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英国
2.1.1 税收环境
英国是一个主要的贸易强国和金融中心,是欧洲万亿美元经济体之一。同时,英国在其传统文化的积淀,特别是教育资源方面的优势,近年来日益受到国内高净值客户的青睐,作为其子女教育和海外置业的首选目的地之一。英国目前是欧盟成员国,尽管它选择留在经济和货币联盟之外,因此保留英镑作为其货币而不是采用欧元。英国的税收体系主要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两个层次,中央税指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国民保险和燃油税,地方税主要指房产税。英国近期的税务改革重点是住宅物业和房地产、养老金、所得税、住所和居住及反避税。英国大多数税法改革通常在每年11月、12月和3月公布,然后在接下来的7月份在《金融法》中成为法律。截至2019年10月,英国已与包括中国、瑞士、新加坡在内的71个国家和地区就CRS签订了税务信息交换协定,并与中国、美国、瑞士、新加坡、中国香港等134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近年来,英国最重要的政治议题便是“脱欧”,但整个过程波折不断,截至2019年10月仍未有最终定论。2016年6月23日英国举行了关于是否继续留在欧盟的全民公投,投票的结果是离开欧盟(Brexit),但随即便出现声势浩大的二次公投请愿。当年7月政府正式拒绝了二次脱欧公投请愿。2017年2月1日下议院投票通过政府的脱欧法案,授权首相启动脱欧程序。2017年3月英国援引《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50条,正式开启脱欧谈判。经过多轮谈判,2018年3月19日,欧盟与英国就2019年3月英国脱离欧盟后为期两年的过渡期条款达成广泛协议。在广泛达成的协议中,英国在2020年前将继续执行欧盟的所有规则,但在未来决定中并无话语权。2018年7月6日,英国首相特雷莎•梅宣布,内阁已就英国脱欧后与欧盟的关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来说,这一成果意味着,英国政府内阁成员一致同意将与欧盟建立一个新的“自由贸易区”,并支持设立“联合关税区”。2018年7月16日,英国议会下议院通过“(跨境贸易)征税法案”,英国首相特雷莎•梅提出的英国脱离欧洲联盟总战略由此保持基本稳定。2018年11月20日,英国与欧洲联盟达成“脱欧”协议草案,约定英国正式“脱欧”后设置为期21个月的过渡期,直至2020年底。但在2019年1月15日,英国议会下院投票否决了此前英国政府与欧盟达成的“脱欧”协议,并在3月12日和29日两度否决了政府与欧盟协商修改后的“脱欧”协议。7月份鲍里斯•约翰逊接替特雷莎•梅正式担任英国首相。9月28日,英国女王正式通过首相鲍里斯•约翰逊的请求,议会休会将从9月第二周开启,直至10月14日。10月17日,英国首相鲍里斯•约翰逊表示,新的“脱欧”协议已经达成,但仍然需要获得英国议会和欧盟方面的通过。10月19日,英国议会下院通过一项修正案,不仅推迟表决首相约翰逊与欧盟达成的新“脱欧”协议,而且迫使约翰逊致信欧盟寻求再度推迟“脱欧”。当日,约翰逊致信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申请把原定10月31日“脱欧”延期至2020年1月31日,随后获得欧盟成员国的同意。脱欧协议的通过仅是脱欧进程的第一步,随后英欧双方的经贸关系谈判才是关键。
因此,随着脱欧进程的发展,下文涉及的一些信息可能不再适用或将发生改变。下文所述基于目前英国仍然留在欧盟的现状。
2.1.2 税收居民
自2013年4月6日起,英国税收居民的判定将依据法定居民身份测试(Statutory Residence Test,SRT)。2013年金融法案第45条(Schedule 45 to the Finance Act 2013)列明了法定居民身份测试的内容,并判定什么情况属于英国税收居民,什么情况不属于英国税收居民。测试内容包括个人在英国停留的时间、是否仅在英国有唯一住所、是否在英国从事全职工作以及与英国的联系等。
