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
东北地区的经济特征是森林文化的核心。其特征是:以渔猎经济为主,兼事采集、农作等。相比之下,西北地区的生产特征是:游牧经济为主,兼事农作等。虽然两者都注重骑射,但是渔猎经济以狩猎、捕鱼、采集并重,且定居而不迁徙,乃至贡品都是渔猎的收获物或其制品,特别是其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不同—以狩猎而言,草原文化蒙古纵鹰狩猎是为游幸娱乐,满洲狩猎是为食其肉衣其皮。二者其狩猎形式相似,但其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不同,因此满洲狩猎属于森林文化类型,而不能归入草原文化类型。
(五)渔猎经济
社会民众赖以生存的生产方式,农耕文化主要是农桑经济,草原文化主要是游牧经济,森林文化主要是渔猎、采集经济。总的来说,森林聚落的居民,传统上是以狩猎和养猪、驯鹿为生,辅以捕鱼和采集。森林文化的早期居民,其衣食主要之源,既不是在土地上耕作收获之稻谷,也不是在草原上牧放的马牛羊驼之肉乳,而是在于森林、河湖所出的多种产品。秋冬狩猎,春夏捕鱼,也有畜养(驯鹿、猪),后来个别地方有了农作,但仍以渔猎为主。丰富的动物资源,提供了肉食的来源,如马鹿、犴、驯鹿、狍子、黄羊、麝、野猪、狐狸、灰鼠、紫貂、熊、虎、黑狐、水獭及鱼类等。辅以森林采集,如人参、蘑菇、木耳、松子、榛子、野果及采酿蜂蜜等。这是森林文化居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因此,人们的生活必需品,多源自狩猎、捕鱼、采集和畜养。
从《清太祖武皇帝实录》的记载来看,突出地反映了满洲森林文化的特色。努尔哈赤统一建州女真诸部之后,史书记载:
本地所产,有明珠、人参、黑狐、玄狐、红狐、貂鼠、猞狸狲、虎、豹、海獭、水獭、青鼠、黄鼠等皮,以备国用。抚顺、清河、宽奠、叆阳四处关口,互市交易,照例取赏。因此,满洲民殷国富。
以上记载,充分说明:肃慎—满洲属于森林文化。其饮食、贡品、交易的主要元素,以海东青、兽皮、明珠、人参、蘑菇、木耳、蜂蜜等为主。
(六)长于骑射
穿行山林之中,要靠骑马;射猎山林之间,要靠弯射,所以肃慎—满洲是擅长骑射的族群。《山海经校注》记载:“(肃慎)其人皆工射。弓长四尺,劲强。箭以楛为之,长尺五寸,青石为镝……晋太兴三年(320年),平州刺史崔毖遣别驾高会,使来献肃慎氏之弓矢,箭镞有似铜骨作者。问云,转与海内国,通得用此。”《后汉书》也记载:
种众虽少,而多勇力,处山险,又善射,发能入人目。弓长四尺,力如弩。矢用楛,长一尺八寸,青石为镞,镞皆施毒,中人即死。
明代女真、清代满洲,更是长于骑射的族群。孩儿幼时,练习骑马,青少年时,娴熟骑射,驰骋山林。女真—满洲男子,以狩猎为基本生产方式。他们四季狩猎打围,据记载:“四季出猎行围:有朝出暮归,或二三日即归者,谓之打小围;秋则打野鸡围;仲冬打大围。”《清太祖高皇帝实录》称努尔哈赤“英勇盖世,骑射轶伦”。这话虽显有夸张,但道出满洲长于骑射的民族特点。皇太极也强调满洲骑射的习俗。他说:“试思丈夫之所重者,有过于骑射者乎?”又说:“我国家以骑射为业,今若不时亲弓矢,惟耽宴乐,则田猎行阵之事,必致疏旷,武备何由而得习乎!”到康熙年间,翰林院侍讲高士奇仍记载:满洲“散居山谷间,其人勇悍,善骑射,喜渔猎,耐饥寒苦辛,骑上下崖壁如飞,每见野兽踪跡,蹑而求之,能得潜藏之所。”满洲之兴起,八旗之建置,都源于射猎。《清太祖武皇帝实录》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记载:“太祖将所聚之众,每三百人内,立一牛禄厄真管属。前此,凡遇行师出猎,不论人之多寡,照依族寨而行。满洲人出猎开围之际,各出箭一枝,十人中立一总领,属九人而行,各照方向,不许错乱。此总领,呼为牛禄(华言大箭)厄真(华言主也)。于是,以牛禄厄真为官名。”到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高士奇护驾东巡,途经开原,日记载述:过哈达目睹“材木獐鹿,甲于诸处。每合围,獐鹿数百,常开一面释之”“野狐兔糜鹿,散走围中,或皇上亲射,或皇太子射之”“月余以来,杀虎数十”。
