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时代的名号变迁与政权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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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北族与华夏名号混融背后的文化融合

自西晋末的刘渊、猗㐌的时代到十六国晚期的北燕冯跋,“大单于”号在十六国诸政权中经常存在,代魏政权也深受影响。以“大单于”为代表的匈奴名号,究竟只是一种名号而已,还是代表着接受类似匈奴的社会组织形式,已经难以究明。“单于”号这种代表着匈奴文化影响的名号,与源出鲜卑的名号、源出华夏的名号一起,构成了代魏政权独特的政治体制与文化结构。

拓跋氏与匈奴的关系,多数都来自于南朝史料的记载。广为学界征引者,是《宋书·索虏传》与《南齐书·魏虏传》均称拓跋氏为匈奴种,并称其都是李陵之后。这两种记载引发的争议颇多,焦点在于拓跋氏的族属究竟属于鲜卑还是匈奴的问题。匈奴也好,鲜卑也好,都是一种自我认同,自认为是匈奴还是鲜卑,不同的时代可能会有不同的说法。自北匈奴衰败、鲜卑兴起以后,匈奴余种自号鲜卑的事例,从东汉以来就有不少。如《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云:

和帝永元中,大将军窦宪遣右校尉耿夔击破匈奴,北单于逃走,鲜卑因此转徙据其地。匈奴余种留者尚有十余万落,皆自号鲜卑,鲜卑由此渐盛。(139)

从此史料可以看出,早在东汉永元年间(89—105)北单于被击破以后,就有不少匈奴余部自称“鲜卑”的现象。这些匈奴余种自称鲜卑的时间,早在《魏书·序纪》所见鲜卑南迁大泽之前。同样,《魏志·鲜卑传》裴注引王沈《魏书》亦载:

匈奴及北单于遁逃后,余种十余万落,诣辽东杂处,皆自号鲜卑兵。(140)

盖草原鲜卑、匈奴两强争霸,实力相对弱小的部落,匈奴强盛时从属匈奴,鲜卑强盛以后改而自号鲜卑,本是情理之中的事。虽然没有证据表明拓跋氏曾经有由匈奴改从鲜卑的经历,但拓跋氏南迁后“始居匈奴之故地”(141),拓跋氏的文化中有鲜卑和匈奴因素的融合,应当也是久已有之。南朝史家对拓跋氏匈奴种属的观察,除去华夷观念背后的文化歧视以外,也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

从另一方面来说,在拓跋氏早在魏晋之际早就被确认为鲜卑的情况下,南朝史家对拓跋氏出自李陵后裔故事的构拟,并不能简单地从文化渊源这样的角度去理解。关于拓跋氏出自李陵之后的来源,学界引用最多的是《史通·杂说》的说法:“崔浩谄事狄君,曲为邪说,称拓跋之祖,本李陵之胄。当时众议抵斥,事遂不行。或有窃其书以渡江者,沈约撰《宋书·索虏传》,仍传伯渊所述。”(142)由于这则材料没有其他史料作参证,学界信从者有之,怀疑者亦有之。温海清认为崔浩所著北魏国史中是否有“拓跋鲜卑系李陵之后”的说法,是很值得怀疑的,刘知几所云则更值得怀疑,不过他也认为这种说法“的背后其实也反映了少数民族自身的某种想法”(143)。从北魏政治局面的情况来看,崔浩凭空造作“拓跋氏为李陵之后”说法的可能性很小,但这种说法极有可能是从北方流传到南方而为南朝史家记录的。陈勇则考证认为崔浩称拓跋为李陵与匈奴女“托跋”的后裔,其实是收拾拓跋内部流传的旧说,他还推断“匈奴说”是十六国时期匈奴统治代北的产物(144)。这个说法的前半部分是很有说服力的,不过陈勇也指出他的讨论是基于一项假设,即“匈奴说”形成于匈奴统治代北的时期,这个假设其实还有可以进一步申说的余地。