一般来说,在英国逗留超过半年的个人很有可能被判定为英国税收居民。英国税务海关总署(HMRC)发布了有关法定居民测试的指引,同时提供了网上测试工具(tax residence indicator)以供个人查询自己的税收居民身份。如果个人情况较为复杂,应同时参考hmrc有关居所(residence)、住所(domicile)和汇款(remittance)的指引。居所,是指实际生活居住的地方,是确定住所的一个相关要素,居所的确定在于事实推定。居所通常与法院管辖权的确定、纳税、投票选举等事项有关。住所,是指被视为永久生活地,户籍所在地,与国籍和实际居住国不同。一个人的住所部分取决于事实推定,即他亲自居住这一事实,部分取决于本人明示意图,即他旨在将此地作为其住所。法律认为任何人均有一个原始住所(domicile of origin),除非他移居别处且取得了选择住所(domicile of choice)。就公司而言,是指公司注册登记地。自然人或法人的住所多为其相关诉讼的法定管辖地或审判地。任何人只能有一处住所,但可以有多处居所,如一处在城市,一处在乡村。居所种类多种,最常见的是实际居所(actual residence)和通常居所(ordinary residence)。就公司而言,居所则是指公司进行业务经营或被许可经营业务之地。
具体而言,如果个人通过了自动居住测试(automatic residence test)或充分联系测试(sufficient tie test),将被视为在该纳税年度内居住在英国。如果以上测试均没有通过,则不是英国居民;如果通过了至少其中一项自动英国测试(automatic UK tests)且没有通过任何自动海外测试(automatic overseas test),则视为通过自动居留测试。这些测试和基本要素在某种程度上是确定的,但某些仍然比较模糊。
自动英国测试包含以下四种情况:
•一年中至少有183天在英国。除了例外情况或过境英国外,只要当天结束时个人位于英国,就都被认为当天在英国境内。这些例外情况要遵循额外的“推定规则”,这个规则会考虑个人是否在英国境内、其与英国的联系,以及前3个纳税年度内其在英国的住所。若适用推定规则,超出30天外的这些时间将被计算在该183天内。
•一年中至少91天其个人唯一住所在英国。
•在英国全职工作365天,并在此期间没有明显中断工作,并且该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均在该纳税年度内;全职工作是指平均每周工作35小时或以上。
•死亡时在前3个纳税年度自动被认定为英国居民,且家在英国。
自动海外测试包含以下四种情况:
•在前3个纳税年度内至少有1个或以上纳税年度是英国居民,且在该年度内在英国的停留天数不足16天。
•在前3个纳税年度中的任何1个均不是英国居民,且在该年度内在英国的停留天数不足46天。
•在该纳税年度内全职在海外工作,在英国工作的天数不足31天,且在英国停留的天数不足91天;在英国的1个工作日是指在当天工作时间长于3个小时。
•死亡时的前2个纳税年度内有任何1个纳税年度不是英国居民,且该年度内在英国停留的天数不足46天。
如果个人没有通过自动英国测试或自动海外测试,但在该年度内和英国有充分联系(sufficient UK ties),则视为通过充分联系测试。这里所说的联系包括家庭、住处、工作、90天停留或者英国是否其逗留时间最长的国家。如果个人在前3个纳税年度中有1个或以上纳税年度是英国居民,则必须考虑上述所有联系。个人在英国的居住天数越多,其通过充分联系测试所需的联系就越少,如果其在英国居住超过120天,只需一个联系,但如果其在英国居住的天数不足46天,则需要4个联系。通常居所原则(principle of ordinary residence)在2013年4月被废除。
如果个人被认为在英国境外定居(domiciled),则对其在英国的纳税义务会有重大影响。某个人的住所(domicile)通常是指其“永久的家”所在地,它不同于国籍、公民或居民,虽然这些都对决定其居籍有一定的影响。例如某人的家庭来自法国并与法国继续保持着联系,即使其在英国生活了多年,也很有可能被认为是定居在法国。英国从2017年4月6日起有了“视同定居”(deemed domiciled)的概念,“视同定居”意味着个人须就其所有收入向英国纳税,这种情况适用于在过去的20个纳税年度内有15个纳税年度居住在英国的个人。
大多数情况下,在英国注册成立或在英国进行管理及控制的机构(entity)都被视为英国税收居民。如果一家机构在英国被管理(managed)和控制(controlled),但是在英国以外地区注册成立(或者相反的情况),则该机构的税收居民身份应根据相关双边税收协定判定,或者该实体可能被视为具有“双重税收居民身份”,即被多于1个管辖区认定为税收居民。根据CRS的标准,应申报的机构也包括税收透明体(如合伙企业等)。出于CRS信息申报目的,一些在当地法律下不被视为应纳税的实体,也会被视为当地的“税收居民”,例如,虽然合伙企业的应纳税人是合伙人,而非合伙企业本身,但如果合伙企业的管理及控制地在英国,就CRS申报而言,该合伙企业也会被视为“英国税收居民”。
