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改革的经验及其理论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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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正确认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理论揭示了社会发展的一般趋势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目标,成为从事社会主义运动的无产阶级政党的指导思想。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前或建立的初期,由于人们既缺乏实践经验,又缺乏较为具体的经济理论,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抽象论述是唯一现成的理论,因而人们在运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时,很容易犯脱离现实的历史条件照搬照抄的教条主义错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人们把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最一般、最抽象的预测,直接套用到现实中,形成传统的以反市场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这种传统理论把国家对企业直接的经营管理、无所不包的指令性计划和国家对每个劳动者直接的分配,当做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不可改变的原则,并把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建立起来的高度集中和僵化的经济体制,当做社会主义经济标准的或一般的模式。

早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社会主义政党和社会主义者中就已经开始流行这样的观念;(1)商品货币关系与社会主义不能相容是一条定理,并且把消灭商品货币关系当做无产阶级革命的一项任务;(2)把社会主义经济解释为一家集中管理的、封闭的、自给自足的大工厂;(3)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就必须实现经济关系的“实物化”注80。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消灭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机制已不仅是一种理论预测,而且变成了政策主张和行动纲领,社会主义日益与大工厂和行政命令联系在一起。

十月革命前,列宁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未来社会主义的设想,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曾作过这样的描述:

“在这里,全体公民都成了国家(武装工人)雇用的职员。全体公民都成了一个全民的、国家的‘辛迪加’的职员和工人。全部问题在于要他们在正确遵守劳动标准的条件下同等地劳动,同等地领取报酬。对这些事情的计算和监督已被资本主义简化到了极点,而成为非常简单、任何一个识字的人都能胜任的手续——进行监察和登记,算算加减乘除和发发有关的字据。”注81

按照这种理解,十月革命后,列宁明确把取消商品货币和市场机制、建立计划经济当做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任务。他指出,“俄共将力图尽量迅速地实行最激进的措施,为消灭货币做好准备”,用“有计划有组织的产品分配来代替贸易”注82,并主张通过建立消费合作社、实行普遍的义务制和对生产分配的无所不包的统计与监督来向社会主义过渡。对于社会主义的这种认识与战时的环境相结合,产生了高度集中和实物化的、完全排斥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的军事共产主义模式。但是,战争一结束,这种模式的严重弊病就暴露出来了。事实表明,没有商品货币和个人利益的刺激,社会生产根本无法有效进行,现实与理论发生了尖锐的矛盾。在理论与现实的尖锐矛盾面前,列宁根据实践的需要大胆创新,提出了利用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机制、利用个人对经济利益的关心、利用国家资本主义和经济核算制等一系列中介环节建设社会主义的政策主张,强调要“按照商业化原则办事”,要把商品交换和流通作为活跃经济的主要杠杆,从而实现了从战时共产主义向新经济政策的转变。新经济政策的理论与实践使列宁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即“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注83,但是,在列宁看来,对于市场的利用只是过渡时期的一种特殊情况,对于未来社会主义经济中是否还应保留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机制,他没有来得及从理论上做深入的考虑。在新经济政策时期,由于商品关系和市场机制的存在,人们对于价值规律和商品货币的作用、计划和市场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具有启发意义的观点。其中,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的关于苏联工业化道路的那场大论战尤其值得人们回味。在那场论战中,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提出了“社会主义原始积累”理论。他认为,社会主义革命的基本条件是在新的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创造经济发展的条件,完成社会主义的原始积累任务,这就要求急剧改变现有部门之间的比例,集中一切资源,加速工业化进程,而按市场关系进行“正常积累”太慢了,为此,必须自觉地与价值规律进行斗争,进行城乡非等价交换,实行有利于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再分配政策。而以布哈林为代表的一些理论家则继承了列宁新经济政策的有关思想,提出了利用市场关系建设社会主义的主张。布哈林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尽管社会分工的无政府状态为有计划的形式所代替,但价值规律的一般物质内容即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平衡规律依然存在,计划不能违反社会分工的比例性和平衡性,不等价交换会破坏不同部门和企业之间正常的生产条件,因此,计划要预先考虑到在竞争条件下通过市场力量形成的比例。他还认识到,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中,市场关系、货币、交易所、银行等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布哈林的这些思想被实践证明是非常富有远见的,但是,从总体上看,这些思想也主要是针对过渡时期经济而言的,并没有涉及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问题。更为重要的是,随着过渡时期的结束,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成了社会主义的唯一形式。