李陵并不是简单的匈奴历史人物,他可以算是长期以来沟通华夏和匈奴的桥梁式人物。造作拓跋源出李陵故事的背后,首先有追溯华夏祖先的目的存在,而创造者也必须有相当高的文化水准。拓跋源出李陵故事的逻辑,陈连庆先生曾经指出:“(崔浩)此种主张有意调和当时比较紧张之胡汉关系,与屠各酋长标榜刘氏,作法本无不同。”(145)按魏晋时期,刘渊先世以“初,汉高祖以宗女为公主,以妻冒顿,约为兄弟,故其子孙遂冒姓刘氏”,刘渊立国时曾称:“吾又汉氏之甥,约为兄弟,兄亡弟绍,不亦可乎?”(146)匈奴首领因汉高祖宗女而姓刘氏的故事,在十六国时代流行一时。与拓跋氏关系密切的铁弗刘卫辰部,在赫连勃勃之前一直都是姓刘氏,这也表明这种冒姓刘氏的做法,在铁弗部中长期没有放弃。如果类比“单于”等匈奴名号在十六国时代的流行与推广,与匈奴借助汉高祖冒姓刘氏的逻辑颇为相似的“李陵之后”的说法,在十六国时代的拓跋氏流行开来,其实颇合情理,并不一定非要在匈奴统治代北的时代才形成。毕竟以“单于”号号令诸部,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竖起了匈奴的旗帜,拥有较高贵的血统是很重要的合法性渊源。“李陵之后”的说法能够很好地利用匈奴血统保障单于号的效力,也能在某种程度上弥合与华夏民族的矛盾。

李陵的形象在华夏社会中的改变,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长期以来,李陵作为叛国投敌之臣而被士人疏离,很少有人直接触及。不过,随着西晋末期五胡势力的崛起,越来越多的中原士人遭受到了类似李陵的命运,对李陵的重新评价也大量出现。与拓跋氏关系密切的刘琨,在赴任并州刺史的途中曾经作有《扶风歌》,着重表达了对李陵的理解和肯定:“惟昔李骞期,寄在匈奴庭。忠信反获罪,汉武不见明。我欲竟此曲,此曲悲且长。弃置勿重陈,重陈令心伤。”(147)丁宏武对现存文献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并指出“两汉以后最早正面肯定李陵的文士当数西晋末年的刘琨”,刘琨“从根本上改变了大一统时代对李陵的定性评价”(148)。刘琨等士人对李陵的重新评价,让李陵的事迹在十六国时代流播开来,也有可能影响到与刘琨关系密切的拓跋氏。毕竟在猗卢时代以来,其幕下就多有来自刘琨部下的士人,见诸《魏书·卫操传》者就有多人(149)。丁宏武从李陵评价史的角度提出,拓跋氏“李陵之后”的说法系刘琨集团与以猗卢等为首的拓跋鲜卑互相依附时,对索虏拓跋氏的族源进行追溯后形成的共识(150),并不是毫无依据的。如果此说不误,“李陵之后”说的创制,正与单于号等匈奴名号大量进入拓跋氏的背景弥合无间。

“李陵之后”的说法可能渊源甚早,匈奴统治代北的时代这种叙事得到强化,却是很有可能的。陈勇在论证“匈奴说”形成时间的过程中,在谈到铁弗部的影响之外,还注意到拓跋珪极为落魄之时,相继得到独孤、贺兰两大匈奴系部落的接纳(151)。值得注意的是,北魏早期与拓跋氏关系很密切的贺兰氏,也留下了“李陵之后”的记载。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辩证》卷三三“贺兰”条谓:“《周书·贺兰祥传》曰:‘其先与魏俱起,有纥伏者,为贺兰莫何弗,因以为氏。’唐贞观所定洛州河南郡十四姓,一曰贺兰。按:北人八族有贺兰氏,自称李陵之后,居贺兰山下,因以为氏,后改为贺氏,支属亦有不改者。”(152)这里所谓的“北人八族”,即是北魏孝文帝定姓族时的“勋臣八姓”,贺兰氏位列其中。《元和姓纂》即写作“孝文时代咸改单姓,唯贺兰氏不改”(153)云云,对“李陵之后”诸事未加以记载,且文字简省而与史实不合。邓名世记录的这条材料,保留了更多的信息,可能表明“李陵之后”的故事,在代北社会一度流行,以至于被拓跋部、贺兰部等分别记忆,保留了匈奴文化的一抹痕迹。