2.1.3 主要税赋
英国包括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部分,如无特别说明,下文相关内容主要是指英格兰及北爱尔兰地区。
1)个人所得税
英国税收居民须就其全球所得进行纳税,而非税收居民仅须就其英国来源所得纳税,政府当局不会对除英国住宅物业外的资本收益进行征税,即使该资产位于英国境内。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制,较高的所得税税率适用于较高的收入。税收按应税所得征收,即总收入(所有收入和投资收益)减去免税收入和扣减额后的净额。应税收入主要包括:受雇所得及福利、自雇所得、租金收入、股票分红、利息收入等。免税收入则包括1 000英镑以下的房屋租金收入、2 000英镑以下的股息收入、2万英镑以下的个人储蓄账户(ISA)收入、定存账户的收入、政府有奖债券或国家彩票奖金等。而受雇或自雇支出、缴纳养老金、支付赡养费、捐赠等在计算应税所得时都可获得不同程度的扣减。
如果个人成为英国的非居民,但在五年内返回英国,那么英国政府对其个人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的征缴有特殊规定。如果个人在英国居住但并没有在英国定居,且不属于视同定居,则可以选用税收汇款制进行纳税。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当他们将其海外投资所得和资本利得汇回英国时才须为此缴纳英国税款。
地方层面并无所得税,目前税率如表2-1所示。
表2-1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率(2019年)
②大部分65岁以下的英国居民享有个人免税额,2019年度为12 500英镑。基本个人免税额受限于收入水平。当总收入超过10万英镑时,对于超过10万英镑的每2英镑,对应个人免税额减少1英镑。根据2019年度的个人免税额,调整后净收入在125 000英镑或以上的居民将无法从个人免税额中获益。
数据来源:英国税务海关总署
个人的定居状态十分重要,定居在英国境外的个人只有将其海外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和特定离岸所得汇回(直接汇款或间接汇款)英国时,才须就上述所得向英国政府缴纳税款,即税收汇款制(the remittance basis of taxation)。在2008年4月6日前,税收汇款制自动适用于符合条件人士;在此之后,合资格人士须主动申请。
满足以下情形的英国居民可选择汇款制纳税:
(1)不在英国定居(或视同定居)的英国居民;
(2)非英国定居个人,纳税年度中未汇入英国的海外所得及利得不超过2 000英镑;
(3)在过去9个英国纳税年度中,在英国居住时间不超过6年的非英国定居个人,并未向英国汇入任何外国所得及利得,且唯一的英国来源收入是不超过100英镑的投资所得。
满足上述第一种情形的个人,如果选择采用汇款制进行纳税,将丧失其个人免税额和资本利得税免税额。而且个人如果想采用汇款制进行纳税,但在过去的9个纳税年度中至少有7年居住在英国且超过18岁,则必须在每个纳税年度支付3万英镑的年费(remittance basis charge,RBC)。自2015年4月6日起,对于那些在过去14年中至少有12年居住在英国的非定居人士,RBC为6万英镑。满足上述第二、三种情形的个人,将按汇款制对其征税,但不会影响其免税额度,也不会要求其支付RBC。
2)资本利得税
处置资产时,对于资产的增值部分须缴纳资本利得税(capital gains tax,CGT)。而“处置”的内涵包括销售、赠与、转移、交换和获得补偿。2019年的资本利得税免税额(annual exempt amount,AEA)为1.2万英镑,但如果非英国定居个人申请按汇款制纳税,则不能享受此年度免税额。对于夫妻间以及慈善机构的赠与免征资本利得税。对于住宅物业和其他类型资产,相应利得所适用的资本利得税税率有所不同。对于不同类别的纳税义务人,适用税率也会有所不同。具体如表2-2所示。
表2-2 英国资本利得税税率(2019年)
数据来源:英国税务海关总署
①含免税额。
对于受托人和遗嘱代理人,住宅物业和其他类型资产来源的利得,同样适用28%和20%的税率。其AEA一般为6 000英镑,但对于受益人为残疾人或孤儿,AEA为1.2万英镑。