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初模式是20世纪30年代在苏联建立的,这一模式就是所谓的传统体制或斯大林模式,即所谓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布鲁斯把这种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概括为以下几点:(1)决策权高度集中,所有的决策都集中于中央一级;(2)这种体制下经济计划具有金字塔式阶层组织的特性,各级经济管理机构的主体之间进行垂直联系;(3)采用自上而下地传达决定的命令形式的指令性计划;(4)按实物量单位进行经济计算和编制计划;(5)在国有部门内部货币的作用处于被动状态。

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就是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这一理论的基本思想在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得到了体现,并在20世纪50年代苏联著名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社会主义部分中得到了系统的表达,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

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基本理论和主要原则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注84

(1)社会主义的物质生产基础。社会主义的物质生产基础就是国民经济一切部门中以高度发达的技术和不受剥削的劳动者的劳动为基础的大机器生产。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机器是节省工人和农民的劳动、增进人民福利的手段,因此,机器和先进技术的采用不再受私有制的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有了更加广阔的前景。

(2)生产资料公有制。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有制在国民经济的一切领域内都占绝对统治的地位。公有制有两种形式:国家所有制和合作社集体所有制。国家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高级的和成熟的形式,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着领导和决定的作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标志着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体系的确立。

(3)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在社会主义各种经济规律中,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起着决定作用,它决定着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发展的一切主要方面和一切主要过程,决定着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和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它的主要特点和要求是:用在高度发达的技术基础上使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4)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是社会主义经济中适合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分配的调节者。这个规律的要求是:社会必须用计划来领导国民经济,各个生产部门必须有计划地结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各个部门必须遵守必要的比例,必须最合理有效地利用物力、人力和财力。

(5)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社会劳动与按劳分配。社会主义使劳动者摆脱了剥削,用为自己、为全社会的自由劳动代替了为剥削者的强迫劳动,但是,由于劳动尚未成为人们的生活的第一需要,每个劳动者需要从物质利益上关心自己的劳动成果,按劳分配因此成为社会主义经济最基本的分配形式和重要的经济规律,这一规律要求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物质资料。

(6)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商品生产的必要性是由社会主义生产的两种基本形式——全民所有制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存在决定的。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主要限于个人消费品。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价值规律的作用范围是受到限制的。价值规律不是生产的调节者,但在一定范围内对个人消费品的流通起调节作用,并通过消费品的流通对生产产生影响。

(7)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共产主义社会形态发展的两个阶段。共产主义是这个形态的高级阶段,它的特征是:有比社会主义更高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存在着生产资料单一的全民的共产主义所有制,没有阶级和阶级差别,没有城市和农村、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间的重大差别,劳动从仅仅是谋生的手段变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在生产力水平和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的基础上,物质产品有了极大丰富,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分配原则。

(8)社会主义阵营各国间的经济关系是崭新的社会主义类型的国际关系,在资本主义世界中,各国间的经济关系是建立在强国统治弱国、彼此互相竞争、无政府状态、无计划性之上的,而社会主义阵营各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则是建立在完全平等、互利、尊重一切大小民族的国家主权、兄弟互助、一切经济联系的计划性和组织性之上的,体现了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即劳动人民国际团结的原则。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各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展开,传统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发生了一些变化,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也有了一些新的发展。比较1971年出版的鲁米杨采夫等主编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可以看出20世纪70年代的理论与20世纪50年代的理论的一些差别。其中重要的有两点:一是承认了企业的独立地位。关于这一点,20世纪70年代的教科书指出:在实行经济改革的过程中,企业的权力大大扩大了。在日常的生活中,企业和生产联合公司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单位。这个体制在使国家领导机关摆脱对每个企业当前活动的日常领导的必要性的同时,把企业从领导机关过多的监护中解放出来,从而刺激了集体的主权性,促使它挖掘改进工作的潜力。注85二是承认社会主义社会中存在着具有新内容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关于这一点,20世纪70年代的教科书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有计划组织和由社会调节的商品货币关系,既包括生产领域,也包括产品的分配、交换和消费领域。”注8620世纪70年代的教科书还批评了斯大林关于国营企业内部流通的生产资料就其实质并不是商品而仅仅是具有价格形式的商品外壳的观点,并指出,各国营企业具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它们之间的交换同样是商品交换。不过,这两点修改总体上看是修补性的,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

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经典理论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在这一问题的认识上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经典理论在现实中的运用,其主要观点如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等就来源于经典作家的论述,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经典的社会主义理论是一回事。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是对马克思和恩格斯经典理论的歪曲,它在根本上背离了经典作家的思想。比如,经典作家认为,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消灭了阶级和国家,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的。而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国家不仅没有消亡,反而成了无所不能的空前强大的暴力机器,个人的自由受到了严重的压制。