如果说“单于”号、“李陵之后”说这些代表着匈奴文化的影响的话,那么源出鲜卑的文化也形成了若干渊源。值得注意的是,在十六国时代几乎所有的政权中,“大单于”等匈奴名号都不是单独的称号,一般都是与“皇帝”“王”“天王”或者“皇太子”等名号并列。在大多数的时候,都是最初封授或者自称“大单于”之时,就有一个或多个汉制名号与之并列。如《魏书·序纪》说“晋怀帝进帝大单于,封代公”(154),《晋书·愍帝纪》也记有“单于代公猗卢遣使献马”(155),是以“单于”号与“代公”并称。以臣的身份拥有“单于”号时,多数还会有都督、将军号、刺史等职。还有吐谷浑的树洛干,自称“大都督、车骑大将军、大单于、吐谷浑王”以外,又号“戊寅可汗”(156),这是现存史料中少见的以“单于”与“可汗”号并列的例证。

就北魏立国之初的时代而言,除去“代王/魏王”“单于”号以外,传统的“可汗”号尚有遗存。晚至太武帝时期的嘎仙洞石壁祝文仍称“以皇祖先可寒配,皇妣先可敦配”就是直接的证据(157)。从祝文的情况也可知,北魏太武帝时代“可汗”称号仍旧在祖先祭祀体系中留有痕迹,并与华夏的“皇帝”称号一起加诸拓跋远祖之上。《乐府诗集》记:“后魏之世,有《簸逻回歌》,其曲多可汗之辞,皆燕魏之际鲜卑歌,歌辞虏音,不可晓解,盖大角曲也。”(158)又引《古今乐录》记北魏乐府的“北歌”曲目有《慕容可汗》等,此外还有许多北歌,“其不可解者,咸多‘可汗’之辞”(159)。田余庆先生指出,这些北歌在《隋志》中有相应记载,“可以确认为魏世之作”,所谓“不可解者多可汗之词”,则“似内容为历代鲜卑君主言语行事”(160)。从这些情况也可知,北魏时代“可汗”称号其实在鲜卑语系统中长期存在,可能使用的场合还非常多。揆诸北魏早期的政权形态,“代王/魏皇帝”“单于”“可汗”三种名号也有可能是并行不悖的,只是在不同的语境下使用(161)

关于五胡十六国时期“大单于”名号的意义,谷川道雄认为:“大单于并不仅为名誉称号,它还对非汉族人民行使着特别行政权”,其实质是“非汉族系人民的最高长官”(162)。也即是说,在胡汉分治的十六国北朝,汉制名号对应的是汉人,匈奴名号对应的是各种胡族。此说在汉赵政权可见诸多史料支撑,《晋书·刘聪载记》说刘聪“置左右司隶,各领户二十余万,万户置一内史,凡内史四十三。单于左右辅,各主六夷十万落,万落置一都尉”(163)。刘曜也曾“置单于台于渭城,拜大单于,置左右贤王已下,皆以胡、羯、鲜卑、氐、羌豪桀为之”(164)。石勒时则有“以大单于镇抚百蛮”(165)之说。大体而言,在十六国北朝某些胡汉分治的政权,华夏名号对应的是中原州郡人群,匈奴名号对应的是各种胡族。