定居身份很重要,因为根据税收汇款制,定居在英国境外的个人可仅就其汇进英国的海外投资收入、资本收益和某些离岸所得进行纳税。没有汇进英国的海外收入和收益无须纳税。在英国居住但不在英国定居的个人一旦其英国资产实现收益,则须进行纳税(即便非英国定居纳税人是在离岸获得该收益)。但如果个人选择申请按汇款制进行纳税,则只有该收益被汇进英国时才可对这部分收益进行征税。
另外,如果个人不在英国居住,即使其资产位于英国,也无须就该收益进行纳税。但房地产属于例外情况,非居民拥有的英国住宅物业所产生的收益按28%的税率计算资本利得税。自2014年4月5日起,出售英国房地产获得资本收益的非居民个人须在当年就该项收益缴纳资本利得税,而且即使没有收益,也要进行申报。此外,如果通过英国的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将资产用于商业目的,其获利都将被纳入资本利得税的征收范围。
3)社会保险
英国的社会保险称为国民保险(national insurance contribution,NIC),年满16周岁、每周收入166英镑以上的受雇人士或年收入6 365英镑以上的自雇人士,须缴纳国民保险。国民保险由员工和雇主共同缴纳,按收入的固定比例累进征收。根据受雇状态、收入水平以及过往缴费记录,国民保险共分为4个等级。多数人属于Class 1,即每周收入(工资、不包括津贴福利)超过166英镑的受雇人士。2019年度Class 1的费率分12%和2%两档,周度收入的首个166英镑雇员无须缴纳国民保险,此后,每周的第166.01英镑至962英镑,须按12%缴纳国民保险。高于962英镑的部分须额外缴纳2%。雇主按雇员工资的13.8%缴纳国民保险。雇主支付国民保险的范围也适用于为雇员提供的津贴福利。对于年收入达到或超过8 632英镑的自雇人士,即属于Class 4的,年收入在8 632英镑至50 000英镑之间的部分,按9%缴纳国民保险,超过5万英镑的部分须额外缴纳2%的费用。对于年收入达到或超过6 365英镑的自雇人士,即属于Class 2的,每周须缴纳3英镑。国民保险不适用于所得税减免。
4)房地产税
地方政府的部分财政收入来源于征收市政税(council tax),其根据非商业目的房产的价值而收取,用于支付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设施的费用,如治安、消防、垃圾回收等。征收对象是房产的住户,对于空置的房产,征收对象为房产的业主。从这个角度,市政税即所谓的房地产税。操作上,政府首先将每套房产的现值折算成1991年4月1日的公开市场售价。评估署(Valuation Office Agency)会根据房产面积、布局、地段、用途变化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然后将房产按照折算后的价值,分配至从A到I的几个价格区间中。每一价格区间的房产会确定一个定税额,具体税率由当地政府设定。
表2-3 英国市政税级距
数据来源:英国税务海关总署
其中价格区间D为基准,以英格兰东部的赫特福德郡(Hertfordshire)为例,其2019年度市政税上调2.99%后各价格区间的房产适用的市政税税款如表2-4所示。
表2-4 赫特福德郡市政税(2019年)
数据来源:英国赫特福德郡政府
曼彻斯特市(Manchester)的市政税税款如表2-5所示。
表2-5 曼彻斯特市政税(2019年)
数据来源:英国曼彻斯特市政府
5)年度住宅物业税
年度住宅物业税(annual tax on enveloped dwellings,ATED)的征收对象主要是拥有价值超过50万英镑英国住宅物业的公司。其出发点在于防止个人通过企业工具如离岸公司购买房产而规避相关税款。所谓“dwelling”,是指部分或全部被用于或可以被用于居住的房产。ATED的适用判断规则之一是此房产部分或完全由公司、合伙企业(合伙人是公司)或集合投资计划所拥有。税款由非自然人缴纳。
表2-6 英国年度住宅物业税税款(2019年)
数据来源:英国税务海关总署
6)继承税和赠与税
自2009年4月6日,如果遗产价值低于32.5万英镑或将遗产留给配偶、慈善团体或社区业余俱乐部,可豁免继承税。如果将房产赠送给子女(包括收养、抚养或继子女)或孙子女,继承税的起征点将提高至47.5万英镑。对于已婚人士,自2007年10月9日起,如果其遗产价值低于起征点,则未使用的部分可以转给其配偶或父母,而且这是按百分比计算,假设死者遗产是12.5万英镑,继承税起征点是25万英镑,50%的未用额度将留给配偶,若配偶死亡时的继承税起征点变为31.2万英镑,则配偶的起征点将调整为46.8万英镑,即31.2×(1+50%)。目前继承税的标准税率为40%。但如果死者通过遗嘱将其遗产净值的10%以上捐赠给慈善机构,税率可降至36%。继承税由遗产处理人缴纳,如果有遗嘱,则由遗嘱执行人(executor)缴纳,继承人通常无须就其所继承的遗产纳税。
