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甲骨文作,金文作,小篆作。
劉釗認爲,甲骨文第一字形从爪从果會意,表示用手摘取果實。第二字形“果”省形作“木”,金文沿用。後世或增提手旁爲意符,字作“採”。本義是采摘,引申爲開采。又借以表示色彩,後世作“彩”或“綵”。卜辭或表示時間段。銘文“采邑”,指古代諸侯給卿大夫的封地,字或作“埰”。
楚簡帛文作,沿襲古體。秦簡牘文作,古隸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