上述两种观点都有片面之处。前者把传统理论与经典理论混为一谈,忽视了二者的根本区别。从这种观点出发必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或者由于生产力不够发展,因而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模式”没有实行的条件,待生产力发展后,我们仍然会实行高度集中、政企不分和平均主义严重的传统模式;或者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没有科学价值,不能指导我们的实践。后者则把传统理论与经典理论完全割裂,忽视了二者的内在联系。从这种观点出发必然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传统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和恩格斯设想的社会主义没有任何关系,只是斯大林等少数个人的主观意志的产物,现实中出现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完全是一种没有理论和现实依据的怪胎。这两种观点都是有害的、片面的。

实际上,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经典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是教条式地运用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理论的结果。这包括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直接来源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经典的理论,这一理论的基本观点,如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等都是对经典作家关于未来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使社会主义从一种理论上的设想转变成了现实的存在。虽然经历了巨大的挫折,但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历史功绩不能抹杀。依靠这一体制,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在较短的时间里,迅速实现了国家的工业化,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使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体,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水平,为人类的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因此,不能割裂二者的联系,不能认为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从而把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排斥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历史谱系之外,否则就会割断历史,陷入历史虚无主义的泥潭。二是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是对经典理论的教条化的运用,虽然它源于经典社会主义理论,但是,由于它依据这些经典理论并结合当时的客观实际和人们的主观理解,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进行了具体的探索,对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具体内容和内在规律进行了深入的阐释,而这些都超出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经典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当时的设想,其中有不少探索是对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也有不少片面甚至错误的东西,因此,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直接等同。经典作家的理论只是对未来社会的一种抽象的预测,揭示的只是未来社会最一般的原则,至于在现实生活中这些理论能否实现以及如何实现,完全取决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对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并不能提供现成的答案,这是后人的事情。

实际上,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理论的教条式运用并不都是人们主观认识上的错误,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形成与这样一些特殊的历史条件有关:

(1)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基本上都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商品经济不发达的落后基础上从事经济建设的,具有浓厚的自然经济传统。

(2)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不是自发秩序的产物,而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有意识地自觉建立的,由于缺乏经验,难免会发生照搬照抄马克思和恩格斯理论的教条主义错误。

(3)社会主义发展初期,由于面临着资本主义的封锁和包围,因而存在着盲目冒进、急于求成的急躁情绪,导致了唯意志主义和对行政方法的迷信,以及对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的轻视。

(4)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长期盛行对领袖人物及其思想盲目崇拜的倾向,这种倾向不适当地把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及其他领袖的思想加以绝对化、教条化,妨碍了理论的发展。

(5)传统计划经济理论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更多地反映了社会主义原始积累和工业化初期特殊的历史背景。社会主义制度是在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一些国家建立的,为了在较短时期内缩短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差距,摆脱国内外面临的种种困境,必须加速资金积累的过程,集中国内有限的资源,加快工业化的进程,集中的计划经济正是这种粗放发展阶段的产物。由于当时经济结构比较简单,经济目标比较单纯,经济的政治化乃至军事化倾向非常强,因而对市场机制和商品货币关系加以限制并在此条件下实行集中计划经济有一定可能性,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必要的、有积极意义的。

在这种历史条件下,人们运用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时,常常出现这样一些错误:(1)把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最一般、最抽象的规定,与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具体形式或具体模式相混同,忽视了一般的规定和丰富的具体之间的差别,忽视了经济关系内部各种具体复杂的联系,忽视了各种特殊的经济规律。(2)把马克思和恩格斯从高度的科学抽象中得出的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纯粹规定和简单轮廓,当做无条件追求的完美目标,忽视了许多特殊的历史条件和具体的历史进程,混淆了逻辑和历史的根本差别。(3)把人们在特殊历史环境下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和思想的理解与他们的理论完全等同,并把这种理解当做唯一正确的理解。这种简单地、教条式地运用马克思和恩格斯理论的结果,形成了一系列我们称为“传统理论”的错误观点。这种传统观念把国家对企业直接的经营管理,把无所不包的指令性计划和国家对每个劳动者直接的分配,当做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不可改变的本质,并把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建立起来的高度集中和僵死的经济体制,当做社会主义经济标准的或一般的模式。

如果说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经济建设发展的初期,我们还难免将理论与现实、一般与个别、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混同,难免犯教条主义的错误,那么,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已经有了近百年的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已经有了六十多年的实践之后,我们就再也不应该犯这样的错误了,而是必须继承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合理成分,超越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局限,把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的理论,当做研究社会主义经济的逻辑与历史起点,努力去深入、完整、具体地把握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内部各种复杂的联系和运动规律,揭示社会主义经济运动的总过程,从而把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推向前进,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理论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