对于赠与,免税额度也是32.5万英镑。涉税的财产转让行为一般可分为CLT和PET。对于某些生前应税财产转让(chargeable lifetime transfers,CLTs)在发生时,超出免税额度的部分将被马上按标准税率的一半,即按20%征税,并在之后根据赠与发生后赠与人的生存年限计算剩余应缴税款。其中最常见的是将财产转移到信托,例如自由裁量信托(discretionary trust)和权益占有信托(interest in possession trust)。而多数财产转让都属于PET,如果捐赠人在赠与发生后的七年后去世,受赠人将不会被征收继承税,即所谓的潜在豁免转移(potentially exempt transfer,PET),但如果捐赠人在7年内去世,具体税率如表2-7所示。
表2-7 英国赠与税规则(2019年)
数据来源:英国税务海关总署
对于非英国定居人士,须就生前应税英国财产转让以及去世时英国境内资产缴纳继承税。而位于英国境外的财产和某些英国基金以及免税金边债券,无须缴纳继承税,因其不属于非英国定居人士的英国遗产。目前,如果非英国定居人士在过去20年中有15年居住在英国,则其将被认定为英国的“视同定居居民”,除非优先适用税收协定,否则须就其全球资产缴纳继承税。
在强制继承方面,英格兰和威尔士虽然没有强制继承方面的规则,但是,如果被继承人没有为其配偶或受抚养人作出安排,则他们可根据《继承法》对其遗产提出申索。而在苏格兰,不管遗嘱中如何规定,配偶和子女都拥有自动继承权。根据苏格兰法律,如果没有子女,未亡配偶可获得动产净额(建筑物和土地除外)的1/2;如果没有配偶,子女将获得一半的动产净额(net moveable estate);如果有配偶和子女,配偶和子女可各获得动产净额的1/3。其余部分由被继承人自由处置。
7)企业所得税
英国居民企业须就其全世界范围内的应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须就其英国来源应税所得缴纳所得税。2019年标准税率为19%。对于特殊行业,例如开采英国境内及英国大陆架内原油,或拥有其开采权的企业(ring fence company),利润低于30万英镑者,适用税率为19%,高于30万英镑者,适用税率为30%。
8)增值税
增值税是纳税义务人在营业过程中向商品和服务供应的价值征收的税项。纳税义务人包括个人、公司、合伙企业、俱乐部、协会或慈善机构。增值税税率分为三档,除了向家庭、慈善机构提供的燃料和电力,以及其他一些减税供应品按5%缴纳增值税之外,20%的标准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商品和服务。大多数出口商品、食品、公共交通、书籍和出版物以及其他一些基本商品和服务都是零税率。有些日用必需品则是免税,主要是在土地、保险、金融服务、博彩、教育、某些体育文化服务以及健康福利等方面给予优惠。
9)印花税
购买位于英格兰和北爱尔兰的土地和不动产须缴纳土地印花税(stamp duty land tax,SDLT),对于苏格兰的标的则为土地及建筑物交易税(land and buildings transactions tax,LBTT),威尔士则为土地交易税(land transaction tax,LLT)。土地印花税实行累进税率,对于住宅物业,税率最高可达12%,对于非住宅或多用途物业的税率为5%。如果公司或其他非自然人购买的房产价格在50万英镑以上,适用的SDLT税率为15%,除非该物业用于商业用途。目前,如果房产属于“二套房”或用于出租等投资目的,适用的SDLT税率将上调三个百分点。
表2-8 英格兰及北爱尔兰土地印花税税率(2019年)
数据来源:英国税务海关总署
表2-9 威尔士土地交易税税率(2019年)
数据来源:英国税务海关总署
表2-10 苏格兰土地及建筑物交易税税率(2019年)
数据来源:英国税务海关总署
对于股票和有价证券,如果转让价格超过1 000英镑,须按0.5%缴纳印花税,否则无须缴纳印花税。印花税(stamp duty)是对转让股票和有价证券的书面文书或其他文件所征收的税,对于无纸化的交易,则适用储备印花税(stamp duty reserve tax,SDRT),标准税率也是0.5%。而向清算机构和存托组织发行或转让证券须按1.5%缴纳储备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