑先天地所具有的。

不难看出,康德的观点是唯心论的先验论,但他把先天性的范畴和后天性的经验联结起来,指出范畴必须依靠经验,经验必须依靠范畴,没有范畴的直观是盲目的,没有直观的范畴是空洞的。范畴仅仅是一种思维形式,如果离开感性对象就会变成空架子,形不成任何知识。康德的这种思想有它的合理因素,包含了一定的唯物论成分。按照康德的思想,那些无视实践经验,整天在概念中兜圈子的人,绝不可能获得真正的知识。

黑格尔把知性看作是人类一般的理智活动,指出知性的特点是坚持固定的特性和各种特性间的区别,凭借理智的区别作用对具体的对象持分离观点,把不同的环节作为不同的环节而统摄起来的概念,事物的内在核心对于意识来说就是概念。虽然黑格尔此处所说的“概念”有别于一般形式逻辑的概念,不过仍未脱离知性范围,仍属于“知性概念”。他由此所阐述的知性规律,其本质在于“它所发现的事实上只是规律概念本身”,它扬弃了经验的杂多性,达到了抽象的普遍性。这种普遍性之空泛而不确定,是人所共知的。比如形式逻辑的概念与规律的抽象,当其无所不包、外延等于无限大时,则其内含等于零。这就是说,空洞无物,没有确定内容。因此,知性的“规律概念”,由于其纯粹性和抽象性,实际上取消了规律自身存在的差别性。这种差别性本身显示为特殊性,这种特殊性避免了规律的空洞,导致了规律的具体同一性或统一性。

从康德到黑格尔对知性的论述来看,知性是人类特有的抽象与概括能力的表现,是实证科学方法的灵魂,是人类跃升到理性思维的中介。人类如不能超出感官思考问题,则与禽兽没有根本区别,虽然知性相对于理性而言,仍有种种局限,但它却使沉睡的宇宙第一次发射出照亮自己的曙光,是人之所以成其为人的一种骄傲。然而以往人们把它当作“形而上学方法”而与辩证法相对立起来,甚至有人为了“捍卫”辩证法的纯洁性,对知性思维痛加指责。但可悲的是,在论述辩证法时却充满了形式逻辑的公式,那些“既是这样又是那样”、“或者这样或者那样”的所谓“辩证法”的“绝招”,曾作为“时髦货”而招摇过市,导致人们把科学的辩证法误认为是荒唐的“变戏法”。

其实,知性是不可弃绝的,在日常语言的交流中固然绝对必要,即使在人类高级思维——辩证思维中也不可缺少。至于在实证科学中,它几乎处于绝对重要的地位,是实证科学形成科学体系的决定性环节。科学的目的在于反映自然的本质、属性、联系以及运动过程及其规律,而要达到这种境界,就一刻也离不开知性分析。它是人类知识过程的中介,是实证科学的传统方法。这种方法在于对自然整体性的否定,对客体联系性的否定,对物质运动性的否定,对事物偶然性的否定。这些否定并不是人们所指责的“形而上学”,恰恰是认识功能深化的一个环节。认识发展的必由之路,是由“生动的直观”过渡到“抽象的分析”的中介,它是人类认识发展和科学思维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整体性的描绘必须得到局部性的分解,联系性的确立必须得到真理性的阐明,运动性的状态必须得到客观性的了解,偶然性的发现必须得到必然性的论证,否则一切将是模糊的、空洞的、肤浅的、常识性的见解,而无法升华到科学的高度。

知性分析的方法由来已久,逻辑方法、数学方法以及为科学家们所欣赏的理想化方法,都是知性分析或抽象分析的运用。理想化方法并不是新颖的东西,而是科学研究中必须遵循的一种原则,是人们在感性直观基础上,把自然过程的某些因素加以简化、纯化,使研究对象表现为理想化形态以便从事知性分析的一种形式;但它做出的任何结论只是对研究对象的近似反映,还必须求助于逻辑和数学,才能形成科学概念,规定科学命题,揭示科学规律。

逻辑方法是构成知性分析的中心环节,把知性分析的成果用逻辑的“格”固定下来;数学是对知性分析做出量的规定性,与逻辑方法有相似之处,本质上也是知性分析。

以上三种方法有其内在联系,理想化方法是知性分析的起步,逻辑方法是知性分析的中心环节,数学方法是知性分析的发展,从而形成一个否定之否定的圆圈运动。但知性分析一般属于实证科学范围,它还不可能达到从分到合,从有限到无限,从对立到统一,从一端到全体,缺乏使对立观念真正结合起来的本领。黑格尔指出:知性分析对人们知觉中多样性的内容进行分解,使它们变成简单的概念、片面的规定、稀薄的抽象。所以,知性达到的只是抽象概念或抽象的普遍性,它不能反映事物的整体性、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联系。这种抽象的普遍性不是把个别性和特殊性统摄于自身之内。它拆散了事物多样性的统一,使本来具有内在联系而结合在一起的特性变成了只有松散的外在关系。

