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美国的经验——销售与进货相对应
京瓷创建后第三年即1962年,我第一次去美国。当时的日本,精密陶瓷的市场很小,我极想把自家的产品卖到美国去。在那里,最尖端的电子和半导体产业的发展方兴未艾。最初竭尽辛劳却拿不到任何订单,到1968年,我们在加利福尼亚的桑尼维尔设立了事务所,开始做营销工作。那附近的硅谷后来成了半导体产业的发祥地。当时我派遣一直在公司本部担任贸易部长、海外经验丰富的上西先生,加上一名刚进公司的年轻员工,赴美国长驻。
当时的这位新员工就是现在的专务董事梅村。上西一口英语很流利,但不懂会计。梅村出身于理工科,既不会讲英语,也没有会计知识。于是,在建立桑尼维尔事务所时,委托在旧金山的日裔第二代的注册会计师指导财务工作。梅村负责处理票据,他学得不顺利,很辛苦。
那时,我也不太懂会计。去美国出差时,我曾邀约梅村一起去斯坦福尼亚大学图书馆学习财务。斯坦福尼亚大学图书馆位于旧金山市郊外,在那里我们看到一个有趣的现象:那里不仅陈列着难读的专业书籍,还有教授蔬菜店店主记账方法的通俗读物。当时我想,美国果然是一个讲究实学实用的国家。现在我还记得我们俩从基础开始自学会计的情形。
很幸运,美国的业务不久便顺利展开。正好硅谷半导体产业处于兴盛期,我们接到了美国快捷公司的大量订单。这家公司是当时美国最大的半导体厂家,后来又成为半导体产业发展的母体。从营销活动、发订单、交货管理,到财务会计,梅村一个人处理得井井有条,他像超人一样工作。
事务所发展成了当地法人,我很快又去了美国。梅村兴奋地对我说:“社长,公司进展顺利,上西先生也很高兴。”看半年期的报表,销售额、利润确实都增长了,但月度结算却很不平衡,有时赤字很大,有时盈利很多。
我问道:“出现这种情况不正常吧,我不是说要一一对应吗?这个月卖这么多有这么大的赤字,下个月销售额相同,却有这么大的盈利,这不奇怪吗?究竟是怎么回事?”
但梅村却说:“我们是按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做的,结果确实如此。”我觉得很荒唐,于是核查了具体内容,不出所料,“一一对应原则”并没有实行。
实际的处理过程是这样的:在客户快捷公司的催促下,产品从日本空运到旧金山机场,即刻由中介业者卸货、通关,送到桑尼维尔事务所。由于快捷公司紧急催货:“快送货,立即要用。”梅村便急忙送去,当场开出销售票据。
但是从日本京瓷发给桑尼维尔当地法人的出货凭证“装箱单”却要经由银行推迟一个星期后才能到达美国。到时梅村才能据此计算进货成本。于是,他在美国卖出的产品只有销售发票而来不及开进货发票,所以凡是月底从日本大批进货后送交客户,报表上就出现大幅利润,一星期后一开进货发票,又出现大幅赤字。这样,月度盈亏波动就很大。我指出这个问题,梅村却说:“无论怎么说,经由银行的装箱单不到,付款额不确定就不能记入进货成本。”
他说得不错,但“一一对应原则”却必须遵守。为此,进货时一定要开进货票据,作为对京瓷的应付款记入成本。到经由银行的装箱单来了之后,再和进货发票对冲,将应付款转为应付银行债务。就这两点,我向梅村作了具体的指示。
表面上看来,每项交易似乎都依据事实处理,但因为销售和进货没有一一对应,就出现了以上的情形,利润和销售额不对应,每个月都起伏波动。无论会计如何努力工作,如果不依据一一对应原则作月度结算,就会出现错误的数据,据此作经营判断,就有可能将公司导向错误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