不过,此说也可以有更进一步的解读。刘聪的单于左右辅所主者是“六夷”,石勒的大单于镇抚的是“百蛮”,那么作为最高统治族群的匈奴或羯胡,是否也会属于“六夷”或“百蛮”呢?陈勇指出,汉赵所谓“六夷”之胡,其实是匈奴五部以外之胡,也就是诸史称作“匈奴别部”或“匈奴别种”的杂胡,汉赵国诸王、司隶、内史与大单于、单于辅、都尉两套系统的并置,不仅是将“六夷”与汉人分治,还将匈奴和杂胡区分开,实际上又是“胡胡分治”(166)。李磊根据《十六国春秋》的佚文,考证出其时位于平阳的单于台,匈奴居于平阳城内,“六夷”居于平阳城西郊,指出这种空间上的分离乃是“胡胡分治”的表现(167)。石赵之“六夷”与“百蛮”,似也与其本族羯胡分治。石勒“号胡为国人”,又有“中垒支雄、游击王阳并领门臣祭酒,专明胡人辞讼,以张离、张良、刘群、刘谟等为门生主书,司典胡人出内,重其禁法,不得侮易衣冠华族”(168)。“又下书禁国人不听报嫂及在丧婚娶,其烧葬令如本俗”(169)。是石赵有专门针对羯胡的官僚机构,还有相关制度。石勒又以世子石弘镇邺,“配禁兵万人,车骑所统五十四营悉配之,以骁骑领门臣祭酒王阳专统六夷以辅之”(170)。石弘所领的禁兵与车骑所统五十四营应为石赵最精锐的军队,应属于羯胡;王阳所专统的六夷,则是辅助性质的其他各族人群。至少在军队中,这些人群是分别管理的。《通鉴》记东晋隆安四年十二月“壬辰,燕主盛立燕台,统诸部杂夷”,胡注:“二赵以来,皆立单于台以统杂夷,盛仍此立之。”(171)胡三省所说甚是,慕容盛死后,慕容熙“改北燕台为大单于台,置左右辅,位次尚书”(172),其名和实就都和前后赵的大单于台非常相似了。燕台或单于台“统诸部杂夷”,应也是以慕容鲜卑与杂夷分治的制度。“胡胡分治”的制度,在十六国时代虽不能说是普遍现象,但也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十六国政权的胡汉分治、胡胡分治模式,对解决拓跋政权中“可汗”和“单于”称号的关系可能有所帮助。今存代国早期史料中,经常可以见到拓跋本部之“国人”与“晋人”“乌丸”两种人群的区分。如《魏书·序纪》载猗卢死后拓跋部内乱,“卫雄、姬澹率晋人及乌丸三百余家,随刘遵南奔并州”(173)。窟咄与拓跋珪争权,“北部大人叔孙普洛等十三人及诸乌丸亡奔卫辰”(174)。对于“乌丸”,《魏书·官氏志》记载:“其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各以多少称酋、庶长,分为南北部,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时帝弟孤监北部,子寔君监南部,分民而治,若古之二伯焉。”(175)被称作“乌丸”的“诸方杂人”,自然也不可能是拓跋部核心群体。“乌丸”既然有专门机构管理,“代人”与“乌丸”似也应属分治状态。这其实与刘、石政权的胡汉分治、胡胡分治有相似之处。只是号令拓跋部众使用的是“可汗”号还是“单于”号,已经难以确证了。北魏建立后,将二部大人变为八部大夫之制,后来又缩减为南北二部尚书之制,也可推测二部分治的制度并不稳定。在今存史料无法作进一步推进的情况下,只能作一个保守的结论,就是“代王/魏皇帝”“大单于”“可汗”是华夏、匈奴、鲜卑三族系的最高官称,三者并列表示对各族各部民众的统治与整合。某些情况下,三个名号甚至可能被当作不同语言的对应译名,嘎仙洞石壁祝文中的“皇祖先可寒”和“皇妣先可敦”可能就是如此。也正因为如此,若在文中删去“先可寒”和“先可敦”也不会影响文意。因此《魏书·礼志》的文本删去这些名号,后人很难看出痕迹。或许,北魏的史官就是采用删除这类名号的方式,让“可汗”号和“单于”号的痕迹在史料中几乎全部消失。在《晋书》《宋书》等文献中时而出现“鲜卑猗卢”,时而出现“单于猗卢”,时而又称“代王猗卢”,有时又出现“索头猗卢”,对名号的使用似乎非常混乱,其实可能只是在众多名号中随意取其一而已。也即是说,东晋南朝史料中的混乱的族称和名号,反映的可能是当时的实际使用情况;《魏书》中整齐划一的华夏名号,反映的则可能是北魏官方的汉文说法。在此还可以作一推断,即在《魏书》中被统一标识为“代人”的群体,其实可能只是汉文的称法,他们可能同时还有鲜卑语或者匈奴语的称号。这种名号并立的背后,是拓跋氏早期对各族文化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