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甲骨文作,金文作,《説文》古文作,小篆作。
初文象龜甲燒灼後呈現出的裂紋,即所謂兆。本義是占卜。卜辭、銘文或用本義,或用作職官名。卜辭又或讀“外”。提示:“卜”增分化符號“口”則爲“占”,與“卜”義同。
楚簡帛文作,增裝飾符號。秦簡牘文作,古隸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