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林的艺术哲学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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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艺术本质论

谢林的美学谈“审美”部分并不多,主要是关于“艺术的哲学”。关于艺术哲学,有学者明确指出谢林是“第一个论述这个题目的人”[1]。谢林的《艺术哲学》也被西方当代学者视为“西方出现的第一部详尽系统的艺术哲学论著”[2]。在谢林之后,取名“艺术哲学”的论著并不算少,但谢林的“艺术哲学”始终保持它独有的姿态。这里有必要指出:是谢林,而不是别人,率先肯定了艺术哲学的可能性与必要性,明确了艺术哲学所具有的哲学科学性质,确定了艺术哲学独特的“构拟”方法,并建构了比较完整的艺术体系。

在《艺术哲学》“绪论”中,谢林首先明确肯定了建立艺术哲学的必要性,而且申明他准备讲的艺术哲学体系,就形式和内容而言与往昔的诸体系有着根本的区别,所以“请你们切勿将这一关于艺术的科学与迄今被称为诸如美学或美感艺术和科学的理论者中的某些相混淆”[3]。谢林指出,无论是首先运用“美学”这一用语的鲍姆加通,还是康德或康德以后的一些卓越的思想家,都没能提出一种科学的完整的理论,他们大多认为经验主义与哲学之间没有界限,且只从经验心理学来解释美。谢林非常强调自己所建立的艺术哲学或艺术科学所具有的哲学科学的性质。“对于那些了解我的哲学体系的人来说,艺术哲学无非是其在更高级次中的复现。”[4] 也就是说,艺术哲学不仅是其哲学的对象,而且是其哲学的“复现”。所以艺术哲学本质上应该是哲学科学,而不是作为艺术原理的解释或是作为个别科学的纯艺术理论。

“艺术哲学”这一概念存有对立之结合:艺术是现实的、客观的,哲学是理念的、主观的。既如此,艺术哲学如何成为可能?谢林认为可以先对艺术哲学的任务作下述规定,即:在理念者中反映包含于艺术中的现实者。但问题是:何谓在理念者中反映现实者?谢林指出,“既然在一般理念者中的反映=构拟,艺术哲学亦应=艺术之构拟”[5]。概言之,艺术哲学就等于“构拟”艺术。而艺术的构拟,“就是规定它在宇宙中的地位。其地位的规定,乃是艺术所可能具有的唯一定义”[6]。“构拟”(来自拉丁文construo,原意为建筑、建立,也译为“构造”、“构成”等)乃是谢林哲学所采用的方法。在谢林看来,认识的意义在于对整体的本质的直观,构拟的方法则成为保证这种认识的间接途径。所谓“构拟”,意味着从逻辑上去逐一思考为某些条件而存在的各种可能性,也就是去创造一幅能够把某一类的所有可能的现象都纳入其中的图式。另外,“构拟”是把一切本质自绝对者的演绎,因为任何本质都是既定领域的绝对者。而这些逻辑地导出的本质,依然处于绝对者的范畴内,同时并揭示真实,因为任一逻辑的可能性都不能在自然中成为非现实者,一切可能者都是真实的。任何“构拟”都是抽象与具体、普遍与特殊、主观与客观等等的统一。[7] 这种“构拟”的方法,始终贯彻于谢林的“艺术哲学”中,无论是艺术哲学的一般范畴,还是特殊范畴。

可以说,“构拟”是谢林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和手段,整个艺术哲学就是他的成功“构拟”。在谢林那里,宇宙、上帝、绝对理念、绝对精神都是同一个意思。所以,所谓“构拟”艺术,其实质就是通过艺术的演绎,推证出宇宙或上帝。也就是说,宇宙或上帝是一切艺术的直接根源,也是一切艺术的最终可能性。“任何艺术的直接始因乃是上帝。——须知,上帝通过其绝对的同一成为现实者与理念者之相互渗透的渊源;而且任何艺术正是植根于此。”[8]由此可见,谢林的“艺术哲学”与其说是哲学,不如说是宇宙哲学,从中推演出的东西与其说是艺术,不如说是以艺术的形式或形象出现的上帝、宇宙或“绝对”。

谢林的艺术哲学很少谈及经验的艺术,只谈处于绝对之中的根源。也就是说,他把艺术的根源归结于“绝对”(或宇宙,或上帝),否认了现实世界是美或艺术的源泉。这使其艺术哲学带有明显的先验的神秘色彩。他自己也承认他关于艺术的推演“是完全从神秘的方面来加以考察的”[9]。谢林笔下的绝对、神以及神性,是观念的、先验的。以之为本原,来为现实生活提供神性的意义和诗意的光辉。艺术将之呈现,从而存在于世界之中。换言之,上帝、神性、诗意,都是先验的,在语言之前就存在,诗人只不过将它表达出来而已。艺术本身就是“绝对者之流溢”[10]。艺术的真正构拟,就是把艺术的形式作为事物自身或事物处于绝对之中所具有的形式而表现(或“呈现”)出来。

事实上,谢林不仅采用“构拟”法确定了艺术的任务,更从艺术与哲学、艺术与美等角度细致论述了艺术的本质、地位及功能。谢林所建构的艺术哲学的独特性也由此显现。抛开其神秘主义的外衣,谢林关于艺术哲学的考察与阐释,也不乏真知灼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