所以,满洲—通古斯是长于骑射、勇敢善战的族群。虽说蒙古与满洲都善于骑射,但有不同:蒙古游牧时骑马主要为了管理牛羊,满洲狩猎时骑马则主要为了射获禽兽。
(七)进贡方物
方物又称贡品,为地方出产的土特产品,是地方或部族经济与文化的一个代表性符号。从进贡方物来看,反映了森林文化的特色。满洲先人肃慎,早在商周时期,向周朝进贡“楛矢石砮”。《史记·孔子世家》记载的历史故事说:
有隼集于陈廷而死,楛矢贯之,石砮,矢长尺有咫。陈湣公使使问仲尼。仲尼曰:“隼来远矣,此肃慎之矢也。昔武王克商,通道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于是肃慎贡楛矢,石砮,长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以肃慎矢分大姬,配虞胡公而封诸陈。分同姓以珍玉,展亲;分异姓以远方职,使无忘服。故分陈以肃慎矢。”试求之故府,果得之。
“楛矢石砮”既是狩猎的工具,也是作战的武器。近年在黑龙江省宁安市东康遗址的考古发现,为文献记载的“楛矢石砮”提供了实物依据。若干支箭装在由桦树皮制成的箭囊(撒袋)里,其中箭杆已经炭化,但其形状仍然可辨。箭杆长四五十厘米,经鉴定为荆类灌木,质坚而韧,形直而挺,确是做箭杆的优良材料。“石砮”即箭头,则是用石料、兽骨或鱼骨磨制而成,前者显然就是“石砮”。
除“楛矢石砮”之外,其他的贡品,满洲先人历代进贡的方物,飞禽如海东青、鹰隼、飞龙等;走兽皮张如貂皮、狐狸皮、猞猁狲皮、水獭皮、海龙皮、虎皮等;林产品如人参、灵芝、蘑菇、松茸、木耳、松子、榛子、蜂蜜、蕨菜等;水产品如东珠、鲑鱼、鲤鱼、鲥鱼、鳇鱼等;药材如鹿茸、麝香、熊掌、熊胆、虎骨、红景天等;用品如麈尾、赤玉、松花石砚等。这些贡品突出反映出其经济为森林经济,而不是草原经济。在清初,喀尔喀蒙古八札萨克,即土谢图汗、车臣汗、丹津喇嘛、墨尔根诺颜、毕席勒尔图汗、鲁卜藏诺颜、车臣济农、坤都伦陀音,每岁向清廷进贡白驼各一、白马各八,谓之“九白年贡”。均受赏赉如例,并受赐宴。这反映了蒙古的草原文化特色。
(八)夷字释义
汉字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象形和会意。如“夷”字,甲骨文即有此字,由“人”和“弓”两字组成,像人弯弓射猎之状。所以,“夷”字属于象形字。满洲先世,商周时期,史称东夷。“夷”,许慎《说文解字》曰:“夷,平也,从大,从弓,东方之人也。”或可解作从人、从弓。段玉裁注云:“从弓者,肃慎氏贡‘楛矢石砮’之类也。”东为夷,西为羌。“羌”,《说文解字》:“羌,西戎,牧羊人也。”段玉裁释为“从羊”。
东方“夷”从弓,南方“蛮”从虫,西方“羌”从羊,北方“狄”从犬。显然,“夷”为森林文化的射猎族群,“羌”为草原文化的牧羊族群。《诗经·商颂·殷武》亦云:“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
这里,“羌”与“牧”相联系,也说明“羌”属于游牧经济、草原文化。而“夷”属于渔猎经济、森林文化。由上,“夷”字,从文字学上提供了一个佐证:满洲先世肃慎为射猎经济,属于森林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