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在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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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摇滚人是什么样子

外面对摇滚人有点误解,我上次看《北京故事》里面一个情节讲到一个摇滚人是同性恋的时候是这样说的:干摇滚的,没这点刺激根本搞不出来。早些年有些个摇滚乐手吸毒被曝光了,再加上他们妆容较为独特,大家对做这行的印象就好不了了。

崔健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中国的摇滚应该是从他而起的,现在他的演唱会已经没有人去看了,淘汰一个人物,我们只需要很短很短的时间。

很多人在说“我爱摇滚”,包括地痞流氓们也经常有文化似的说着punk!punk!这难道也是中国的punk?能骂街就算是punk?不少人还在崇拜黑豹,唐朝,难道这就是中国金属的后备力量?

不是的。

在北京,在广州,摇滚音乐人以他们的方式坚持着,风光无限却也极其艰难。

女孩子们手中拿着许巍的磁带,以为自己算得上是摇滚迷了,就好象她们看英超是为了欧文一样。

摇滚乐在中国最好的地方肯定是西安。只有那样的土地才可以发出那样的呐喊。但如果一个乐队被我们所认识,那多数是在北京,这件事情没有办法,于是做摇滚的人儿波涛汹涌地往首都挤,于是摇滚在北京成为最流行的音乐,而摇滚乐手却是最不值钱的一群人。

你知道,在北京城里,是个人都会有乐队,而且多数还是朋克。所以我说,有一个乐队并不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要是心情好的话或许会给乐队起个不怀好意的名字,要是正好没空的话,乐队或许就叫做“蹦蹦”,“嚓嚓”之类毫无含义的名字。中国人说,名儿俗的孩子好养活,摇滚乐手通常就是以这样的态度来看待给乐队取名这个简直可以忽略不计的小事情。再着说,懒,是摇滚人共同的生活状态,不懒怎么做摇滚。

一个人基本上不能摇滚,总得攒了几个人才好。乐队里有分工,主唱、吉他手、鼓手、贝司手是必须的人员。

主唱当然没有问题,肯定是最惹眼的人。如果你长的很好看,那很好,说明乐队的硬件还过得去;如果不幸你长得不够好看,那么尽量胖一点吧,满脸横肉现在很流行,再不行,那就走另外一个极端,骨瘦如柴也是有特点的。唱很重要,不用多讲,要是唱不好其他也就别谈了。

吉他手没什么好说的,总得有一个,起点作用。

鼓手弄得好的话比主唱还要风光,现在追着打鼓风走的青年很多。

贝司的“社会影响力”小,贝司手“社会地位”最底。你肯定有这样的感觉,在我们身边乐队中的贝司手一般由一位性情敦厚者担当,在乐队中不论从业务上还是地位上讲都是“跟随者”的姿态。他可能是吉他手的表弟,也可能是鼓手的初中同学。正是由于贝司的特殊地位,我习惯把贝司手看成这个乐队实际状态的“底限”——就像有人以观察别人家的厕所的档次来判断主人的卫生情况和生活水准一样——贝司强则乐队强,贝司弱则乐队弱,贝司跑则乐队散,贝司吃饱则乐队吃饱,贝司笑则乐队笑……此法竟屡试不爽。

出了名的乐队还是挺多的,比方“舌头”,6个被烈日和沙石养育的新疆汉族青年,98年在广州开战,后在北京成事。舌头被称为是“痉挛”的、“另类”的、“晦暗中杀机四伏”的、亦正亦邪的。乐风凝重、扎实,配合默契、善于用节奏表达情绪。颇受老崔的赏识,更因多次担任他的暖场乐队而声名渐起。还比方“地下婴儿”,一个北京的乐队,固定成员只有兄弟二人。中国摇滚第一支“脏”乐队“苍蝇”等等。

我很喜欢一个叫“陈尸”的乐队,现在弄的是死亡金属之类的东西,跟所有真正在做摇滚的音乐人一样,他们的作品很难用文字表达出来。

现在摇滚火了,谁都跑出来凑热闹,就像叫“达达”的那几个人。

外面对摇滚人有点误解,我上次看《北京故事》里面一个情节讲到一个摇滚人是同性恋的时候是这样说的:干摇滚的,没这点刺激根本搞不出来。早些年有些个摇滚乐手吸毒被曝光了,再加上他们妆容较为独特,大家对做这行的印象就好不了了。

实际上的摇滚人是什么样子的呢?他们的确有点怪。这种怪并不是天生或有些报道说的那样冥冥中受到牵引造成的,完全是后天所致。摇滚的气氛比较适合夜里,所以摇滚乐手通常在夜间活动,常久的习惯使得他们不太适应阳光的照射。至于吸毒之类的恶习,每行都有,可能的确可以在神经上刺激一下创作灵感,但也定不是长久的办法,笨到要靠这种办法来创作的摇滚人也是活该了,没什么好同情,成不了大器。

国外的摇滚已经有些年头了,这跟人家的社会背景有关,其实在中国我觉得摇滚并不很符合国情,但反正已经进来了,又有这么多人追着捧着,那就干下去吧,多元化对于艺术发展来讲应该不会是什么不好的事情,磕磕绊绊难以避免,成长的过程中一定会发生许多让人笑话的事情,一批又一批的摇滚人会因为不得志而徘徊于都市的大街小巷,前赴后继,这些都没有什么关系。雏鹰因风雨而强健,羚羊的奔跑因狮子而日益迅疾。中国的摇滚在展翅中。