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去QQ阅读APP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1.恋爱期间赠与财物,分手后能否请求返还?
《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参见“案例编2”)
本周热推:
民法典知识问答一本通
相互保险组织的法律分析及其应用
网络庭审直播问题研究
农村土地承包法一本通(第七版)
深圳经济特区40年知识产权经典案例汇览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