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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保
保,甲骨文作,金文作,《説文》古文作,小篆作。
甲骨文从子从人,且多置“子”於“人”的背後,早期金文更顯示爲大人環臂伸手負子於背的意象,故知字形以大人背負小兒會意,本義是保育。金文第六字形是常見字形,與甲骨文第四字形即西周字形相同,“子”旁一短撇或本爲早期手形遺迹,或本是區别符號。後爲求對稱而增一短撇。末字戰國金文增“爪”爲意符,或以爲是从人,孚聲,即以“爪”“子”合成“孚”而聲化。金文字形中有增“玉”爲意符者當是“寶”字,銘文“保”“寶”或通用。“保”在卜辭中或用護佑義。銘文用保佑、保持、保衛等義。或用爲官名,即太保。或通“胞”“抱”。又孳乳爲“褓”“媬”等字。
楚簡帛文作,篆勢猶存。秦簡牘文作,古隸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