知性分析瓦解了感性直观的原始综合,揭示了客观事物固有的差别与矛盾。它必须扬弃自身,继续前进,复归于综合。这是一个更高层次的综合,即理性的综合。理性综合才是科学思维的真理性阶段。

3.理性综合——认识的升华。理性是人类认识能力发展的高峰,它是对客观规律性的自觉运用,是认识过程中的质的飞跃。它较之感性来说,似乎远离了客观对象的实际;较之知性来说,仿佛重复了某些抽象的形式,但它实际上距离客观对象更加逼近,比之知性更加抽象。它从事物的外表进入了事物的内层,从抽象的分析进入了辩证的综合,因而较之感性和知性,能够更深刻、更全面、更系统地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也能够更有效、更普遍、更客观地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

在康德看来,人们通过“感性”与“知性”所获得的知识虽然具有普遍性,但总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比如,当“知性”运用因果性范畴于经验对象时就会发现,经验对象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无穷的系列,甲是乙的原因,乙是丙的原因,丙又是丁的原因,如此类推下去,没有尽头;反过来,甲有自己的原因,而它的原因又有原因,如此追溯下去,同样没有尽头。这就是说,在“现象世界”中,一切都是相对的、有条件的,没有什么绝对的“第一原因”(没有原因的原因),也没有什么绝对的“最终结果”(没有结果的结果)。可是,人们心中都存在一种要求把相对的、有条件的知识综合成为绝对的、无条件的知识的自然倾向,这就是所谓“理性”。但“理性”所追求的绝对的、无条件的对象,在“现象世界”中是根本不存在的。康德根据他提出的“二律背反”原则,表明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只能认识“现象”,不能认识“自在之物”。

康德的这些思想,虽然为思维辩证法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但他在否定形而上学的同时,也陷入形而上学不可知论的困境;他发现了思维辩证法的某些规律,但他并不懂得思维辩证法的真实意义。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小逻辑》、《法哲学原理》等著作中,提出并论述了一个重要命题:“理性即实在”,要求人们把认识从“知性”阶段过渡到“理性”阶段,把抽象的同一性提升为具体的同一性,才能真正全面地把握事物的本质。与康德不同的是,他把理性分为“否定的理性”与“肯定的理性”两个阶段。在“否定的理性”阶段,知性抽象、有限规定扬弃它们自己,并过渡到它们的反面,出现了对立、矛盾,即康德所说的“二律背反”。黑格尔指出,康德看到了“知性”的缺陷,但只是把认识保留在“理性的否定”,把矛盾双方绝对地对立起来,从而导致怀疑主义。因此,黑格尔认为,认识必须从“否定的理性”过渡到“肯定的理性”,在对立的规定中认识它们的统一,或在对立双方的分解和过渡中,认识它们所包含的肯定,即对立的统一或具体的同一。“真理只有在同一与差异的统一中,才是完全的,所以真理唯在于这种统一。”23

在黑格尔看来,理性并非纯粹的抽象,并不排斥现实的东西,相反,它正好通过外部实在的东西,从而克服自己的抽象性而达到现实性,理性正是以它的现实性而与知性的抽象性相区别,寓差别于同一性之中,寓个性于共性之中,寓存在于理性之中。他在《法哲学原理》中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命题:“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这意思表明,“理性”的东西和“现实”的东西是统一的,理性的东西不是脱离现实的空洞的抽象,而是显现出无限丰富的形态和具体现实的内容。黑格尔曾嘲笑将现实与理性对立起来的人,既不了解理性的性质,也不了解现实的性质。他们误认为理性只是一种主观的幻想、计划、目的、意向,殊不知根据客观情况制定的计划,根据客观规律确定的目的,根据客观发展提出的意向,绝不是什么主观幻想,恰恰是现实的必然性反映。恩格斯指出:“凡在人们头脑中是合理的,都注定要成为现实的,不管它和现存的、表面的现实多么矛盾。”24现实并不是一般的存在、偶然的存在,而是合乎规律的存在、必然的存在,理性的东西存在于现实中,因而表现出无限丰富的形态。

综上康德和黑格尔关于理性的论述来看,理性就是抽象和具体的统一,必然和现实的统一,理性和存在的统一。它们是思维辩证运动的最终结果。正如马克思所说:“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25理性综合是对客体的整体、本质和规律的普遍认识,是真理的显现阶段,是人类思维高度的辩证综合。

四、科学思维的本质

科学思维在本质上是与客观规律同一的,只有承认世界是个有规律的整体,才有可能产生反映这种有规律的整体的科学思维或科学认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思维论实质上也就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它遵循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原则,揭示科学思维的辩证本性和辩证过程,因而要求科学思维必须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础上,对科学活动和科学研究中的问题做出哲学的概括,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高度上,阐明研究对象的本质及其规律。

现代自然科学中发生的急剧变革,提出了许多亟待解决的有关科学思维过程和科学认识方法的问题。诸如科学思维和科学知识到底是如何形成的?如何判定自然科学理论的真理性?科学发展的总趋势如何做出哲学的概括?等等。对这些问题做出何种解释,必将影响自然科学实际研究工作的发展。这一点早已为某些伟大的自然科学家在总结他们的科研成果和科研经验时所认识。如爱因斯坦曾深刻地指出:“如果把哲学理解为在最普遍和最广泛的形式中对知识的追求,那么,显然,哲学就可以被认为是全部科学研究之母。可是,科学的各个领域对那些研究哲学的学者们也发生强烈的影响。”26他还明确地认识到:“认识论同科学的相互关系是值得注意的。它们互为依存。认识论要是不同科学接触,就会成为一个空架子。科学要是没有认识论——只要这真是可以设想的——就是原始的混乱的东西。”27于此,爱因斯坦深刻地阐明了认识论与科学的相互关系,阐明了辩证思维在科学研究中的重要意义。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本来就是关于人类一切科学活动,包括科学思维在内的总结和概括,它是科学发展的必然产物。它以足够的事实表明,在科学活动中,离开理性思维或辩证思维的帮助,即使科学真理出现在某些科学家的鼻尖上,他也会“视而不见”。历史上有些自然科学家认为,经验的方法是唯一正确的方法。这种思想在实证科学中起过积极作用。但当自然科学进一步发展,一旦需要对感性材料进行理论概括时,经验的方法就不中用了,使得不少科学家对自己的发现无法做出理论上的贡献。例如在行星运动三定律发现以前,丹麦天文学家第谷花了三十年时间,长期不懈地观察行星运动,积累了大量的感性材料,具有丰富的感性经验。但他止于感性观察而短于理性思维,并受到地心说的束缚,因而未能概括出行星运动的规律。他的学生开普勒则没有停留在感性材料上,而是对第谷的感性材料通过知性分析,做出理性综合,揭示了行星运动的内在联系和客观规律,从而发现了行星运动三定律。

这一事实说明这样一条真理,知识不能单从经验中获得,只有依靠理性思维的帮助,才能揭示自然的本质。虽然观察和实验是科学发现的重要条件,但科学家的成果绝非与他取得感性材料的多少成正比。有一些科学工作者,可以从极简单的事实中发现重大问题,做出重大贡献;而另一些科学工作者,虽然积累了许多材料,但在他们那里却成了一堆死的东西,不能从理智的发明同观察到的事实中,通过理性思维揭示对象的本质和规律。实证科学在认识论上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夸大知性,贬抑理性,仅仅致力于分解出感性经验中所提供的某种特性,从而导致对客体理解的片面性。现代西方的某些科学哲学家,提出什么“实证主义”、“证伪主义”等理论,虽就局部的或个别的成分而言,包含某些合理的有价值的见解,但从总体上看是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相对立的。他们否认事物多样性的统一,使本来具有内在联系而结合在一起的事物变成了松散的外在关系。

现代科学飞跃发展,理性思维的意义尤为明显,要建立各个知识领域相互之间的正确关系,几乎一刻也不能离开理性思维。例如,现代天文学不仅要揭示各种天体运动的规律,而且还要综合各种天体以及整个宇宙的起源和发展的规律,在这里,如果只有各种高倍的光学望远镜或射电望远镜,而没有“高倍”的理性思维,无论如何也不能揭示它们的规律。现代的观察实验,无论是从观察实施的手段、方法和过程看,还是从参加观察实验的科技人员来看,往往本身就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在这个工程中,从观察实验题目的选择到观察实验的设计,从观察实验方法和技术的确定到观察实验数据的处理,从整理分析观察实验中所获取的大量材料到由观察实验结果而做出的科学结论,理性思维像一根红线,贯穿于观察实验的始终。

随着自然科学的深入发展,科学思维对自然界的抽象化程度越来越强,直观性程度越来越少,从而使理性思维在自然科学研究中的地位越来越显著。从形式上看,这种理性思维是一种纯粹的思维活动,似乎是“从理论到理论”;实际上恰恰相反,它以理论的形式,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了客观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